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蔽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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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蔽与记忆-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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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击案发生后,当局封锁了消息,报纸也没有报道是否有人中枪或死亡。为了探听消息,郑苹如给丁默邨打了一通电话。躲过这场枪击的丁默邨很快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在电话里他恶狠狠地说:“你算计我,马上来自首,否则我杀了你全家。”郑苹如是有准备的,她装得非常委屈,说自己都被吓病了。丁默邨听了她的话似乎有点动摇,没有再恐吓什么,反而还安慰了她。
  这一次的暗杀行动失败后,郑苹如的身份虽然没有明确暴露,但是作为惟一嫌疑人的她本该尽快离开上海。然而想到丁默邨那句“你算计我,杀你全家”的恐吓,郑苹如决定最后放手一搏。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郑苹如出现在舞厅,精心打扮过的她成了舞厅里的一道美丽风景。平日里并不抽烟的她点起香烟,紧紧攥住一个精致的手袋,手袋里放着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她约了丁默邨在这里见面,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丁默邨却迟迟没有出现。突然,几个人出现在她面前,为首的对她说,丁主任“请”您走一趟,郑苹如就这样被捕了。
  郑苹如被捕后的一天,她的母亲突然接到了日本宪兵队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讲得很明确,他们很早就知道郑苹如是秘密特工,只是因为她的血统而没有去追究。如今事情已经发生了,只要郑钺先生答应出任汪伪政府的司法部长,和日方合作,就可以把女儿还给他。
  郑钺急切地想要搭救女儿,可是要做汉奸才可以救出女儿,要成为女儿要刺杀的人的同僚才可以换出女儿,正直的郑钺拒绝了。作为父亲,他知道自己拒绝了最后一次救女儿的机会。
  一九四○年二月,上海的街头还没有一丝春意,极司菲尔路七十六号更显出肃杀的气氛。春节前的一天,特务们特意提前告诉郑苹如要带她出去走走,让她打扮得漂亮些。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郑苹如被带上了一辆黑色的汽车。汽车一路开过繁华的南京路、静安寺路一带,越走越僻静,一直开到了中山路徐家汇火车站附近的荒地。坐在车里的郑苹如心里渐渐明白了。行刑前,刽子手问郑苹如还有没有什么话说,她留下了人生中最后一句话:“请不要打我的脸,让我死得好看些。”这一年,郑苹如年仅二十三岁。
  一九四三年,郑苹如的父亲郑钺因长期忧郁去世。
  刺杀敌手,在古代一直是男人的专利。在外交宴会上,曹沫一把揪住了齐桓公,用尖刀逼他退还齐国倚强凌弱掠夺的鲁国的土地;专诸把刀子秘密地藏匿在煮熟的鱼腹之中,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拔刀而起使怨主王僚丧命。而郑苹如作为一个女性,以自己的鲜血殉了父亲的祖国。然而当我看到先是共产党,后来背叛加入国民党又投靠日本人的三姓家奴丁默邨在法庭上,对郑苹如指三道四泼脏水的时候,真有点怒不可遏。鲁迅评价刘和珍:“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辗转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一个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一九四七年二月一日的审判笔录中,有一段涉及郑苹如被害的记录,审判长朗读李士群妻叶吉卿与吴四宝妻佘爱珍(此人后来在日本嫁给胡兰成)的口供(两人都说未参与处死郑苹如),然后问丁默邨:“你有何话说?”
  丁答:“吴佘爱珍及李士群老婆都说没有,而且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
  问:“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实吧!”
  丁答:“我没有陪她。……”
  世界上最肮脏最无耻的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丑事漂白,对自己所作的一切抵赖。我们看丁默邨被处决的时候的表现,丁默邨在老虎桥狱中被判死刑以后,一直就沮丧、焦虑,悬悬于朝夕。
  郑苹如的侄子在童年依稀记得,抗战胜利后,有个女人手提一箱金条来找祖母木村花子,请求木村花子夫人放过丁默邨。后来才知道,她是丁默邨的妹妹。她来过两次,祖母很生气,“我不要你的钱!我女儿的尸骨在哪里?”
  也许细节是最能看出一个人对人间风月的态度。在《陈立夫*》里记载: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小报记者发现了,后来被蒋介石看到了,蒋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丁默邨就被枪毙了。只因为他从狱中出来,贪看一点湖上清风,是湖上不识字的清风涂去了丁默邨的卿卿性命。但风是有灵性的,丁默邨死有余辜。
  一九四七年七月五日的正午,法警去提丁默邨。他已知道是执行的时候到了,面色立刻惨白得无一丝血色,两腿也瘫痪得不能行走。两个法警左右夹持着他的双臂,像提溜小鸡一样把他提出狱门,迨行至二门时,作为一代恶魔的他已经神志模糊,知觉尽失。把他和郑苹如比拟,你真的不知为这样的丑类说什么好,坏也没坏到品味和极致,内心的孱弱到了不如一个女子。
  丁默邨被处决时,长眠在郊区土地里的郑苹如,也许化作了桃花,那是在夜间开的吧。诗人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然而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抗战的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
  有人问诗人:春从何处来?
  诗人说:来自郊外的墓窟。
  是啊,真想变作一朵桃花,站立在春天,留下来陪她。
  

黄花。夕阳。山外山(1)
弘一法师是民国年间,有着无穷神秘,走着不同于常人路径的人。一般来说,少年很难亲近弘一法师。经历了一定的沧桑,眼角鱼尾爬过,你会觉得弘一法师其实就在你心里住着。看窗外的苍然夕阳,常忆起高中时代看《城南旧事》时第一次听到《送别》,就难免卷起了昔日的感伤。我觉得,弘一法师是民国年间最大的一个世俗人生的背离者。他走的是常人不敢涉足的荆棘刺丛,他在求道证道的路上,一辈子坚持的是孤绝是不同,而《送别》境界还是小了些,脱不了传统文人的感伤与缠绵: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其实弘一是非常喜欢龚自珍的诗歌的。有人说弘一晚年在泉州承天寺讲经时曾吟唱龚自珍的诗:“未济终焉心缥缈,万事多从缺憾好。吟到夕阳山外山,古今谁免余情绕?”不难看出弘一《送别》的出处。缺憾,也许是别一种圆满。追求圆满,那只有无尽的忧烦,圆满只有在天上才可得。
  于是在李叔同盛年名倾天下时候,却到虎跑寺断食,后剃度为僧。当时人们很是不理解他的这种生活方式。其实这当不是消极二字所能涵括,也许是李叔同过早看到人生的断裂和悲剧,才由入世而转为弃世。意识形态的涵括,颓唐与消沉也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我们看他早年的壮怀激烈,看他写魏碑《张猛龙》的雄强,也许判若两人。李叔同在一九○五年秋深,负笈东渡日本时填下一首《金缕曲》。当时祖国正值鸡鸣风雨之夕,那笔下就有了满腔的慷慨不已与怆怀:
  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枝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行矣临流重太息,说相思,刻骨双红豆。
  愁黯黯,浓于酒,漾情不断淞波溜。恨年年絮飘萍泊,遮难回首。
  二十文章惊海内,毕竟空谈何有,听匣底苍龙吼。长夜凄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孤负!
  后来,也许他倦怠了。满清覆亡,再造的别一个世界并没出现。庆亲王在审问刺客汪精卫时说,“我们满人没治好国家,你们也不一定强到哪里?”他曾热烈歌颂过的辛亥革命,只不过脑袋后少了一条辫子,但汉族统治者又比异族统治好多少呢?军阀混战,生灵涂炭。在听到李叔同出家的消息后,他的好友曾有这样的认识,我以为这离李叔同出家的根由不远:“盖愤世之极,不得已但了自性,其遇亦可悲矣。”李叔同十分清楚自己在世俗世界的遭遇,革命现在已没有了环境,能颠覆什么呢?只是把话剧、音乐美术引进中国吗?孤独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反叛,反叛使他就选择了闭门修行,闭门修行这就有了对世俗的不见烦恼的割断。割袍断义、壮士断腕岂止是人间的风景?抉择无论何处都时时存在。李叔同对人生的缺憾和悲剧的认识是十分清楚的。世俗他不愿为,他看透了,索性就求个彻底,于一刹间解开百千结,于是也便最敢舍我,舍弃世间的爱恨牵挂。世间的被人们看作中国话剧、音乐、美术的开拓之功比之宗教还是低了些。浮名关联的是肉身,而心灵的悬隔想得到安稳妥帖,怕只有到空里去寻了。
  选择剃度,是一种担当,但这里的担当,非狂者、狷者不敢为。虽然人们认识的表面的李叔同深情多情,但你想到二十余年晨钟暮鼓、鱼板梵磬中也有守成、殉道的砥砺、考验,你就知道这不是消极或者积极,也不是逃避得了或者承受得了的,这不过是这个时代这个周围对李叔同来说太肮脏龌龊,现实给人的挤压太严重无法呼吸,于是李叔同采取人们看作异端的举止来。

黄花。夕阳。山外山(2)
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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