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绳纪事四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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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绳纪事四簿-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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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是有什么神圣道德观的人,阿潘既然那么迷恋那幢海市蜃楼、既然什么都不要了,为什么不干脆去跟著沈冬青,这样她心里也许还会有一点痛苦残酷却又释然的安慰?!何苦要跟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当人家的情妇?我不是质疑,我只是不明白。
  她曾写过一个情妇的故事,淡凉地教人寒飕。不知怎地,传起她当人情妇的流言,好事的读者小小批评了一番。阿潘说起还在笑,她们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像幽灵,也不知道真的有没有这个人存在,那些看小说的却批评得那么起劲。所以她也不解释。没想到倒真的成了预言。
  有段时间路过行天宫时,我们总会进去,多半在夜里人不多冷清的时候。阿潘会眯眼注视那袅袅上夜天的青烟,疑惑神明是否会听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后来她不再去了。问她,她说总不能到行天宫,发誓说她不再谈恋爱吧。说的时候在笑,让人以为她在说一种浪漫的风花雪月。
  这样的阿潘,我看得有点凄凉。
  我才知道,她内心某些地方风化了,再也无法像少年时代那样去迷恋喜欢一个人。她会当人家的情妇,连结果都不要,或许是心坏掉了或许是自暴自弃或许是淡然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或许只是觉得累了。
  她的爱情早早已经搁浅。
  我们和泥巳一起长大,我不会说她对或不对的话。即使那个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门,我也不会说什么是是非非的话。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种气泡矿泉水,注定成不了时尚性的都会女郎。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阿潘背包里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维克里头装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后,伏特加又变矿泉水。阿潘就决定离开那个男人。
  那男人不管长项条件都不差。我当然是见过。而且碰面过好几次。那是阿潘搬来以后我才知道,公寓其实是那男人为阿潘准备的。
  老实说,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结果,我会替她高兴。可她没那个运气。她没有心;那男人没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么海誓山盟也做不得准。
  前些时,我送了一件贴身的小洋装给阿潘。阿潘瘦,胸部撑不起来,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红,阿潘什么都做不好,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拆缝线时,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笔直砍下去;刀子那么一划,又狠又准,将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缝。
  险险就割到动脉。红色的血流得惊心动魄。
  跟著,就有传说她自杀。她还是不解释。
  那男人急忙跑来,弄清楚这桩乌龙,一脸的担忧转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实怕那种寻死闹上吊的女人,太麻烦。阿潘笑说她没那么痴情,那男人脸色却又变得难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烦的女人;但他也不高兴他的女人不将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间。
  过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们其实已经都没有家。阿潘没有兄弟姐妹,从来也不跟那些亲戚来往,这一走,当真的人间蒸发。
  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变得那么冷清。她原来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生活过来。
  那男人来找过我几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点那么憔悴。我不以为他爱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搁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对他无心无所求,跟他以往有过的女人也许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记著吧。
  我不知道怎么做对阿潘才是好,但说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门,我心一软就什么都泄露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东西丢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胁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闷葫芦阿潘也不肯说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伦多和一个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跑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么。天涯孤独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岛这里偶尔穿厚毛衣还嫌太温暖,北美东部那里听说已经下过一场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种冰冷的日子她要怎么过下去。
  上个月,她留给我的电话不通了。我就知道会那样。
  我什么也无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伤口舔干净,等著那伤口结疤,再等著那风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满鲜热和跳动。
  也只能这样了。
  第一簿 我的爱情已搁浅
  我爱了一个人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感情那么长,青春那么短,我已经累了,禁不起再受伤。
  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我的名字叫徐爱潘。我住在这条巷子进去最后那栋公寓的顶楼。是的,我想你大概见过我。不过,应该不认得我。我不大和人来往。
  你认得的或听过的,大概是那个写爱情小说的陈夏天。
  大学还没毕业,我把小说创作课堂上的作业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试,就这么走,这条路,写了几年半生不熟的青涩爱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写情色,竟然写出了点名堂。现实生活得不到的满足,全都在书里头发泄。
  英英是这么说的。
  胡英英。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烂朋友。
  那是后来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马路上。正是下班的时候。她在马路的一头扯著破锣嗓叫我的名字,全马  路的人全都回头来看我,我想装作没看见都很困难。
  英英以前脸皮就此较厚。现在也好像没变多少。
  遇到她的时候,我还与小游住在一块,考虑接受李云许送我的玫瑰……
  当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色的玫瑰时,给我这间公寓的钥匙,我就搬过来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进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红玫瑰。红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蓝天,我想是最适合情妇的诗意的背景。
  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也不再去想他。
  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种“死生笑阔与子成说”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便是爱情的极致。
  肉体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但那是应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肉体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欲望一直大于多于对肉体的欲望。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肉体的欲望,一直未曾好奇过情欲的开发。心中的爱恋,一直是一种形而上。
  但十七岁那一年,英英将我拉到那个火车厢,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在心中爱上了一个人。
  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真的在看见的第一眼,连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气人生及体会经历行事观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么喜欢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搁十数年。
  英英说我是迷恋。自己在心中制造一个意象,然后把他,沈冬青,套在那个  意象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发神经,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自以为谈著什么凄美的  爱情,其实连个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进去。
  我只承认,我的爱情是懦弱的。
  暗恋是懦弱的人恋爱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爱情方式。
  我一直那样看了沈冬青两年,从十七岁看到十八岁结束,高中都毕业了,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我还是不敢开口对沈冬青说任何一句我对他的心意。所以一搁,才会搁了十几年。
  后来我想,当初如果我勇敢一点,大胆开口,主动追求,让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绝被甩掉,然后痛快地痛一场,今天我也不会这样拖拖拉拉,始终抛却不掉那影子,心头的绳结也不会纠缠成一团吧?
  一切,会完全变得不一样吧?
  后来,我真的说了,厚颜地做了。但太迟了。
  那会演变今天这种局面的一切种种,早已成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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