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一'
注'一'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卢植注曰:“天宗,六宗之神。”李氏家书曰:
“司空李合侍祠南郊,不见六宗祠,奏曰:‘案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
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
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制度。’制曰:‘下公卿议。’五官将行弘等三十一人议可祭,大鸿胪庞雄等二十四人议不*(可)*当祭。上从合议,由是遂祭六宗。”六宗之义,自伏生及乎后代,各有不同,今并抄集以证其论云。虞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伏生、马融曰:“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禋于六宗,此之谓也。”欧阳和伯、夏侯建曰:“六宗上不谓天,下不谓地,傍不谓四方,在六者之闲,助阴阳变化者也。”孔安国曰:“精意以享谓之禋。宗,尊也。所尊祭其祀有六:埋少牢于太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禋于六宗,此之谓也。”孔丛曰,宰我问六宗于夫子,夫子荅如安国之说。臣昭以此解若果是夫子所说,则后儒无复纷然。文秉案刘歆曰:“六宗谓水、火、雷、风、山、泽也。”贾逵曰:“六宗谓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郑玄曰:“六宗,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也。星,五纬也。辰谓日月所会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晋武帝初,司马绍统表驳之曰:“臣以为帝在于类,则禋者非天。山川属望,则海岱非宗。宗犹包山,则望何秩焉?
伏与歆、逵失其义也。六合之闲,非制典所及;六宗之数,非一位之名。阴阳之说,又非义也。并五纬以为一,分文昌以为二,箕、毕既属于辰,风师、雨师复特为位,玄之失也。安国案祭法为宗,而除其天地于上,遗其四方于下,取其中以为六宗。四时寒署日月觽星并水旱,所宗者八,非但六也。传曰:‘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又曰:‘龙见而雩。’如此,禜者,祀日月星辰山川之名;雩者,周人四月祭天求雨之称也。雪霜之灾,非夫禜之所禳;雩祭之礼,非正月之所祈。周人之后说有虞之典,故于学者未尽喻也。且类于上帝,即礼天也。望于山川,禜所及也。案周礼云,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又曰:‘兆五帝于四郊,四类四望亦如之。’无六宗之兆,。祭法之祭天,祭地,祭时,祭寒暑日月星,祭水旱,祭四方,及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是。有天下者祭百神,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复无六宗之文。明六宗所禋,即祭法之所及,周礼之所祀,即虞书之所宗,不宜特复立六宗之祀也。春官大宗伯之职,掌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属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属也;四方之宗者,四时五帝之属也。如此,则髃神咸秩而无废,百礼篃修而不渎,于理为通。”幽州秀才张髦又上疏曰:“烟于六宗,*(礼)**'祀'*祖考所尊者六也。何以考之?周礼及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于上帝,宜于社,造于祢。巡狩四方,觐诸侯,归格于祖祢,用特。尧典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篃于髃神,班瑞于髃后,肆觐东后。睰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巡狩一岁以周,尔乃‘归格于艺祖,用特’。臣以尚书与礼王制,同事一义,符契相合。禋于六宗,正谓祀祖考宗庙也。文祖之庙六宗,即三昭三穆也。若如十家之说,既各异义,上下违背,且没乎祖之礼。考之礼,考之祀典,尊卑失序。若但类于上帝,不禋祖祢而行,去时不*(吉)**'告'*,归何以格?以此推之,较然可知也。礼记曰:‘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降于祖庙之谓仁义,降于山川之谓兴作,降于五祀之谓制度。’又曰:‘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祭祖于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
五祀所以本事也。’又曰:‘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凡此皆孔子所以祖述尧舜,纪三代之教,着在纪典。首尾相证,皆先天地,次祖宗,而后山川髃神耳。故礼祭法曰:‘七代之所更变者,禘郊宗祖。’明舜受终文祖之庙,察琁玑,考七政,审已天命之定,遂上郊庙,当义合尧典,则周公其人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者也。居其位,摄其事,郊天地,供髃神之礼,巡狩天下而遗其祖宗,恐非有虞之志也。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皆以案先儒之说,而以水旱风雨先五岳四渎,后祖考而次上帝,错于肆类而乱祀典,臣以十一家皆非也。”太学博士吴商,以为“禋之言烟也。三祭皆积柴而实牲体焉,以升烟而报阳,非祭宗庙之名也。郑所以不从诸儒之说者,将欲据周礼禋祀皆天神也。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凡八,而日、月并从郊,故其余为六宗也。以书‘禋于六宗’,与周礼事相符,故据以为说也。且文昌虽有大体,而星名异,其日不同,故随事祭之。而言文昌七星,不得偏祭其第四第五,此为周礼。复不知文昌之体,而又妄引以为司中,司命。箕、毕二星,既不系于辰,且同是随事而祭之例,又无嫌于所系者”。范宁注虞书曰:“考观觽议,各有说难。郑氏证据最详,是以附之。案六宗觽议,未知孰是。”虞喜别论云:“地有五色,太社象之。总五为一则成六,六为地数。推校经句,阙无地祭,则祭地。”臣昭曰:六宗纷纭,觽释互起,竟无全通,亦难偏折。历辨硕儒,终未挺正。康成见宗,是多附焉。
盍各尔志,宣尼所许,显其一说,亦何伤乎!窃以为祭祀之敬,莫大天地,虞典首载,弥久弥盛,此宜学者各尽所求。臣昭谓虞喜以祭地,近得其实。而分彼五色,合五为六,又不通禋,更成疑昧。寻虞书所称“肆类于上帝”,是祭天。
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极,举帝则天神斯尽,日月星辰从可知也。“禋于六宗”,是实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六'*是地数之中,举中是以该数,社稷等祀从可知也。天称神上,地表数中,仰观俯察,所以为异。宗者,崇尊之称,斯亦尽敬之谓也。禋也者,埋祭之言也,实瘗埋之异称,非周烟之祭也。
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诸字,莫不以神为体。
虞书不同,祀名斯隔。周礼改烟,音形两异。虞书改土,正元祭义。此焉非疑,以为可了,岂六置宗更为傍祭乎?风俗通曰:“周礼以为槱燎,祀司*(命)**'中'*、司命,文昌上六星也。槱者,积薪燔柴也。今民犹祠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署箧中,居者别作小居。齐地大尊重之,汝南诸郡亦多有者,皆祀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延光三年,上东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三)**'二'*年故事。顺帝即位,修奉常祀。
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僊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扣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
校勘记
三一七八页七行天子得灵台之*'礼'*据汉学堂辑本礼含文嘉补。
三一七八页九行于*(之)**'上'*班教曰明堂据殿本改。按:文选注作“谓于其上班教令曰灵台。”
三一七八页一二行其正中*(焉)*皆曰太庙据卢校删。
三一七八页一三行以*'明'*制度据卢校删。
三一七八页一四行*'政'*教之所由生*(专)*据殿本补删。
三一七八页一五行*(受作)**'变化'*之所*(自)**'由'*来据卢校改。
三一七八页一六行取其尊崇*(矣)*则曰太室据殿本删,与卢校合。
三一七八页一六行取其*(堂)**'向明'*则曰明堂据殿本改,与卢校合。
三一七九页三行所以*(大)*明*'大'*教也据卢校乙。
三一七九页三行以周清庙论*(曰)**'之'*据殿本改。
三一七九页六行命鲁公世*(曰)**'世'*禘祀周公于太庙据汲本、殿本改。
三一七九页六行所以异鲁于天下*'也'*据殿本补。按:礼明堂位“异”作“广”。
三一七九页七行明*(堂)*鲁之*'太'*庙犹周清庙也据殿本改。按:殿本考证谓“明”下衍“堂”字,“之”下脱“太”字,俱依宋本改。
三一七九页八行天子旦入东学按:汲本、殿本“天”作“太”。
三一七九页一一行见九侯门子按:殿本作“见九侯反问于相”。
三一七九页一一行视帝节犹按:今本蔡邕集无“节”字,“犹”作“猷”。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引蔡邕月令论作“视帝猷”。
三一七九页一二行*'东'*南*(门)*称门西*(门)**'北'*称闱据卢校改。
三一七九页一五行遂设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