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老公。你怎么了……”
十分钟后,一辆救护车出现在苏允面前,他看着那原本中了巨奖的男子被抬上救护车,观其气息,显然是不活了。
“这家伙没有恪守心神宁静,被金钱给冲杀了……看来座敷童子并不在这里。”苏允叹了口气,身形闪动之下,便爬到了一颗大树之上,仔细地观察着附近。
清风不断地吹拂而来,树大招风。苏允在此地没有收获,便将毛笔在指间转了几圈,那毛笔便又化作一柄血sè长剑,散发着丝丝血气,苏允也不客气,重重地踩了上去,道:“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已经排除掉旧城区的人家中有座敷童子依附的可能xìng,我们到东边那新建的小区看看。”
听得苏允这么一说,血sè长剑散发出血气,将苏允周围的光线都扭曲开来,便腾飞而起,向东边飞去,速度极为的慢,好让苏允在路上便能查探沿路的人家。
苏允并无法御剑飞行,之所以能踩着血剑飞起来全是靠血剑主动驮着他,而苏允尽量在上面保持平衡。真正的御剑飞行,是能把自己的飞剑当成身体的一部分,指挥自如,想减速就减速,想加速便立即加速,没有一丝一毫的延迟。只要达到筑基期,便可以驾驭法宝,遨游天际,而类似之前四目妖鬼那种化成烟雾飘飞的本事,那是天赋,很少有人能不靠外物便能摆脱地心引力的。像苏允这种被飞剑主动带着飞的,估计他是练气期中的唯一一个。
提前享受到飞行的感觉并没有让苏允有什么愉悦的心情。他此时满面愁容,在半空中不停搜索座敷童子的踪迹,和光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数十万的人口足够苏允慢慢的找了。
虽说心情烦躁,但苏允却不敢有丝毫差错,仔细的查探,慢慢的排除掉一些人家,接着在一张居民地图上面化上个×,只是一个早上,苏允便排除掉过万户人家,从县北飞到县的最东边,将整个县的东北部都一一扫光,仍是没有发现座敷童子的踪迹。
“难道县里没有座敷童子活动么?”苏允不禁有些气馁,从数十米的高空往下一跳,将真气凝聚在脚部,轻盈地踏着风,步履轻盈,缓缓落地。他已经渐渐熟悉了如何运用体内的真气。
苏允将血剑所化的毛笔握在手心,慢腾腾的游走在巷道里,这片区域有四栋廉租大楼,是县里专门为外来务工的人员搭建的。说是廉租房,房间面积自然不大,每个人大概就二十平方米的生活空间,但对这些外来人员来说,租金便宜,房间设施齐全便足够了,这也是一个小小的家。
座敷童子可不会嫌弃人们宅子的大小、贵贱,只要那家人的品行深得它的喜爱,它就会依附在那里给所依附者带来好运与幸福。
苏允从A栋一楼一楼的查看,此时正是正午时分,那些工作完回到家里的人都在吃着午饭,却看到苏允这么个一头白发的青年在四处探头探脑的看着,不禁让他们想到了是小偷在踩点。
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看不下去了,手里还端着碗面条就走出房间,对着那正在写写画画的苏允一阵大骂:“我说你个二愣子在这里瞎晃什么呢?!你要是个佛爷你就挪挪,这里没你发财的地方,大家生活都不易,你不去劫富,作甚呢!”
被骂得一头雾水的苏允看了那大汉一眼,足足高了他半个身子,苏允佯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讪讪的说:“我只是在登记一下门房,好反应给单位,最近好像说要加租……你看你们都下班吃饭了,我还在这一间间的核对呢。打扰到你们真是不好意思,我会好好反映情况的,争取不加租。”
那大汉听苏允这么说,也就没再难为苏允,而是骂骂咧咧的走回房间,嘴里嘟囔说:“又加租!”
一连在几栋大楼里爬上爬下的,说着一套又一套的谎话,饶是苏允以前卖东西时再能胡吹乱侃,如今也是一脸发青。他走到最后一栋廉租大楼的大门时,却看到不远处有一只老土狗正对着他摇尾,就跟很早之前便认识苏允一样。
………【第三十章:座敷童子的气息】………
() 毛sè和身材跟那家伙十分相像啊。苏允打量着那只正对着他叫唤的中华田园犬。
嘴短,额平,长长的耳朵直立着,长得有点像狼,腹毛白sè,其他部位毛发是棕黑的,四肢修长,样子有点严肃,看起来,应该是主要分布于江浙一带的“苏犬”。
苏允蹲下身子,拍了拍手把那只唐犬召唤来身边,双手轻轻地摩挲着它的头部。
“许久不见,看来你被人收养了,还过得不错。毛sè很有光泽嘛。”苏允认出了这条唐犬,有点开心,旋即脸sè又黯然下来,想起了身死的王洁。
以前,苏允和王洁曾在雨天中和这只唐犬呆过一阵子,若不是当时双方的家庭都有困难,就会收养面前的这只唐犬了。
一直寻找不到座敷童子的苏允心情很是低落,此刻却遇到幼时便见过的唐犬,他心神却又为之一振。“没什么办不到的,还没努力呢,怎么就可能那么轻而易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谢谢你啊。”苏允笑了笑,又满怀信心起来,对那只唐犬道了个谢后,他站起身来,准备向最后一栋廉租大楼走去,只是脚步却迈不开来。苏允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唐犬咬住了自己的裤腿,似乎要带他去什么地方。
“你我能在茫茫人海和狗海中偶遇已然是一件幸事了,怎么还恋恋不舍的,放我走吧,我还有事情要做呢。”苏允被那唐犬逗乐了,居然对那只唐犬说起了道理来。
只是那只唐犬浑然不顾苏允在嘀咕些什么,咬着他的裤腿,拽着便走。苏允怕唐犬的牙齿脱了,只能顺着它,顶多待会儿回来就是了,反正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走了约莫二十多分钟,苏允跟着那只唐犬来到了附近一个小区,小区入口有个大大的条幅“红杉树”,这正是和光县里唯一一个高档小区,经济富裕的大多都住这儿,景sè十分秀美,西欧式的建筑风格……
“哟呵,你还是有钱的狗啦。”苏允不禁笑了笑,他心想着,难道这狗发财了也会有向旧相识炫耀的举动么?
唐犬走到门口一个四处张望的一名女子旁边,汪汪的叫了几声。
“老汤,你又乱跑了,这次是不是又迷路了?”那女子看起来二十出头,比苏允一米六的个子还高了半个头,身材并不出众,只是面容姣好,声音也清丽动听,犹如黄鹂鸣唱,十分悦耳。她看了看站在唐犬后面的苏允,不解的问道:“你是?”
“哦,我跟这狗有缘,便一路陪它过来了。”苏允挠了挠头发,又把抱住他腿的唐犬给赶下去,旋即不紧不慢的解释道。
“有缘?哈哈……你这男生挺有趣的,居然说和一只狗有缘。泡妞的,手段太老套了哦,再说了,姐姐对你这么小的没兴趣。”那女子乐呵呵的笑道,以为苏允是以往那些搭讪的人。
“自恋狂……我和它有过一伞之缘,今天有幸才又相遇的。是不是啊,老汤。”苏允有样学样,叫地上那唐犬作“老汤”,老汤当即就汪汪的绕着苏允转。
“一伞之缘?难道以前那把伞就是你的?”那自恋的女子问道,有点难以置信。
“嗯,就是我的。”苏允实话实说。
“那把伞我还保存着呢!我叫林思思,你若不嫌弃的话,我请你去我家坐一坐好么?”林思思非常热情,应该是那种豪迈热心的女人。
“这……也好。”苏允说道,心里想着正好可以顺便把这小区也查看一遍。
“景sè很优美,要住在这里得花了不少钱吧?”苏允跟在林思思的后面,走在小区里,如同走在异国,不管是绿化还是建筑,都jīng致得无与伦比,让苏允略微感受到西欧国度的气息。
“哈哈,我说了你也不相信。小区刚落成时举行过一次抽奖,当时有一个单元被作为奖品,结果幸运的被我抽到了。”林思思吐了吐舌头,以为苏允会嫉妒她的好运。
“看来你运气很好啊。”苏允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的说。
“还好啦,一直都有一点小幸运。”林思思说得很开心。
“一直很幸运么?真好。”苏允佯装羡慕,心里却猜测着那座敷童子有可能依附在林思思的家里,如果真的有,那就好办了。
“对了,你怎么手上拿着支毛笔?你是小区外面书法班的学生么?好认真呀。”林思思注意到了苏允手中血剑所化的毛笔,好奇的问道。
“哦,不是,这只笔是我捡到的,见笔似乎挺高档的,就想带回去给我邻居那位大爷写写大字。”苏允讪讪的笑了下。血剑听到被苏允说成是捡的,略微不满的晃动了几下,害得苏允用力握紧了。
两人一狗走到了一华丽的楼层,林思思拿出钥匙,将大门打开。“请进,就当自己家一样吧。”她说着就走了进去,老汤便屁颠屁颠的跟着,丝毫没有把苏允当成外人,没心没肺到了极点。
苏允将大门关上,仔细地打量屋内每一寸地方。
“有一小缕妖气,气息纯正,有点似曾相识……有可能是座敷童子。”血剑借着一声轻轻的金属颤动的声音说。
听到这,苏允脸上的表情变得极为的丰富。难道这世间之事,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第三十一章:童子现身】………
() 确定了座敷童子依附在林思思的住所,苏允倍感激动,现在就只待等林思思有事外出,他便能潜进这里,找出座敷童子。
“来,苏允,喝茶。这是朋友寄给我的茶叶,是最近新炒的。你是第一个喝到它的客人哦。”好客的林思思端来了两盏茶,让苏允一起坐了下来。老汤则人模人样地坐在另外一只沙发上,看着电视里广告的狗粮流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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