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和规矩。”白宝国不急不慢的把酒瓶子砸在了小克脚边,玻璃碎渣也顺势溅到了小克腿上。
但小克并不在意这些,他只是紧盯着走近自己的白宝国,握紧了手里的砍刀。
“既然你要办我,那么我一不小心弄死你也挺和规矩的。”白宝国说道,用手扣着鼻子走到了小克面前,笑得很恶心:“你觉得你哥能跟我平起平坐,你就能在我面前装逼了?”
小克没回答白宝国的话。
“妈的,你哥跟我在道上硬碰硬的时候,你个孙子还穿开裆裤呢。”白宝国骂得很是难听,但在二哥听来就是两个字,解恨。
该,叫你们这群孙子追我。
“现在就敢跟我摆谱了是吧?”白宝国怪异的笑着:“我就操了,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跟我唱大戏啊?”
小克笑了起来:“白宝国,现在你处境可不好,再过不久指不定你就是人见人打的落水狗了,我。。。。。”
白宝国毫无预兆的抬起腿,一脚侧着踹在了小克的膝盖上。
用的力度应该很大,小克身子一晃极其狼狈的就趴在了地上,脸色通红的吼着。
“妈的!砍死他!!!”
白宝国听见这话才彻底的笑了,脸色慢慢变得狰狞,然后冲着那些对自己挥舞砍刀的混子扑了上去。
“看样子谁都把我给忘了!!操你们妈的!!!”
八十年代出头的老混子,通常都有两个特征。
一是能打,二是有脑子。
有脑子是为了能安全的活下去以及上位,能打则是为了服众。
而且那确实是个靠刀吃饭的年头,用枪的人也有,但大多都只会让人瞧不起而已。
或许外人很难想象,明明用枪就能解决很多事,为什么黑道的人会选择用刀。
其实答案很简单。
枪,只会让人怕你。
拳头,会让人怕你,也会让人服你。
像是白宝国王庆山这一类的人,就不会有任何类似“没枪他算个jb”的评价。
如那句话所说的,杀一人是罪屠万人是雄。
你能单挑打赢别人不算本事,你能一个人打七八个那才叫本事。
就是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下,那个年代出现了许多在现在人看来不合常理的怪物,白宝国就是其中之一。
小克可是知道白宝国的本事,所以他压根就没想这场战斗会很轻松,可在他见到白宝国身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刀后,他觉得奇怪了。
妈的,白宝国不该这么弱啊,他原来可是。。。。。。
“白宝哥!!!”二哥大喊了一声,一看白宝国身上见红了,他稍微想了想,还是咬着牙义无反顾的冲进了扭打的人群里。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二哥就是这样的人,而白宝国则是一开始就猜出了他是这样的人。
“操!!!”二哥怒骂着,狠下心把改锥捅进了面前混子的肚子里,可没等他抽出来,只感觉背后一阵凉意,回头一看,小克的刀已经要砍到了自己身上。
在几秒钟前,白宝国原本是站在二哥背后的,但中途他莫名其妙的往右边偏开了几步,恰好就把二哥背后的空档露了出来,而小克也很配合的一刀砍了下去。
这是为什么?
小克注意到了,但他没明白,以为是白宝国喝多了脑子发蒙,但接下来的一切就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妈的,偷袭也不带这么玩儿的啊。”白宝国笑着赤手空拳的握住了刀刃,血流了一地。
“我操!!!”
二哥彻底急眼了,想都没想,直接就把改锥捅进了小克的手臂里。
也是凑巧小克躲了一下,没被捅中骨头,但这下子捅得极其的重,依旧洞穿了小克的手臂肌肉。
下一秒,小克松开了手里的砍刀,捂着手臂大吼个不停,表情狰狞得异常骇人。
“砍死他!!!”
估计现在有人会好奇,为什么后面的那些民工还没追上来,其实答案很简单。
就在小克跟白宝国动起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到了现场,只不过是躲在了远处的巷子里,小心翼翼的看着这一场战斗,谁都没打算上来帮小克的忙。
二哥先前弄死包工头的举动可是吓住他们了,就因为这点他们谁都不敢动,就是在等白宝国他们要撑不住了再上去动手。
他们是怂了,但更明白“命是自己的可不能乱拼”这个道理。
可这群民工也不想想,如果真打完了他们再上去,恐怕还得被小克收拾一顿。
到时候小克得这么想。
我动手的时候你们没在,痛打落水狗的时候你们倒是来了,当我是傻逼啊?
陈二山站在角落安静的看着远处的战场,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插手,忽然有人就从后面拍了拍他肩膀。
“让让。”
“妈的谁啊?我。。。。”
陈二山还没骂完,那个问话的人就已经劈头盖脸的一刀砍了下去,这一刀的角度选得不错,直接就把陈二山的鼻子均匀的劈开了一个大口子。
剩下的民工四散而逃,拿着刀的人也没打算为难他们,任由他们大喊大叫的往外跑去。
“白宝国就在那儿,砍死他。”砍陈二山的人用自己衣服擦了擦刀刃,指着远处的二哥和白宝国,对身后的二十多人说:“拿了他的命,狐狸哥重重有赏。”
二哥的眼睛比较尖,一见远处巷口跑出来了一堆拿着刀的人,二哥下意识的就觉得今天麻烦大了。
这他妈不就是援兵吗?!
与他一样的,小克也这么想。
可白宝国却不这样想,因为他看见了带头的人,那是老狐狸的手下。
“砍死他!!!”
“我操。”
白宝国骂了一句,拽着二哥就冲出了小克他们的包围圈,直接就往路口不要命的跑去。
可能谁都觉得白宝国失算了。
但他自己却不这么觉得,在看见二哥愧疚的眼神时,他笑得很灿烂。
白宝国知道,他赢了。
第十一章 小克
在二哥看来,包工头他们那伙人是打心眼里想把自己跟大傻弄死。
既然他们都已经出狠招了,那么自己能从这个城市安然无恙逃出去的几率真的不大。
前几天二哥还带着傻哥到处转悠呢,结果哪儿都有警察,特别是在新河区客车站那一片,更是隔三差五就能见着警察出来溜达。
与其冒险逃出城市,还不如按照白宝国的话赌一赌。
毕竟被警察逮住就没有退路了,下场就是死,按照白宝国他的这个要求来办,活着的几率相对要大一些。
大不了废了包工头就跑,留着这畜生确实是个祸害,至于白宝国会不会按照约定来接自己,那就听天由命了。
“还好没带大家伙,要不然今儿还真难办了。”二哥戴着医用口罩站在街边,远远看了一眼工地侧门里来往的民工,心里不禁有点庆幸。
那家五金店里不光有买砍刀的,还有卖匕首的,但仔细想了一番后二哥还是选择了改锥。
砍刀太大,容易被人发现,搞偷袭很可能会暴露自己。
匕首合适,可二哥用不习惯,毕竟在自己的家乡他还真没用匕首捅过人。
农民大家大多都是什么顺手拿什么,锄头铲子有时候比砍刀更好用,这是二哥长久以来的经验。
而且他明白,偷袭讲究的就是一个稳准狠,只要逮住机会,一改锥捅进包工头的脖子里,基本上他就交代了。
改锥用来扭螺丝钉的那一头很锋利,特别是二哥买的一字改锥,捅起人来真跟匕首没什么区别。
当时二哥并不知道,在工棚里,包工头正在经历这辈子最难忘的事情。
“我说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说话的这个年轻人坐在床铺边上,手里夹着一支烟,脸上布满了愤怒。
一边说着,他一边走到跪在地上的包工头身边,蹲下身,把烟头按在了包工头的脑门上。
周围看见这一幕的人很多,除开这小年轻带来的四个混子之外,其余的全是工地里的民工。
闻着那种烟头烫着肉的奇怪味道,不少民工都往边上挤了挤,眼里充斥着恐惧的意味,生怕往前走一步就被人逮过去收拾。
“小克哥。。。。。您别。。。。别生气。。。。。。”包工头哆嗦着不敢喊疼,讪笑着跟那个年轻人说:“这不是最近手头比较紧吗。。。。。所以保护费就晚了几天。。。。。”
小克,在新河区里不知道这个人的估计很少。
这几年《福记》里名气最大的混子就是肥犬跟大克,前者是以人多能打闻名,后者则是以做事不留一线打出的名气。
大克小克这两兄弟,就跟扑克牌里的大小王一样,合在一起就是个炸弹,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招惹了他们,然后被“炸弹”弄得体无完肤,甚至是自己家人也没逃过去。
祸不及家人这话是道上的信条,但对大克来说这就是狗屁。
“做事不做绝还混个jb黑道?”大克曾经这么对手下说过。
就因为如此,虽然小克不是白宝国那种一等一的大混子,但他在自己哥哥大克的名气之下,也是在道上颇有声望。
够狠够绝这就是他办事的风格,也是不少人害怕他的原因之一。
“我觉得你就是想跟我找不自在。”小克拍了拍包工头的脸,力度很重,就跟打人耳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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