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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医院来消息,说席若云醒来了,你要过去看看么?”Jason放下电话,问我。
“醒了就好。”我淡淡地说。想起王瑞恩那日在电话里的焦急,赶到医院的匆匆,对媒体宣告时的坚定不移,大概,从抵达医院那天到席若云醒来为止都没有离开过吧。“算了,她最想看见的人已经陪在她身边了,我们这些局外人就不用去凑热闹了。”
这次的死里逃生,对于席若云来说,是幸运的。
因为她的世界里,从此有了一个会对她不离不弃的人。
虽然风波不知何时才能平息,虽然她日后要面对的事情还会令她十分难堪,但相信王瑞恩,都一定会陪在她的身旁。
这是多少圈里人可望而不可求的幸福,即便,要牺牲了所有的荣光。
想要离开这个圈子,是一种奢望,更别谈是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那更是一种妄想。
若云,你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第153章 第一百五十三章
是我梦想的延续。——方若绮
林立翔告诉我,他出生于纽约一个金融事业十分成功的家庭,他还有一个比他小13岁的妹妹。
他的父亲从小就让他学习打理金融事务有关方面的一切,但很快的,在他一次无意接触音乐后,便越来越觉得对金融失去了兴趣,终于在他十六岁那年,因为父亲反对他的音乐梦想但母亲在背后支持的情况下,只身一人去到了娱乐事业极为发达的台湾。不过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纽约的那个家,原因是他的父亲在知道了他的母亲私自在经济上给他资助后大发雷霆地将他的母亲禁止出门三个月,并且半年不准买新的包包和高跟鞋。当年林立翔的年少血盛,受不了自己的父亲那么对待母亲,于是一下子和家里断绝了所有的关系。
直到近年,他才和家里稍有联系。
来到纽约后的日子都很平静,除了在第一天我和林立翔来到时匆匆与他的父亲见了一面后,他的父亲就再也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后来我从和他母亲的聊天里知道,林立翔的父亲是一个极为注重事业的人,一年到头在家里的时间极少,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林立翔的母亲和他的妹妹在一起。
说到林立翔的妹妹,是一个12岁古灵精怪一看就是从小被宠大的小女孩,与林立翔那种沉默内敛的性格没有半点相似。如果走在街上,大概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是兄妹。
不过虽然林立翔与他的妹妹那么多年没有见过,但他妹妹依然在哥哥回来后喜欢拉着他的衣角到处跑——也很喜欢拉着我的衣角到处跑——林立翔也不厌烦,在对他妹妹的时候,他脾气会变得出奇的好,就连平日里的不苟言笑全都消失不见,无论有什么新奇的东西都会一一为妹妹细心地解释。
但唯有一件事,是林立翔如何也不愿意同他妹妹做解释的。
“哥哥,你教我弹吉他好不好?”来到纽约后的某一天下午,我和往常一样陪林立翔的母亲坐在他们家的花园里喝茶,而林立翔并不喜欢这样太过悠闲无趣的活动,于是就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弹吉他,林芬芬看见了,便缠着自己的哥哥要他教。
林立翔冷着一张脸,将吉他收起来,说:“不可以。”而那时候林立翔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把林芬芬吓哭了。
我和林立翔的母亲听到林芬芬极具穿透力的哭声便立刻赶到了林立翔的房间,看见林立翔一脸无奈地抱着林芬芬在房间里踱步,用哄小孩的声音说:“乖,哥哥除了不能教你弹吉他之外其他都可以教你。”
我看到这样子的林立翔突然很想笑,不过我还是极力忍住了。
但我身旁的林立翔母亲没忍住,哈哈一声笑了出来,惹得林立翔几乎要甩门把我们赶出去。而他怀里一朝得志便忘了哥哥可怕模样的林芬芬并没有就此罢休的打算,变本加厉地拽着林立翔的衣服喊道:“不管不管!我就要学吉他!我就要哥哥教我弹吉他!”
听完这话之后,不仅连林立翔,就连他母亲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说着哄着要把林芬芬拉出去。但林芬芬说什么也不肯从林立翔的身上下来,泪眼汪汪地望着那把吉他。
当年林立翔16岁就因为接触音乐后选择了离家出走,虽然得到他母亲的支持,但谁知到自己儿子一去便是那么多年,甚至一直没有回家的打算。如今这自己的女儿才不过12岁,便哭着喊着要学吉他,万一走上了自己儿子的旧路,估计林立翔的父亲会气得疯掉吧。
我看了看林立翔束手无策的样子,于是走到林芬芬面前,说:“哥哥不教你,若绮姐姐教你好不好?”
林芬芬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真的吗?”
“嗯,”我笑了笑,“不过要等芬芬长大一点喔,现在你还太小了,会抱不住吉他的。”
林芬芬半信半疑:“……你不会骗我吧?”
“怎么会。”
林芬芬终于妥协,林立翔将她放回地上,让自己母亲牵了出去。他看着自己的吉他,对我说:“本来音乐是一件很神圣的事,但在我的家里,它就和毒药别无二样。若绮,她是个小孩子,哄哄就过去了,别跟她说真的。”
我点点头。但想起刚才林芬芬虽然带着叛逆却认真的眼神,看来他们兄妹俩最相似的地方,就是对音乐的执着。
我在纽约的那段时间里,每每我抱着吉他弹唱作曲,她妹妹都会搬着小凳子坐在我旁边,甚至还会把房门给反锁上,不让林立翔进来把她抱走。而林立翔的母亲起初是愁眉叹息,后来变得淡然,毕竟她是那个能够理解自己儿子的梦想并且给予支持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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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
林立翔突然像鬼魂一样飘过自己的床前。
我差点没举起吉他砸在他的头上——但想了想这样戒备森严的“家”就连蚊子和苍蝇都没见到过,更不可能有贼之类的生物闯入,以及如果我做出这么不尊重吉他的事情的话,林立翔极有可能会敲碎红酒瓶然后把碎片强迫我吞下去,于是我选择理智地放了下来。
“有兴趣出去逛逛么?”林立翔问我。
我打了个哈欠,半梦半醒的说:“你那么多年没回来过,确定还记得这边街头的路么?我跟你说,虽然我的英语还算可以,但是我身上的钱大概只能够给你我买个烧饼坐在路边吃。”
林立翔没理我,直接走到我的行李那里翻来翻去,随手拎了一套衣服丢到我身上,“换了,我在外面等你。”
然后我用手随便扒了两下头发,把衣服一套,跟在林立翔的身后出了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是夜里跑出去逛个街而已,两个都是成年人了,有必要搞得像小孩子偷溜出去玩时那般小心谨慎偷鸡摸狗么?
但这样的疑虑很快在林立翔的一句“如果你不想被我妈和我妹妹发现结果变成‘和谐有爱的媳妇儿子女儿母亲四人手拉手共游街头团’的话就不要说话。”下打消。
于是我又有点明白了为什么林立翔的父亲从来不陪自己老婆逛街的原因。
有很多事情,真的光从外表,是看不出个究竟来的。
就好像林立翔,这个喜欢在夜里像个吸血鬼一样不睡觉却在喝红酒,除了爱好奢侈品外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不妥的男人,背后竟然有着这么一个复杂的家庭。
就好像。
你在照片上看到自由女神像,和亲眼看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感觉。
你在照片上看到,最多只会惊叹一句,“真是了不起的作品”。
而你在现实中看到,那么巨大的一座雕像就在你面前的时候,你除了张开嘴摆个“啊”的口型外,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这个象征着自由、挣脱暴政的约束的自由女神像。
纽约港十月的夜晚,已经有些凉了。
看着那座闻名世界的雕像,林立翔的瞳色几乎要与黑夜融为一体,深邃而悠远。
他说:“若绮,在你成为艺能天王之后,我会回到这里,在舞台剧上寻找我新的梦想,只有那样,我才会感觉我是自由的。当然,我希望到了那个时候,你会是我舞台剧里的女主角。”
今夜的林立翔十分反常。
不,是回到纽约后的林立翔十分反常。
大概,是因为这里有他十六年的生活回忆,这里有十六岁的林立翔最简单的对音乐上的热爱。
想了很久,问:“那你自己呢?不重返舞台了吗?当年D…MAX的解散,很多人都觉得可惜。”
林立翔摇摇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可惜而已,我在舞台上的生涯已经结束了。而你,方若绮,是我梦想上的延续。”
第154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
从来没有绝对完美,有的只是相对完美。——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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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若云的气色恢复得很快,在王瑞恩缜密的安排下,她醒来后的第三天就在不惊扰任何记者的情况下悄悄地出院了。不过,那手腕上极深的伤口,即便王瑞恩如何细心料理,还是留下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疤痕。
夜里,王瑞恩小心翼翼地将消退疤痕的药膏涂上席若云的手腕,一直握着她的手很久,直到席若云都不好意思要开口抽回。
一声不自觉的叹息,“明天让记者看见了,肯定又会说出些难听的话来。”席若云本来的肤色偏白,那伤口的颜色又那么深,现在又偏偏是热的时候,穿件长袖似乎显得太过刻意掩饰,然而穿件短袖,一下子便会让人注意到手腕上的疤痕。
他倒不会介意什么,就是怕她听了会难过。
然而席若云只是微笑,像是一点也不在意,“反正迟早也是要面对的,难听好听也只是一场记招的时间。过了明天,我就再也不用去面对那些烦人的记者,现在不应该愁眉苦脸,应该开心才是。”
王瑞恩点点头,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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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了萧小姐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她是一个生活作息很有规律的人,会按时地吃饭和休息,除非有时候练歌练得不尽如意的时候,她才会把休息的时间稍作延迟。她对衣着和食物并不怎么挑剔,EAMI里的工作人员为她准备了什么午饭她就吃什么,身上的衣服也只是普通的牌子,映彤姐说她是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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