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掌柜,小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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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柜,小厨娘-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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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褂子冷笑一下,低声道:“这些乡巴佬没一个识货的,这官窑竹纹青花瓷斗笠碗,便是卖上几千两银子,也有的是人抢着要呢!”
“一百两,这碗小爷我收了。”一个身着白色绸缎衣裳,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的少年道。
“小爷出二百两,怎么样?”另一边一个手摇折扇的年轻人一脸挑衅地望着白色衣裳的纨绔,显见两人向来是互不服气惯了的。
蓝褂子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手头上没那么多银子,不然就算是一千两银子买下来,也还是赚大发了。”
文志伟心中也是蠢蠢欲动,这一转手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呀:“银子我倒是有的。”
“你借给我?”蓝褂子眼中冒出野狼看见猎物时的神情。
“咱们合伙!”
“合伙?”蓝褂子背着手绕着文志伟踱了一个圈,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完全舍不得把到手的肥肉拱手相让。
“不然的话我就自己买!”文志伟硬气地甩出这么一句。
“该死!”蓝褂子咬咬牙,“合伙就合伙!”
这时那两人已经把碗的价格给抬到了四百两,白色衣裳的少年脸上一阵白一阵黑的,咬牙切齿地正想再喊价,蓝褂子扬声道:“六百两!”接着低声道:“我只有四百两,你出二百两,回头赚了钱三七分。”
文志伟犹豫着还没算清楚数,轮到那年轻人不乐意了,这些人不断地加价,看来这个碗还真的是好东西啊,干脆狮子大开口一番:“一千两,少一文都不卖,大不了我自己去省城找买家!”
蓝褂子一脸焦急:“要真的让他去了省城,那这便宜可真轮不上咱们占了,算了,我吃点亏,你拿六百两银子,到时候咱们四六分吧!”
文志伟早被利欲薰昏了头脑,只想着早点买下这碗好发大财,自然立马答应,蓝褂子也是个爽快的,马上对年轻人道:“一千两就一千两,我们买了。”说着掏出一锭看着有十两重的银子,“这是定金,这碗你给我们好好地收着,两个时辰内送银子来。”
旁边的人见没了自己的事,纷纷叹息着散了,蓝褂子揣掇着文志伟赶紧回去取银子,文志伟便带着蓝褂子去了钱庄,幸亏印章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要兑银子也还不是太难,不过这六百两可以说是文志伟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了,一下子就这么全都取了出来,额上还是冒出了不少冷汗。转念一想只要一转手,好几倍的银子就到手了,他又兴奋得双手发抖。
看完整个过程,林方晓木然地看着易杨:“这就完了?”
“完了。”
“说好的报仇呢?”
“全副身家买了一只不值一文的破碗,还不够你出气的呀?”
“破碗?不是古董呀?”
“哪来这么多古董?这年轻人一看就是几代贫穷的人,家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心,稍微用心想一想,也不会就这么掉进这个局里去啊!”
“哈哈,你是说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只买了一只破碗?易杨你太厉害了,怎么想出个这么阴损的法子?那接下来呢,还要做什么?”林方晓乐得哈哈大笑!
“那就要看看你怎么想了,要是你想让他们家家宅不宁,无法安生过年的话,我们还可以想个法子让他最重视的人把碗给打碎了,让他们好好地闹上一场。”
林方晓认真地想了想:“这样不好,还是让他知道是自己上当受骗了比较好玩。哈哈,文家大婶可不是好相与的,回去肯定得跪搓衣板。”
蓝褂子陪文志伟取了银子回来,顺顺当当地买了年轻人的旧碗,考虑到省城路远,两人商量好当天就到县城里去找家古董店看看,如果价钱合适,便在县城卖掉算了,省得来回跋涉。
这么说定以后,蓝褂子让文志伟先在路边等着,他去车马行雇车,文志伟想着宝贝在自己手上,也不怕他走掉,便等在路边,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时辰,林方晓和易杨都已经逛完街买齐东西回来了,蓝褂子还不见踪影。
文志伟似乎也觉察到了有什么不对,小心翼翼地从怀中取出用布裹了好几层的瓷碗,上上下下仔细看了好几遍,做工粗糙、画工拙劣,怎么看也不像是值钱的宝贝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匆匆回到刚才那年轻人的家,静悄悄地连个鬼影都没有,文志伟颤抖着双手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着头上的冷汗,揣着裹着瓷碗的布包,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
“什么破烂东西,也好意思拿来当?送给我喂狗都不要。”
文志伟点头哈腰:“掌柜的您再细看看?这可是官窑的青花瓷啊!”
“笑话,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好糊弄啊,什么官窑,乡下的土窑烧得也比这个好!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啊!”文志伟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当铺的人嫌他晦气,拖了出来扔在街上,“当啷”一声,那只破碗也扔在身边,倒是结实得很,居然也没摔破。
林方晓本以为自己会开怀大笑,但看见文志伟一脸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脸上的皱纹如同苦瓜似的,佝偻着肩膀,整个人好像老了几十岁,想到他毕竟是文思明的父亲,心里无端地就难受起来,摇摇头叹了口气:“唉,自作孽,不可活。”
易杨了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回去吧!”
据说当天晚上整个文家关起门来闹得鸡飞狗跳的,几天以后村里才有人看见文志伟出门,整个人瘦了一圈老了十年,背也是弯着的,膝盖似乎受了伤,伸也伸不直。

杀猪菜

林家这一次请客可是下了本的,光是要宰的猪就准备了三头,提前一天就不给喂东西了,只给喝点淡盐水,清清肠胃,收拾肚肠的时候干净。猪必须是养了两年的,体型长成还没上膘,肉味最香又够筋道,才养一年的当年猪是不行的,肉太嫩,不经咬。
屠户林一刀那里也早早就说好了,到那天一大清早就会过来,林屠户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不管是多肥多壮的猪,从来都是一刀毙命,从来不需要补上第二刀的,所以大伙儿给了个诨名“林一刀”,叫顺了口,本名倒没什么人记得了。
乡下人的宴席没什么讲究,就是要吃个豪爽,精工细作的精细小菜可不适合这儿,大老爷们要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管是哪家杀猪请客,菜都只有四个:一盘子拆骨肉,一盘子猪血豆腐,一盘子热乎乎的五花大肉片儿粘蒜酱,一盘子烀肉汤炖的血肠、肉、酸菜,大盘子盛上,管吃管添,任你怎么吃主人家也不生气,因此这可是小孩子们最快活的时候了。
到了杀猪的这天,林一刀还没到呢,小孩子们就早早地起来了,叽叽喳喳地凑着热闹,看着来帮忙的男人女人们忙活,烧水的烧水,准备绳子的准备绳子,只等林一刀过来,慢悠悠地吸上一斗烟,霍霍地磨着他的尖刀的时候,膀大腰圆的小伙子们就开始要抓猪啦!
林方晓早早烧好了一大锅的热水,等水滚开了花,就拉着易杨一起在院中看热闹。
抓猪是个体力活,四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每两个人手里拿一根粗大的麻绳,在手里挽一个扣,看一眼圈中的大肥猪,“噗、噗!”在手心啐上两口唾沫,双掌一搓,直奔猪圈。
那猪仿佛也有感应一般,猪圈门才一打开,就尖叫着往角落里躲,林方文拿着一根尖尖的铁棍在后面驱赶,猪吃疼疯跑起来,左冲右突,最后发狂般地冲向圈门。
圈门那儿两个大小伙子早早把棕绳拉好等在那儿呢,猪一冲过来就把它绊倒了,后面的两个人手脚麻利地拽起猪后腿,把事先结好的猪蹄扣往猪腿上一拴,就绑得结结实实的了。前面的两位也照样把前腿绑好,肥猪四肢被缚,倒在地上拼命挣扎号叫也无济于事,只是让围观的众人更加兴奋而已。
小伙子把一根杠子往猪的四条腿中一插,大喝一声“起!”,大肥猪倒挂在杠子上,被抬到了热水锅边的案板上。这时林一刀才慢悠悠地取下嘴边的烟斗,在脚边磕干净了,塞入袋中,握着闪亮的尖刀走到旁边,只见刀光一闪,二尺长的尖刀已经尽数捅进了猪的喉咙。再往外一抽,一股带着腥味的猪血热腾腾地注入猪身下的大盆中。
趁着鲜血不断涌出之际,林一刀舀起滚开的沸水,均匀地浇在猪身上,浇过几轮之后,再用短小的尖刀挑开猪腿,把嘴凑上去鼓足了劲往里吹气。
这边正“呼呼”地吹气呢,猪圈那边突然传来了哄堂大笑,原来是清河见抓猪好玩,硬是要凑个趣,不料人小力气弱,不但没抓到猪,反而被猪拱得摔了个大马趴,差点没啃了一嘴的猪粪。
一会儿的功夫,死猪就被吹成了一个滴溜溜圆的皮球,林一刀双手提起尖刀,一手抓刀头,一手握刀把,像给人剃光头一般给猪剃起毛来,三下五下手起刀落,一只大肥猪就褪净了猪毛,光溜溜白净净的。
林一刀手下功夫极为熟练,三下五除二就把猪收拾完毕,前膀后排骨下水都拆卸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装下来的那一大盆猪血也让人帮着灌上了猪血肠。往日到了这个时候,林一刀早被请到炕上,抽烟喝茶,就等着喝酒吃肉了,可是这会儿还有两头大肥猪被抓住绑好等着被宰呢,林一刀抖抖膀子,大喝一声:“来啦!”又一头大肥猪被抬了上来。
这时村里的男女老少大多都来了,男人们三三两两蹲在一块抽烟闲聊,女人们麻利地帮忙收拾东西,桌椅和碗筷早早跟左邻右舍借好了,满满当当地摆了一院子,小孩子们由着性子疯跑疯闹,大人们都乐呵呵地看着,闹得实在过分了才不轻不重地呵斥一句。
林方文带着易杨挨着个儿跟乡亲们打招呼,难得他一改往日的冰山黑脸模样,笑容可掬地说着一些客套话,引得众人交口称赞林方晓找了个好男人。
林方晓正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飞快地走着菜刀,一会儿就切了几大盆黄莹莹脆生生的酸菜,帮忙剥蒜的捣蒜的一边干活一边快活地说着闲话,那些嫁了人的媳妇子说着说着便夹杂了一些荤话,羞得未成亲的姑娘们脸红到了耳朵根。
灶下的风箱拉得“呼呼”作响,猪肉下锅不久,浓郁的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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