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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说意义更为重大,应该从两个地方说起。首先,农耕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绵延不绝数千年的传统,是由于从单位土地来说,农耕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也能带来更稳定的国家结构。有学者研究称,上古三代夏商周更迭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转化成农耕民族的过程。这个过程始自大禹的时代,最终完成在周朝。
更有学者考证说,其实周朝原本在夏商两朝已经形成的中原概念当中算是“西戎”,也就是所谓的蛮族。我们知道,后世所谓的蛮族基本都是游牧民族,或者处于游牧与农耕兼顾的时期。夺取中原地区如果成功,完成从游牧到农耕的转化就是必然的事。后世的很多游牧民族都曾经做过这件事,除了那个没有扛过百年的元朝之外,最终都以各种方式融入了农耕文明当中,甚至那些不算中国王朝正朔的辽金都有了转变,更别提清朝了。所以,周朝找了这位上古传说中种庄稼的好手作为自己的祖先,也并非是全无因果。
周朝的祖先有意思的地方倒也未必是在这里,而是他们有过一个从游牧到农耕、再从农耕到游牧的过程。
大约到了周的祖先开创自己部族的第三代,据说是因为夏朝的国政有失,后稷的后代就不种庄稼了,而是回到了戎狄的有闲生活当中。这个退化的过程是不是真实的,其实可以有所怀疑。一般来说,从游牧转变成农耕的民族很少再回到游牧的生活当中去,除非生存状态有了巨大的变化。这有可能是夏朝的势力使得后稷部落迁徙到了其他地方的结果。最终周朝所兴起的地方时陕西,而最初后稷部落的所在地可能是在山西。很可能就是因为如此,在某个时代中,游牧有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然,这也不排除周朝,其实是随便找个著名农学家为祖宗的可能性,原本就没有这农耕退化成游牧的过程。
实际所发生的故事很可能是这样:周的部落很可能是原本的小部落,位置处于夏商两朝统治的外围,由于被其他部落欺负而进行了大规模的迁徙,最终到了关中附近。由于已经接受过一段时间的农耕文明的洗礼,加之当地更适合进行耕作,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农耕文明。后世所谓后稷苗裔的说法,有可能展现了部分的事实。
说起来夏朝属于开创性的朝代,下传两代商周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很相似的。夺取天下的模式尤其相似。
首先,这个部落分家了。周朝真正的龙兴应该从周文王算起。周文王的爷爷名为古公,古公有三个儿子,最小的叫做季历,生子就是周文王。因为生而有祥瑞,古公是喜欢周文王的,起名叫做“昌”,并且似乎说过“我们这疙瘩应该牛了,莫非就是这个小子所带来的?”然后周文王的两个叔叔就逃窜进了蛮族地界,据说纹身断发,让出了皇位。
这个故事其实如果说得不是这么高风亮节的话,从俗文化上说,这是一个家长喜欢小儿子的故事,在今天还在不停上演。从大位传承上说,这是又一次权力争夺,最终是两个哥哥都被赶走。在长子继承制一直绵延不绝的时代里,立长与立贤总是个问题嘛。而且这也未必无因,季历的大哥、二哥生母不详,根本没有记载,但季历的生母太姜是有专门记载的。又是小儿子、又是他母亲,再加上一个喜欢小儿子的老爹,熟悉历史的人大概在中国的大位传承史当中见过不止一次这样的组合吧。至于是不是因为喜爱小儿子的儿子,那基本都可以不做考虑。
然后事情就简单了,季历登位,然后传给这个后世称为姬昌的人。姬昌,男,继位之时的年岁不可考,身高十尺、龙颜虎肩、身有四乳。当时科学不够发达,这种异象在常人算是畸形,在君主就算是祥瑞。龙颜虎肩,有后人解释为日角鸟鼻,大概是头角峥嵘加上鹰钩鼻的意思。身高十尺则是因为古尺比较小,考证而言也不过是现代的一米八九的样子,至于身有四乳则可以肯定是副乳之类。
身体上的异象不能阻止这位被爷爷寄予厚望的孙子。古来为人主者能够成功的无非是两点:积聚财力物力、引进人才。这两点中的第一点其实并不难,只要少去打扰民间的生产生活,自然民间就会积聚起庞大的财力物力,连我们的改革开放也并不例外。只要有这个基础的话,财力物力的聚集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至于人才这件事倒是很难,除了礼贤下士的名声之外,如何能够使得自己有一双慧眼,能够分别是不是人才、是怎样的人才,是所有作为领导都头疼的事情。
城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作为一个祖传的北京人,大约是很难理解其他地方的人在进入这种大城市之后的痛苦。这是因为生下来之后,很多事情就是注定的,待遇、福利、考学的分数,说起来似乎有个城市阶层,他们生下来就比别人高一些。
这个当然是户籍制度留下的手尾。我们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为了管理者方便对于社会的管理而建立的,到了后来,就成为了区分两个人种的楚河汉界——说是两个人种不是一种侮辱,而是一种现实,因为无数的外来民工子弟无论是在北京还是上海,他们生活在这里、建设着这里绝大部分的建筑,但所有东西几乎都没有他们的份儿。
前段时间,北京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被铲除了一大部分,一时间舆论哗然。然后教委先是说自己不知道具体情况,然后又声称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失学,等到真正开学的时候,一万多名学生当中,有六千多人不是回到老家读书,就是不知道被如何安置了。
其实他们在这里读书也未必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因为在这里并没有他们考学的位置。按照考生属地的原则,他们也必须回到原籍去考试。这个城市当中并没有他们的梦想,因为他们的原籍录取线可能非常高,他们不太可能按照那个标准成为高考的赢家。
而回到这个需要暂住证的城市当中,也不会有他们真正的归属。按照户籍的制度,很多时候他们没有资格享受城市的福利,只能做建设者,建设完了就奔赴下一个工地,这个城市与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但为了生活,他们还是来到这里,只是最初的梦想往往不断被现实磨损,最后变成妥协,承认自己在这个社会当中的地位。
对于这种情况而言,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取消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户籍制度,然后在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无差别覆盖。可能很多人会说,这怎么可能?我们这里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这么多人口会不会蜂拥着进城,社保的压力是否能够承受?这些都是问题,但要是我们知道一年“三公”经费的数目,想必就不会对钱够不够而有所怀疑了。每个城市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用不公平的户籍制度建立起篱笆,终将会以损失社会公平为代价,这样的城市哪怕是天堂,也只是对少数人开放的所在。这个问题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想不想的问题。问题只是在于,很多人不想这么做。
自己感动自己算怎么回事
早上一醒来,发现自己获得了一个大奖。该大奖最近几年风光无限,是为“感动中国”大奖。倒也不是因为在下在报纸、杂志上胡说八道有功而得此荣誉,而是这次“感动中国”的大奖颁发给了“中国人”这个群体。由于在下的国籍并无更改,所以也算在得奖的人群当中。
这应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儿。去年天灾人祸频仍、各种活动不断,不论是冰灾还是地震,奥运还是残奥,由于并未去国怀乡,倒是都经历过了。灾祸自然不必说,也是捐了一些钱,算是尽了微薄之力。奥运期间遵守各项临时措施,不论是单双号限行还是微笑对待远客,也都是做到了的。作为一个国民,自觉还算是合格。
但是且慢。作为一个一直比较低调的人,对于“感动”这件事有些别的想法。一般来讲,说起感动来都应该是感动别人,自己总是感动自己就未免感情过于丰富了一些。生活里一旦感动起来无非两个情况:追求爱人与照顾家人的时候。追求爱人要是自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恐怕就会出问题,因为这玩意儿能不能被对方接受实在还在未定之天,要是先把自己从心理上摆成个情圣的样子,估计这姿势未必好看。对方会觉得您过于自恋,到底是为了求爱还是为了让自己有个感动自己的机会很难说。老实说,一般这样的感动效果不好。而照顾家人算是孝行,“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天下无完人”,要是先把自己感动得涕泗横流,就比求爱时的那种自恋之感动还要不堪了。
有鉴于此,对于自己感动自己这件事,我个人一直是抱有相当警惕的。与传说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比,“表扬与自我表扬”恐怕在我们这里更是常见。外面的表扬就不必说了,那是急如闪电一般会拿到国内发表的,自我表扬则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当中。这个“感动中国”最终能够把全体中国人都纳入其中,已经达到了“自我表扬”的巅峰状态。因为这个活动叫做“感动中国”,那就是说观众是所有国人,而全体国人获选的话,就等于没有了观众。您看见过没有观众的演出么?那肯定不叫做演出,而叫做自娱自乐。
说起来这个创意大致取自去年的《时代》杂志,当时该杂志把年度人物颁发给了全球的网民。可惜的是,学习这东西确实也是需要智商的。因为世界上有上网的人,也有不上网的人,这个演出是有观众的。一旦做出了全称判断,把所有人都包含在内的话,就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另外某种动物了。
而一旦把所有人都加入进去的话,基本就算是一种忽悠,让大家陷入集体无意识当中,在全体的辉煌之下进入一种催眠状态。您看过那种歌手演出没有?他或者她在台上高喊:“现场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