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当阿九一番话说出口,我还是感觉自己血液沸腾起来了,整个人忍不住的颤抖起来:巨大的幸福、梦寐以求的幸福就在眼前,如同沙漠里的人看见的水源,如同守财奴看见了金山,那种诱惑,那种向往,让人战栗,让人疯狂,让人朝思慕想,让人神魂颠倒,于是就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拥抱,于是就想要去染指,想要得到——可以吗?我真的可以吗?能够吗——我真的能够吗?给予阿九幸福,也给我自己幸福?
上天,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再给我一次可以获得幸福的机会吧,为此我将倾我所能保护他,守护他,爱护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让他再为我担忧,不再让他为我哭泣,无论祸福,我都站在他身边,无论苦乐,我都与他分享,终我一生,矢志不改!!!
我终是个受不起诱惑的人。
青年女子被阿九无条件的回护我的话气的几乎说不出话来,瞪的眼睛捏紧前头大声吼道:“你胡说!”说着,她便拉着惊慌的阿九要强行带走。
再没了犹豫,没有躲避,我感觉一切仿佛都可以随着我的心意而行。当下脚踩九天御风影游步,眨眼便在女子和阿九身边,不等女子脸上露出惊讶的目光,我一指点向她的手腕。她手不自主的一松,阿九便立刻抽了回来,扑向我身边。我接住他,拿起他的手,检查有没有外伤:“疼不疼?”
阿九轻轻摇摇头:“没事,她那点力气还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青年女子本来就没搞清楚我那一指怎么让她莫名其妙松了手,再听阿九的奚落,又见到我如此亲密随便的握着他的手,顿时又妒又怒:“有没有胆量我们来比一场!看谁更有资格和阿九在一起!!“
周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起哄。
草原上为了争夺所仰慕的异性,比斗是少不了的,勇士赢得美人的心是千古不变定律。而敢于挑战和接受挑战的人才会被草原的人所接受。
可惜我和阿九都不是草原上出生的人。
我拉着阿九向外走,那青年女子见我避而不战,气急败坏的拦下我们,冲着我道;“胆小鬼,就你这胆量,连接受比斗的勇气都没有,趁早从这里滚出去,别丢我们部落的脸!”
阿九拉着我的手,扑哧一声笑出来,心情很好样子:“走吧,你不是她的对手!”
我自到了部落中,从来没有与任何人比斗过,即使偶尔用下轻功也是在没什么人的地方。所以部落中知道我会功夫的人很少。实际上即使是雍和与小七柳都很少用功夫。
青年女子见阿九不相信她,取出一把弯刀,站在我面前,轻蔑道:“拿出你的武器,我们来公开比一场!”
我对于这只没什么威胁力的小狼狗没什么兴趣,看了一眼还兴致勃勃的众人呢,忽然很不想得她们的逞。于是一把拉起阿九,几个连跃就飞出人群,落在我们的马旁边。
我翻身上马,然后把手伸给阿九,阿九笑得很甜蜜,将手递给我,被我拉上后坐。一抖缰绳,马就跑开了。我故意拉着马转了一圈,看到篝火边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心情忽然很好,便再拉着马儿跑开了。
跑了不知道多远,我在一个小山坡上停了下来。
我将阿九抱下马,由着马自己在一边啃操。阿九站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半张侧脸在月光下,显的越发朦胧起来。我盯着阿九的脸看了一会,感受他手心的细腻皮肤,越摸越舍不得放手。
阿九也没有见我如此嘻皮涎脸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没有把手甩开,只是侧着头不说话,黑发垂下来裸露出洁白的耳垂和完美的脸颊弧线,白皙的皮肤在晦暗不明的光线下,散发着说不清楚的诱惑,看着不禁有些口干。
小心的按捺下心的狂跳,我强装镇定又郑重道:“阿九,嫁给我吧!”
第202章
阿九眼睛忽而睁大了,怔怔的看着我,眉毛微微动了下,似乎很想笑,但嘴角还没有弯上去,却塌了下来,下一秒,眼睛就红了起来,眼泪刷刷的流出来。朦胧的月光下,泪水如同一滴滴透明的水晶顺着他的脸颊划下来。
阿九也不擦,只是站在那里用一双含泪的眼睛望着我,过了好一会,才抽动了下鼻子,嘴角缓缓的勾起来,眉毛也慢慢的弯了起来,好象月光下一枝带露的桃花,娇艳的颜色,单薄的花衣,烂漫的冉冉张开花瓣,柔柔的舒展着叶子,随心的一笑,飒然风起,便是一林的浪漫。
而我就是那个站在花下的人,在月光下,在花枝下,静静的感受这种如同一潭秋水一样深沉的爱恋。静谧却并不死板,深沉却并不晦暗。
我心中闪过一丝内疚,却很快把这种感觉抹去。我知道阿九希望得到的是我的爱恋,而不是怜惜和同情。虽然时间来的有点晚,但直到今日我才有完全的心境和感情来接纳他,也只有这样一份完备的感情才能配得起他长久的等待和守候。
“好,好——“阿九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猛的点头:“我答应,我愿意,我……”简直有点语无伦次,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误以为我脸上的微笑是在嘲弄他连话都说不清楚,停了下来,抽了抽鼻子,恼怒道:“不许笑我!都是你,搞突然袭击,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忍住笑,上前轻轻拭去他还挂在腮边的眼泪:“别哭了,还跟个小孩一样。”
“我才没有。”阿九一边哼哼的说,一面努力振作了精神,只是话是这样说着,他的眼睛一对上我,眼泪却又是忍不住的流下来。长久积累下来的委屈和辛酸一下子爆发,阿九终于忍不住扑过来,紧紧抱着我,死死的掐着我的胳膊:“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好久了,等了好久了,好久了……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阿九一口咬在我的手臂上,狠不得将肉咬下来一样,我忍着痛,感觉我的血混了他的泪流了下来。
“我一直在等你,你究竟是知不知道?”
我知道。
我一直都知道的。
我已经决定与阿九成亲后回大楚定居,但是我还是把婚礼在北越举行。因为这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人与事,没有我或者阿九见了会尴尬的人或景。并且,阿九与我在北越一起待了三年,若是回到大楚还没有名分,怕是皇家不说什么,平民百姓也会念叨,一国皇子与人私奔,回来竟然还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怎么会让阿九被人说这种闲话。
至于回大楚定居的原因有两点,一则是阿九需要回大楚看望母皇,二是因为雍和带来的消息。云泽手中的权利日大,她的心思固然不如她当年离开北越时候的那样单纯,可但越帝有所求,却无不赴汤蹈火,全力以赴,凡经她之手的事情无不井井有条,行之有效。如此下来,越帝交到她手中的事情越来越多。雍和告诉我,近几个月来,云泽每日只能睡上两三个时辰,三餐不定已经是定局,有时候忙起来一天下来只喝上一碗粥的时候都有,整个人消瘦了一圈,面色也很不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累病。
若是仅仅这样便也罢了,云泽掌管事情越多,权利越大,却不是建立在更多信任的基础上。越帝赐她在越京居住的惠王府中侍卫六成以上都是从禁卫中调出。而暗中监视的数目一直都是只多不少。另一方面,事情越多,麻烦也就越多,当初参与夺嫡的几名皇女分布在各地的余孽分明将云泽视做了越帝的宠臣心腹,时不时来次刺杀,光是今年到现在,她遭到的刺杀就不下二十次。而即使在朝中,云泽肃清官场,不知道又从中得罪了多少人去,多少人恨她如骨,却只能忍气吞声。
我不难想象,数年后,越帝政权稳定后,朝政也清明了,万事都走上正轨了,云泽逐渐被新的权臣取代后,她的下场该是如何凄凉,那个时候越帝会保她吗?我看未必。
至于我这个只可能导致越帝更加猜忌她的人物,还是早点离开的好——不论对云泽来说,对我自己来说。
我让雍和通知了云泽来参加我与阿九的婚礼。一面为了在离开前再见她一次,再也想提醒她一下,适当的掩盖一下自己的光华,方能长久。只是这些话我这几年早与她说过,如今再提能否起作用,我是完全不做指望了。
清书大约很高兴我在她来北越的时候决定与阿九成婚,甚至还没大没小的说:“早就该成亲了,先生真是拖拖拉拉。”
尽管我和阿九都打算婚礼从简,但是必须要有的东西,都还是要有:全新的帐篷,被褥,精致的喜服,还有少不了的喜宴。清书主动承担下了我的婚礼的许多筹办工作。
我和阿九却甩手什么都不管,整天牵着马在外面闲逛,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清书翻了一个白眼,很自觉的当做没听见。
雍和除了筹办工作,还在联系百花楼与金聚楼,开始策划我回大楚的路线和沿线补给问题。虽然我在北越目前还没有被人怎么烦过,但不代表我回大楚的路上就一定风平浪静,低调一些就能避免许多麻烦。
其实我很想请师姐们也来参加我的婚礼。但是因为路途太远,我又不想闹出什么轰动,于是只让人带信回山,信上只说的很简单,只说明我要成亲了,成亲后带阿九回京城定居云云。随信还附上阿九做的一大包奶糖——我教的,算是我们的喜糖了。
接到师姐们的回信时我们已经在回大楚的路上了。信中除了恭喜我与阿九之外,还送来三件礼物,都是给阿九的:一对小巧的羊脂玉枕头,半镂空,上面是凤翔九天的图案,一件四季百花衫,衣衫是天蚕丝织就的。民间一两天蚕丝价过万金,还是有价无市。连在皇宫里见多了奇珍异宝的阿九都吓了一跳,对我说:“素衣门还真是拿东西不当东西。”最后一件,阿九看后脸顿时红的跟桃子一样,连看都不给我看一眼,就赶快把盒子关好。
我好奇的问:“那是什么?”
阿九无赖道:“是我用的东西,你用不上。”说着赶快把盒子收好。
“什么好玩意?都不给我瞧瞧?”我假装生气的样子,去抢,阿九忙推了我一把。我哪里是非要看那只盒子,不过是要与他闹着玩,随手将他拉倒,两个人一起扑在马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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