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此人极具胡说八道之能,在装腔作势、装聋作哑、装疯卖傻方面造诣匪浅。由于此人对社会存有不满,一门心思挑社会的毛病,看什么不顺眼,就非得纠出来指手画脚一番,铁了心的要弄一反面教材以警世人。好象不从别人身上找出点什么不足来,就不能证明自己优秀了,独具慧眼了。此人挑毛病的原则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就算在鸡蛋里挑不出骨头,也要挑出几块鸡蛋皮来撩以*。由此可见,此人的言论多数情况下缺乏客观性,而且很少真正说到“点”上,但此人明智的地方在于,他敢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开篇就把自己贬的一文不值,张口闭口自己文化底、基础差,还厚着脸皮请人家多指教、多担待。好象人家要给他指出点什么,就是和他一般见识了,没风度了,斤斤计较了。碰上这样的人,人家也只有忍气吞声,不闻不问了。
从某种角度上说,木子辉的写作属于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喋喋不休的长舌妇型,围绕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不值一提的问题无休无止的大发感慨,明明一句话可以说明白,他偏偏翻来覆去没完没了的扩张成一个段落甚至一篇文章,其做作和夸张的程度不亚于一个*跟你上chuang前所表现出来的天真和纯情,而且此人所使用的句子多半长的要命却不加注标点符号,使你读起来绕口不已,他却对你说他在写长篇小说。总之木子辉的作品跟诸如文化底蕴、文学修养和艺术之类说法没有任何联系,他就仗着一身蛮力推开大家的阻拦挤了进来,一进来就吵着嚷着“推崇*、打击伪美”,把王小波、王朔、石康奉若神明,把琼瑶看作“文字骗子”,因为琼瑶所描写的浪漫爱情他从未看到或亲身经历过,他还不愿承认自己对成为琼瑶小说中男主人公的yu望。所以摆出一副“较真”的架势,一副“据理力争”的神情,好象真的要为“真理”拼死拼活。弄得那些真正的读书人、斯文人、那些念过书的,对他是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也就只好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
木子辉开始写作后,忽然觉得或许可以依靠写作出人头地,故态复萌,挖空心思想要整一景,弄一花样,一鸣惊人从而一举成名。面对大家伙的宽容,此人非但没有见好就收,反而变本加厉、得寸进尺。写作更是肆无禁忌,随心所欲,不循规、不蹈矩,想到什么说什么,一切凭着自身感觉为依据和标准,也不在乎“爽了他自己,苦了千万人”,就这么东拉西扯、东拼西凑,楞是蒙着脸儿一劲儿望前冲,口口声声喊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俨然一副“拼命三郎”的劲儿。就这样才觉着自己像一“愤青”了,像一弄潮儿了,像一另类了。就凭那股子劲儿,就算不会名垂千古,起码也能遗臭万年了。
木子辉是非常讲究男女平等的,这是因为他发现男女只要不平等,谈恋爱就是件很累的事情。假如对方认为女低于男,就难免把所有责任推卸到男人身上,可一旦对*得自己高于男人,清高无比,就会使他泡起来困难重重。这都是他不希望的。其实,此人的爱情观还停留在幼稚园层次,别看他整天嚷嚷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真让他“坏”,他还真弄不出什么花样来。装出一副身经百战、久经沙场的“淌过女人河的男人”的神情,其实自打白雪公主和花仙子一去不回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真正恋爱过。不知怎么此人就楞觉着自己不像一好人,还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向人证明他的这一看法。从《把衣服脱掉》中就足以看出他的这种矛盾,小说中除了观点和思维是他的之外,其实大多数情节都是夸张以后而成,当然事件本身大部分是存在的。可他一出口就是“上床”“胡搞”“乱来”之类,还一劲儿强调自己确实如此,好象这样就足以证明他真的是一混子了,遗憾的是这更加难以取信于人,反而让人看出了他的胡搅蛮缠。
像木子辉这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会永远年轻,因为他说过“年轻是一种心态”,即使他现在七老八十,根据他的这种心态,他也只能是一老不正经,是一老顽童,是一老妖怪。但他觉得他的确会很长寿,因为:好人无长寿,祸害遗千年。
作者题外话: 文中提到的两本书《把灵魂丢了》和《把衣服脱掉》完成于05年前,后合成为《鸡飞蛋打的日子》。目前,木子辉已重新进行再度创作,修改版作品《把灵魂丢了》更名为《美人赠我鹤顶红》,《把衣服脱掉》更名为《好了伤疤忘了疼》,同时将和小说《阳光总在疯语后》合并为主人公“周哲”的情感三部曲,合集书名为《走过青春路过你》,稍后将会整合发表。
木子辉的大部分小说作品,其主人公都是周哲,除上述小说外,另外还有《我们晃晃悠悠的青春》《插在牛粪上的鲜花》《看上去不美》《在同居的日子里》《一片狼藉》等,《你好,XX》是短篇小说合集,主人公也是周哲,还有目前为止木子辉唯一的一篇军旅作品《我的兄弟叫别扭》也是周哲,敬请关
要做就做痞子
作者:木子辉
很长时间以来,经常听到所谓痞子作家的说法,尽管这些“痞子”的当事人,诸如王朔之列都不太承认这些观点,甚至公开表示自己并非痞子作家。我个人则认为应该将这种痞子精神发扬光大。
“痞子作家”,就名称而言似乎指的是写作风格,或可称之谓“写作流派”,但是提到写作就很容易让人们想到大雅,似乎大雅才是文字该走的方向,如果你往雅了写,非要往不雅了写,那就不正统,那和痞子何异?单就这一点硬把一个文学作品定义为痞子作品似乎有些牵强,于是我翻开了一些“痞子”的作品,发现他们有一些共同点,就是爱现,好像什么事儿就他看的比较透,别人都蒙在鼓里,其实那些事儿别的作家也看到了,可人家不说,人家会揣着明白装糊涂,拣好听的写,拣读者爱听的往出说。可痞子就不一样了,他们往往语言过于直白、露骨,一点儿不给人下台的机会,不知道给人留面子,不知道说些别人爱听的话,虽然那些话很假,但人家爱听,他却偏不讲,非要挑人家不开的那一壶提来提去,人家一生气就说他是痞子了。像王朔、王小波、石康他们,就算他们不承认,我也在心里认定他们是“痞子”。
“痞子”最有修养,因为痞子不喜欢欺骗读者,“痞子”总是把真实的生活展现出来,尽管这些做可能遭到部分读者的排斥,但是他们知道在这个被面具遮盖着的天空下,还是很需要一些“求真”的人的。
“痞子”说的都是歪理,例如很多人认为“平凡是真”,可“痞子”则认为“平凡是庸”,很多人喜欢把自己安于现状的心态美其名曰“平平淡淡才是真”,痞子会说“花开过之后才归于平淡”,没有开过的花就是平庸的。
“痞子”最接近现实生活,因为痞子不回避生活,不会向压力妥协,面对社会各界的压力,不用刻意的美化和装扮自己。至少不用像以琼瑶为首的言情小说家们那样,伪造一些爱情,伪造一个故事,让他们缠mian悱恻,忽悠着一帮子少男少女,大玩特玩春心大火拼的游戏。
“痞子”不会收买人心,“痞子”人缘差,“痞子”不知道对读者投其所好,让读者误以为他是万众归依的圣者。就像龙年在《王朔词典》里对崔健歌曲《一无所有》的解释:一无所有,一个叫崔健的人设的套,人们纷纷去唱,数年后你倒是真的一无所有了,而人家崔健什么都有了。“痞子”不会这一套,痞子更习惯于“姜太公钓鱼”。
“痞子”是新一代的“鲁迅”。鲁迅先生的伟大是后人发现的,在当时他也不是如我们现在那么有地位,因为当时他的文字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对和排斥。鲁迅所在的时期国家贫穷,社会黑暗,政府昏庸,所以他的笔杆子指向了政治。现代社会人们丰衣足食,社会稳定,政策开明,已经不需要鲁迅这样的政治批判家,改革开放的迅猛步伐塑造了一些时代的先驱者,也涌现出一堆社会垃圾,所以“痞子”的批判对象改向“人性”,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某一些人或某一类人。
“痞子”处在社会较偏僻的地方,因为“痞子”不会说话,不会把违心的赞美说的感同身受。很多正式的场合都是找一些会说话的,能把假话说成佳话,并且把一个冠冕堂皇的谎言说的有理有据,发人深省的人。“痞子”就像狗肉上不了席面一样,被冷落在一旁,无人问津。
“痞子”容易被误解,因为痞子说了太多实话,有些事可能别人背地里做没有觉得自己低俗,但你一写出来人家就觉着你不高尚了,说你素质低了,如果你写的再出位一点,人家就开始怀疑小说中那个卑鄙、下流的主人公就是你自己,然后对你投来鄙视的一瞥,其实他也许根本没有看过你写的东西甚至对你只是道听途说,但你是“痞子”,想来你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我喜欢“痞子”作家,因为他们真实,社会需要痞子,需要有人出来说说实话。就像李宗吾在他的《厚黑学》里说的:如果有人看了这本书,就一定会有所受益,但如果他因为受益而对人说这本书是好的,那他还没有真正领悟到这本书所谓“厚”“黑”的真谛。
我希望读者朋友不只是作为消遣来阅读那些痞子作品,我希望读者能从中获益,“痞子”作家的语气也许不好,所作情节也许颓废,但他绝对不是在给予我们混浊,他们给我们的应是心灵的一片清明。
我想说:要做就做痞子。
作者题外话: 木子辉:1981年,山东人,写小说,写剧本,做演员。
代表作品:《走过青春路过你》(《美人赠我鹤顶红》《好了伤疤忘了疼》《阳光总在疯语后》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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