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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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忽悠-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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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FBI?不过这个小插曲搞得她有点怀疑这次是FBI把他派回国去的。这可能是她在机场会想到他上了一辆“长长的轿车”的原因,那不都是电影上黑社会老大们经常乘坐的吗?不过黑社会跟“HUG”有什么关系?黑社会是HUG出来的?
  她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但是太天方夜谭了。如果女主角换成别人,她一下子就会推理到那上头去,但是女主角是她自己,她就不敢相信了。
  她知道国际旅行时,在换登机卡时就应该把I…94交掉了。她知道I…94的重要性,因为她曾飞到加拿大去landing,学校的外国学生顾问告诉她,说到加拿大旅行,如果在三十天之内回美国,是不用签证的,但是一定要保留你自己的I…94,不然就不能免签证进入美国了。
  但她那次在机场换登机卡的时候,那个工作人员可能是个新手,不由分说地就把她的I…94从护照上扯下来收走了。她很着急,说不能撕下我的I…94,我还要凭这个进美国的。那个工作人员说凡是离境的都要交上I…94,后来问了另一个工作人员 ,才帮她把I…94订回到护照上去了。
  所以另一种可能就是:Jason不肯。跟她HUG,一HUG他就不忍离去了,就会黑在美国,因为那时他虽然人还在机场,但他的I…94已经交上去了,从身份上讲,他已经离开美国了。
  这个想法弄得她热血沸腾,。夜不能寐,太激动,几乎皮肤过敏了,恨不得马上就飞回国去向他求证一下。但她回想他说过的别的话,又似乎没那个意思,都是最一般的对话,没有什么依依惜别的感觉。再加上他那一付心不在焉的神情,她估计他最后那句话有别的解释,但她现在想不出是什么解释,只好暂时存疑,以后慢慢想,先看他回国后表现如何。
  过了好几天了,Jason也没打个电话来报平安,。她知道他又犯老毛病了,发了誓不守誓。她也不怪他了,因为他发誓都是被她逼的,如果她不流泪,他也不会发那个誓。
  又过了一天,静秋打了个电话来,说Jason已经平安到。达上海了,他早两天就叫我告诉你一下的,刚好这两天我有点忙,搞到今天才告诉你,太不好意思了。艾米忙说“没事,没事”,心里想,看来这次是错怪Jason了。
  她问静秋有没有Jason的电话号。码,静秋说没有,Jason还没装电话,听说要等有了一个什么ID卡才能装电话。艾米想,国内哪有什么ID卡?这两人又结成“撒谎统一阵线”了。她真的不明白,Jason为什么怕她知道他的电话号码,难道怕她顺着电话线找过去了?还是怕她从电话线里钻过去了?
  静秋说:“听Jason说你马上要到H州那边上班去了,我也快。到I州去了,以后很难见面了。今晚过来吃顿饭吧,算是给你饯行。”
  晚上,艾米带了些礼物,到静秋家。去吃饭。吃过饭,静秋问:“想不想到Jason的apt去看看?他让我帮他sublease的,明天有个人来看房子,我过去收拾一下。”
  艾米说:“那我也去,还可以帮帮忙。”
  两个人来到Jason的apt,里面还有很多东西,静秋说有些家具已经有人买了,很快会来运走。艾米心里很难受,想到前不久他还在这里居住生活,现在这里的东西就一样样地被别人买走了,连屋子也要被别人sublease去了,她突然想起“人去楼空”这个词,好像现在才真正意识到他是真的走了一样,觉得心里隐隐地痛。
  收拾了一会儿,她试探着问:“你知道不知道Jason为什么突然想起回国去?”
  “也不算突然想起,他一直就有回国的打算。记得他刚来时,在比较文学系读博士,每学期都是overload,比别的人多修好几门课,他说他想在四年内拿到博士回国去。比较文学系的博士一般都做到六、七年,因为这里的比较文学系很不错,要求也很高,博士生都是要通过三门外语考试的,英语和汉语不算外语,所以Jason一来就开始学西班牙语,就为了早日读完回国。”
  “那他后来怎么转专业了?”
  静秋说:“主要是他导师跟系里另一个教授是死对头,而Jason要考的日语和俄语都是那个人主考,因为系里只有那个教授懂这两国语言。这两个教授互相刁难彼此的学生,Jason不想成为教授矛盾的牺牲品,就干脆转了系。他那时仍然是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读完了回国的,所以在CS那边也总是overload,很辛苦。后来不知怎么的,居然半途而废,跑去工作了。”
  艾米不解地问:“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不告诉你这些?”
  静秋笑了笑说:“男人都不怎么爱对人吐露心思,尤其是他那样的人,更不会对人诉说心中的秘密,如果是比较人性的东西,那就肯定当成一个弱点藏起来不告诉人了。”
  “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静秋想了想,说:“这就看你怎么定义女朋友了,如果你说的是天天出双入对的那种,我看是没有的,至少我没看见过。但是我的感觉是——他还是有个女朋友的,他很爱她,但不太顺利,可能是女方的家里觉得他没美国身份,不太同意这门亲事。”
  艾米觉得很难理解:“可是我听说他女朋友是ABC,ABC还需要什么身份?ABC自己就有美国身份嘛。”
  静秋也搞不懂了:“那——可能是另外的人吧,或者是ABC家里觉得Jason是为了身份才追求他们家女儿的?”
  艾米觉得这倒是有可能,ABC家里人认为Jason是贪图他们家的身份,而不是真的爱ABC,所以加以阻拦。她很替Jason不值,这么一个重情的男人,却被人怀疑为贪图美国身份。她觉得Jason有点太懦弱了,对这种家庭,完全应该奋起反抗,只要把ABC本人搞定了,她父母反对又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梁祝的年代。
  艾米问:“那他——为这事难过不难过?”
  “肯定是难过的,他这个人喜怒都是不形于色的,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吃饭,刚来时还好好的,我到楼下洗衣房去了一趟回来,发现他站在走廊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问他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后来我问了Sara,她说她也不知道,就看见Jason把电话砰地一挂,就跑走廊上去了。”
  “想不到他这个——爱情专家也有——为爱情烦恼的时候。”
  “爱情专家?”静秋笑了,“所有的‘爱情专家’都是别人爱情的专家,轮到自己了,都是‘爱情傻瓜’,不然就不叫爱情了。我看过他在网上贴的那些东西,他那些有关爱情的议论,如果你当成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情场宠儿在说话,你会觉得他很明智,很冷静。但是如果你当成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在说话,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安慰自己,开解自己,说明他内心是很难受,很无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象,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象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像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像“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 “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
  说来说去,还是个情丝缠绕的问题。能使快刀的,斩的是麻,情思是连慧剑都断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从于父母,Jason是不会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已经爱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是一个宽容的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宽容的,那他对那个女孩就更宽容。也许正是这种深爱与宽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来大骂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责一下那女孩的软弱,或许就会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国究竟是躲避这段爱情,还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说ABC是不会在国内的,但谁说得准?说不定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国内投奔爷爷奶奶去了,让父母的父母来对付父母。
  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也许这就是报应?但她马上打消了这种想法,太恶毒了,你不能因为他离开了你,就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不管怎么说,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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