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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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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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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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趁火打劫(12)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孟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去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品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人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管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摸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折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孟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宋宇倒头就睡,鼻息鼾鼾。   

  她站在床畔,愣愣地瞧着看不清面孔的男人。良久,试探着伸出手去,落在他温热的脸颊上。   

  冰冷的手背,温暖的脸颊,皮肤紧贴着,黑暗中采荟忽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流动在血管中的一种无名的东西,正在冰冷和温暖的交界处徜徉徘徊,良久,循环不去,只得又流回原处。尘归尘,土归土,血与水密度不同,无法相融。   

  她蜷缩着身子爬上床,拥住他的背。男人身体抖了抖,仍没说话,只是把被子分给她一半,自管闭目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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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趁火打劫(13)         

  睡着之前,采荟透过窗缝看见如钩的残月,冷冷淡淡挂在那里,苍白、透明,然而却破开了黑暗的沉寂。   

  当日光洒进房间,在床前织出一片光网时,孟采荟才刚刚醒来。她揉着惺松的睡眼,趿着拖鞋踱到厨房。   

  宋宇神情气爽地坐在桌旁,用那只白色的杯子喝着牛奶。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奶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   

  他抬头望了一眼,又垂下头去,沉默地享用手中的牛奶。   

  采荟怔怔地瞧着他,忽然笑了。于是走过去,用蓝色的杯子喝牛奶,就坐在他的对面。并且决定,开始继续画展的准备——那幅未成品躺在学校的画室很久了,不知是不是沾满了空气中不可见的微尘。   

  早餐完毕后他板起脸开始训人。其实说板起脸并不准确,任何时刻他都是同一种神情的:漆黑的额发下半露出幽黑深邃的眼睛,清冷地盯着你,让人无从遁形般。   

  “虽然我知道你一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无论如何,选择那种时间上门任谁也会觉得困扰的。”他说话时拨了拨头发,这个动作令得棱角分明、表情冷厉的面孔增添了一丝人情味,但他的话语并没因此减轻力道,“这种常识性的问题,还非得要我来教你吗?”   

  采荟望着他,奇异的是并没有像过去那么容易生气了。   

  计较太多有什么用呢?这是个与自己的人生全然无关的陌生男人啊。只要忍受这些言语攻击的不快感觉,那么在这个繁华而又孤寂的都市中,自己便可贴近那疏离已久的人体温度。仅仅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她便像例行公事般展开笑靥,对这个陌生的恶劣男人说:“因为我想见你,我喜欢你啊。”   

  是啊,每天都要确定一次“我喜欢你。”。只有这样倾诉才能感到自己的感情还没被完全掏空。   

  因此采荟也决定,每晚都要来找这个恶劣的男人,直至第二天清晨在曙光中苏醒,再向他确定一次自己的感情还在。   

  还没有丧失殆尽。   

  不如此的话,她怕自己在黑暗中会忍不住撒腿狂奔,直至力竭倒下为止。   

  这个城市疯了,而名叫孟采荟的年轻女郎也迷失在阴影中,找不到人生的出口。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采荟一开门就发现林蓉正在打量她买回来的彩色杯子。   

  四色一套的杯子,她拿了两个到宋宇家去,剩下的便是红的和绿的。午间的阳光十分明媚,映得那色彩更为鲜活,莹光流动,十分眩目。   

  “你昨天去血拼的啊?买这么多东西。”林蓉围着大包小包啧啧赞叹。   

  “嗯。”采荟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绿色的杯子抓到手中,这才接话:“这是促销的附赠品,四色一套。怎么样,不错吧?”   

  “的确不错,颜色很纯净,看起来很舒服。”林蓉点头,“是什么东西的附赠品?”   

  采荟朝那堆牙膏努努嘴。果然听到林蓉的惊呼:“哗,你买这么多牙膏,要用到什么时候啊!”   

  采荟只好讪笑,“无所谓,喜欢杯子就买下了。反正牙膏是消耗品,用得很快的。”   

  林蓉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接着要求欣赏她买的衣服和小饰品。两个女孩就流行装饰海阔天空地侃了一阵,还把新买的上衣和发卡带上试了试,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闹了一阵后两人准备吃中饭。一贯简单惯了的,林蓉便指挥采荟去打蛋蒸来吃,自己淘米煮饭。昨晚剩下的烤鸭还有大半只,整整齐齐切了片码在盘子里,用配送的甜面酱蘸着吃。一顿饭倒也似模似样,颇为丰盛。   

  只是采荟看着烤鸭想到昨晚情景,总有些心惊胆颤,不敢开怀大嚼。   

  两人吃得热火朝天时,林蓉却冷不丁问了话:“你怎么有钱买这么多奢侈品的?”   

  美术专业的学费历来比普通科系贵上一倍有余。更何况采荟的父母原先并不打算让她走专业路线。在望子成龙的家长眼中,小孩子上各种才艺特长班是理所当然,却无非为了在人前炫耀。但若是长大择业时则避之惟恐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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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趁火打劫(14)         

  艺术这东西,有几个人能把它当饭吃?   

  社会是功利的,生活是现实的。所谓艺术家则是千千万万个做梦的人当中被幸运光环笼罩的宠儿,无限风光又独一无二。   

  采荟深知这点,却因追随老师的梦想而来,远离家乡,在陌生的大城市独力求学。父母不情愿之下勉强供给学费,但学画常有的画材消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只能靠打工来赚取。   

  这番经历原也普通。日暮时分仰目四顾,这城市辉煌的万家灯火次第燃起,每盏灯火背后也许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如孟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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