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中,二哥跟傻哥正在迅速接近大屯。
现代黑道的聚众斗殴跟古代打仗很相似,两边人数差不多的时候,拼的就是一个气势。
二哥他们带来的这一群人,全都是经常跟着二哥跟傻哥办事的,作为领头的人物都能这么猛自然就带动了下面的气势。
许多人都对二哥他们有盲目的信任,也算是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吧。
跟着大傻哥和东北哥砍人,绝对是不会输的。
更何况老三的这件事直接点燃了他们的怒火,个个都是拼着命的往大屯那边冲,不是为了争名夺利的想立功,只是单纯的要砍死大屯而已。
仅此而已,直接把大屯那边的人给镇住了。
大屯那边本来还战意高昂得不行,可在这群眼睛通红的混子冲击之下,不到十分钟就有了土崩瓦解的形势。
“妈的!!!”二哥一刀砍在挡路的混子胸前,等那人倒下后,他大吼了一声:“都给老子冲上去!!!干死大屯这个畜生!!给老三报仇!!!”
“知道了东北哥!!!兄弟们上!!!”
在这种时候,二哥没有喊所谓的干死对手荣华富贵这类的口号,而是非常直接的说是报仇,就这一点,直接点燃了许多混子身体里的血性。
这他妈才是江湖啊,快意恩仇,义字当头。
“快挡住他们!!!快!!!”大屯到现在都没有砍倒任何一个人,自己手上的刀,连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这说明了他压根没怎么动手,反而一个劲的在往后退着,希望寻找到机会一举格杀小东北他们。
“大屯!!!我**!!!!”傻哥疯狂的吼着,如同一个人形机械一般,他砍人从来不讲究什么技巧,就是拼的两个字,力气。
要么就是别人的反应速度跟上了,用刀挡住了傻哥的刀,一般来说这种下场就是虎口震裂,除非他是肥犬那种有实力的人。
如果对方的反应速度没有跟上,下场就更加直接了。
砍哪儿掉哪儿,让傻哥一刀砍在手上,那么你肯定要掉个零部件,但要是砍在脑袋上,那么你就得脑震荡了。
毕竟头骨是人类身上最坚硬的骨头之一,傻哥不可能一刀把人脑袋劈成两半,顶多就是把刀砍下去嵌在人脑袋里,在那人脑震荡产生眩晕感而失去战斗力的时候,再费点功夫把刀给拔出来。
这种笨拙的战斗方式,一直都让二哥嗤之以鼻,因为他觉得吧,既然力气都有这么大了那么完全可以选择轻松点的战斗方式,绝对可以让战斗结束得更快。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傻哥的砍人方式在市区独树一帜,可以说只有他是玩的这种套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压根没人敢跟他对刀,除非是肥犬老跛子这类的人物,否则的话,一般看见傻哥动刀对面的人就得脚软了。
二哥砍人还是老套路,哪儿能最快让人失去战斗力就砍哪儿。
反正他算是看明白了,你不把人弄得倒下,那么他就得继续追着你砍。
所以他砍人的时候,一般选择的下刀部位都是下三路,大腿小腿选着砍,深得老跛子这位前辈的真传,在老跛子的教育下,二哥学会了许多实用的技巧。
特别是在群斗之中,在一打多的局面下,这些技巧更是管用。
一刀下去,正中下三路的要害,人肯定会随之倒下,特别是在砍断人的韧带之后,那么对方的倒地是必然的。
随之二哥就是抬腿一脚,把人踹到一边,继续选择下一个目标。
除非是二哥没抓住机会让人反应过来了,才会退而求其次的正面跟人对刀,当然,他的挥刀力度也不是普通人能挡得下的。
在这时候,二哥忽然被几个混子给围住了,而傻哥则已经冲进了人堆里,继续向着大屯的方向狂冲,虽说他身上已经多了四五道伤口,可他却没有丝毫减慢速度的迹象,反而越冲越快。。。。。。
“妈的。”二哥骂了一句,一心就想着跟上傻哥,免得这大傻子杀红了眼,让人弄得阴沟里翻船了。
只见二哥此时猛地往前一窜,迅速弯下了腰,横着一刀,从某混子的膝盖下方拉了过去,那人瞬间往前一倾,身子重心已经不稳了。
“你们办了他们!!!我跟着大傻进去!!!”二哥冲着身后的人吼道。
“知道了东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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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气势
从那晚上,傻哥类似于泄愤的袭击之后,整个新河区又再度的平静了下来。
《东和贵》与《福记》没有再发生摩擦。
傻哥说了,等老三的头七一过安稳入墓了,才是真正要开打的时候。
而《福记》的人也没有先一步挑事,貌似是想以不变应万变,就等着傻哥他们动手。
说实话,老三死得确实算是风光了,起码他用自己的命,将《福记》跟《东和贵》之间的局势再度搅混。
不光如此,白宝国,二哥,傻哥,他们三个还一起给了他家一笔数目不小的安家费。
送走了哭得悲痛欲绝的老三父母,二哥跟傻哥孤零零的蹲在了老三的墓碑前面,都在默默的抽着烟,谁也没有说话。
半晌过后,傻哥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
“妈的,大老爷们哭什么。”二哥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哭的人,他只是感觉心里难受,而且他还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人都会死。
老三这次死得这么突然,确实是他没有想到过的,往深处一想,自己跟大傻会不会也这么突然的就死了?
客死他乡,让人拿刀捅死在大街上,躺在脏水里。。。。。。。
“哥。。。。。。你也知道。。。。。。我朋友本来就不多。。。。。。愿意跟我推心置腹的人就那么几个。。。。。。”傻哥用手捂着脸,蹲在地上,肩膀不停的颤动着:“老三死了。。。。。。我以后找谁陪我办事啊。。。。。。。”
“哑巴,我,你想找谁都行。”二哥伸出手,把傻哥叼在嘴里的烟拿了下来,丢到地上用脚踩了踩,然后重新给傻哥点了一支烟,放在他嘴里。
“哥。”傻哥忽然喊了一声。
二哥本来还在发呆,在听见傻哥喊他的时候,他回了一下头。
“怎么了?”
傻哥抽了口烟,低声说。
“今天砸场子的事,你别插手,我带人过去。”
平常跟老三关系最好的人就是傻哥,所以在这次老三被弄死的事里,傻哥真的是最伤心的一个人。
他从小到大哭过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这次,他的确是哭得悲痛万分,因为他平常最看重的一个朋友走了。
没错,在傻哥眼里,老三不是什么手下,是个朋友。
这次大屯的人把老三杀了,傻哥心里就憋着一股子火呢,如果不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恐怕还真得憋坏他。
“扯淡,老三也是我的人,你能帮他报仇,我就不能帮他啊?”二哥皱着眉头,眼里透露出了自己对于傻哥独自去办事的不放心。
没人知道这个大傻子会不会脾气上来做什么傻事?要是他一冲动了陷入重围。。。。。。。
“没,我就是想亲手弄死大屯解恨,你要是插手了,我这气可就憋着发不出来了。”傻哥叹了口气:“妈的,老三也是死得够冤枉的。”
整件事傻哥跟二哥都已经了解得很透彻了。
就因为一句话不对劲,就因为一个眼神,你们就他妈的杀人?黑道也没有这么玩的!
傻哥自认打起架来都下狠手,但是平常在跟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他绝对不是直接选择动手的那种人。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傻哥经常这么告诫手下的人,也这么告诫自己。
“哥。”傻哥喊了一声。
“怎么了?”二哥问。
傻哥沉默了一下,试探着问道:“你发现了吗?咱们越来越像黑社会了。”
二哥本来想笑着骂一句,咱们不就是黑社会吗?但是他到了最后也没有骂出来。
或许那句话是对的。
一张白纸在染黑之后,是看不出原样的。
以后还能变回去吗?
二哥不知道。
“我回去叫人,你先缓缓,到时候直接过来。”
“知道了,哥。”
在二哥走后,傻哥又在坟墓前发了一会儿呆,最后也走了。
老三的坟墓是在坟山的后面,那是很少有人选择埋的地方,因为那里太偏僻了,上坟的时候想走过去都不是那么容易。
不过傻哥还是帮老三选择了这里,因为这里安静,而且在坟堆的旁边长着一棵荔枝树。
老三说过。
他这辈子啊。
最爱吃的就是荔枝了。
回到歌舞厅,里面空空荡荡的看不见人烟,傻哥知道,那些人都已经让二哥叫走了,就等着今天晚上的大战呢。
“大傻哥。”
听见这一声清脆的声音,傻哥迷茫的抬起头看了过去,勉强笑了笑。
“瑶瑶,你还在上班呢?今儿都没什么客人,要不你早点回去?”
“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瑶瑶今天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黑色风衣,手里还提着一个装着几本书的袋子,似乎是刚从学校那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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