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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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4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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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第184—185页。实例见'604'张养浩(1270—1329年):《牧民忠告》,10b—11b、13a。
② 关于司农机构,见'653'《元史》,卷87,第2188—2189、2193页;卷93,第2354—2357页;亦见'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卷,第188—191页;'441'舒尔曼:《元代经济结构》,第43-64页。
① 舒尔曼在《元代经济结构》第48页认为大司农司在1290年撤消后再未重置。我未看到1290年撤消大司农司的直接证据。实际上,《元史》,卷87,第2188页有1290年后大司农司的叙述;《元史》卷17,第372页,提到了1293年的大司农司江南分司;《元史》,卷43,第908页,提到了脱脱在1353年被任命为大司农司的长官。
② '640'《大元官制杂记》,5a—5b。亦见'110'法夸尔:《元代政府的结构与职能》,第41—42页。
③ '634'陈元靓编:《事林广记》,卷12,1a。
④ '605'《农桑辑要》,7a。
① '653'《元史》,卷90,第2295—2296页;'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卷,第267页注2;'202'贺凯:《中国职官辞典》,第542页;'110'法夸尔:《元代政府的结构与职能》,第42—43页。
② 关于海外贸易,见'441'舒尔曼:《元代经济结构》,第222—236页。关于斡脱商人及其经商活动管理的史料,见'104'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元代中国的商人组合:斡脱》所引资料。
① '628'《元典章》,卷22,47a。
② 舒尔曼在'443'《元代政治组织上的若干问题》,第27页就用了“汉人官僚和蒙古人军事二元制”的说法。
① 见'653'《元史》,卷100,第2558—2579页;卷87,第2204页;'110'法夸尔:《元代政府的结构与职能》,第50页;'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177页。
① 见'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81、193、 135—136页;'105'《蒙古在中国的统治》,第2章。
② 关于元代荫的特权,见'102'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元代的世袭特权荫》;关于军官的承袭,见'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25—27页。
③ 以下关于元代御史台的叙述,参看'653'《元史》,卷86,第2177—2182页;'203'贺凯:《元代在监察史上的贡献》;'201'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第25—28页;'202'贺凯:《中国职官辞典》,第61页;'821'洪金富:《元代监察制度研究》。
① 见'628'《元典章》,卷6,14a-18b;'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卷,第40—41页;'203'贺凯:《元代在监察史上的贡献》,第221页;'821'洪金富:《元代监察制度研究》,第2卷,74a-77b。
① 关于汉人学者的实例,见'762'李则芬:《元史新讲》,第4卷,第439页。
② 法夸尔在《元代政府的结构与职能》一文中将服务于皇帝的机构与服务于其他皇族成员的机构截然分开,本处则采用了与他不同的分类方法。
③ 关于宣徽院及其分支机构,见'653'《元史》,卷87,第2200—2213页;'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卷,第143—146页;'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39—40页。
① 见'46'陈学霖:《元代宫修史学:辽、金、宋三史的修撰》,第62-64页;'52'陈学霖:《王鹗》,第54—57页;'653'《元史》,卷87,第2189页;'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48—149页。
② 关于这一机构及蒙古学校,元代官方文书使用蒙古文字的情况,见'653'《元史》,卷87,第2190—2191页;'412'《元法典》,第1卷,第149—151页;'552'杨联陞:《〈元典章〉研究》,第126—128页;'105'《蒙古在中国的统治》,第3章。
① 下文所述集贤院、宣政院和元代学校的情况,参看'653'《元史》,卷87,第2192—2193页;'412'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2卷,第25—26页;'279'劳延煊:《元代初期的南方学者和教育制度初探》;'480'孙克宽:《虞集与元代江南的道教》,第223—224页;'143'傅海波:《元代中国的吐蕃人》,第311—315页;'272'鲁比·拉姆:《元代书院的作用》。
① 关于投下的研究成果很多,如'849'黄清连:《元代户计制度研究》,第41-47、209页;'105'《蒙古在中国的统治》,第4章;'502'伊森拜克·图干:《〈元史〉中的岁赐门》。
社 会
把国家机器与社会分成两个不同的领域进行探讨是历史学家们对中国进行研究、写作时所用的一种现代模式,然而13世纪的蒙古人却没有这样的区分。由于源于部落与军事社会,13世纪早期中期的游牧蒙古人几乎不存在社会分层。在财产拥有两极分化这个现象上,游牧社会远没有定居的农业社会那么极端和那么容易衡量。①例如成吉思汗早期的随从称作那可儿,即伴当,成吉思汗是平等对待的。随着成吉思汗权力的增长,那可儿成为享有特权的亲兵与家内侍从,他们实际是侍卫亲军怯薛的骨干。同时,他们被成吉思汗作为弟弟对待。成吉思汗在世时,国家与社会的界限极不分明,二者都是随着战事而变动着。
蒙古社会自然也有它自己的一套礼仪和禁忌,一些曾到过哈剌和林的也里可温教士曾写下详细的记载。但是,与汉人利用宫廷礼仪来确定特权与社会地位相比较,元大都宫廷里的蒙古人一定显得格外不正规,事实也是如此,蒙古人在这些仪式上是颇不讲究的。因此,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元朝社会的顶层,对蒙古宫廷生活的性质有所了解。
大都的蒙古宫廷的松弛气氛,明显地表现在蒙古统治者对姓名丝毫不避讳。②汉人曾注意到蒙古人餐桌上的举止及其烹调方式,这些蒙古人更喜爱的饭菜并不是汉式的。③例如,蒙古人吃饭时用小镔铁匕首切肉,就有损于他们在汉人儒士眼中的形象。
但这并不是说蒙古人对汉人仪式一概不要,在儒士的极力说服下,蒙古统治者默许了郊祀等儒家仪式,可他们一般不亲自参加这些仪式。这完全可能是因为蒙古皇室觉得八思巴所传的佛教仪式更合他们的口味。皇室成员亲身参加每年正月举行的佛教仪式,并观赏汉人、回回、唐兀人艺人表演的戏曲。①蒙古统治者也一直举行萨满教仪式。显然,在他们看来,源于不止一种宗教一意识形态传统的正统地位并不存在什么矛盾的地方。
在帝国首都大都,蒙古人居住的方式也表明了他们在固守草原习俗。毫无疑问,大都作为一座帝国都城采取了汉式建筑模式,但是直到14世纪,一些蒙古统治者与皇室成员依然愿意住在市区皇家花园里搭起的帐篷中,不肯住进宫殿,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忽必烈曾下令将蒙古草原的草坯运来移植到皇家花园,而帐篷就搭在这些移植过来的草地上。其中有一个花园中的毡帐十分高大宏伟,而宫殿内的墙上还有一些是兽皮布置。帝国另一都城上都,在大都完工以后主要用来作为皇室成员打猎消遣的场所。②所有这些有关餐桌举止、典礼仪式、住房搭帐,以及打猎的细节,都说明在很大程度上皇室对于模仿汉人生活方式并不热忱,他们对汉族文化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当然也有例外,元文宗图帖睦尔(1328—1332年在位)支持学术与艺术,他曾在京城建立奎章阁即是一例。③蒙古统治者还对《孝经》表现了极大兴趣,下旨将此书译为八思巴蒙古文,并印行分发给蒙古诸王。①皇室之外,虽不占多数但为数不算少的蒙古人开始学习汉文化,并在追求文学艺术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绩,这些人多出身于蒙古贵族。②这些有成就的蒙古学者中有一些是汉人母亲与蒙古父亲的混血儿。很明显,他们是在汉人文化的熏陶下长大的。虽然这些汉化的蒙古人在中国全部蒙古人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在元后期他们的人数颇有增加。
汉文化对整个蒙古民族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反过来,蒙古人的宫廷生活在中国整体来说也没有什么反映。对于这种在一个民族当中保持另一种民族的独立性的特殊局面,人们还是要问,中国社会在外族非汉化的统治下,是怎样运转与进展的呢?
比较早期的一种对元代中国社会的看法是蒙古人对整个社会强加了严格的等级制。③元代社会根据民族成分而划分为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西域人)、汉人(北方中国金朝原来统治下的各族人)以及南人(倒台的南宋统治下的居民),一级比一级低下。在过去的50年中许多学者已经不再认为等级制在元代中国起作用。根据官方规定,汉人是不能担任达鲁花赤等官职的,但事实上却很容易找出汉人当达鲁花赤的例子。元政府曾试图把一些职位专门留给某些民族成分的人,但这些规定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破例,说明有相当大的政治上的灵活性。当然,在汉人学者看来,当官的途径与传统的方式完全不同了。
然而,这并不是说蒙古统治者不曾试图造成这样一个有等级的社会:他们自己以及在征服中国前就与其结为联盟的色目人将受到最优待遇。虽然由于人口比例的关系,他们不得不在几乎所有各级政府中都任用了汉人,但是蒙古人还是尽力保留了对非汉族人的一定的优待。
就处于上层的民族来说,突厥人在13、14世纪的中国当然是仅次于蒙古人的最受信任与优待的民族。这种优越的地位最容易得到解释,因为在13世纪初叶,蒙古人已经与突厥各部落发展了一种特殊的关系。①到1225年,畏兀儿、哈剌鲁、钦察、汪古、克烈、乃蛮等都归降了成吉思汗(其中克烈与乃蛮究竟属蒙古语族还是突厥语族仍有争议)。蒙古人采用了突厥畏兀儿竖写的文字来书写蒙古口头语言,而突厥人,其中有许多是畏兀儿人,充当了前忽必烈时期蒙古人的军事谋士、书记官、大臣与行政官员。这一时期东部草原通行的语言是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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