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还记得这块招牌是当今皇上,也就是我这个身体的表哥,亲笔所提。
第一次来这个酒楼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里的美酒,可是当时云王爷和皇上表哥都说我太小不让我喝。我软磨硬泡下,才被允许喝一杯,但是一杯怎么够呢?在我用尽招数后仍没有被允许喝第二杯,我指着皇上表哥,生气的说道:“不许喝是吧?那你就给这个酒楼提名字好了,保它一直开下去,等我长大了再来喝。”
那是我和皇上表哥的第一次见面,我看得出他也算是宠我,应该不会治我的罪。我大着胆子,说完后还跑到他身边用满是油污的小手和他拉钩。他的确没有生气,可是却有些吓到云清了。
他起身替我给皇上表哥赔罪,皇上表哥只是呵呵一笑,捏了捏我的鼻头,说道:“就依你好了。”
就这样,因为我的一句戏言,“云满楼”得到了皇上的亲笔御书。那时只要我去“云满楼”,得到的总是最好的待遇,并且一切费用半价。我当时着实开心了好几天呢。
想起当初刚穿越来就受尽宠爱的自己,竟忘了前世的一些经验,然后彻底沦为一个幼稚得可笑的“小孩”。竟然还会错了意,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我不恨云清,只是毕竟是爱过又想要忘记的人,怎么也不可能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所以会疏远也是常理之事。
直到现在我觉得已经忘了他的时候,也不能正面的面对他,我不是一个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亦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今天的相遇,让我明白忘记一个人的时间是不可能强行缩短的,即使我再过努力也不可能忽略一些事情,那就是——我还没有彻底的忘掉他。
我总以为我够坚强,可是今天我却怯懦了一次,因为我不敢随了自己的心意去见他,因为我与他擦肩而过时不敢明说,只丢下了一首以为暗含的诗。
这次我决定不再强迫自己,让时间去消磨掉那些我极力想忘记的事。不强求、不刻意,我相信有一天有一天我总会忘记那段时光里“火红色”的幸福,然后迎来一段“纯白色”的安定生活。没有情伤与爱痛的生活,有着淡淡的温馨,平静的过完这一生。
我又认真的看了一眼那个招牌,毅然的转身。心中暗自下了一个决定——离开一段时间,目的地“燕云谷”。
有一句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今天我第一次体会到。
第十章唯一的请柬
“小姐不要伤心,这一年多小姐变得太多了,所以云王爷才会认不出来的。”
我停下前进的脚步,回头看着信儿,伸手帮她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发丝。“我们信儿的变化也很大呢,越变越美了。也不是没被人出来吗?”
“小姐……”信儿有些脸红的娇嗔道。
我呵呵的笑着,“我又不是只帮你理过一两次头发,都有一年之久了吧?况且我们又同是女子,信儿害的是哪门子羞啊?”
信儿斜了我一眼,嘟着粉嫩的小嘴,不再言语。
我几乎忍不住想要上去逗逗她,现在不去逗她倒不是怕她生气,而是街上人太多了会被人看,我可不想在这里做免费的表演秀。
“信儿,我们回府吧?”
没听见她答话,我知道她还在生气,我慢了两步走在她身边,轻叹道,“信儿还真是小气呢。”
然后也不等她作出反应,伸出手拉着她就向将军府的方向走去。
我笑着对信儿说:“我的变化确实是大了点,可就因此而认不出我来的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从没有把我放在心上的人。不然的话,我变得再多也绝不会两次擦肩而不相识。”
“信儿放心,我很好。”
刚踏进轻风苑”(将军府中我的住处),就有一个小厮急急的跑过来。
我看了那小厮一眼,他是我爹爹身边新进府的福娃。别笑,这可是我给他起,总比他以前那个“狗蛋儿”好听、文雅又喜气吧?
记得他府,我给他起这名字时,他还挺开心的,直说好。呵呵。
“小、小姐……”
“先喘口气,等下再说吧。”我转身就朝大厅走去。
福娃追在我的身后,提给我一个被黄缎包着的类似于信的东西,“这是皇上给小姐下的请柬,让小姐今日去参加‘花宴’……”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福娃,拆开黄色缎子包裹着的请柬问道:“你知不知道皇上都给谁下了请柬?”
这时,福娃已经缓了劲儿来,不再喘气了。他看着我认真的神色,好像颇有几分无奈的神色。
“小姐,这可是皇上亲笔御书的请柬啊!小姐说能有几个人?”
我一惊,不再言语,打开请柬看了一下。写的无非是好久不见,听闻我许久不曾出府,邀请我参加“百花宴”好出去散散心,趁此忘了一些不愉快的事。
我懂他的意思,看起来我这个皇上表哥还是蛮关心我的,只是我已经不再是孩子了,不可能再有初见是的童言无忌。
“小姐快一点,将军在一直在等小姐。再过一个时辰‘百花宴’就要开始了,将军说
今天是小姐第一次正式参加皇宫宴会,一定不能迟到。”
“知道了。你给爹爹传话说,我让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
福娃走后,信儿替我换了一身白色雪云纺纱及地长裙,款式简单朴素,并不出彩。但是云雪纱本身也就是贵族女子常用的布料,虽算不上及名贵,却也差不到那里去。所以,不会觉得太过简单,更不会觉得寒酸。
配着这身衣服,信儿
给我梳了一个不算繁复的“流云暨”,配上一支飞鸟恋花银簪,没有插簪子的一边别上了一个小米粒大小的珍珠串成的流速,最后在发髻中间别上了一个纱质的粉色蝴蝶,这个蝴蝶起到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
我看了看镜中的人儿,虽没有广寒仙子的美丽与超然,却可堪比电视剧里的小龙女。我笑了笑,也好,我很喜欢小龙女,这里给了我这个机会。呵呵。
第十一章意外
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事是巧合到让人有些无法理解的,只是在很多年后,我常常想如果不为了节约那个系绸带的短暂时间,我的生活会不会可以更平静一些。
“小姐,快点!就快迟到了。”
我拿起一根绸带,对信儿说:“你帮我系上吧。”
信儿拉着我就往府外早已备好的马车上跑,边跑边说,“来不及了,到马车上再说吧,我们还要早点到那,然后去拜见太后娘娘呢!”
太后曾是我娘的闺房密友,两人关系甚好,她曾多次帮助娘度过难关。虽然,当时娘嫁给当时的爹时,爹只是一个少尉,当却也是口碑极好而且颇有前途的青年人。这一切都是太后的暗中帮助,不过我因为没有进过宫,所以很少很太后接触,因此关系绝对算不上亲。先去拜见她,只是因为有娘这层关系。
“信儿,不用慌,慢点……啊!”
“彭”
“蒽”
“小姐!”
真是倒霉,竟然刚出门就撞上了人。我抚了抚被撞疼的额头,抬起头来。在看着那个穿着青色锦袍的白皙的皮肤,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的男子时愣住了,他也愣住了。
我回过神来,猛地调开视线,突然看到自己手上的绸带时呆住了。
我真笨,这个样子怎么可以抬起头看人呢?
我立刻抬起袖子遮住脸就往回走,边走边说,“信儿回来,等下再走……”
然而我还没走两步就被人拦住了去路,他一把拉下我遮住脸的袖子,不解的说,“这么美的脸为什么要遮住呢?”
我没有理会他的疑问,抽回在他手中的衣袖,浅浅一笑,“你怎么在这里?没有去参加‘百花宴’吗?”
他一惊,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拉着我就往门外走。
“是皇上让我来接你的,今晚宴席提前了半个时辰。听说你还没到,就让我来接你,省得你迟到。”
跟在我身后的信儿看见他拉着我出来,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听见她尖叫一声:“啊!小姐,你的额上……”
我伸出手摸了摸现在还隐隐作痛的额头,没有想到现在一摸更疼了,不过还好没有流血。
我奇怪的问道,“到底怎么了?”
不想,我这一问竟引起了那两个人的一阵狂笑。“小、小姐,你的额、额上有、有一块红,就像被蚊子叮了一样……真是太、太搞笑了。”
“哈哈!嬅儿,确实有点搞笑呢。”
我扫了这两个人一眼,心里恨恨的想道:是有点搞笑吗?那怎么还笑成那样!?
我甩开他的手,快步走回了“清风苑”,回到闺房,站在镜子前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扶抚着额头上那朵“?(花)”简直就是典型的桃花形,我终于知道他们笑什么了。哎,桃花运离我远着呢。
我坐在梳妆镜前,给自己画上了浅浅的一层妆,额头上的红痕差不多都能被盖住了,只是眉心有一块格外的红是粉遮不住的。我突然想起了杨贵妃,于是,拿了一根还没有使用的新毛笔,沾了一点前几天新制的银白色颜料,在眉心处画了一朵欲开放的桃花。只不过画的是桃花侧面,看起来倒有些像简化了的莲花。
我拿起绸带,对着镜子系好,然后走出了房门。看到在门外等我的两人,挑了挑在绸带下的眉。
“风长葛、白信儿,你们都笑够了?”
风长葛连连点头,“笑够了,笑够了。咱们还是快走吧,着呢的要晚了。”
我轻轻的哼一声,“终于想起来你来的目的了?
第十二章完美的面具(1)
到第二重宫门的时候,我和信儿下了马车,风长葛也下了马。我知道这是宫里的规矩,除了皇上、太后和皇后外,任何人不得乘马车或是骑马,唯一用来代步的是软轿。
软轿在很多人眼里也算是一种享受,但是我却不太喜欢,因为它太过柔软和这冰冷的皇宫太不相配,它的舒适只会让人放松警惕,一个疏忽都可能要了上一刻还在享受荣华的宝贵生命。
我们到御花园(举办“百花宴”的地方)的时候,宴席已经开始了,不过皇上、太后和皇后还没到,所以不算正式开始。
我让风长葛先一步进了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