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着扫着,荡着荡着,费尔奇就老了,没有紫丁香,随随便便找了个女人结婚。
那个女人叫多莉,是个麻瓜。这个名字在一首民谣里出现过,唱的是一头牛。多莉人如其名,圆圆滚滚,高高大大,看起来很有安全感,实际上心脏的瓣膜跟正常人不一样。据说她在一间花店上班,老板觉得在她的映衬下,那些花更漂亮了。
经人介绍,费尔奇和多莉结了婚,走过四十年。费尔奇早起搭公车到伦敦去对角巷,从那里的壁炉再到霍格沃茨。他跟多莉说他在一家证券公司打扫卫生。他们每天起床、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多莉的土豆泥做得很拿手。
就连黑魔王横扫欧洲的时候,他们都过得很平静。没有一次旅行,没有一个结婚纪念日,连孩子都没有。
我还真是哑炮中的哑炮!炮中之王!费尔奇不断在心底里呐喊。没有人瞧得起我,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谁又瞧得起谁呢。大家都只顾看着自己!
费尔奇没有想过,要是你不看看自己,就没有别人会看你了,多么寂寞。
他和多莉在爱丁堡郊区有一所小房子,房子里最好的东西是一台电视,多莉爱看连续剧,看得死去活来。费尔奇爱听戏,抱着个话匣子,哼哼着“啊,俺的太阳……”
他们谁也不看谁。
四十年后的某一天,费尔奇回家晚了,回到家里,见电视还开着,桌上满是菜肴,多莉趴在上面,睡着了,再也没醒过来。
费尔奇觉得自己一点也不难过。
事实上他也用不着难过,第二天他办了丧事回到家,他老婆正坐在电视前看着《英国达人》。
乳白色、半透明的多莉。
“喂……多莉……怎么还不走?”
“想看看选秀结果。”
“随你的便吧……”
费尔奇就回屋里睡觉去了。他醒来的时候,多莉还在。
“我去上班了。”
“走好。”
跟往常一样。
费尔奇不愿意费心去考虑老婆和电视的问题,他最近在学校呆得还挺开心。新来了一波小鬼,跟往年没什么不同,只是今年有个斯莱特林的小姑娘,很漂亮,很聪明,虽然名字怪了点。难得的是对费尔奇很好,温柔地微笑,送他礼物。
春天来了吗?
那段时间费尔奇心情特别的好,走路长着翅膀,连鞋都在微笑,看得各位同学教授特别不舒服。他常常在那个小女孩经过的路上假装扫地,看着她来了就冲她点头,看着她走了就紧盯着她的背影,仿佛自己回到了十七八岁,仿佛早已衰败的丁香又开了。
哎哟喂,我这个老头子恋爱了吗?
费尔奇被惭愧之河冲走了,又费力地游回来,他舍不得那种温暖。在多莉去世后,他越发惭愧。
可即便如此,不久之后的情人节,他还是抑制不住把一张卡片交给了洛哈特的侏儒天使,让他们交给“丁香姑娘”。他还去了斯普劳特教授那里,大着胆子拜托她给朵玫瑰花。
“都管我要玫瑰花。最近助手不在了,我还真顾不过来。”
不过,最终费尔奇还是拿到了一支火红火红的玫瑰,用金丝带扎了蝴蝶结。
他忐忑不安地走向斯莱特林的地下室,想悄悄地把玫瑰交给她。就在转角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大垃圾袋,没有封口,垃圾山的最上层是他的卡片。
他这辈子唯一写过的一封“人情卡片”。
春天最终没有来,只不过是冬天太寂寞,树上的纸片看起来也像一朵娇嫩的小花。
费尔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当他看见还在桌旁看连续剧的多莉,他说:
“这个给你。”
多莉离开电视机,看着眼前桌子上的玫瑰,一封情人卡,卡片上写着:
认识你真好,谢谢。
可纯洁可纯洁了。
她又抬起头,看着费尔奇,好像要把一辈子没看的全都看回来。
“我也有东西想给你……你看着啊……”
老太太摊开手,表示手心里什么也没有,然后转过去,念念有词了半天,突然猛地转回身来,双手像花萼一样托着下巴,大声说:
“变出一朵花!”
这是费尔奇这辈子听到过最冷的笑话,冷得他都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多莉也笑了,笑得跟哭似的。
“老头子,我还是不行……其实我是回来看你一眼的……楼上的小柜子,你去看看最下边的抽屉……”
说完,多莉消失了。
在楼上小柜子最下边的抽屉里,有一封信,和一只小盒子。
费尔奇把信纸展开,里面的留言一个字一个字的出现了。那封信的署名,被人擦了又改,可还是能隐约辨别出最开始写的是——最爱的阿格斯。
不过,现在那封信是这么写的:
老头子:
不知道怎么跟你说,还是直说吧。
我不是普通的人,是女乌。不过不会末法,因为我是亚炮。跟你说在花电上班也是骗你的,我在一个叫火格沃茨的末法学校,那有个地下温室,我帮一位教受种花。
我虽然是女乌,却没有天付,跟普通人,我们叫麻瓜的人,差不多。但是能和老头子结昏,一辈子也挺值的。结昏四十年,我买了礼物,很便宜,希望你喜欢。
我努力学习了末法,想变出一束花,把它给你,你再把它给我。因为你还没有送过我花。
我不想当什么亚炮,也不想被叫做麻瓜,如果我能变出一朵花,我会觉得我很了不起,不再是麻瓜,就算麻花吧。听着挺好听的。
我们还没吕行过,不过咱家已经够大了。我们还没有孩子,没关系,养只猫吧。和你在一起很安心,我是快乐的。我想,这对我就足够了。
结昏四十年,谢谢你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我,虽然你老是把周主胡了。
我把我的秘米告诉你。我写信,因为我不好亿思说。
又及,我喜欢你鹅头上的那个八,我觉得你跟救世主似的。
喜欢今天的晚饭吗?我在你最喜欢的土豆泥里加了普桃酒。
老太婆
多莉?洛丽斯?费尔奇
在那个小盒子里,两枚银色的戒指静静躺在一起。抽屉里还有一本书,《魔法速成教材》,翻到了第十课——如何变出一朵花。
费尔奇想起多莉走的那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
他坐在黑暗里,偷偷的哭了一下。
他想起自己也有很多秘密没好意思对多莉说,最大的秘密是,他给自己在学校养的小猫起名洛丽斯夫人,很可爱的。
从战争年代起就枯萎的花朵,那一夜盛开了,开成一朵麻花,遍地花香,成为了春天。
春天一直都在,只不过长得难看了点,没有那么的五颜六色。
打那时候起,费尔奇最喜欢中国,尤其热爱天津卫,那里的麻花真的芬芳。
有没有爱情都不重要,因为他们都老了,是在一起慢慢老的,最后还能亲手送她走,再没有遗憾。很多人对这种感情不屑一顾,因为这种爱太大了,超出了人们的视野,所以看不到。
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是不会自大地将生活写下来的,他们把它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回忆,这样才会保持原本美丽的光华。费尔奇懂得生活,至少比那些少不更事的小鬼懂得多。他从来没有向别人讲述过他的故事,只有太阳和月亮看到过。
他真的爱着这个世界,不为别的,为了洛丽斯夫人,和一朵麻花。
秋•;张
秋?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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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秋?张在霍格沃茨算是个挺特别的人。与众不同。
比如她细眉细眼的样子,比如她金黄色的皮肤,比如她称呼拉文克劳天文地理研究会为天地会,再比如她的名字。
秋?张自己倒不认为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当初她爸妈只是把两人的姓氏放在一起,信手拈来。这在她的故乡——天朝——相当普遍。
她父亲叫张伯伦,母亲名秋吉尔。
秋?张在天朝长到十岁,之后随经商的父母漂洋过海,来到英国,读了两年语言学校,十二岁才进入霍格沃茨,分在拉文克劳,她称之为三班。
一转眼,她已成了四年级的学生,但那含混的异国发音却始终没随时间一起流逝,也许还将伴她一生。
秋?张不在乎,还引以为豪,她喜欢自己身上的一切东方特质,也喜欢有意无意地把它们显示出来。
她一直使用毛笔,写一手尖尖瘦瘦的小字。再地道的英文单词,一经她手,也会带出异域风情,看得好些教授挺不习惯。至于她的天朝文,那是再漂亮不过了,即便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同学们还是能从她龙飞凤舞的狂草笔锋里,看出她对祖国文化的怀恋。秋?张刚到霍格沃茨不久,就挥笔写下“和皆”二字贴在床头,时时不忘故乡的教诲。
字也许写的不大正确,但秋的一举一动从不背离这一精神。她到哪脸上都挂着最柔和的笑容,跟任何人说话声音从未超过40分贝,不论谁向她求助她都不会拒绝。
秋?张常说,在天朝一切都很和谐。就说人的分类吧,天朝不像英国,不用麻瓜这样带有歧视色彩的词汇称呼别人。天朝的魔法人民代表大会管普通人叫马褂,管魔法界的叫快板。要上台演出,离不开快板,真想有模有样,还得穿条马褂。就这样,在相互依存中,各种矛盾达到了高度统一。
她说这话时,眼睛里神采奕奕,仿佛全世界和平共处,最终一定会实现。
秋?张不仅有远大理想,还是个实干家,学习之余,她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工作中。她在图书馆、温室、魁地奇训练场都有一份兼职,还在霍格莫德的猪头酒吧租了半个地下室,周末在那教天朝文。收入颇丰。
谁都知道猪头酒吧的老板——阿不福斯——不好对付,秋?张既然能和他做上生意,关系还处得融洽,可见颇有人品。
当然,也不排除温厚的秋?张骨子里其实与阿不福斯是一路人,她私下跟塞德里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