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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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密战-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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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部队或他种机关同意之下,可以列席其会议。”这是保卫系统首次改变完全的垂直领导体系,首次规定接受同级党政负责人领导。
    西北政治保卫局在1936年9月20日颁布《政治保卫局暂行组织纲要》又明确:“政治保卫局是苏维埃政权与一切苏区内部反革命斗争的权力机关,在共产党领导之下负责保卫苏维埃政权,保卫民族革命利益与保障共产党在红军中的领导和战斗力加强。”这是保卫局条例中首次提出在党的领导之下。
    抗日战争初期,中共中央在各地各部队成立军委分会或军政委员会的体制,缩小政治委员的职权,扩大党务委员会的权力,实行事实上的集体领导。1938年10月23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作出《关于军队中锄奸工作及组织条例的决定》,明确军队各级锄奸部门是该级政治机关的一个工作部门,受同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直接领导,上下级锄奸部门为业务指导关系。这就改变了红军时期实行的保卫局垂直领导的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39年8月25日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12月政治局会议,中央决定成立情报保卫的专门机构——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又称中央最高委员会,对外称为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这就意味,中共的保卫工作,正式实行党的集体领导。
    中央社会部于1941年提出《抗日根据地的锄奸政策》:“加强与提高保卫机关的工作,纠正锄奸工作的扩大化、简单化、一般化、神秘化的错误。”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虽然这个时期中共中央还没有对肃反作出全面总结,但是对于肃反中发生的严重错误,党内已有认识。而且,明确提出保卫机关的倾向性问题。
    抗战初期,中共中央在情报、保卫工作系统,一直着力调整领导关系,试图解决党的领导与专门机关领导的关系。
    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的情况还要复杂些,既有党的领导关系,还有政府领导关系。保安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既是西北局的社会部,又是边区政府的一个部门。西北局和边区政府都对保安处有意见。内战时期养成的特殊习惯,到了延安还在延续。保安处的工作网遍布党政军机关,一些保卫干部习惯于“三驾马车”,并不尊重同级党委与政府领导。后来,保安处的红军工作部取消,军队的保卫工作由部队的政治部锄奸部管理,保卫机关的过高地位有所下降。但是,军队有武装,保安处也有武装;军队有电台,保安处也有电台;一个县只有三匹乘马,县委书记一匹,县长一匹,还有一匹就是保安科长骑!别人还是有意见。
    周兴这边也有意见。保安处长周兴虽然是西北局委员,却迟迟不能进常委。保安处有武装、有电台,都是工作需要。特殊的工作,当然要有些特殊权力。
    不过,保卫机关在历史上过高的地位,却是不可避免地下降着。1942年12月,周兴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检讨保卫部门闹独立性的问题,“天大地大独立系统最大”,还特别批评对县长闹独立性最多的陇东地区。1945年8月16日,边保专门组织各地的地委书记、专员、保安分处处长,座谈关于党委、政府与保安科关系问题。明确:保安科是政府的一个科,又是党委的一个部;调动任免保卫干部要经过党委、政府商量同意;保安科逮捕人犯,没收违禁物品要经县长核准;保安科上报文件要同时报书记、县长一份;保安科长的生活待遇与其他科长相同,不得另吃小灶。甚至具体规定:保安科长出门骑马带警卫员,如因工作特别需要,要经县委书记、县长批准,如非工作需要,则不必骑马带人。这就明确了情报、保卫系统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之下工作。1948年西北局义合会议集中批评保安处,批评周兴。1949年保安处文件《对保卫工作的组织、任务与领导关系的意见》提出:过去保安处虽然是西北局的社会部与政府的保安处。但在组织上、实际上均既不同于西北局之一部,亦不同于政府之一厅。制度上更是独自的一套。总之,过去的组织形式实际上并未完全取消垂直系统。对于今后的关系,文件提出:“明确领导关系,划分工作任务。西北局成立社会部,保安处成为政府之一厅。”“西北局社会部统一管理政府的、军队的、敌区地下党的保卫工作。”①
    这些逐步推进的制度变更,完全落实了党对情报、保卫系统的领导。建国前夕,中共情报、保卫系统的体制,已经按照毛泽东的设想和党中央的规定调整到位。中国的公安系统,至今编制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机关,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并不实行垂直领导制度。
 
第三章 三八式:步枪、干部、中社部
遗失的毛泽东讲话(3)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的最高领导核心,如何领导最高情报、保卫领导机关“中央社会部”?
    中共在1927年成立的中央特别委员会和1937年成立的中央最高委员会都由周恩来任主任,周恩来无疑是中共情报、保卫工作的领导人。可是,周恩来从未担当中共的最高领导。而且,抗日战争时期,周恩来作为中共代表,驻在国民党统治区重庆,离开延安达十年之久,
显然,在此期间,周恩来难以具体领导全党的情报、保卫工作。
    中共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也十分重视情报、保卫工作。1941年发生皖南事变,在反击国民党的同时,中共也从内部吸取教训,发出两个著名决定:《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同时,中共中央成立一个前所未有的机构——中央调查研究局,毛泽东亲任局长。这个局的任务是:全面负责对敌我友的调查研究工作。下设三个机构:调查局,负责调查敌我友各方的军政情报,着重战略情报和相关研究;党务研究室,负责根据地的政策研究,办公在中央办公厅驻地;政治研究室,负责中国政界各方面的研究,办公在中央办公厅驻地。毛泽东任局长的这个“中央调查研究局”,其权限包括政策研究内容,显然不止是一个情报机关。对情报史深有研究的王炎堂认为,这说明毛泽东强调情报工作要为党的整体战略服务,而且把情报工作提高到理论的高度。联想毛泽东1939年在边保的那次讲话,也是强调保卫工作要为党的整体战略服务。如此认识情报、保卫工作的性质、作用,应是中共情报、保卫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成熟阶段到来了。
    毛泽东亲任调查研究局局长,当然表明毛泽东对情报、保卫工作的重视。可是,这并不意味毛泽东亲自担任情报、保卫工作的领导职务。这个调查研究局后来又进行改组,党务研究室、政治研究室划入中央办公厅,调查局则演变为“中央情报部”。中共的调查研究局的职能,不同于国民党的“中统”,不能全部判定为情报机构。
    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为“五大书记”——毛、刘、周、朱、任。毛泽东曾任调查研究局局长,周恩来曾任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弼时分工负责交通局,刘少奇曾任中央反内奸委员会主任,朱德曾任八路军保卫委员会主任。看来,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对于情报、保卫工作,不像苏联和国民党那样由最高领袖一人专断,而是实行集体领导。其后的发展证明,集体领导制度有效地防止重犯历史上肃反的错误,共产党很快夺取全国政权。后来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再次证明个人专断的危害。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刀把子也要永远听党指挥。
    延安时期,中共的多项工作,包括情报、保卫工作领导体制的变化,都显出不同于苏联做法的中国特色。这种摆脱教条主义的倾向,应该是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作者反复思考:中共的情报、保卫工作,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苏联的影响?这是一个不好回答的问题,目前尚未发现有人对此进行专题研究。肯定的事实是:中共情报、保卫工作的创建时期,十分重视学习苏联经验,周恩来曾经参观过苏联的有关机构,顾顺章、陈赓、邓发等人还受过苏联培训。延安整顿情报、保卫机构,也相当重视国际经验,还先后把从苏联归来的毛诚、师哲派到边保加强工作。但是,李启明明确地说:中共的情报、保卫工作创建伊始,就有自己的特色,而且,还逐步形成与苏联不同的体系。
    确定的事实是:中共倡导的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与苏联完全不同。
    有趣的是,中共这项制度却同国民党有相近之处。
    国民党与共产党合作时期,曾在北伐军中实行党代表制度,掌握全国政权之后长期不搞选举,径由国民党中央决定政府人选。王明领导的中央曾在1931年批评红军总前委“存留着极浓厚的国民党工作方式的残余”。美国也批评国民党“以党领政”。
    中国的国民党和共产党这对立的两党,都不照搬老师的体制。这是否说明:在中国,实行党的领导更适合当时的国情。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的保卫工作体制由独立系统、垂直领导,转向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后来的工作实践,证明这种体制的成效。
    可是,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特别是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司法战线的领导体制又走向新的变化,强调党委不要直接管案子。而且,重新实行公安、检察、法院互相制约的机制。后来,又逐步恢复检察系统的垂直领导。
    这是否又转回去了?
    有识者道:实践检验真理,实践也决定制度。
    战争时期,共产党处于非法地位,连政权都没有,照搬苏联的法律制度并不现实。革命时期变动剧烈,实行党委制有利于集中意见,依照党的政策行事也机动灵活。可是,待到共产党掌握全国政权之后,还由党管一切就不合时宜,甚至会导致只重少数先锋队的意愿,忽略最大多数的群众的利益。
    掌握政权的党,应该将自己的政策变为法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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