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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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半生-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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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下都有点感动了,他提起毛衣来,对着灯光细细看。毛衣很厚,也相当地重,因为毛衣编织得很宽大—太宽大了,假如他穿出去的话,他想,它的下摆会过膝,袖口也会遮到手背上来的。二十多年后,有一次,他随一个代表团去巴黎参加中法文化艺术节的交流活动。当他们一团人去参观蓬皮杜艺术中心的时候,他也见到过一件类似的“千结衫”。他在这件很现代派的展品前驱足良久,直到他的全部团友都走光了,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他在琢磨:那位法国艺术家在创作这件作品时的灵感出自何处?他与他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但最后,兆正还是决定把那件毛衣留下,他没将它随身带到崇明农场去。动机其实也很单纯,他怕别人笑话他;穿一件用一大堆废线头编织起来的毛衣,不正好说明了自己的寒酸和贫穷,还能说明什么?在当时,他不会想到再多的什么了。 
当他再度想起要把这件“千结衫”找出来的时候,日子已经流淌过去好多好多年了。 
那一年,他刚在香港与雨萍见了面,在搭机回上海来的一路上,他都在想着这件事。他好像记得有过那么回事,但时隔久远,记忆变得朦朦胧胧的只剩下些幻觉式的片影了。回家后,他在衣柜中东翻翻西找找,但毫无结果。最后,他记起来了:这毛衣(假如真有的话)一定是在他母亲留下的那一堆遗物中。如此判断的理据是:只要是雨萍送给他的东西,母亲一定不会随便扔掉,她会将它保存好的。 
母亲是在前几年过世的,他回老家去了一趟,善了后,又将母亲留下的那些物件整理了一下,离开故居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而那一大箱几小包从老屋带回来的东西,他也记不得是往家中的哪里一搁,就再没去打开过。现在想起来,却又找不见踪影了。 
他不得不请教湛玉,他说,你有没有见到过有一件毛衣?他又将他印象之中的毛衣的模样形容了一番。但湛玉十分困惑地望着他:“毛衣?什么毛衣?”她说道,“你母亲留下的那一大堆垃圾都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一样也不会少,你自己找去吧。”   
究竟,那件“千结衫”去了哪儿?(4)   
湛玉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客厅间的一张单人沙发中看书。也是在浴后,也是在夜晚——而且,还是个晚春时分的温暖潮湿的夜晚。但现在,家中的气氛已明显与前几年不同了。湛玉已很少再穿她的那套宽身的浴袍了;她一般都穿一套长袖裤的睡衣,将自己的手臂与小腿的部份都遮盖起来。拖鞋倒还是那双轻质泡沫底的,大约因为着起上来舒适轻便的缘故。她交叉着两腿,直直地坐在那儿,一个人占据着一张沙发。她一边不停地用左手将散落到前额来的发缕掠到耳后去,一边十分专注地看着一本书,她的右肘支撑在沙发的扶手柄上。客厅里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声息;秀秀在她自己的房中做功课——或者已经和小保姆一块儿熄灯就寝了。兆正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工作。后来,他从书房中走出来,走到走廊的尽头,便收住了脚步,他望着她。等到她也抬起头望到他时,他才赶紧开口问了有关那件毛衣的事。 
湛玉说的“那里”是指他家那套公寓单元中的一条后走道。后走道经厨房而过,通往单元的另一扇边门。这是几十年前租界时代高级的住宅公寓常有的建筑格局:边门既可以充当防火通道,也是平时杂物的运输、堆放以及下人们的进口处。边门向着外走廊拐了一个弯的另一方向开启。只是如今的社会再也没有上下人之分,一切人,包括小保姆,出入从来都使用正门,边门于是乎便成了一种多余的设施,长年上锁,而后走道因此也演变成了单元内的一截盲肠,成了堆放杂物、旧什和弃料的地方。 
其实,兆正自己也很少会上那儿去——自从搬来之后,他还不知道去过那个角落有几回?——他摸黑走进去,按亮了走道里的电灯。电灯是一只高悬在天花板上的赤膊灯泡,周身上下都积满了灰尘,光线昏暗得来像只惺忪迷朦的睡眼。他用力挪开了一件件笨重的旧家具,拖出了母亲留下的那只花格图案的帆布箱来。他打开箱子,见到箱内的物件有条不紊地叠放在里面。他能想像当年母亲将它们一件又一件收放进去时的情景。他看着那一件件熟悉的衣物在眼底下呈现出来,童年的岁月便又一幕幕地再现了;他甚至能闻到母亲身上的那股温暖的气息,他想,这不就是那股最能为童年的他带来安全感的气息吗?然而现在,他连细细品味这一切的心思都没有,他急吼吼地将物件一一翻腾出来,直捣箱底,然后再一件件地塞回去。但他没能找到他所要的东西。他在周围的杂物堆里再翻腾多了一阵,结果仍然是一样。 
假如说这次的他的寻找,还有什么意外收获可言的话,那是他发现了一本他自己的散文作品集,竟然与一厚叠弃书和过期的刊物堆在了一起。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集子之一,前几年由北京的一家出版社出版。集子里收集都是那些年间他在全国各报刊上发表的性灵散文,雅典飘逸又不失深刻和人情味。封面是一幅欧罗巴的田园景色,有清流和野花,远山的轮廓朦朦胧胧。这是一幅他亲自选定的油画作品,他将它想像成是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的画面意境的体现。 
它怎么会在这儿的呢?他打开了书的扉页,上面有他亲笔的题字。他写道:秀秀……之后就没什么了。他只是用他拙劣的画技画了两颗心,一颗大,代表他自己;一颗小,代表女儿;两颗心互相紧贴着,一半是重叠的。下面有一行小字:永远深爱你的爸。 
他记起来了,那天,他收到了第一批样书,心情特别兴奋,特别希望能向谁表示点什么。他想到了女儿。而那年,秀秀还在念小学,她还读不太懂书里的内容。送书,应该说,只是他作为一个父亲的单方面的心情行为。他把书合上了,他已经有几分明白了书为什么会丢弃在这里的原故了。 
他顶着一头的蛛网和一身一手的尘土从弃物堆里站起身来。他拍打着双手,动作缓慢得有点夸张。他从那条后走道里退出来;熄灯,再拖着脚步回书房去,手里卷握着那册散文集子。只是在此刻,他脑屏幕上的那件毛衣的模样反而愈显愈清晰起来了——它从没像现在那么清晰过:包括它的色泽、式样、长短、质感,甚至某个部位上的放大了的细节。他不知道,这仍然是他的一种想像呢,还是他的记忆功能在关键一刻的回光返照?反正,他现在已经能肯定:那件毛衣确实在他的生命中存在过。 
但,它又会在哪里呢?   
都整整三十年了(1)   
都整整三十年了,但路又是怎么一步一只脚印地走过来的呢? 
他说:这是真的吗?在这黄昏的光线中,他的那对乌黑乌黑的眸子深邃悠远的像是条没有尽端的巷弄。她使劲地点了点头。他一把拥抱住了她:“谢谢你,亲爱的,谢谢你!……”他的声音遥远含糊朦胧得像是梦呓。 
其实,岂止兆正与湛玉的爱,这世界上的很多事都有些糊涂账的感觉。 
麦当劳餐厅里灯光明亮,环围音响系统正在播放著名黑人歌手米高·积逊唱的一首流行歌。他孔武有力地“嘿呀!嗬呀!嗬嗬呀!”哼唤着,直到他的伴唱队也都加入进来为止。有一股食物的香味飘浮在空中,这是一种介乎于奶酷与谷物间的暖暖融融的气息,让人闻着感到舒适、安逸,还会产生出一些童话式的联想来。 
湛玉的目光还在向着环形落地窗外注视,窗外的街上已渐渐变得夜色浓重起来。黑夜的背景衬托在一大扇明亮玻璃橱窗上,遂让它变成了一块巨大的、具有透视感的镜面。这是一幅荒诞画面:一会儿,一辆越街而过的桑塔那轿车似乎正对着快餐店的柜面直冲过来;又一会儿一位端着餐盘去座位上就坐的顾客似乎正从外街上的一对拥吻中的情侣之间飘然而过。十多二十年前,当偶有一两套西方电影登陆中国,见到影片里类似的场景,不禁教人联想多多,但不知从何时开始,上海街头的这种景象也都比比皆是了。 
这种景象于湛玉更有多一番意味:这是一幅真实与虚幻的合成图像,恰好是她此一刻心情的形象化了的表述。 
后来,她将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又让它完全回到了麦当劳餐厅的明亮的现实里。米高·积逊的歌唱完了,换了另一首。是一个台湾女歌手唱的歌,嗲声嗲气,让她听了心烦。 
餐厅里,人进人出。如今的上海人个个都穿戴整齐,赶上时尚。青年人更是哈哈地大声说笑着,夹杂着一些让他们那一代人听来已有些感到陌生和别扭的语汇。他们从湛玉的身边不停地流动而过,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似乎这人间从没存在有烦恼这回事儿——但,是这样吗?她端起纸杯来喝了一大口:牛奶已经开始凉了。 
她向对面桌的秀秀望去,她发现秀秀餐盘中的食物已所剩无几了。几张揉皱了食品包纸和一只空了的薯片硬壳袋躺在那儿。但秀秀还是握着一大杯的冰可乐在那儿慢慢地啜吸。她很想与秀秀再说点什么,但却又想不出说什么。事实上,她想与人交谈的欲望一半是醒着的,一半仍在沉睡。 
她留意到秀秀在留意邻桌的两个女孩。她们与秀秀年龄相仿,中学生模样,书包搁一边,各人面前摊一册课本,像是在温习功课。她们也都手中各握一杯可乐,还不时地东望望西瞧瞧,再交头接耳一番,接着又掩住嘴,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咯咯咯”地痴笑个不停——谁知道她们在笑什么。 
湛玉想起了这个年龄的自己来。 
再过去,一家三口,一对夫妇,一个和秀秀差不多年纪的女儿。看上去,女儿与父亲似乎更亲热些,她把头靠在父亲宽厚的肩膀上,父亲用手掌一遍遍地抚摸着她乌黑光滑如丝帛一般的秀发。但父亲的眼睛却是望着女孩的母亲的。而夫妻俩互望的眼神中又透着一种温柔,欣慰和满足交织。他们还在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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