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一笑,今天回来的太急,忘记买新的了呢。
算了,明天买两个好了,一个草莓味,一个香草味。不过只能给小孩吃一个,记得上次检查的时候,牙齿的指标有点下降啊。
小艾失踪的第40天,他依然跟往常一样,每天买一个蛋糕放在冰箱里,小孩随时都可能回来。
难得休息的日子,谢绝了abyss、j他们聚会的邀请,拒绝了情报部那群八卦党的黑客竞赛,摆脱后勤部无聊人士的鸡飞狗跳,至于研究部那群科学狂人,直接无视掉就可以了。
吱呀——皱了皱眉。
sin推拉着房门,怎么搞的,房间门怎么会有声音了,是太久没用了吗?
杀手过于灵敏的五感,任何一点响动都有可能干扰到他们的浅眠,所以杀手组的人所配备的房间,总让其他部门的人看着各种羡慕嫉妒恨。
找来工具箱,一点点调整着房门的状态。
坐在小孩的床上,满意地看着最终成果,很好,他果然还是个全能人才啊。后勤研究情报一手抓,必要时还能跟某个小屁孩搭档。
想到小孩的状况百出,听说要与小孩打伙所有人退避三舍的惊恐模样,嘴角忍不住弯起。
但是扫视了一眼干净地有些清冷的房间,弧度又一点点放平。
这是小孩的卧室,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完全是摆设的连着书架的书桌。
书桌上方的架子上是小孩出任务时从各地带回来的“土特产”,有带金黄色条纹的黑色石头,听说是一个大叔便宜卖给她的,五十万。呵呵,不过小孩那次学会了刷卡,勉强可以放过那个宰人的黑商。
有据说长达500万年历史的恐龙化石。真是头疼,恐龙灭绝还比它早6000万年,小孩的历史他是不指望了。
不过因为这个,小孩被研究组的一个家伙嘲笑了,额……然后小孩的名字就成了研究组不能说出口的禁忌,他没有询问具体的经过,据教官拉法讲,过程很暴力。
小孩消失的第50天,他修了小孩卧室的门,打扫了一遍小孩的收藏品。
那个令所有人头疼的有变装癖的代号m的彪悍女人终于完成了长达一年半的卧底任务回来了。
真是最大的坏消息。
尤其是在没有了小艾之后。
小孩是个乖小孩,也是个呆小孩,让人喜欢也让人无奈,但是在某种时刻,她确实如同救世主般的存在。
譬如,应对换装癖发作的m的时候。
能毫无怨言地经受住每小时换两套衣服考验的人,尤其这些衣服往往诡异繁琐到令人发指,足以令人敬畏。
打开门,sin看看女人身后一人高的包裹,微笑,“小艾不在呢。”
难得那女人没有发出声嘶底里的尖叫,“啊,我知道,一回来d他们就告诉我了。”耸耸肩,看不出她眼底的神情,“让我给小艾再整理一次衣服吧。”
扬手指了指身后的包裹,“我特意按照小艾的身量定做的,情报部提供的最新最准确的数据奥,绝对每一件都无比合身。”
“小艾——值得最好的。”女人的语调变得有些奇怪,“她是最漂亮的。”
绅士地把人让进门,女人轻门熟路地走到小孩的衣柜前,拉开——
他似乎看到女人脸上反射着水渍的光,只是一抹而逝,眼花了吧。
衣柜里,是泾渭分明的两堆衣服。
一堆是简洁贴身便于活动的运动装,黑色、青色、藏蓝、深褐,一点没有小孩子该有的朝气跟漂亮。
一堆是各种风格的裙子甚至还有罕见的民族服饰,带蕾丝的,泡泡袖的,蝴蝶结的,长长蓬蓬的,粉红的,鹅黄的,天蓝的,浅紫的,还有小孩最喜欢的大红色。
小孩消失的第60天,他跟m一起整理了小孩的衣柜,并为小孩穿什么样的衣服最合适而吵了一架。
他实在无法理解m坚持的猫耳女仆装怎么能足以衬得出小孩的可爱,只会被怪蜀黍拐走。虽然,小孩从没有机会,把这些漂亮衣服穿出去过。
------题外话------
以sin视角,写不下去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正文 第三十章 大绯闻,沉戈VS崇明山庄
“有进展吗?”
坐在床边,小心地擎起小孩细软的手腕,手指轻轻搭上脉搏,依然很微弱,但是比起前几天已经算是平稳了些。(!。赢话费)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枕头旁边,一路挂在七重衣服上才没被甩下的黑猫蜷缩成一团,毛茸茸的尾巴搭在小孩的脖颈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金色的竖瞳一眨不眨地盯着小孩胸腔微弱的起伏。
“头儿,青门七彩,可是称霸江湖几十年的毒中圣品,哪能一朝一夕就解得了啊,说实话,我现在还没闹明白,为什么他能撑到现在。”
子枭忙活着手里的工作不停,一手摆弄着各色粉末,一手快速翻着书,偶尔手一翻,一根带着钩爪的链锁飞出,从对面的架子上精准地拉过需要的东西。
对于来看小孩顺便给他施加压力的头领鸩业,无奈撇嘴。
“不错,金鳞和青红,配合起来绝对是立时毙命的剧毒,我以前遇见过,而且死状相当好看。”
昨天才刚赶回来的未鸢,也在药材堆里忙活,拿捏精准,分毫不差。
身前桌子上摆了十几只白瓷碗,每只盛着半碗澄清、浅蓝、浅紫、浅青、浅黄等等颜色不等的透明液体,液体中央无一不悬浮着几滴鲜血。有的鲜红如常,有些微微发暗,有些乌青泛黑,全部来自于小孩。
“这是我这次苗疆之行的收获,五仙教的调毒手法,既然能与青门并立齐名,应该有能够相互克制的方法才对。不过这家伙是怪物吗?”
未鸢惊讶地看着十几只瓷碗中血液的变化,难以置信。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他的血液还能不断净化毒性。而且一般等级的毒,根本对他毫无作用,头儿,或许他的抗毒性比你还变态。怪不得在没有正确解药的情况下,他还能撑着不恶化。”(纯属胡掰,不要较真)
没有人问鸩业是如何识得小孩的,又为何不计代价搭救,对他们来讲,只要他说,他们便做,其他的……没有其他,那是他们的头儿。(赢话费,)记得这一点,就足够了。
这群家伙。
也许这就是他能无限容忍这帮子问题属下偷奸耍滑,麻烦不断,独立独行,惹是生非的原因了吧。
一群看似不着调却可以毫不迟疑交付后背的人。
“或许,还因为这个。”
“哎?什么?”听鸩业突然开口,两人顿时停下手上的动作,齐齐望向床边的人。
伸手拉出从小孩衣服里滑出的精致小荷包,解开上面收紧的细绳,旁边的黑猫炸毛地跳起,盯着鸩业手上的动作,发出喵呜喵呜的声音。
好笑地拍拍黑猫的头,顺毛安抚。果然从里面发现了猫腻。
一块是他无比熟悉的东西,他交给小孩的令牌。
还有一块,打眼便知是绝对上乘的玉,合掌而握,凉润清透。
“这是——”
子枭好奇地凑近细瞧。
“是极寒冷玉。”未鸢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能够避毒驱邪的玉石,绝无二家,身为用毒行家,她当然也有收藏。
“我知道啊,但是能扛得住七彩哎,有可能吗?”子枭皱眉摇头,“一般的冷玉驱驱瘴气也就罢了,极寒绝品撑得住断肠、甘遂(剧毒)也有可能,但七彩可跟那些完全不在一个段数。”
未鸢皱眉,却也不能反驳。
“有。传闻中就有两块。”
子枭迟钝地看向说话的头领,“传闻中……?难道是——”眼睛猛然睁大,不敢置信地看向小孩。
“天溟、地湛!”未鸢顺口相接,眉头却皱的更紧,一眨不眨地盯着鸩业手里的玉,“崇明山庄!”
“靠,这家伙到底什么来头!”这次炸毛的成了子枭。“别告诉我他是明弋的私生子,还不如是七重的呢!”
于是乎,沉戈中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传闻……
“你们听说了没,七重老大带回来的小孩不是他私生子呢。”
“那是谁的?”
左右瞧瞧,四下无人,压低声音,“是崇明山庄庄主的,还有信物为证呢,说不定还是他们下一任庄主。”
“什么!”
……
“哎,你们听说了吗?崇明山庄庄主换人了!”
“换成谁了?明弋那混蛋终于死了吗?抢了我们多少生意多少风头!”
“一个小孩,就是被七重老大拐回来的那个!”
“什么!”
……
“哎,听说了吗?崇明山庄要归入我们沉戈了呢?”
“怎么回事?”
“听说七重老大看上崇明山庄的庄主,要抢人呢!那崇明山庄还不得陪嫁过来?”
“奥!”
……
“哎,听说了吗?七重老大和崇明山庄的庄主是一对!”
“啥?崇明山庄?他们家庄主不是男的吗?那个明弋!”
“对啊,真是匪夷所思呢!”
“听说连孩子都生了,就是那天七重老大带回来的那个!”
……
于是乎,沉戈上下,对传闻中七重跟崇明山庄庄主的私生子,倍感好奇。
想当然的,就多了一大波人,每天被子枭跟未鸢拐骗利用。替小孩免费试药。
“噗哈哈哈~”己鹤捂着肚子拍的桌子嘣嘣作响,只差在地上打滚了,“我才几天没在啊,就有这么好玩儿的传闻出现,我们的人真是太有才了!”
“喂喂,还不都是你这个八卦狂锻炼出来的人。要是这个传到江湖上去,明弋恼羞成怒,会不会率人来砸场子?”一边的人蹲在地上,黑线地看着笑趴在地狂锤地板的己鹤。
“切,少来,没有你这个情报头子的默许,沉戈里的任何动静怎么可能传到外面去。”己鹤揉了揉笑岔气的肚子,看乙青眼中精光一闪,有种不好的预感。
“哎,你该不会真的把这个传出去了吧。”
“……”
脑门发冷,双目发直,“喂喂,不会是真的吧!”
“……”
“靠,老子还想安安分分过个好年呢!”己鹤暴怒。
“淡定,头儿默许的。”
“啥?难道是头儿对明弋……那个啥?”半边脸上还挂着怒气,半边脸上已经燃起了八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