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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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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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玄宗的弟兄们和他的叔父李守礼,太平公主在睿宗时期就曾提到他们的皇位继承权问题。
前面已经谈到,姚崇和宋璟在711年已经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办法是禁止皇室诸王统领禁军,因为这种部队使他们取得发动政变的兵力。对公主的配偶也下了类似的禁令。后来,玄宗的弟兄和李守礼被任命担任一般是在长安附近的几个重要的州的刺史或都督,同时在朝廷担任并无实权的礼仪性职务。这一措施在714年被正式规定,安排应有两个亲王在朝,三月一轮换。①把诸王调离京师的目的不仅是阻止他们本人发动政变,更重要的是防止他们被朝廷中寻求皇室傀儡的对立党派所利用。他们受命管领很重要的州;例如李成义在防御契丹的关键时刻是幽州(北京)刺史。但诸王参预州的行政管理的程度是值得怀疑的。至少李守礼就把公务交给他的副手处理,自己则以狩猎、饮酒、听音乐和寻欢作乐度日。②不论这一政策对帝国几个最重要的区域的行政带来多么不幸的后果,但它确使诸王摆脱了宫廷的阴谋。幸运的是,玄宗与他的弟兄手足情深。714年,他把他们以前在长安共住的一座王府扩大和改建成自己的离宫(南宫或兴庆宫),并分赠诸弟兄各一座附近的王府,以便互相访问。诸王形成一个多才多艺的家族,他们专心于文学、音乐、学术以及唐代贵族珍视的那些上流社会的运动,并且还有许多与皇帝相同的爱好。③与皇帝最亲密的亲王是李成器,他也热爱音乐和戏剧,经常与皇帝摆酒设宴,狩猎,打马球和斗鸡作乐。李成器对政治深感兴趣,特别获准每年把他自己一年的大事记送交官方的修史者。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年送交的记载多达数百页,但仍存在一种默契,即他从不想与皇帝讨论当前的政务,也不想形成任何政治派别。①弟兄之间的亲密关系是温暖的私交关系,它并不意味着诸王以任何方式分享玄宗的权力。
同时皇室以惊人的速度在扩大。玄宗有59个子女,其中许多人生于他登基之前。再下一代人数甚至更多。他30个女儿的子女的情况无记录可查,他们自然应算做驸马的家属。《新唐书》中的皇族谱系列了他29子中的20个,孙子共94人。但这些只是总数的一小部分,因为其中大部分或被分封,或担任高官。我们已知,他的第四子有子女55人,第六子有58人,第二十子有36人。这些孙辈中,有34人被封为郡王,24人为国公,如果这些人全按719年唐律规定接受足额的封地,单单他们的岁入就吞没了将近25万户的税。他们收的津贴肯定不是足额的,往往只收到象征性的封地,但对诸王的支撑和维持显然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726年以后,皇帝在城的东北角专门为诸王建立一座王宅。这一为王子建造的建筑群称十王宅,它因最早在那里定居的诸子而得此名。十王宅后来扩充到北面的御苑内;737年的一个时期,王朝又在同一区为皇帝的孙子营造一群院宅,称百孙院。②从此,皇室的子女都在宫内成长,但当他们被封后,他们不是像以前那样在宫外得到宅第,而是在这一建筑群中分得自己的院落,他们就与其家庭在那里居住,并受中央的监督和由皇宫供应一切用品。这样就对皇室成员作了进一步的限制,并便于皇帝遏制他们的活动。各王另立皇族新“房”并自定礼仪的旧制也到此结束,这是诸王地位衰落的一个标志。①① 《旧唐书》,卷97第3048页;《旧唐书》,卷96第3023页;《资治通鉴》,卷211第6687页。
② 传记载《旧唐书》,卷98第3064—3069页;《新唐书》,卷126第4415—4418页。
③ 《旧唐书》,卷98第3064页;《资治通鉴》,卷211第6700页。
④ 《旧唐书》,卷96第3025页;卷98第3068页。
① 传记载《旧唐书》,卷98第3070—3072页;《新唐书》,卷127第4450—4451页。
② 《旧唐书》,卷96第3025页。卢怀慎的临终奏疏还提到宋璟的名字,《旧唐书》卷98第3068页。
③ 《资治通鉴》,卷212第6739页。
④ 《旧唐书》卷96第3025—3026页;《新唐书》,卷124第4385—4386页。
⑤ 传记载《旧唐书》,卷88第2880—2882页;《新唐书》,卷125第4399—4403页。
① 《资治通鉴》,卷210第6688—6690页;《新唐书》,卷124第4383页。关于姚崇的十条改革建议,见《全唐文》,卷206第14页。
② 关于《贞观政要》,见原田种成:《贞观政要研究》(东京,1965年);温斯顿·刘易斯:《贞观政要:研究早期唐代政府的材料来源》,香港大学1962年未发表的硕士论文。
① 《资治通鉴》,卷211第6728—6729页。
② 《资治通鉴》,卷203第6421页;《唐会要》,卷60第1041页;《新唐书》,卷48第1237页;《唐六典》,卷13第3页。
① 见佩内洛普·赫伯特:《7世纪后半期中国的文官选拔》,载《远东史论文集》(堪培拉),13(1976年),第1—40页。
① 传记载《旧唐书》,卷99第3097—3100页;《新唐书》,卷126第4424—4430页。传记连同徐浩的墓志铭(载《全唐文》,卷440第13—18页)及1960年发现的墓志铭均被译成英文,载赫伯特的《张九龄》中。
② 其信载《文苑英华》,卷670第1—2页;《曲江集》(四部丛刊本),卷16第9—11页;姚的答复载《文苑英华》,卷689第1页;《曲江集》,卷16第11—12页。715年的奏疏载《曲江集》,卷16第5—9页;《文苑英华》,卷676第1—5页。
③ 《唐会要》,卷75第1360页;卷81第1501页;《册府元龟》,卷635第226—236页;参见714年更早的诏令,载《册府元龟》,卷211第6694页。
④ 《资治通鉴》,卷211第6716页;《新唐书》,卷45第1176页。
① 关于706年的专使,见《唐会要》,卷77第1415页;《新唐书》,卷49下第1311页;《通典》,卷32第184页;《唐大诏令集》,卷103第524—525页。711年的改革,见《资治通鉴》,卷210第6666页。714年再任命按察采访处置使之事,见《资治通鉴》,卷211第6697页。
① 《唐会要》,卷39第702页;《旧唐书》,卷50第2149页;《通典》,卷165第871页;《册府元龟》,卷612第10—11页。关于睿宗时期编订法典的情况,见仁井田升:《唐令拾遗》(东京,1933年),第17页以后的导言;滋贺秀三:《关于汉唐间法典的一些考证》,载《东方学》,17(1958年),第27—43页。
② 《唐会要》,卷39第703页;《唐六典》,卷6第18页;《旧唐书》,卷50第2138、2149—2150页;《新唐书》,卷56第1413页;《通典》,卷165第871页;《册府元龟》,卷612第12页。
① 参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2版(剑桥,1970年),第28—31页;崔瑞德:《对商业课税的一种儒家观点:703年的崔融奏疏》,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36。2(1973年),第429页;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载《历史研究》,6(1961年),第90—95页。
② 见全汉升:《唐宋帝国与运河》(重庆,1944年)。
③ 《通典》,卷10第56页;《册府元龟》,卷497第8页;卷498第15页。
④ 《新唐书》,卷53第1365页。
① 见《旧唐书》,卷37;《新唐书》,卷35、36中关于自然灾害的材料。
② 《旧唐书》,卷74第2623页。
③ 《册府元龟》,卷113第18—20页;《唐大诏令集》,卷79第451页。
① 《旧唐书》,卷96第3023—3024页;《资治通鉴》,卷211第6726—6727页;《唐大诏令集》,卷79第452页。迁都的详细情况,见全汉升:《唐宋帝国与运河》,第25—31页。
① 《旧唐书》,卷49第2124页;《唐会要》,卷88第1612—1613页;《册府元龟》,卷502第22—24页。崔瑞德的《唐代的财政管理》第193页列举了这些储备的规模。
② 《唐会要》,卷85第1561—1562页;《新唐书》,卷112第4165—4166页。
③ 韦嗣立的奏疏载《全唐文》,卷236第6页;《旧唐书》,卷88第2871页;《资治通鉴》,卷209第6634页;《唐会要》,卷90第1642—1644页。韦又引了宋务光的奏疏,载《全唐文》,卷268第22—23页。
① 关于封地的问题,见仁井田升:《唐代的封爵及食封制》,载《东方学报》(东京),10。1(1939年),第1—64页;砺波护:《隋之貌阅及唐初之食实封》,载《东方学报》(京都),37(1966年),第153—182页。
② 《资治通鉴》,卷211第6702—6704页。
③ 《唐会要》,卷88第1608页。
① 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74—76页。
② 《全唐文》,卷18第9—10页。
③ 《全唐文》,卷19第3页。
④ 《佛祖统记》,载《大正新修大藏经》,卷49第373页。
⑤ 《旧唐书》,卷96第3022页。
① 《唐会要》,卷50第878页。
② 《唐会要》,卷47第826—827页;《全唐文》,卷26,第27页;《资治通鉴》,卷211第6696页。
③ 《全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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