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之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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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之绝恋-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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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车,我不知身处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但我知道面前就有一个酒吧。
昏暗的灯光下,没有一丝的生机,我开始怀疑我已经来到了地狱。不知过了好久,更不知我喝了多少,我掏光了口袋内的的所有的钱,向柜台上扔去。
我凭着仅有的意识选择油门与刹车,在清冷的午夜街头继续流窜着。找不到方向的日子再次聚焦在我空虚的体内,感觉是一种惨烈的平静。
情殇第45节住院
我倒下了,所幸是倒在我的公寓内。
我开始发烧,口干舌燥,意识开始模糊起来。连爬起来的力气也丧失掉了。仅有的意识仍还在停留在那支离破碎的梦中,床边的电话一天中不知响了多少次,但我没有力气去接,我一次次昏蹶过去。开始梦呓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气若游离,自感要从此告别这个世界时,我再次听见了电话的声音。我挣扎着,失败着。
我活够了吗。我真的要去见我的晓霞吗。不,晓霞没有死,他们只不过是上演了一出好戏来愚弄我这个白痴而已。我终于拼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抓起了电话。
“陈总。。。。。。”我只听见了这一句就再次的昏死过去。
当我再次缓缓地回过神时,惊见身边多了一个人,满头的秀发披落在床单,我努力的抚摸着她的发际。她正在睡梦中。
四周是一片苍白,我想到了晓霞墓前那片白色。刺鼻的药水味,还有门外那走廊上走着的小护士。
我才想到这是医院。
她醒了。却是欧阳荷。
“你醒了,陈总。”欧阳有点吃惊地看着我。那睡眼惺惺的眼神是如此的熟悉。
“这里是医院?我怎么会在这里,是你。。。。。。”我想爬起来,但两条腿像是灌满了铅水,动掸不得。
“是的,你已经昏迷了一天。”
“谢谢你。”我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意。我这想起我昏迷前的那声陈总应该是她发出来的。肯定是这个女孩知道我病倒在公寓内,便强行打开门,把我送到了这里。
“发生了什么事?”她幽幽地说。
我能说什么呢。在这么一个美丽而又单纯的女孩面前,我难道要把我所有的委屈一吐为快吗?我摇摇头。“没什么,我没事。”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不上班吗?”
“今天是周末呀。”
我无言以对。脑中一片空白。呆呆地看着窗外,墙上的挂钟显示三点,是午夜三点。我的视线再次转向她的脸上,她憔悴万分,我再次感觉到了一丝的痛楚,我为我的苦痛怎能强行驾在她的身上。“对不起,让我受累了。”
“你别说这些,这是我应该做的。你不要说话了,想吃东西吗?”
我无声点点头,像个婴儿那般听话,更像一张薄纸那般脆弱。
欧阳冲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端来一碗细面,上面还泛着三只鸡蛋,我才觉得腹中生饥,努力了几次,还是捉不住那双沉重无比的筷子。
“我来喂你吧。”她的俏脸在昏黄的灯下惊现出一丝的红晕。
看着她一边吹着热面,一边又小心翼翼地喂到我嘴边,我心里暖意再次升华。干涩的眼圈中还是难掩泪水的的渗出。她掏出纸巾替我试去那脆弱的泪水后便道:“你这一天来一直喊着吴暇和晓霞?”
“帮我拿支烟出来好吗?”我艰难地伸出手指向我的牛仔裤。
“可是医院不。。。。。。好的。”她迅速的掏出一支烟,塞进我干涸的嘴唇内,打火点燃。
“我是一个不祥之人,她们也都是为我而受害的。”我不知我为何还是要在下属面前吐明我的心迹。也许是为了想让那满塞心头的痛苦得以缓解,更也许是在这一刻我已不再把面前的这个女孩当作外人了。
是的,生活的一双双期待与热情的眼神就能化解所有的仇恨与冰封。更是那无微不至的热情让我再次不想过早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要为关心我的人而努力的活着。
三天后,我出院了。欧阳荷开着我的“捷达”来接我了。
我让两个美女下属坐在后面,抽着烟,慢慢地向公司驶去,是的,那里还有一个叫作使命的东西在招唤着我。
我很快投入了我的工作中,只是我的手机也在前几天的“事故”中不翼而飞,让我痛心了好一阵子,那部NOKIA6108还是晓霞送给我的。
走吧,晓霞。你连仅有的一个记忆也有留给我,我们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牵连了,你虽然也在这座冷漠的城市,并且和我的敌人共处一室,但我的心已死,因为我那个曾经的晓暇已永远烙在我的心头,虽然还会时时的隐隐作痛,但我还会在每年的那个忌日去那片雪地里看你的。
那是一段和我青春有关的一段日子,没有了青春,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了。
手机没了,可以再买,还是那部NOKIA6108,但这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祭礼。我百般珍惜。这是一段最辛酸的往事,也是一段最漫长的人生沙漠。我要继续前行,只是要寻找生命的那片水源。
是的,我和你都已经死过一次了,算是扯平了,不要再让我再见到你们。否则我会不客气的,兄弟已经恩断义绝了,情人也远逝了。生活已不再让我相信真挚,一切都是拜你们所赐。
我祝福你们。如果可以的话,就当我们从来不曾发生过什么。也不曾有过我有你们这对敌人。
情殇第46节同学
王军打电话给我时,我还在沉浸在梦中,自在来到这座城市后,我和大多的BOSS一样过着早晨从中午开始的日子。每晚的酒会应酬拖到凌晨甚至天亮,生意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在酒桌上拉过来的。我开始耳染目儒起来。这是这一代的职业人的命运。
“你丫知道我是谁吗?”
“你有病,你让我一大早去猜你是谁!”我开始咆啸起来,我这人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相信大多人都会有这个习惯:那就是睡觉时手机响起来。也有人建议我关机,但我还有个习惯,手机二十四小时待机。所以除了自感自己有个性有原则的同时,更感到人生苦短,累!
“妈的,发了财就忘了我。你丫当年如果不是我,你能有今天的地位?”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看来这主挺恨的。“你是?”
“玉树临风,下一句是什么?”
“迷死人不偿命。”我脱口而出,转尔惊道:“你是迷死人不偿命的王军。”
“没错,正是鄙人。”
“我靠,你从那冒出来的。”
“嘿嘿,来了就知道。”王军笑道。
我一屁股坐了起来。“你丫在哪?”
“市晚报编辑部,知道吗?”
“是钱江晚报?那个臭名远昭的报社你也去?”
“会不会说话,你丫来不来?”
“你不会自己过来吗?我在江干。。。。。。”
“谁叫你有车呢?”王军嗓音比我还大。
“我有车你怎知道?”
“我是记者啊。”王军为他的职业自豪起来。我心里一阵发笑。
玉树临风,迷死人不偿命缘自我和王军当年在大学里女生们取的雅号。因为我们的玩世不恭,了儿郎当的酷样威震八方,一起厚着脸皮在女生宿舍前找新来的漂亮女生放电,再骗大师姐们请我们去看电影下馆子。
所有的一切就是因为一个字:帅!
谁没年轻过呢,只是时隔多年,王军再提这个词时让我又再次回到了那象牙塔下,那段人生最快乐的时光。因为至今为此,我仍觉得大学四年是人生最美丽的风景线,和青春有关的每一个日子里都是那么单纯与暇意。
我开着车向那个钱江报社驶去,晌午未到,空气已经酷热难当。炽热的太阳似乎要把人间最后一滴水蒸发。街边的杨柳枝耷拉着,沾满了尘土,找不到一丝翠绿。
钱江报社我来过一次,我刚对王军出言不逊正是因为我轻信周静的游说,在钱江晚饭上刊登一篇商业广告时,原本说的是彩色的1/4版,但登出来竟是1/8的黑白版,我找上门时说理时,对方除了说一些屁不相干的道谦话,就好像是理所当然了,问其讨回广告费差额时,对方却称下一期帮我重新刊登,但这下一期却成了遥遥无期了。
毕业后没见过王军了,那仍是那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只是身体的宽度有所增加,而且有一发不可收拾之迹象。在他的脸上才知什么是春风得意。更找不出岁月的霜化。我开始为同学的成就而高兴。
他把我拉进他的宽大的编辑室,拉出一条软中华。和我过着烟瘾。
“这就是腐败的证据。”我抽着烟有点挖苦之意。
“你怎么一脸的灰暗。咋啦,哥们,都做成了区总监,还有什么不如意的。”王军突然问道。
我一愣,我原本在老同学装得很随意与坚强,还是被他一语道破。
我轻叹了一声,“我有还不尽的儿女债。哥们这几年过得辛苦只为一个情字。”
当着同学的面,我不想再刻意什么,更无需隐埋什么。王军那犀利的眼洞中透出一股淡然。当我们抽完两包软中华时,我也把我的故事说完了。
他走近我,双手抱紧我,眼中透出一股坚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报社外的清风酒馆内
我们光着膀子,拉开腮帮子喝着啤酒。店员们像遇见了梁山好汉一样恭敬着我们。
“你呢?你的故事呢?”我睁开一双醉眼打量他,突然问道。
他笑了,很灿烂。“我不会像你那么‘幸运’,在我没考虑我的婚姻前,我觉得感情仍是一场戏而已,缘来惜缘,缘尽随缘吧”。他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又用嘴吹着瓶口。
我无声和他对饮着。
情殇第47节初恋的记忆
“你还记得黎敏吗?”
我突然抬起头直视他,他布满血丝的眼淡然无比。
“我当然记得,她过得好吗?”我讪讪地说着。“毕业后我们没联系过。”
“她也在这座城市,而且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什么意思,你是意思是说她,她嫁到这座城市了?”
“一点也没错,她三年前就嫁到这座城市了”
“她老公是谁?你见过吗?”我开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起来。
“不认识,也不知道,我上个月在一次的采访任务中无意中见到了她。她在市有线电视集团做客服经理。当时也是她接受了我的采访。后来我们还一起吃了顿饭。她,她还问我有没见过你。我说没有。因为那时我不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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