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她所遇非人。
她愿意换上旧衣衫,做一名素朴的女子,和爱人每日睡到自然醒,然后亲手磨制咖啡,烤香松酥软的面包。她愿意过简单的日子,但是他不能。
他“胸有大志”,一心想开上市公司,他日日向她诉说远大理想,描绘锦绣前程。
其实她都不感兴趣。不碍乎是豪宅名车。当时的她,这些东西还不是唾手可得?可她不要,要那么多干吗?都是身外之物。连紫鹃都知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那红楼梦里的黛玉宝钗,还不是超级贵族小姐?可哪一天又是快快乐乐的。这小丫环说出的话,是人间至理名言。 。。
第三章
可是她这样一个女人,至情至性的女人,逃过了很多,世俗的繁华,她视之如泡沫的功名,却逃不过,罂粟一样的爱情。
这华美的绵软的活色生香的爱情,好像烈日下的冰淇凌,七色缤纷,有红的草莓,黑的桑椹,绿的果冻,衬在一片冰雪之中,美得不像话。但是,热烈的东西多不长久,很快,就会融化,滴滴答,滴滴答……,慢慢的慢慢的,是无法挽回的凄凉。
绮霞如此聪明的女子,不会看不透。是她不愿,她编了很多谎言骗自己,她中毒一般的爱这男子。他长得这样好看,姣好的脸,瘦而干净的好看,像程蝶衣,眉间的忧郁如梁朝伟。他的笑容也是淡淡的羞涩的,古代的红名伶必定是这样的,举手投足的柔情。绮霞觉得自己面对这男人,是似母似姐的感情。就像地母,愿为他做任何事,愿把自己的一切给他。她是中了毒,溺在这松软如潮的感情中,无可救药。
他要钱,给他。她宠溺他,如中了毒一般,看到他,懒懒的,会从每个毛孔里都发出幸福的呻吟。她想自己有什么不能给他呢?什么都可以。只要他羞涩的笑容中带着满足,她也就满足。她想和这个男人一起到老。有多少次,她静静的看着睡着的他,那挺秀的眉,眼尾上扬的美目,满怀柔情的香,她想,她要和这个男人一起老一起老。想到他满头覆盖着白雪的样子,她又是一阵温柔的牵动。她自己在夕阳里傻傻的微笑,像未经人事的少女。
他们一起开公司,不是小数目,用了她在娱乐圈里所有的积蓄。她那样高傲的一个人,在滚滚红尘的娱乐圈里都不曾放下半点身段。此刻为了他,拉关系,喝酒,她的心,真的没有半点不甘。绮霞是傻的。
天下很多女人都是傻的。
公司很不好,倒闭。他懵了,绮霞虽然难过,也还放得下。她安慰他,劝他。他很软弱,喝了很多酒,醉了。醉在她身边,她不知为何,竟然很轻松。她想,这个男人不会折腾了。他该放下了,乖乖的回到她身边。她从来没指望什么荣华富贵的生活,对于爱情来说,白米饭已经很感恩了。
她想,他像小孩过家家一样玩过一个游戏,好了。
可是这个男人走了,卷走了绮霞的全部积蓄。他没办法面对失败的结局。他不是坏到十恶不赦,但,他确实是个软弱的男人。
给她最大打击的,是这个男人摧毁了她对于爱情的信念。她的庙在这一刻轰然倒塌,里面坐着她的神。原以为无坚不摧,却不过是泥塑木胎。
她可以放下一切跟这男人。她却不知,她时时给他压迫感。他终生要顶着一个名头:绮霞的男人。他成功了,也是。他失败了,也是。他逃不过她的恩宠。她对他这样好,他却只能始终抬头看她。不如,坏到底,让她恨他。
人性原悲。正常的人,原承受不了很多,最不能的是恩惠。
绮霞却受不了,她的琉璃世界在这一刻粉碎。她,进了精神病院。
再出来时,就是这样子。
华倩有一次,把一盒饭放在她手中,她突然说:“不要相信爱。”
华倩心头一沉,她却连眼皮都没抬。又说:“不要相信男人。”
华倩不是一个轻易相信男人和爱情的女人,可是看到如此惨烈的绮霞,她还是很受打击。令她打击最深的是,一个女人不红,竟会如此潦倒。
她一定要红,哪怕不择手段。
进了这个圈,如果你不红,那就是大嫂、阿姨。
或者就是绮霞这样的结局。
都很可怕。
她不要。
她在梦中都大叫:“我不要!”然后,冷汗淋漓,湿了一身。
她想,进了这个圈子,她不为自己打算,天诛地灭。
第四章
后来,她遇到了程先生。
这是一个貌不惊人的男人,中年,矮胖,爱穿唐衫,拿着把扇子就如寻常巷陌中走出的男子。闲闲的,无所用心的男人。
错了。他一抬头,是精光四射的眸子,隐隐潜伏的霸气,如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这个男人,是能玩得转江湖的。
在圈中,听说他很有名。很多女明星都巴结他。
华倩结下的好人缘派了用场。有人为她引荐。那一天,好像有很多酒,圈中的女人能喝酒的很多,她平时也不怯场,可是那次,她的脚一踏上花园的小径,就情不自禁的心慌意乱。
是怕。秋日的庭院,本是花清叶秀,天瓦蓝瓦蓝,微风轻轻的,银杏树的树叶如泼翻的金黄,一切都静谧安好,仿佛一首古诗。程先生是个有品位的人,朋友介绍。可是她的脚心硌到了碎石,一阵疼痛,好像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她自己心中纳闷,她,骨子里的泼辣本是市井女子,不至于那么伤感,为什么今天阵阵心发慌?
“怎么啦?崴脚啦?”一个男人微微看着她笑。他中年、矮胖、穿着唐衫。定是程先生。她知道。这个男人初看无出色之处,但是他的眸子,就像豹一样,是那种你以为它睡着其实永远操纵一切的豹,她的心一抖,这个男人,惹不起。
就在这瞬间,她的脚不自觉的往边上一歪,钻心的痛,痛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扶住她,比别的人动作都快,就像闪电一样。他的手很厚很肥也很软,却好像撒下天罗地网的样子。她小时候听老辈人说,男人手,软如绵,福寿源源来。是的,这个男人在圈子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不看他的面子?她不知是该荣幸还是怎的?
周围都静了下来,他们知道,程先生看中了这女人。这女人很年轻,很妩媚,很漂亮,就和程先生的很多女人一样,这女人也很放得开。很快她就会出现在他的床上。
但是现在,他们要对她刮目相看了。毕竟,她是程先生看中的女人。
这一刻的程先生一点都没霸气,他很自然的蹲下来,把她的袜子拉开:“肿了没有?”随后用手按按。
他就在这一刻征服了她。强硬成功的男人只需用一点点的温柔,就能胜过那些小男人无数倍无数倍。权力是*,财富是催情剂。任何女人都有这样剧烈的虚荣心,她知道所有的眼光都在看着她,善意和恶意并不重要,这世界本没有黑白的是非,只有游戏的规则。嫉妒怎么样?就是想杀了她也没关系。她不再是庸庸碌碌谁都能差使的小演员了!
她很享受这种感觉,那些目光就是镁光灯,任何一个想做明星想出人头地的女人都会很享受这种臣服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向你低头,就因为他们的老大向你低头。丑,不重要。矮胖,不重要。她很现实,从来没要求过男人漂亮。男人漂亮与否有什么关系?时间会带走一切美貌,但是权力和财富会跟随到生命的永远。
她被他抓住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股气势,能够征服很多,包括她,那么精明的一个女人。
她的心变得软软的,她非常迷恋他,迷恋他身上那种味道。从唐衫,从熏香中透出的动物的味道。在他的骨子里,这是一只激情洋溢纵横肆虐不择手段雄健的黑豹。
她爱上了他,莫名其妙的。
“给你上点药酒。”他又很简单的说。
是在他的书房里。有明式家具、线装书、青花笔洗的书房。大方典雅而又肃静,外面是一个小院子,院中的桂花树开了,一树的金色小花,发出清冽甜柔的香。她觉得耳朵根都是香的,自己变得很小,这个男人让她仰视,有种力量。 。 想看书来
第五章
他拿出药酒,麻利的倒在手掌上。药酒的味道有些冲,很辛辣,仿佛一下子打开人的窍门,直冲天灵盖,她有灵魂出窍的感觉。可是每个毛孔,又如灌满了醉醉的醉醉的春风,如此酥软如此美丽。
她突然哭了。这一刻,她成了真正的姑娘。小姑娘。那种小,是指天真、柔弱、依赖。就如童年时倚在妈妈怀里撒娇,一丝一点的心眼都没有,只希望面前的人疼她,她把所有的都交给了他,躲在这个世界后面,像小时候偷偷的溜进电影院看电影。她觉得很温暖,遇到这个男人,她可以不必像以前那样赤手空拳的面对这个世界,非得在污渍里滚一趟不可。现在的她,能悠悠的像看电影一样来看这个世界。以旁观者的眼光。
她曾经那么老练,有些狡猾,曾经以为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清醒的知道男人这个动物是什么。可是在程先生面前,她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
程先生是很懂女人的眼泪的。他轻易不会为女人的眼泪动心。他知道他所遇到的珍贵的女人的眼泪已经在二十岁那年永远的没有了。当他还是一个小伙子的时候,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一个满族女孩,端庄美丽,说话是清清脆脆的京片子。在这个女孩子面前,他的心跳就如鸽子的心脏,“噗通噗通”的欢腾。后来,他们就如所有的青年一样相爱。年轻时的程先生觉得爱是一件很纯洁很唯美的事。不,是感觉,是欲生欲死回肠荡气的感觉。在这对相爱的年轻人眼中,时间可以变得那么长,长到一个深情的对视就能穿越时空。
当然,程先生和那个女孩子没有成功。程先生的家境极普通,而女孩子的家族是京城有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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