拢轿缓佣叫檀χ谩S赫四辏�1730年),清廷又设直隶河道水利总督,管辖海河水系各河及运河防治事务。至此,清代河道总督一分为三,而就河工任务及对漕运的影响来看,三总河中地位最关紧要的是南河总督。乾隆十四年(1749年),直隶河务渐趋正轨,北河总督一职遂被裁撤,其职能由直隶总督兼任。
有清一代,黄河夺淮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泥沙淤积导致的河患频发,使运河治理面临死结性难题,特别是南河黄淮运交汇处的清口一带,河工任务特别艰巨。这一局面使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的社会角色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一是清廷对河道总督的重视远胜明代,总河地位渐渐凌驾于总漕之上。明代总漕常常代理河务,总河一职时设时废,清代总河一职从未空而不设,而且总河代理总漕事务者很多,总漕兼理河务的现象却很少。二是总河面临的仕途危险性比总漕大得多。面对当时情况下难以根治的河患,河道总督(特别是南河总督)往往如履薄冰,突发的河患常常会给他们带来丢官获罪的仕宦结局。
漕运总督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虽事有专责,但共同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漕运畅通,因此,双方必须做到分工不分家。但是,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毕竟是两个独立的行政系统,双方具体任务有别,所关注的重点各异,而且面对的是同一条运河,在很多地方很多事务中往往会遇到权利重叠,产生利益冲突。因此,总漕与总河之间往往会矛盾重重,有时甚至闹得不可开交,以至朝廷不得不加以干预。像康熙年间的河督靳辅和漕督慕天颜,均为康熙所倚重的漕河干将,但二人分别站在河、漕二督的立场上相互攻讦,结果均被削官。
随着黄河于咸丰五年(1855年)北移至山东境内夺大清河入海,京杭运河航道受阻,内河漕运意义不大,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江南河道总督在黄河改道后第三年(1858年)即被裁撤,东河总督和漕运总督也分别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和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裁撤。
漕运总督-官衔
漕运总督在清代为一、二品大员。帽饰红宝石(二品为珊瑚),蟒袍为九蟒五爪(二品同),仙鹤补服(二品为锦鸡)。
收入并不高,岁俸银仅180两(二品155两)。年养廉银为15000两至30000两左右(二品20000两以下)。
作品背景相关资料 漕帮
明规则制定者处于庙堂之高,潜规则制定者处于江湖之远。漕帮,就是一个曾经改变中国利益划分格局的潜规则制定者。
漕帮因漕运而来,一直处于半灰色的尴尬地位。在雍正年初年取得合法地位,在取得合法地位后迅速发展壮大,改组后又转入地下。在乾隆年间势力已经可以让北京无可奈何,其间甚至出现了“乾隆入帮”的传说。
漕帮有以下特点:
1、成份单一。以无产的青壮年男性船工为主,并吸纳了一部分底层读书人。
2、组织严密。有残酷的漕规、家法,和江湖义气维系着体系的严肃性。
3、准军事化。旗语、暗语和帮规,侧面表现漕帮的准军事化部署。
这些特点,为日后发展为陆上主流黑社会组织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漕帮的兴衰变迁,使它可以被视为一个中国古典NGO的标本。
背景:
明清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维持漕运近六百年。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专有名词曰“漕规”。漕规是对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首先修改与农民的关系,通过“浮收”多刮农民几刀;然后调整内部关系,尽量公平合理地分肥。漕规在历代都遭到禁止。“漕口”机敏地抓住了这个把柄,并且借此安身立命。
漕口熟悉信息通道,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漕口挣到的是堵嘴的钱。
漕口为什么能得以发展呢?通过考证得知,小户认为漕口可以提供保护伞,便纷纷投靠他们,请他们代交漕粮,以避免官吏的敲诈。漕口也愿意包揽此事,于是进化为“包户”。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户喂一个漕口肯定比较便宜,漕口一人独吞也肯定比分肥的收益高,这是双赢的局面。但是漕口如此一包,官吏的敲诈面缩小了,为了维持原有利益,只好加大敲诈力度。没有找到保护伞的小户便遭到了更凶狠的搜刮,造成了畸轻畸重的局面,众怨沸腾了。
事情闹大了,漕运的期限和漕粮的质量也要受影响,这意味着给中央添麻烦。于是,负责漕运的省领导就要处理漕口,平息事态。负责教育的省领导却认为不公平,漕运方面严重违法乱纪,自己不思改正,板子竟打到我们秀才的**上?事情闹了上去,圣旨下来,在重申漕运纪律的同时,要求严肃处理漕口。漕口方面的扩张势头受挫,生态平衡有所恢复。
起因:
漕帮在明朝时就已存在,正式建立全国统一组织,即祖师翁、钱、潘三祖成帮于雍正二年;据帮内文献记述:雍正帝通令各省,挂榜招贤办理漕运。翁钱潘三位祖师,得到这个消息,心中大喜,便到抚署揭了黄榜。那时河南抚台名田文镜。三位祖师见了田巡抚,说了来历,便条陈整顿漕运办法。田巡抚大喜,当与漕督同本上奏。雍正帝当旨谕,饬三位祖师归漕河总督张大有节制,并听命于勘视河工钦差何国宗指挥。三位祖师便辞别田巡抚,来到清江浦,请见张漕台及何钦差。何张二人,即命三位监造粮船,并督理浚河修堤工程。三位祖师,复请张何二人转奏,请恩准许开帮收徒,以便统一粮务。清廷批准所请。
漕帮组织成为保护本身利害的一大“工会”,因为当时漕船上从押运的小武官到水手,饱受欺凌;可以欺侮漕船的,大致为两种人:
一、逢关过闸的官员,甚至夫役,倘不满足其贪壑,则多方刁难,误了期限,漕船自己负责。
二、各处码头上的地头蛇,往往勾结旗员,藉故生事,无理取闹,以为敲诈勒索的手段。
这是就陆地而言。在运道中亦会受欺侮;可以欺侮漕运的,有三种船:
一、官船:尤其是钦差的官船,在运道中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漕船必须让道。倘或故意找麻烦,可在瓶颈地带,逗留不走。
二、水师船只:有军事上的理由,当然比漕船神气。
三、最气人亦最无奈何的是,来自云南的铜船。押运铜船是个极苦的差使,因此铜船上的水手,都持不在乎的态度。铜船吃水甚重,在运道中横冲直撞,当者披靡,或者同时沉没。打起官司来,铜船必占上风,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铜船因为船身重,吃水深,不易控制,运道中只有别的船让铜船,铜船无法让别的船,别的船自己不小心,撞沉了活该。
组织和家法:
雍正年间取缔NGO,与漕帮的改组有关,其中且牵涉到密谋推翻雍正的纠纷,而涉嫌者为诚亲王胤祉。
潘祖的死因,以各种迹象推测,是内部发生了重大的变故。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由于当时漕帮已形成庞大而严密的组织,除了用各种方法笼络利导以外,无法解散、改组,以及渗透、分化,倘有人敢于尝试,即犯了“十大帮规”的第三条“不准扒灰倒笼”,这是“十大帮规”中的“唯一死刑”一条,处置是缚在铁锚上烧死。
漕帮以“江淮四”(在江苏二十一帮以内)为首,其规则如下:
江淮四头帮在无锡兑粮。平常打八卦旗,初一十五打杏黄旗;进京打黄色龙旗,出京打淡黄色凤旗。金顶金丝盘龙桑枝雀杆,上红下黑,三道紫金箍,清门锡壶顶,阴阳紫金所,如意头子,刘海戏金钱,双披红花,顶四飘带。
这段记述,有荒诞不经的地方,如所谓“旗子乃正宫娘娘亲赐”之类。
不过有一个疑问是显而易见的,船上挂旗,无非为了识别,以单纯易识为尚,为何一艘粮船,挂旗要有那么多花样:平常一种,朔望一种;进京一种,出京又一种?旗子及旗杆又有许多附属设备,又何以要如此讲究?总而言之,一个大疑问是:为什么要弄得如此复杂?最可能的一个答案是,各样的旗子,有各样的涵义,各种旗子互相搭配,产生了更新更多的涵义。易言之,这些旗子的作用,就如近代军舰上的旗号或旗语,是一种通讯的设备;而所以要有此设备,或者是为了军事上的目的。漕帮也是准军事化的团体。
帮中家法有二:一曰“香板”,又名“黄板”,相传为翁钱潘三祖所置。板上一面为“护法”,一面书“违犯家规,打死不论”。一曰“盘龙棍”,板面绘龙,龙口内书“钦赐”二字,下书“护法盘龙棍”五字,背面亦书八字,惟“家规”改为“帮规”,又有“上谕,时在乾隆卅年季春”字样。
乾隆入帮,至今尚无进一步的资料,但漕帮有钦赐龙棍,可见其律法森严、理直气壮。
后续:
漕运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完全停止,漕帮被迫上岸,到运河沿线发展,凭借其严密的组织性和江湖义气,成为运河沿岸地区的准军事化的黑社会组织。漕帮入民国后,正式改称清帮(青帮),因为漕运日趋萧条,帮中数典忘祖,作为“海底”的一本“通漕”,竟称之为“通草”,教人笑煞。清帮在民国有一段“黄金时代”,最有名的一个弟子,是“洪宪”的“皇二子”袁寒云(克文)。清帮在上海被称为青帮,出现了张啸林、黄金荣、杜月笙等大亨,一手遮天,直到民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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