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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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曹操有个约定-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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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直被我们当宠物来养的曹小儿,终于脱离我们给他设定的轨道,会独立思考了,由此独立站起来了!
闲暇时,曹孟德会带他去后山打猎。
我曾一度反对让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去接触血腥,现在正是培养他爱心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去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不想大人还没开口,那黄毛小儿挺着小身板一派正经道:“阿岚,大丈夫将来是要当顶天梁柱的,像你那样说,好像修儿是个懦夫?”说着,昂着脑袋望着他身旁的爹,“父亲,修儿不是懦夫,修儿要和父亲去山里行猎。”
曹某人一个得意的眼风飘过来,掩着其中些许宠溺的笑意,牵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这才是我曹孟德的儿子,走,打猎去!”
从倚靠着父亲怀抱到独自策马,从笨拙上马到敏捷翻身,从吃力挽弓到千发百中,马背上的小儿仿佛已是那几十年后意气风发的鲜衣怒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进步神速,我却越高兴不起来。
他是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他给他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爱,而这爱里隐含的期望却总有一天是要压垮他的。
而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么跟他儿子洗脑的,居然还让他主动要求学习枪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变幻莫测的长枪,这已经让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还没一把剑长的小儿见过那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法之后硬缠着他教自己习武。
由此不得不感叹,命中注定这回事。
这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尚在空中打旋,远方一匹铁骑踏着青泥呼啸而来,卷着落叶如受惊的鸟儿扇着翅膀重新飞起,铁骑过去许久方安定下来,无助地跌落尘埃之中。
我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烫着刚刚从菊花丛里挖出来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闭着眼,鼻子却挺灵,就着空气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无意竟比不过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刘老头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伤心。”
就当这是在赞美,我也受之无愧,嘴上也不多客气,“我这酿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刘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烫得差不多了,便取出来斟了两杯。
温过的酒分子在空气里散发更快,不过刚刚倾壶而出,空气里便浸了一丝氤氲的清甜,随着空气慢慢扩散,不但没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郁。
曹孟德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单手执了白瓷酒杯凑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言,执了酒杯,浅酌一口,口感丝滑细腻,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却有一种苦涩蔓延,入喉时,那苦涩却在回味的余韵中甘之如饴。
唔,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酒龄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着眼睛,晃了晃脑,“如你所见,平常的梅子酒啊。”
曹孟德浅酌一口,再一口饮尽,方抬眼看着我道,“说这是平常的梅子酒,那以后那些平正真平常的梅子酒该如何自处?”
我略想了想,觉得这话,当属于拐弯抹角赞扬我的,就顺手又给他倒了杯,“味觉不错,这也不全是梅子酒,我多加了味调料而已。”
“哦?”曹孟德闻言,眉梢一挑。
我指指院中尚在结苞的菊花道:“多了几朵苦菊调味。”
他抿唇笑而不答,将酒杯置在鼻端来回闻了闻,方一饮而尽,“这酒,叫什么?”
叫什么?我哑然地抬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啊。想当初我可是连自己的袜子都不放过给它们一一命名了的,而这对我这亲手酿制的酒,如同嫡出的娃娃一样,反倒忘了起,这人的习惯竟也会有被遗忘的一天,真是可歌可泣。
曹孟德见我久久不答,支了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慢理斯条的把玩着手里的杯盏,“不如,叫杜康可好?”
我身体微微一僵,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杜康?
“此酒入口清甜,细品微苦,入喉三分清苦七分甘甜,余韵更是唇齿留香。一品温如言,二品三千烦恼丝,三品便似人一生,唯有此杜康,可解彼忧愁。”他那厢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已经由惊疑转震撼再转欣慰又转淡然,最后淡定地啜饮着这杯中杜康,唇边不可抑制地弯起一抹弧度,“我认为此名甚好。”
酒过三巡,强劲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那声音相当熟悉。果不其然,最后一杯酒还没斟完,小韦黑色的身形从马背上矫健一跃,骏马留在院外,身形如风一般卷进来。
“公子!”小韦身上着着夜行衣,风尘仆仆,脸上的焦灼之色却掩盖过了长途的奔波。这几年小韦的性子已经不似当年那般蛮撞,慢慢随那人磨练出一种内敛,如今却这般惊色慌张,我也觉得甚是奇怪。
曹孟德却还一副波澜不起的模样,好比屋后那座大山,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慢慢地饮尽最后一滴酒酿,这才悠悠然开口,“说吧。”
小韦起身,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件递交过去,“还是晚了一步。”
曹孟德眸色未动半分,只是去过信件拆开来慢慢地一字一句看完,唇畔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抬眼见我不解,便将信件递给了我。
我逐字逐句看完,这是一名大臣的的绝笔。司马直,为人刚正不阿,前些日子刚被提升为巨鹿太守,如今却在赴任的路上服毒自杀,留下这绝笔遗书不为别的,只为痛斥这行将就木的王朝。
早闻朝中有官位买卖,只是这几年尤为严重。司马直便是这买卖中的一个牺牲品,虽是朝廷提升的,却也过不了买卖这道坎。绝笔中痛斥朝中势力黑暗,君主昏庸无道,以致奸佞横行于世,忠良却不得苟活。
我将信件折回原样,说道:“看来,这空虚的国库,怕是早已支撑不住了。”
曹孟德垂了眼睛,却不知在看天际何方,只是语气依旧漫不经心地接过我的话,“怕的恐怕不止这些,怕只怕在,这只是一个开始。”



 ☆、【042折】出师,甲子年

【042折】出师,甲子年
天下再次传来异动,院子里两方激战的身形正在决一高下。手持长枪的不过是个六岁孩童,小小的身板还没有手里的七尺的红缨枪一半长,身手却不受那长枪的牵绊,敏捷躲闪中还将其舞的虎虎生威。
不多不少,等过到第四十九式,另一个分明是以大欺小的身形反转腕力,手里的九斤玄青铁剑挑过红缨枪,将那小小的身形震了出去。
小身形踉跄两步,以枪缓冲惯性,站住了。小小的两条眉毛皆拧到一处去,末了,小拳头一握,揖首道:“孩儿又输了。”
那人净了手,不紧不慢地擦着额上的薄汗,看不清眸色的眼睛低垂,唇畔隐着一丝笑意,“输赢不过一念之间,有赢便有输,反之亦然。与其看重输赢结果,倒不如想想怎么从中结出经验,这才是输赢的可贵之处。”
小身形又是一揖,稚嫩的嗓音偏做老成道:“孩儿谢父亲赐教。”
默了半晌,又一条肥硕的大青虫被我夹出。看着它难受地扭着肥嫩嫩绿油油的身子,心里相当厌恶,这时代不比咱那科技发达工业发达农业也发达的时代,养颗大白菜着实不易。从翻土施肥到播种发芽,还要围个篱笆防止那些馋嘴的鸡跑进来啃光嫩芽,好不容易看着它们油汪汪地长大,却不想勤劳的劳动者还未收获半分,倒先便宜了那些好吃懒做的大青虫。
但,此刻那厌恶的心情上又多了丝鄙夷。
不是因为大青虫,而是那个站在身后擦汗扇风的某人。没见过哪一个当爹像他这么当的,拿自己儿子当靶练,也让儿子拿自己当靶练。父子上阵,真刀真枪的,有时虽是点到即止,有时却非要一方鲜血淋淋,当然,要流血的,还是天时地利人和皆不沾边的小子修。
我夹着虫子将它拿至跟前长叹一口气:“唉~~都已经吃的这么胖了怎么还那么贪心?嘴巴吧唧吧唧地一天到晚嚼个不停,菜就那些,你都吃光了那你的子子孙孙怎么办?哎哎,说的就是你,你扭什么扭,连自己的子子孙孙都不顾,你还配做一只合格的虫子么?”
余光里某人的身形顿了一顿,信步过来,微微俯身看了看,“唔,我倒觉得这虫子做的挺合格的,膘肥体壮才能保护自己的幼虫不受天敌侵害。”
我言语一滞,觉得这么快就被反击了,还是在措手不及中被反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最近这人的反应敏捷程度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境界,以前虽然也会有所反击,但整个场面还是在我的掌控之中,忽而有一天,这局面怎么就变了……
觉得拿一只虫子来影射他,刚开始还饶有兴致,现在却有些兴意阑珊,将青虫往旁边正伸长着脖子瞪着眼睛守了半天的芦花鸡扬手丢去,大青虫一口便塞了我们家小花的牙缝。
看着小花津津有味地咂着嘴,我寞寞地开口道:“你为何不给他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童年,而要将他逼的这样紧?”
曹孟德敛眉,“正如你这随手一扬,便将人家的顶梁柱葬于鸡腹,余下那些幼虫,又该当如何自处?”
我猛抬头,撞见他墨色的瞳仁隐含一丝严肃,心里蓦地像藤蔓一样升腾起一丝惊异,他,考虑到了什么?或者说,他在为将来的预见准备着什么。
他轻轻一抬手,替我撩开被汗黏在额上的碎发,深幽的眼睛里慢慢浸出一丝水样波动的影子,“漠北之苍鹰,脾性凶猛无比,虽已是大漠中的霸主,却世世代代在悬崖峭壁筑巢,在幼儿学飞的年纪,将其推入万丈悬崖。能在粉身碎骨中幸免的,方能鹰击长空成为下一个霸主。苍鹰此举一为居安思危,一为护其子孙繁衍百世。这个故事,不正是你说的么?”
我微微感到诧异,这不过是在小子修还需要听故事入睡的年纪我信口拈来的一个典故,却得到他如此运用,一叹原是自己‘罪孽深重’,二感这人目光的确越来越具有前瞻性。
光和七年,死水一般外象平静内里浊臭的东汉王朝终于因为一颗不可避免的小石激起层浪。
巨鹿县官逼民反,当地郡守不过是欺软怕硬的纸老虎,百姓揭竿起义之势还未燎原之际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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