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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六七十年代期间,“六十条”还是起了作用,农村的社会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超过了以往几代人的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各村总是向外面世界开放,村与村因有无数关系而结成当地统一的(虽然是松散的)市场网络。如前所述,他们常把女儿嫁到外村,又从外村娶回媳妇。他们定期在附近的集贸市场上和外村人做生意。有时候,他们甚至离开家乡,移居城市或者土地可能会更肥沃的其他地方。但是,现在许多交换的途径被取消了。
到1958年,政府规定,适当限制农民往生产队外流动,除非经特殊允许。但这并不能立即冻结农村人口,因为随着大跃进时期大规模基建项目的建设,成百万的农民,大部分是单身汉,作为合同工被带到城市工作。但是随着大跃进而来的经济滑坡,政府又把劳动力送回农村人民公社,还有城市无业居民也被送到农村公社。1961年到1962年,总计有2000万人从城市返回农村。绝大部分人都不愿回农村,而绝大部分农村公社,刚从饥荒的最险恶岁月中恢复过来,仍面临着痛苦的食物短缺,也不愿接受他们。政府的主要措施是采取强制手段,强行禁止人们流动,不准迁往他们所向往的地方。整个60年代和70年代,几乎所有人口流动都是从城市迁往农村。农民想从农村往城市流动是根本不可能的,并且想在农村自由流动也变得十分困难。
当地的自由集市是村民和本地区其他居民进行联系的重要渠道,它在60年代初还被允许存在,但到了60年代中期,以迅速向社会主义发展为名,自由集市也被禁止了。村民们通常都是从外村娶进媳妇,同村村民禁忌通婚,但当政府谴责这个传统为封建迷信时,这种最亲切不过的社会交换形式,在某些地方也被取缔了。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在中国社会上大肆宣传,目的是使公民意识到自己是属于国家社会,但是六七十年代农村政策的一个没有想到的结果却是抵消了这种宣传效果,因为它鼓励当地居民转向自己依靠自己。①60年代中期,政府努力的另一个结果,本想促使生产队的内部机制更加社会主义化,而随之而起的是爆发了内部无休止的争吵,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降低了生产力。这些争端集中体现在工分制问题上。
在50年代互助组和集体化运动期间形成的工分制度复杂多样。②这个制度主要分为两大类:计时制和计件制,在计时制中,每个生产队的成员通过集体讨论,一年一次或两次给每个有劳动能力的社员一个定值工分。通常25周岁至45周岁的健康农民得到的工分最多。一天的劳动一般定在9分到10分,妇女能得7分或8分,孩子只有6分。一个社员想要计算他所挣的工分数,只要简单地把他或她的工分定额乘以劳动天数就行了。在计件制中,各种各样的工作都定了一套工分,譬如耕一块特定的田值50个工分。一个农民完成一项劳动就能得到很多分。计件制积极地鼓励了个人,同时也使身强力壮、有雄心的劳动力大受裨益。一人完成个人的工作越快,所挣的工分也就比其他社员越多。但是,同样的原因,计件制消极地阻碍了社员们的协作精神。他们刺激了个人只关注自己的劳动数量,却忽视了对劳动质量的关注,同时,他们也鼓励了个人狭隘地关心自己的个人劳动,而忽视了该劳动应如何和他人的工作相协调的问题。例如,妇女按计件制插秧播种的工作,有时为了图快,尽可能多插几行,但秧插得太浅,当稻田灌上水后,秧苗根就松动了。
另一方面,计时制却鼓励个人关心集体劳动的整体质量,原因是一个人的工分额部分地有赖于他的整个劳动量。计时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扶助了弱者,抑制了强者。因为一等劳力和二等劳力差别相对来说很小,不过是一天9分和1角的区别(其实全天仅值5分或1角人民币)。计时制也比计件制更社会主义化。尽管大多数生产队使用计时和计件两种混合制度,然而,政府提倡提高农村社会主义组织的水平,所以更倾向于计时制。
更具社会主义性质的工分制度是“大寨工分制”。大寨是山西省一个模范生产大队。从60年代早期到70年代晚期,政府一直提倡农民“农业学大寨”。虽然这件事真相很模糊,但大寨却被公认为是个典型的具有自力更生、集体团结精神、平等和高度的政治觉悟的生产大队,并因此而闻名。大寨发展了工分制度,像计时制,赋予每个劳动力一个定值,使男劳力和女劳力之间的差别很小,但是大寨工分制不仅基于劳动能力,而且基于政治觉悟,是在一个人完成阶段性工作之后,经过在大庭广众的大会上评论后认定的,不像以前计时制那样认定。大寨的经验迫使生产队社员们互相进行严格的监督,要求社员们用无形的尺度评估对方。60年代末农村政策激进时期,大寨的经验被广泛推广。但是绝大部分地区推行大寨经验,其结果却是令人啼笑皆非,引起争执和讥讽。农民们常常因私愤而利用——或者彼此怀疑利用——所谓的政治标准给自己的同伴评低工分。有时,工分评值大会通宵达旦却没能取得决定性的结局。要求高度的“社会主义意识”,这远远超过了农村居民力所能及的范围,所以政府号召各生产队推行大寨经验不久,大寨经验就不得不被废除了,至少它的纯洁形式已被取消了。①从90年代的高度看,这些失败的教训现在是非常清楚不过了,即使在60年代对共产党领导阶层中毛主义者还不十分清楚的话。农户能自行决定安排他们劳动的程度越大,他们与数不清的其他人在生产上协作的必要性就越小;他们获取自己主动创造的劳动所得越多,就会越积极。尽管毛主义者在60年代就意识到了这是一种实情,但他们仍主张,要是农民阶级的信念变了,农民就会变得更平等、团结,同时更富有生产力。这是60年代中期把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念灌输到农民心中,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大规模新运动的理论基础。
① 有关集体化的详尽分析,请看维维恩·舒所著的《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275—317页;杨庆堃:《一个向共产主义过渡初期的中国乡村》,第203—237页;埃兹拉·沃格尔:《共产主 义统治下的广州》,第146—177页;欣顿的:《身翻》,第81—166页中冗长的阐述。
② 请看维维恩·舒的《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276页。
③ 欣顿:《身翻》,第137页。
① 维维恩·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 299—300页,农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租息和劳 动两部分;欣顿:《身翻》,第126—143页。
① “至于借用的牲口……,主人很可能继续有所有权并负责饲养,合作社使用时要付费;或者 主人对这些牲口还得保留所有权,但让合作社饲养,合作社想用时,就有权使用,合作社最 后付给租金,或者主人把牲口卖给合作社,合作社在几年以内分期付款。在前两者情况下, 如果一头牛死了或伤了,主人反而遭受责备。因此,一次性购买牲口是最好的办法,合作社 成立后一般都这么做。合作社付给农民征用牲口、农具以及其他东西的费用,标准相差很 大。”(维维恩·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290页)。关于征用牲口的价格如何有利于合 作社,请参阅欣顿《身翻》第144—149页。《身翻》,第149—151页还记述了农民看到自己 的牲口征用后被超载或抽打后的一些令人伤心的烦恼的故事。
① 维维恩·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284—285、299—300页。
① 参见理查德·鲍姆:《革命的序幕》。
① 维维恩·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300页。
① 沃格尔:《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第 228—229页。
② 有关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些好的例子,请看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第243—252 页;弗朗兹·H。舒尔曼:《共产党中国的意识形态和组织》,第474—482页,安妮塔·詹、 理查德·马德森、乔纳森·昂格尔:《陈村》,第24—26页;欣顿:《身翻》,第 169—247页。
① 然而,公社规模不尽相同。参见安炳炯:“中国人民公社的政治经济:变化与连续性”,《亚 洲研究杂志》第34卷第3期(1975年5月)。
② 在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第233—270页和舒尔曼的《共产党中国的意识形态 和组织》第464—490页中作了非常精彩的论述。
① 安妮塔·詹、理查德·马德森、乔纳森·昂格尔:《陈村》,第 25页。
② 同上,第25页。
③ 引自安炳炯的“政治经济”,第 634页。
① 关于在饥荒期间死亡人数的总数,参见尼古拉斯·拉迪:“重压下的中国经济(1958— 1965)”,第376页;彭尼·凯恩:《中国的饥荒(1959—1961):人口统计和社会影响》,第 89—90页。根据拉迪的统计,死亡人数为1600—2700万。凯恩的估计是1400—2600万。我 要特别感谢凯恩所提供的信息。
② 韩素音是世界性的作家,其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比利时人。她在1980年的回忆录中写了 她是如何出于对祖国的忠诚,隐瞒了饥荒的真相。“我虔诚地、全身心地护着中国,甚至面 带微笑地向那些外交官和好刺探消息的记者撒谎。因为只有中国是我的‘心脏’,流淌在我 的血液中,遍布于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我别无选择,中国选择了我。在寒风凛冽、寒冷侵 袭大地的时候,整个世界似乎都幸灾乐祸地威胁中国。然而,我首先是中国人”。韩素音: 《我的屋子有两扇门》,第296页。
③ 例见史蒂文· W。莫舍:《破碎的大地:农村的中国人》,第 50页。
④ 彭尼·凯恩:《中国的饥荒》,第118页。
① 在欣顿《翻身》第251—252页中有这样一个例子。
② 请见凯恩《中国的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