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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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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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除夕。
  今年林岭的除夕很安静,因为嘉盛带了几个爱闹的人去了延州,前寨也没再开酒席,只让人燃了几串炮竹。
  这是君锦第一次在外面过年,在这陌生的边塞,孤独一人,没有亲人,没有喜悦,更没有年味,有的只是一个随时需要防备的土匪和一条喂不饱的大狼狗。
  大哥是不是不来接她了?像二哥那样放弃,如果连亲人都不愿顾及,她还能指望谁呢……
  
  一整天,她都闷在小屋里做他的衣服,风雪大太,连门都出不去,一天一夜的功夫,终于把衣服赶了出来——他等着穿来过新年的吧?只是时间太少,做得不够精细,不知他会不会嫌弃……
  啪啪……
  门外响起一串爆竹声,晃神间,她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探头看外面——
  是他燃的。
  爆竹炸得雪团到处乱飞,声音震耳,她忍不住捂住双耳,小时候看哥哥们放爆竹也是这样,躲在门里,捂耳看热闹,看爆竹炸得到处闪光,还看娘和二娘担心大哥、二哥的样子,也许是这爆竹声勾出了她的眼泪,捂着耳朵,泪流满面。
  每个女孩都有离开父母,离开家的一天,到一个陌生人身边,过陌生的年,谁又能知道前路如何……
  这是罗瞻第一次见女人哭得这么伤心,下意识伸手搂她入怀——
  同样孤单、同样陌生的两个人,在这大年夜莫名其妙被圈到了一起。
  
  君锦在他怀里闭上双眸,她今天没力气挣扎,随他了,他想做什么就做吧,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在爆竹声中她乍然明白了,尽管爹爹疼爱她,但与家道相比,她并不重要,这么长时间,他们甚至没派人来找她,可见失去名节的她并没那么重要吧……
  既然那东西非要被陌生人夺去,何不成全了这人?反正不是给他,就是塞外那些番人,再不就是哪个愿意娶她却未必看得起她的人,至少这个土匪还与她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也让她感动过……
  ……
  他看懂了她眼中的悲伤与放弃,所以他没有做到最后一步,而是就此停了下来,并扯了床侧的毛麾盖住她光裸的上身——这对他来说很艰难,因为她实在太诱人,但他更讨厌她眼中的悲伤。
  起身坐到床侧,光脚踩着冰凉的地砖,凉意可以冷却他沸腾的热血,“把衣服穿好!”他命令她。
  君锦看他一眼,轻声问:“不要了么?”
  “穿上衣服!”他再重复一遍。
  君锦苦笑一下,她没看错,这人虽然粗鲁,却不是坏人。松开毛麾,捡了床头的兜衣穿上,然后再去寻她的内衫……
  罗瞻侧过脸看她一眼,视线正好划过她手臂上那点殷红的朱砂,那是贞洁的象征——只有关内人才喜欢给女人点这玩意。
  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疯了?这么一个妖娆且未被开封的美人在跟前,他却下不了手,拿过桌上的酒壶,狠狠灌下一大口。
  “你的衣服,要试么?”她捧过那身刚做好的紫缎长袍给他。
  罗瞻看着她手上的衣服半天没吱声,这缎子是给她的,见山下有余下的,就给她带了来,想不到她却给他做了袍子,不耐烦道:“这是给你的,我从不穿这玩意!”他从不穿这么制作精细的缎袍。
  原来这是给她的……想不到他会送缎子给她裁新衣,“可……已经做好了,要不送别人吧?”不穿太可惜了。
  抓过长袍扔到床上,也许是欲求不满难以纾解,总之他怒意难消,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她。直到出门前把她定在门板上狠狠咬下一口后,才算纾解了心头那股郁气。
  
  男女之间若是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便再难回到从前,他不会轻易破坏她的贞洁,但不表示他会守什么三拳五步的清规戒律,除了最后那点事不做外,他什么都要。
  
  也就在新年这两天,她慢慢得知了他长她十岁,生在塞外,姓罗,名瞻,字武安。而他也逼她说出闺名,她叫君锦,家人却常喊她媚儿,因为大姐叫阿妩,她出生在江南的长洲,也在那儿长大。
  这都是三三两两聊出来的,因为大雪封山,两人实在避免不了要碰面,既然经常有交集,总不能一直当哑巴。
  她虽仍怕他的冲动,但慢慢却不太怕这个人,他看上去脾性暴戾,但只要不跟他对着干,不惹他,还算好相处。
  直到年初三的午夜,一身盔甲的他叫醒她,告诉她如果雪停了,她想要小命就不要自己下山,等人来接,说罢便离去,伴着狂风暴雪及前寨的号角声。一走就是十多天,期间没半个人上山,山上只有她和一条狗,以及满山满天的大风雪。
  正月十五也没人陪她过节,她用面团包了米糖蒸给黑狼吃,算作她跟它的元宵节。
  她发现自己都快习惯这种孤寂生活了。
  习惯——多可怕的东西,这两个字似乎可以夺走一切,让她习惯跟狗说话,让她习惯遭受一个陌生男人的为所欲为,她几乎都要肯定自己品性卑贱了。
  记得大嫂评价过那些红阁里的姑娘——她们的卑劣之处不在于靠身体为生,而是习惯并认为那种事不下贱,想不到如今她也成了那样的女人——有时候另一个自己也能吓到自己。
  
  就在她思衬自己的品性是否天生下贱时,他回来了,带着满山的风雪和满身的血腥——这是她从没见过的东西。
  一进门,他便吻住她的唇,拥紧她的身子,像是享用战利品一般——
  他的肆无忌惮仍然让她害怕,她仍然会挣扎,虽然心里明白不会起任何作用,但她不能允许自己不反抗,反抗至少证明她还有最后一丝尊严,当是为大家闺秀这四个字正名吧。
  她知道他不会做到最后一步,因为他有好几次机会,但他没做,也许是对她有恻隐之心吧,至少留着她那粒朱砂痣,可以向有心人证明她的贞洁还在,还可以嫁人,并得到她未来丈夫的尊重,只是他能忍到什么时候呢?一次比一次递进,结果就是他变得更加易怒,不知到最后他会不会干脆一拳打死她了事。
  门外狂风暴雪,门内,灯光迷蒙,男人啃咬着女人藕臂上的那粒朱砂痣,强烈的占有欲驱使他去夺取那份贞洁,但……
  “你可以回家了,明天就走。”松开她,翻身倒进床上的毛被里。
  君锦转脸看向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你该感激我。”感激他没让她变成女人。
  “谢谢。”以她的立场来说是该感谢他,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失了一次享受的机会,不过对她来说,得到的却是一次能幸福的机会。
  “不问我跟你哥哥做了什么交易?”肆意踢掉脚上的长靴。
  摇头,她不想知道。
  “为什么?”
  “如果你是他,会先做什么?”转回脸,望着屋顶。
  他顿一下,随即了然,换做是他,他当然不会这么久都不想办法救她,而且还是分开救,先带走一个,最后再带走一个——那个叫冬儿的女娃十多天前就被君天阳的人带走,谈好交易后,才带走妹妹。
  “那你还回去?”
  点头,不回去还能去哪儿?留在这儿继续做土匪的奴隶?她知道他看不起她,即使很渴望她的身体,但那也只是对她的身体。
  她能做得就是回家,看命运是否能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归宿。
  有时候成长并非是好事,因为要经历并看清很多不愿知道或明白的事。
  如果不是这土匪,也许她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在父兄心中是什么地位,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无能为力,殊不知不是这样。
  




☆、五  未曾相识

  君锦是半个月后到的青阳,离开前,那人连抬头看她一眼都没,也对,再没机会交集的人何必弄得像有私情一样。
  君家全家都搬来了青阳,不是为了看她,而是京城有暴民滋事,怕一时难以控制,青阳是大少爷君天阳的驻地,麾下铁骑五万,固若金汤。
  君锦到家时,父亲到是安抚了几句,只待她回房后,才交代妻子王氏道:“去后面看看,让你兄弟给她试试脉。”
  王氏明白丈夫的意思,他是怕女儿带回个土匪种来。
  王氏本还思衬着该怎么跟女儿解释,是夜给女儿沐浴时,却见了她臂上的朱砂痣,于是抱着女儿大哭,“老天有眼,没让那些土匪祸害了我的宝贝女儿。”
  君锦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只是一味地安抚母亲。
  得知她仍是完璧后,一家女眷方才兴高采烈的抚胸念阿弥陀佛,谈论起这次多么有惊无险,猜她必定吃了不少苦,当然,也夸赞了她的贞烈。
  君锦本该与她们一同庆幸并感谢老天保佑的,不过心底却又庆幸不起来,原来贞洁真得比她更重要……
  
  “小姐,这是大少奶奶让春意送来的熏香,说是从长洲带过来的,要不要给您燃上?”丫头秋露本是母亲的丫头,她的在那场骚乱中仓皇乱跑,早已不知所踪,所以母亲特地遣来秋露给她使唤。
  “算了。”大嫂的熏香太浓,她可能会睡不着,“箱子里还剩了些旧的,先用完吧。”
  秋露手脚利索,没多会儿便收拾好一切,还把她的内衫烤得暖烘烘的,沐浴后穿上正好入眠。
  “小姐不必难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秋露边替她梳头,边小心劝导,小姐自回来后,一直不怎么爱笑,像是有心事,“奴婢听说小姐不必去和番了。”
  君锦自镜子里看看身后的秋露,“谁说的?”
  “奴婢奉茶时,听大少爷跟老爷这么说的。”
  “是么。”可能是番王知道她在林岭住了两个月,失贞了吧。
  “塞外酷寒,番人野蛮,小姐生得娇贵,也受不得那份罪,不去岂不更好?”
  生得娇贵?咀嚼着这四个字,秋露下面说了些什么,她没再听……
  
  终于是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了,却发现一切又有些陌生,她甚至开始用另一种方式去看待家人的关心,何时开始如此阴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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