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盛宴:中国保险产业191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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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盛宴:中国保险产业1919-2009-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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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初期,保险资金“乱投资”,并加剧经济过热的风险已经初露端倪。因此,监管部门踩了急刹车。
    1995年版《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营方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一位人保系统的老保险回忆,当时各家分公司都有资金运作的权利。(5)就全国范围看,的确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分公司到海南,投资房地产,最后变成烂尾楼。1996年,人保分家之时,这些不良资产浮出水面。“有几年,(人保)特别难。”
    但是,这些“违规”之举并非无一亮点。
    例如人保上海分公司,浦东刚刚开发开放时候投资7000万美元建了中保大厦,至今仍在赚钱。人保上海分公司还参股,甚至发起设立了交通银行上海分公司(交行此时实行的是二级法人,每个分行都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浦发银行、万国证券等金融机构。不过,由于后来政策的限制,这些投资由于不能增资,持股比例不断被稀释。
    按照现在的概念,不管是投资房地产,还是参股金融机构,均是时下保险公司最为眼热,不断冲关希望有所突破的投资领域。
    “那些所谓的烂尾楼地产如果持有到现在,说不定也是优质资产。”这是一个悖论。但在当时,这些投资被严令禁止,防止了保险资金滥用的风险。
    10年一个轮回,螺旋式上升,看似回到起点,其实是新的质变。
    表4…2 部分国家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比例限制
    资料来源:CEI、招商证券研发中心整理。
    表4…3 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保险资产运用结构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CEI、招商证券研发中心整理。
    严格的投资限制,表面上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但是也扼住了保险行业的喉咙。
    由于投资渠道受限,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长时间徘徊于5%之下,远低于其时寿险产品6%~8%的保底利率。1996年步入降息通道之后,巨额的利差损让整个行业不堪重负。
    同时,这样的规定并未防住汹涌的暗流。特别是资本大鳄进入保险行业之后,家贼难防,如何监管成为保险行业一场没有硝烟,也难言结束的战争。
    时间推移,更为急迫的矛盾不是投资,而是加入WTO后,1995年《保险法》的规定和入世承诺明显不一致。为了遵守政府的入世承诺,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和WTO规则整合,《保险法》修改势在必行。这成为2002年《保险法》第一次修改的动因,也导致了这次修改的局限。
    【注释】
    (1)黄宜庚,2003年1月曾任平安人寿总经理,1996年10月加入平安,历任董事长高级顾问、协理、资深副总经理。此前,黄宜庚1971年到1996年就职于台湾的寿险业,历任南山人寿首席核保,国华人寿执行副总经理,中兴人寿总经理。黄宜庚1994年6月来到中国大陆“淘金”,为国内寿险早期高级“外援”之一。
    (2)平安初期几乎照搬台湾市场的寿险体制,包括使用“协理”等台湾色彩浓烈的职务称谓,“协理”相当于公司副总。
    (3)2003年,已经荣任集团COO的汤美娟却以简单的“个人原因”退出了平安,于3月17日出任香港TOM公司CFO,去意之坚决亦出人意料。
    (4)到2004年,摩、高获得了20倍回报,摩根士丹利亚洲总裁兼投资银行部主管Michael Berchwold说,在中国,平安是一个绝无仅有的投资机会。
    (5)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人保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4年下半年开始,人保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展开。
    第五章 利差损毒丸(1996—1999)
    1996—1999年,整个中国保险行业躁动不安。
    1996年,保险行业迎来第一次“大扩军”。此时,一纸保险牌照依然极为稀缺,市场中觊觎者甚众。从100多份牌照申请中,人民银行只批准其中五张。不过,这五个“幸运儿”却多不幸,除了泰康人寿表现稳健,其余或经营几度浮沉,或股权易手他人,或高管不得“善终”,陷入了一个匪夷所思的“96怪圈”。
    这个期间躁动不安的中国保险业,制造了史上最大的一批坏账——“利差损”,成为长时间危及行业的毒瘤。1996—1999年,无知而蛮干的中国保险行业的主色调:暗红色。
    1998年11月,国务院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保险行业的监管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转折将在1999年之后出现,不过,有的向上,有的向下。
    1996年11月,友邦进入中国4年之后,加拿大宏利人寿拿到了中国市场的入场券,中宏人寿闪亮登场,成为国内首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
    开业之时,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和时任加拿大总理的克雷蒂安莅临开业典礼,并主持剪彩仪式。两位总理同时主持开业,时至今日,此等规格尚未有人超越。加拿大宏利吹响了国际保险巨头挺进中国市场的集结号。不过,此时外资寿险巨头已经不复AIG之运气,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
    中宏的股东架构是一个特别的案例,其中方股东为一家非保险机构(另外一个特例是1999年成立的金盛人寿,股东为法国安盛集团和中国五矿集团)。
    早期中国寿险市场的开放模式,更为常见的是海外寿险巨头携手国内保险公司的“保—保”模式。这样的设计,显然沿袭了产业政策的开放逻辑,即市场(合资)换技术。
    1998年10月,两家“保—保”模式的公司先后成立。全球最大保险集团之一的安联保险进入中国,和大众保险合资成立安联大众,注册资本2亿元。旋即,太保和美国安泰组建太平洋安泰,注册资本金5亿元,成为当时注册资本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之一。
    此后,2000年6月,中国人寿和澳大利亚康联保险组建中保康联。2001年2月,美国恒康人寿和天安保险合资成立了恒康天安。
    合资就是一场博弈,尤以“保—保”模式为甚。
    外方,除了进入中国的点缀意义之外,最垂涎就是管理权;而中方,引入外资的潜意识就是为了“偷师”,论熟悉程度、学习能力,当然以内行——国内保险公司最优,因此“保—保”模式自然成为市场开放的首选。
    不过,第一批的合资公司遭遇的最大挑战不是内战,而是股东,或者股东策略的变化。上述6家公司中,4家公司的股东横遭更替。例如安联大众的中方股东大众保险最终退出;美国安泰被荷兰ING收购,并形成了两个安泰一南一北的尴尬对立;康联保险开业后不久便被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吞并,保险不是新股东的重点业务;最不走运的是恒康天安,其外方股东恒康人寿被宏利国际收购,直接和中宏人寿在上海“撞车”。
    同时,由于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先后上市,旗下的合资寿险公司亦因为竞争关系,而被预期迟早转手他人。
    最早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巨头,多受困于合资模式,遭遇成长的烦恼。而这六家幸运的先行者,多数成为难言成功的小白鼠。第一批合资公司始终没有找到真正打开中国市场的金钥匙,不仅保费规模长期落后于纯外资的友邦,和中资公司更没有可比性;就算合资同业,先行者也是不断被其他新的合资公司所赶超。
    先发却不先到,合资“先驱们”都没有摆脱“龟兔赛跑,乌龟快于兔子”的发展怪圈。
    利差损毒丸
    1996年5月肇始,央行8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0。98%降至冰点1。98%。快速的降息打得国内稚嫩的保险行业晕头转向,导致中国寿险行业出现巨额的亏损。
    中国保险行业的三大不良资产,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的“长尾保单”,第二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乱投资”,但是负面影响最大的却是最晚产生的“利差损”。
    所谓“利差损”,简而言之就是给客户的回报过高,超过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使得保险公司出现巨额的亏损,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危及公司、客户和市场等三方参与者。
    造成利差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预定利率偏高;另一方面则是投资收益偏低。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保险公司主要投资在债券市场及货币市场,这两个市场的投资收益与利率水平成正比,降息则收益下降,反之亦然。
    举例而言,1996年卖给投保人的保单,承诺的回报率(预定利率)是10%。但是,由于降息,保险资金随后几年的投资回报达不到10%,那么这笔保单就出现负利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是利差损。2005年之前,由于利率持续走低,国内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连续下滑,其中有两年的整体投资收益率连续低于3%的“警戒线”。
    表5…1 1993—2004年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魏华林、冯占军:《中国寿险业当前面临的利率困境及策略选择》,《经济评论》。
    图5…1 2000—2006年保险资金整体投资回报率
    数据来源:保监会数据。
    最为尴尬的是,多数保险公司以及保险高管,不仅没有利差损的意识,甚至认为降息之后,寿险产品收益率偏高,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
    例如,1997年10月23日,央行最大幅度降息,一下子下降了1。8%。人保寿险的多数分公司一把手喜上眉梢,认为这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因为听说人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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