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调查局2005年10月报告说,2004年全国约有94635名妇女遭强奸。这意味着每10万名妇女中有名遭过强奸。妇女在工作场所受性骚扰。2004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收到了13136起性骚扰的指控,其中是来自妇女。
据五角大楼2005年12月23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陆海空三军的军事学院的女学员当中,有6%的人在2004…2005学年期间受到过性侵犯,另有一半多的人说她们受到过性骚扰。在后备队和国民警卫队的部队,60%的妇女和27%的男子说在服役期间受到过性侵犯或性骚扰,11%的妇女受到过强奸。
美国监狱中的女犯人急剧增多,在狱中受到恶劣对待。美国司法统计局2005年4月24日的一份报告说,到2004年6月30日,狱中女犯人达到103310人,比上一年度增加。2004年,联邦监狱和州监狱中女犯人占犯人总数的7%,比2003年高4%,这一增加率几乎比男犯人增加率高一倍。将近50%的女犯人说她们受到过性侵犯。2004年,美国监狱和拘留所共报告过8210起性暴力事件,当局查实了2100起性暴力事件,其中大多数受害者为女性。
以上事例见于中国国务院发表的《2005年美国人权报告》④,这一报告发表于2006年3月9日,即美国国务院发布2006年《各国人权报告》之后一天。1993年以来,中国每年都综合美国媒体公开发表的信息,发表关于美国人权受侵犯情况的报告。中国指出,美国国务院年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却闭口不谈美国人权受严重侵犯的情形。为了帮助人们了解这个自封的“人权卫士”的真实情况,有必要看看美国的各种侵犯人权的事例,包括犯罪和武装暴力,执法部门侵犯人权的情况,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到的侵犯,种族歧视,妇女儿童权利状况以及美国政府在其他国家侵犯人权的事例。
人权与人祸(8)
中国的报告指出:“美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理应先清理自己的门户,根本没有资格对其他国家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自称其人权状况完美无缺,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置身于人权发展过程之外。人权应该成为各国社会发展和国际合作的主题,而不应当仅仅被当做向外输出意识形态的口号,甚至被当成按自己政治需要整人的外交工具。”美国的做法“充分暴露了其在人权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的虚伪本质”。
在2003年4月4日“环太平洋地区人权状况”国际会议上,威斯康星大学政治学教授爱德华·弗里德曼发表了一篇主题演讲,标题是《置疑人权普遍性的正确和错误方式》⑤。他说:
显然,欧洲人,阿拉伯人,以及中国人,的确,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目光狭隘的。由于我们爱自己,就不容易清楚地看别人……给自己造成伤害的自爱之心妨碍我们向别人学习,而敞开胸怀吸取别人的进步恰恰是继续人类进步的关键机制……我们都经过社会化而对现实持有非批判的、怀偏见的概念,错误地想象我们未经核对的偏见是标准视力的源泉,是看待真理和正义的唯一正确视角……真正与民主和人权力量站在一起,事实上意味着要反对那种认为某一民族享有独特和中心地位的文化偏见,反对那种将“盎格鲁—撒克逊看世界”视为独一无二的自由之乡的错误……以有益的方式讨论人权,就决不应该将事物看做非好即坏,以个人主义反对集体主义,以欧洲反对亚洲,以盎格鲁—撒克逊西方反对其余一切……唯一普遍存在的是目光狭隘性……你们都知道美国也有侵犯人权的情形,例如警察粗暴,移民规划局对待移民不近情理,掩盖性侵犯,就业方面歧视成风,银行贷款和职位提升不一视同仁……即使是在民主国家,政府领导人对合法的国家暴力享有垄断权力,因此政府官员也成罪犯和伪君子,他们(我们?)都按双重标准行事。为争取人权方面的进步,要有一个明智的开始……绝不能在道义上自以为是,宣称我好你坏。我们都有错。维护人权靠行动,不是靠言语……否则的话,别人就会认为那是说教讲空话,是没有道德内容的自我标榜。这就是乔治·沃克·布什政府及其宣称的理想的问题……布什政府这种做###失去人权方面的说服力。美国的所作所为让美国失去人权问题上的信誉……我的政府的所作所为使我的声音变得别人听不见……请原谅我。我要在维护人权方面有信誉,就得在我自己国家里为我们总统在事实上唾弃的事业努力工作,以证明我的忠诚。这做得不够,我就得沉默认输。我无法告诉别国的人怎样去维护人权。
爱德华·弗里德曼的论点是:“文化主义的态度全是政治和偏见……维护人权靠行动,不是靠言语。”道义上自以为是的语言以及无道德的自我服务的政治行为会使自己的信誉和资格成问题,从而让中国更易于规避人权问题,在人权问题上也更难于批评中国。弗里德曼的诚实和勇敢是值得高度称赞的,只可惜他坦率的理由大有问题。美国政府没有资格,但不能因此就说一位独立的知识分子也没有资格。只要你是真诚的和问心无愧的,你就没有必要每次都先评论美国的人权状况然后才评论中国的人权状况。
人权与人祸(9)
遗憾的是,弗里德曼没有认识到,目光狭隘和文化偏见不仅包括那种自称某些价值观独一无二的说法(文化主义的态度),而且也包括那种自称某些信念普遍适用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说法(普适主义的态度)。对待民主制的“文化主义态度”可能是出自某种类型的鼓吹独特性的目光狭隘和文化偏见,但另一种类型的鼓吹普遍性的目光狭隘和文化偏见可能也是一种隐蔽的“文化主义态度”。那种自称人权和民主有独特性的说法固然是目光狭隘和有文化偏见,可是又怎么能在逻辑上得出结论说,那种自称人权和民主具有普遍性的说法就不是目光狭隘和有文化偏见呢?看来弗里德曼很敏感,努力避免“错误地想象我们未经核对的偏见……是看待真理和正义的唯一正确视角”,但他仍然认为普遍性是不言自明和无须证明的。因此他没能意识到认知上的“心理陷阱”或一种隐蔽的“文化主义态度”使他只走了一半路说“目光狭隘是普遍的”,而没有再走另一半路看到“普遍性的说法也是目光狭隘的”。也许“人权普遍性”在弗里德曼看来是明显的,可是“文化认知心理学”(如本章开头所展现的那样)表明,“实际上更加明显的是,表面上明显的其实并不那么明显”。⑥
正是由于同样的认知上的“心理陷阱”,弗里德曼用自私来定义个人主义并且断言个人主义在中国是与集体主义一样地普遍。他还认为亚洲并没有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的独特性。亚洲的独特性事实上不是建立在抽象的集体主义基础之上。在西方,个人主义来源于个人主义自身的合法权威,因而能否定所有形式的社会义务,但在中国却并非如此。个人很少能选择造反来不顾他们亲生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网络。
西方人将集体主义抽象化,就让人看不见本书第二章以及《地理思维》一书中所谈到的中国人有人情的(而不是非人格的)、注重关系的(相互依存的)、有群体感的(而不是对群体麻木不仁的)、照顾前后左右的(而不是客观孤立的)、社会取向的丰富文化内涵。中国人重关系,“关系主义”比“集体主义”更贴切。“有政治意识的中国人”并不是像弗里德曼所说的那样认为“美国的真正目的恰如中共所言是要破坏中国的稳定,从而使中国社会陷于分裂混乱,让中国的崛起及恢复中国昔日光荣、尊严和国际地位的进程受阻停顿”⑦。但是中国人确实认为“道义普遍性”暗含着一种自相矛盾的构想,弗里德曼所说的美国的“善良意图”可能是一种比“心怀不善”更可怕的灾难。
中国周朝时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人卖矛和盾。他首先吹嘘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接着又吹嘘他的矛:“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这时一个路过的人好奇地问:“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中文的“矛盾”一词就是来自这个故事。
西方的自由民主制主张两点:“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对他自己最好”以及“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别人,就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但是在他们骨子深处,他们认为自由民主制在道义上是普遍真理,所以他们实际上是认为“我们知道什么是对别人最好的”,所以“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别人,就不要犹豫把我们的观点强加于人。”
鼓吹普遍的人权,就像是鼓吹矛和盾。但“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这当然是他们不愿听到的问题。其实,道义普遍主义者若不是强力推行其主张的军事帝国主义者,那倒是十分奇怪。
令人遗憾的是,理智的服务自我利益的对外政策和自封的“人权卫士”往往结出的果实就是伪善和双重标准。当这种自我利益和自封称号起矛盾时,首先被放弃的往往就是普遍人权和民主价值观,美国政府尤其如此。难怪中国的做法是接待外宾而后完全不理睬他们的言论,特别是有关人权的言论,因为中国人知道许多西方政治家正是把人权“当做向外输出意识形态的口号,甚至被当做按自己的政治需要整人的外交工具”。正因为如此,很难指责第三世界国家,因为这种伪善的自我矛盾使得第三世界国家有理由以“民族主义”来反对目光狭隘的西式人权和民主言论。
我们不应该停留在人权独特性与普遍性之争,也不应停留于说一句“我们都有错”。既然“维护人权靠行动,不是靠言语”,就需要周密地审视具体的“民主价值观”以及实际的民主体制,以免陷于极端相对主义。这种审视目的有二:一是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