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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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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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人素来先看眼睛,邪气或正气无所谓,漂亮便行。   
眼前的男人有着十足漂亮的单眼皮眼睛,那双眼珠子,黑钻一样!   
人倒是有点傻,这么轻易便流露锋芒,也不管对象值不值。   
隋意无谓地移回目光,不再有兴趣。   
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在傻人身上。尽管最近愈来愈觉得自己智力退化。可是仍不愿放弃,做事情未尽十分努力时,便言失败的人是白痴——这是她的信条。   
她在骂,自己的底线。   
“隋意将你们父子三人照顾得很好啊。”   
家中长辈出面打圆场,转移话题。   
“应该的。”她摆上恭顺模样,应付场面而已,谁不会?   
“还不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两小孩有礼地应嘱行礼。   
“哎呀,不要这么客气。”   
是,别客气,她对小孩向来兴趣缺缺,现在也只是爱屋及乌而已。那丈夫呢,她惟一在乎的人,会有什么反应?   
转头望去,看见他又习惯性地出神,眼中的迷思不是为了自己。   
感觉,又离底线近了一步。   
“抱歉,我去趟卫生间。”优雅地起身,隋意离席而去。   
绕到客厅外的走廊一处,只想吸口新鲜空气,再呆下去,会无聊到窒息。   
一会儿,远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第5节:痴情(5)         
“四少,您刚才怎么为那女人说话……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烦,你管我那么多,那种全职保姆,谁有心思为她说话。”   
“四少,您这么一走太不给他们面子了。”   
“闭嘴!”   
……   
脚步声远去了,隋意从隐身处出现。   
全职保姆?形容得倒很贴切呢。   
不觉得家庭主妇与职场女强人存在的价值有何区别。现在的身份,确实有违她初衷,但爱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来,再大的热情,若没有对方的回应,也会一点一滴耗尽。   
捧着簇新的离婚证书,隋意终于确定了。   
两年的交往,两年的婚姻,四年,只证明爱情与付出的努力无关。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对方从未拒绝,便以为,努力付出,便会得到反应。   
也其实,从一开始就没计算过得失。   
爱便是爱了,何况,对方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也就抱着希望,以为,爱,可以一点一滴地聚积。不是不可以过下去的,江风起还是那个江风起,温柔体贴;两个小孩也懂事可人,并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女人,是江风起梦中惊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们作文中惟一的母亲,是众亲友中标准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无缺。   
她不缺乏自信,从未做过与人争宠的事,因为不屑。但,她只有一个心愿,做与丈夫最亲的妻子。为此,她愿意做好附属的其他角色:好母亲,好江夫人。   
可惜,江风起永远的最爱是亡妻,不是不爱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须是那个“最”。   
只是,现实改变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弃。   
没有争吵,没有怨怼,没有刻意地讨好。   
她可以不强求天性喜好的享乐,但,爱一个人,必须,也只能随着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应,而且是以十分换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给自己和江风起时间,并没有设定期限,只是经历过一点一点,慢慢地走向底线,无奈,只有再见。   
“抱歉。”   
签字分手的时候,江风起看着隋意,温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么,可他给不了。   
“这跟抱歉无关。”   
看着前夫的眼睛,隋意还是心痛,这分温柔,到什么时候才会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愿拿一切来换,现在终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宁愿不要。   
是不是,不够爱心,不够包容,不够豁达,便无法得到一分完整的爱?         

第6节:痴情(6)         
可能是。   
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有认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有一天,她会发生质变,但不是现在,她已达底线,只有顺其自然。   
放手。   
离开。   
接下来,要做什么?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脑子第一次出现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们的条件的话,请签下这份合约。细节上面记载得很清楚,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和我们商议。”   
男子很有职业素养,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释。   
这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约,从身份到财产,基本原则,具体方式,解决事端方式及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应俱全,措辞严谨,毫无漏洞可钻。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断。   
问题是内容有点奇怪。   
合约双方是羽山秋人与隋意,事实上,是一份婚前公证书!   
她的义务是与羽山秋人结婚,以其夫人的名义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如果他要求,权利是,拥有一张无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动日程——除了必须参与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参加,可随时单方面提出解决婚姻关系要求,但无权要求获得任何物质上的补偿……   
也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权利义务不对等。“尽量参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动”,也就表示,不参加也行。   
那她的任务除了挂衔以外,就是肆意挥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结束,她岂不是一文不名?   
“离婚的话,我不保有婚姻其间所置的任何财产?”   
隋意谨慎地提问。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着我只须尽量履行社交上的义务,而无须满足对方当事人额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着重“生理”二字。   
“是的,这一点,合约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讲得很清楚……”   
“我签!”   
迅速打断对方即将开始的长篇大论,她“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递给在旁恭候多时的公证人。   
“不过,这份合约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面签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两点,请您搭乘直飞东京的飞机,少爷在那恭候。”   
对方显然如释重负地一鞠躬,有礼地起身离去。   
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点快,离婚的当天下午签订一份婚前公证书?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饰,旅游……   
她的人生意义近在眼前。   
02   
享乐主义   
从一本批驳各种腐朽堕落的人生观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见这四个字时,我就为它深深迷醉。   
从此,我的人生信条有了典型的名词来解释。         

第7节:痴情(7)         
我从没有什么远大的人生理想。   
我喜爱美丽令人惬意的事物,欣赏,享受,而非研究。   
我期望努力挣钱,以成为经济独立的女人,只为了可随心所欲地享乐。   
享乐,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爱情,曾令我享受,尽管是一厢情愿。   
不可否认,爱一个人,曾令我快乐,尽管,得不到回应后,痛苦也同样多。   
我是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去爱和被爱。   
所以,大概是没希望在爱情这方面修成正果了。   
别误会,我现在并非自甘堕落。   
因为,原本我就并非站在云端。   
只是,爱情无法令我享受。   
而人生,我坚持还有可追寻的快乐。   
珠宝、美食、油画、舞曲……和爱情,哪个带给我的快乐多一些?这之间,又有什么不同?   
我真的分辨不出来。   
说实话,客观来讲,她的新郎很帅。   
如果忽视他那因不耐而有些倒竖的凶眉和她主观的审美标准。   
她喜欢温柔俊美型的男人,如和风般醉人,一如江风起。不过,作为她的金主,不可否认,她对这位新郎,真是越看越顺眼。   
只是,这个教堂是不是有点——破烂?   
斑驳长椅数张。   
老朽牧师一个,口中正念念不绝。   
观礼人——新郎的随从二人。   
外加新郎新娘各一个。   
这辈子,她大概与盛大婚礼无缘。   
她低头叹息。   
“?嗦那么多!”   
不耐的声音打断她微微有些感伤的思绪,只觉无名指一凉。   
一个超大钻戒已赫赫在目。   
俗气!   
“走啦!”   
新郎一把抓下胸前的领结,随手一抛,扬长而去。   
剩下,新娘一个。   
老朽牧师一人,张口结舌。   
斑驳长椅数张。   
无谓地走出教堂,不出意外地,一辆车已在恭候多时。   
金色的劳斯莱斯。   
既然她的行程可由自己安排,那运输工具应该也可由自己决定吧。   
嫌弃地决定,这是她最后一次乘这辆大俗车。   
新郎的西装外套已被扔在后座椅上,衬衫纽扣被扯断多粒,长发也很零乱。   
不可否认,他的身材很诱人。   
不知道合约上有没有约定,她有权向当事人提出满足生理需要的要求。   
“看什么看,烦!”   
羽山秋人怒斥。   
麻烦你遵守合约总则第二条“夫妻双方互敬互重原则”。隋意很想这样念上一念。   
不过,他是金主,先让一让。   
隋意合眼懒得理他。   
其实,一眼看见他,她就认出来了,他是那个给她“全职保姆”美称的男人。   
对他的映象有二:漂亮眼睛,白痴头脑。         

第8节:痴情(8)         
对她而言,情绪轻易为外人掌握,实属不智,无法控制情绪,就属白痴了。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但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看来,只要她的丈夫不要太无礼,相处应不会太难。   
和白痴相处会难吗?   
她自信满满。   
天下真的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低眉顺眼地坐在榻榻米上,给一群老头子老太太审视的隋意,认命地想。   
“怎样,看够了没有?”羽山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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