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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12)
“别说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过我这关也容易,让他先把头发剪了!”
我的音高又升上去了:“那不可能!您不喜欢我还喜欢呢,我就喜欢他这样儿!您要是不让他来,那以后我可也就不回来了!”我只好也使出了夏旸使过的那招儿撒手锏……
厨房里唇枪舌剑,客厅里,我没想到夏旸居然把一切都照实说了——他自然也是有备而来的——这一点是当我再次回到客厅的时候,从我爸注视我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我不知道夏旸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起到了一些效果,至少,我爸脸色上的变化我还是了解一二的。
父亲拍了拍他身边的座位,示意我坐下:“你已经长大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其实爸爸最大的愿望莫过于你的人生能平安、快乐,别的都在其次。你的确已经到了会作出一些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爸爸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可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忽东忽西!人这一生是很短暂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后悔。”然后,他看了一眼夏旸,又再次把目光转向我:“两个人在一起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既然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一会儿吃完饭,你们俩就先走吧,妈妈这边的工作我来做。她只是太爱你了,慢慢地,她会接受的。”
其实我读得懂父亲眼里的失望和感伤,也知道他说这一番话虽然是发自肺腑,但也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惜,当年我还不能完全领会父亲这番话的含义……现在我才明白,父亲曾经给予过我怎样的爱,给予过这个家庭怎样的关爱,能做他的女儿我有多么幸运。
我和夏旸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瞒着家里。其实我当时并不是怕父母知道了替我担心,只是觉得很没面子,因为那时候我的确太相信那份爱情的不朽了……后来父亲知道了原委,很生气。他对我说,当年夏旸曾经对他说:“叔叔,我知道您很不放心。可是,请您放心吧!”他说,他当年就是被夏旸的那句话感动了。他说,他其实一直不喜欢夏旸,可是,他觉得一个男人说话是应该算数的。
我对父亲说:“他说那句话时是认真的。”
我从未怀疑过我曾遇到的他对我说过的誓言,甚至从前或之后所有他曾对我许下的誓言。我相信那一切在某一刻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那些话语,有的掷地有声,有的却随风而逝。
在我偷看过我父母当年的通信后,我曾经跟他们开玩笑说他们太不会谈恋爱,太不懂得享受爱情,那些信怎么都写得那么同志和战友似的,一点儿都不甜蜜、不浪漫……可是他们却白头偕老,他们分享人生所有的喜悦,也分担着一切……我想到我身边的所有朋友和我自己,我们“在一起”时看起来都甜蜜和浪漫得不行,可是每一对儿每一次似乎都坚持不了多久,几年就已经算是奇迹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誓言总是那样经不住风雨,我们的爱情也总是那样不堪一击?
有时候和周围的朋友们聊起这些,大家都淡淡然的,或多或少带着一种自嘲的口气,而且,都总结出了一大堆经验,似乎已经对那些分分合合“习以为常”了。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老干果儿”相互挤对,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得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似乎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可是,我看得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那份困惑——我们都一样,其实没有谁不渴望得到一份不朽的情感。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13)
于是,我们不得不产生这样的疑问:究竟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易变的时代,还是我们不懂得爱情?
我和夏旸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们的生活里有一项特别让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大事件”,那就是去参加Party——事实上,我们的情感历程几乎就是那一时期著名的Party的兴衰历程,而这一奇妙巧合则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为将那些已经逐渐支离破碎的片断一一连接而无意发现的。
特别是1990—1992年,那是Party的鼎盛时期。那些日子里,几乎每个周末的黄昏,我们都在忙着梳洗打扮——这一程序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洗头发:对我而言这一点不必再说,而对夏旸,在那个时候,那一头与众不同的长发则意味着他的抉择,或者说,那证明了他的态度——反正,喜欢疏远常规。在这一点上,我们是相当一致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挑选“范儿服”——我们以彼此眼光为镜,穿了脱、脱了穿,折腾来折腾去,常常不厌其烦地把衣橱里所有衣服都扒拉出来,务求达到我们一向的着装标准:不经意中的经意。其实,换来换去,无非牛仔裤、T恤之类,只不过我们的牛仔裤和常人的区别是它以破了洞的为最好,T恤的颜色也总跑不出那几样,可是心底里我们对自己在那些Party上的出场形象实在太在意了!而一旦在Party上被“同道”中人吹捧上一句“范儿够正的”,肯定是心里得意至极的事情,而嘴上也会毫不谦虚地回上一句:“那当然了!”
去Party的路上,则完全是一个从现实世界走进“梦境”的过程,因为在Party上集合着所有正和我们做着同样梦的“战友”。而我们也打心底里觉得,我们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不一样的。
那时候北京的Party圣地主要有以下几个:一个是Maxim(马克西姆)餐厅,一个是外交人员大酒家,另外还有日坛公园和其他一些地方……在Party开始之前,那些地方的门口总是极其惹眼地聚集着一些和我们的“范儿”相差无几的男孩儿、女孩儿——有一个第一次被朋友带去参加Party的人,到了之后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原来北京大街上不知打哪儿跑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人,他们的‘老窝’在这儿呀!”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相互认识的。我们就像是一支队伍,以极少数人的“统一”反抗着传统、宣告着青春。这支队伍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些男孩子大多都是长头发的。
Party上最典型的“景观”就是每当一段激动人心的Solo到来时,随着音乐节奏甩动的长发。那时候的Party几乎总是那些“自己人”——台上是正在演出的乐队,台下是已经演过或即将上台的乐队,再有就是乐队家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或是一些立志也要搞摇滚乐的“热血青年”,再加上一些老外和从事周边工作的人。那时候已经出名的乐队大概只有崔健与ADO,所以,如果没有崔健参加的Party,票房多半有限,大多其实就是一场“自己人”和“自己人”凑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稍微正式一些的“排练”。几乎所有从那些Party上“摸爬滚打”过来的人都十分怀念那段时光,有时候“老人儿”凑在一起总会摇着头叹着气地感慨:现在的Party真是差远了,跟咱们那会儿根本没法儿比。其实我知道大家在留恋什么:留恋已经匆匆流逝的时光,留恋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龄,留恋那份还不会想得太多、只管埋头向自己梦想中的“目的地”进发的心气儿,留恋那种虽然今天我们“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天我们会拥有整个世界的信心……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14)
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是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蕴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事实上,对于中国摇滚乐史,那些Party的确具有非凡的意义,它几乎孕育了中国整个第二代摇滚乐队:唐朝、黑豹、何勇、1989、呼吸(蔚华与高旗)、眼镜蛇(女子),等等(当然这其中有些人其实属于第一代,但却是在第二代成名的)。他们中的很多后来都成为中国摇滚乐史,甚至音乐史上不能遗漏的个人和乐队。
不过那时候,他们只不过是一些看起来似乎有点儿与众不同的年轻人而已,做着每一代人年轻的时候似乎都做过的各种各样有些不着边际的梦的一种。同样的“梦”让他们相识,让他们相爱,让他们走到一起,一起去圆他们心中那个共同的“梦”——虽然不知道“梦”将引领他们走向何方,可是青春大概就应该那样度过,应该有“梦”牵引的吧?
夏旸在那期间的Party上不但渐渐显露锋芒,而且开始在“圈内”小有名气;而他们的乐队,无论创作曲目还是乐队整体风格也都得到了同道中人的认可。那时候每次轮到他们乐队上台,我都会冲到台前正中心的位置,拼命地为他鼓掌叫好——在那些站在台下仿佛被点燃的人群中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时刻,我心里总是充满一种必须大声呼喊出来、必须舞动的喜悦和冲动——那绝非某种单一原因所推动和造成的,那里面充满着太多因素:爱情、青春、音乐、激情、梦想……那是那一时期里我们这些做着同一个梦的人,一起用青春编织起来的闪耀光环。而那种被称为摇滚乐的、在那一时期的中国尚属崭新的现象,则是让我们无法转睛的致命吸引。
所以,对摇滚乐这一名词,我是这样理解的:它就像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不应该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该局限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从一些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
说实话,我觉得不仅摇滚乐,音乐本身就不应该被冠以任何形式主义的概念,所有名词都只是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