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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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别无选择-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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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沙等人瑟缩在一旁,议论纷纷:“这个大嫂好暴力啊!”“亏她长得那么漂亮的说!”“还好不是我老婆……”“成哥完了……默哀三分钟。”“喂喂,不要幸灾乐祸了,去劝大嫂停手吧!”
  范成就一直后悔为什么会问出那句话。多年以后,那个死女人告诉他,其实她曾经真的想当他的女朋友,因为他又帅又有个性——可惜被他那句话气懵了,再后来就对他没兴趣了。神啊!为什么我会问出那么蠢的问题呢?
  范成就被打了足有一分钟之久,然后被那死女人抓住衣领提了起来。带着恶魔般的微笑,那个死女人一字一顿地说道:“给我记好了!我叫肖…凝…云!”





    第一部:痛并快乐着 番外篇之二 林依兰
     更新时间:2009…6…27 21:49:09 本章字数:1470


  番外篇之 林依兰
  放学的路上,林依兰听见有个甜美的女声在唤着自己的名字。她回头一看,只见肖凝云站在范成就边上,对她甜甜地笑着。
  这个死变态……林依兰的心中有点慌乱,有点厌烦,却也掺杂着一丝甜蜜。毕竟,有人追求自己还是好的,而且又是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可惜是个女人。
  林依兰其实很喜欢肖凝云,每次肖凝云用她那仿佛带着魔力的声音说话时,林依兰都会有点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肖凝云的女朋友很多,绯闻更多。然而她自从追求自己开始,便似乎只是一心一意了。依兰有点自豪,却又为自己有自豪的感觉而感到羞耻。她再度告诫自己,肖凝云跟自己一样,是个女孩子。
  可是……不管怎么说,有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在追求自己,感觉还是挺美妙的。
  回到家,林依兰用了一个小时写完作业,便打开电视,看着肥皂剧。不知为什么,她总觉有点坐立不安,于是便去倒了杯茶喝。可是还是很烦乱,于是她关上电视,拿起杂志看。一目十行地看了下去,越看越觉得心绪不宁。终于电话响了。她看了看墙上的钟——9点,刚好到时间。
  于是她轻飘飘地跑去接电话,在铃响第4声时提起了话筒。果然是肖凝云。她松了口气,又觉得有点恼怒——她,林依兰,是不应该为了一个女孩而产生心理惯性的。于是,她的声音将她的恼怒表现了出来。
  肖凝云赔着笑,小心地安慰着她。林依兰发现自己没法真的生肖凝云的气——这么聪明,漂亮,像精灵一样的女孩子,谁能真的生她的气?
  于是林依兰更生气了,气自己。
  所以她对肖凝云发脾气,说出了“再也不要打电话给我”这样的话。
  第二天晚上,电话真的没有来。林依兰舒了口气,却更觉得失望。难道肖凝云就这么没耐心吗?
  后来,懵懵懂懂的,林依兰在学校跟肖凝云说话了,语言之间没有一点芥蒂。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好像什么也没说——可是肖凝云笑得很开心。那天晚上,电话又开始响了。
  林依兰很高兴地接了电话。那天晚上她笑得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多。
  林依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肖凝云闹翻的了。事实上,她真的不记得因为什么事了。好像是小事,非常非常小的事,小到根本不值得为之吵架。可是她还是因为这件小事发了很大的脾气,发誓再也不理肖凝云。肖凝云当时似乎很伤心,落拓地转身走了。
  第二天,林依兰收到了肖凝云写给她的纸条:
  算了吧,算了,既然你如是说。
  你记不记得风、霜、雨、雪?你记不记得曾经的笑容,曾经走过的每一步?
  算了,你忘了,或者你已快要忘了,忘了从前。或者,我们并没有从前?或者,我们结束在开始之前?
  我不知道,我永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能祝福你,默默地祝福你,并将永远祝福你。
  算了吧,算了,既然你如是说。让我们忘掉这一切吧。你呢,忘掉一个对你应该几乎是无关紧要的名字;而我,我要忘掉一件变得不可能的幸福。
                                      ——肖凝云
  那一瞬间,林依兰有点感动。看了几遍后,又觉得这封信有点不伦不类,于是便笑了,小心地将这张纸条夹进课本里,打算带回家锁进抽屉。
  林依兰知道,以后一定会有个英俊而有才华的男子向她求婚,而她也将从此跟王子幸福地生活。
  只是……肖凝云以后还会和我说话吗?林依兰偏着脑袋,死死地咬着笔杆想着。她低着头,所以没看见,肖凝云在窗前飘然而过。





    第一部:痛并快乐着 番外篇之三 老姐
     更新时间:2009…6…27 21:49:10 本章字数:2509


  番外篇之 老姐
  何曲看了空荡荡的后座一眼,暗自埋怨道:这三丫头,又跑哪疯去了!都什么时候了,还这样不知轻重地逃课。
  周星星(物理老师的外号)注意到了何曲的走神,马上叫她起来回答问题。
  ……这种小儿科的题目……何曲轻松地回答了出来,懒洋洋地坐下。坐了一会儿,觉得不舒服,便又恢复了自己平时端正的坐姿。怎么也学不来那家伙啊……何曲苦笑。
  跟那家伙是怎么认识的呢?何曲认真地考虑起这个问题来。
  刚开始,看那家伙非常不顺眼。那个叫肖凝云的,老是慵懒地坐着,明明气质很好,却偏偏要装出小飞女的样子;明明很聪明,却老是逃课;听说还在外面找女朋友——这么点大的年纪,赶时髦学什么同性恋。还有她的裙子,总是好短好短。她就不知道淑女一点么? 
  反正她好像也看我不顺眼。不理她。日子就这么过着,每天跟她擦肩而过。
  一直同学了近一年,还没和那家伙说过话。第一句话是什么?得仔细想想。对了,是“你还看这书?”
  那天下课,自己正在座位上静静地看《The Great Gatsby》。她突然走了过来,似乎极惊奇地说道:“你还看这书?”我瞥了她一眼,有点厌烦地说道:“为什么不能?”她呵呵地一笑——那笑容可真美。她没有回答我,而是背了一段话:“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种种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你呢?”
  我说实话有点惊讶,又突然有得到知音的感觉。这一段的描述隐含着一种意境,那种意境总给我一种想抓而有抓不到的感觉。我总爱翻来覆去地读这段话,仿佛在每次阅读中我就能上升到某种境界,而一将书本放开,那种境界又荡然无存——这也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
  我摇摇头没有做声,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直盯着我,仿佛想看穿我的内心。我有点慌乱,她笑着说道:“真想不到,我原先还以为你是只会读死书的人呢。我觉得我们可以做个朋友。”我也这么觉得,喜欢看《The Great Gatsby》这本书的人一定可以做我的朋友。于是我笑着说:“我原先还以为你是只会旷课的不良少女呢——现在我也很想和你做朋友。”她笑得花枝乱颤。
  于是我们就成了朋友,很普通的朋友。她经常带几本书来给我看,给我枯燥的生活增添一丝乐趣。那些书当时都没得卖,都是她家里珍藏的。像《第二十二条军规》,《鼠疫》,《喧哗与骚动》,《尤利西斯》,《面包与运动》,《城堡》等,我如获至宝,手不释卷。接下来的期末考试我考了第6,从初中以来第一次没有考到班上第一。不过我不后悔,为了这些书,为了她。
  从普通朋友到好姐妹的转变几乎是一瞬间的事……
  那天作文课,她突然传了张纸条给我,上面写道:“‘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的前一句是什么?”我回了纸条给她:“莫把玄弦拨,怨极弦能说。天不老,情难绝。”
  下课后,我笑着对她说道:“想不到你还喜欢诗词——我写一句诗,要是你能对出下句来,你就可以做我妹妹了。”她欣喜地叫道:“真的吗?你不准反悔哦!”我点点头,提笔下下:“围露庭霜何寂寞?一样花开为底迟?”
  她兴奋地抱着我亲了一口,叫道:“姐姐!”接着在纸上写出下句:“莫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话片时!”
  这句诗,正像我当时心情的写照。是啊,原来我早就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了……
  后来我们姐妹相称,她叫我老姐,我叫她三丫头。
  我最喜欢跟她争论,每次看她争得面红耳赤的样子,我都在偷笑。她真的很可爱,完全不是以前我所想的样子啊。只要跟她在一起,我总是笑着的。我们争论过好多东西,当然争论得最多的还是诗词。像当初,我们为了“当时明月在,曾_彩云归”中间,到底是“伴”字,还是“照”字,争论了整整两天……
  “何曲,用心点听课!”周星星严肃地说道。何曲满面通红地坐直了,听了几句后,实在觉得无聊,便想翻看着三年来肖凝云写给她的小诗。这些诗其实写得并不好,何曲却总觉得里面包藏着一种无节奏的韵律,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好像是带泪的微笑一般矛盾而又美丽。何曲最喜欢的是其中两首,一首名字是《清泉》,一首是《飞翔》。
  何曲小心地找出写着这两首诗的纸条。
  《清泉》
  我倦怠了。
  前面没有清泉:
  没有美妙的叮咚声、
  如丝般光润的感觉
  以及——在泉水中
  沐浴的少女。
  还有,那首《飞翔》。
  鸟、飞机、
  风筝,蝴蝶。
  说。
  说什么?
  说梦想。
  梦想蓝天。
  可我只是折断的翅膀
  破损的翼,
  鸡身上的羽毛……
  被压抑的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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