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谁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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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谁憔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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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却还在碟子里,碰也没有碰。其实从家里出来之前,钟蕾已经用过了早点,自然没胃口。    
    钟文欣说,“蕾蕾,你怎么不吃呀?”    
    钟蕾搪塞道,“不想吃,减肥。”    
    “肥不肥没关系,重要的是健康,”钟文欣把女儿面前的蛋糕又吃下一半去,然后自嘲地抚抚肚腩说,“你瞧妈妈,身体多好。”    
    两人都要上班去,也就不再耽搁。出了门,钟文欣发动了“凌志”车,钟蕾开上她的小“威姿”,母女俩就此分道扬镳了。    
    拿个狗屁讲义,上个狗屁的课。    
    晓雄离开“佛罗伦萨”饼屋,立刻打“的士”回了出租屋。身子一挨床,就觉得累了,眼皮坠坠的,要睡觉。晓雄的生物钟已经适应了他的活动规律:白天睡觉,黄昏之后出去“工作”。    
    被子刚蒙住脑袋,房东太太就在外面敲门。“喂,‘石大川’是不是你呀?这儿有‘石大川’的信。”    
    他赶忙从床上跳下来,打开了门。他上个月刚刚换了出租屋,这位房东太太还没有代他收过信。    
    白色的信封捏在房东太太手里,那女人狐疑地盯着他问,“你不是叫晓雄吗?怎么又叫个‘石大川’呢?”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晓雄是我的笔名。”    
    “笔名?”    
    “对,是我写文章时用的名字。”    
    “噢——”房东太太似乎恍然大悟,她从头到脚将晓雄重新打量了一番,“你是个自由撰稿人吧?什么时候把你发表的文章拿来让我看看。”    
    “行,行。”晓雄含糊地回答。    
    将房东太太打发走,晓雄急忙看信。信封上的字狗爬猫跳的,一看就知道不是父亲的笔迹,而是小妹一凤的字。    
    哥:    
    咱爸住院的钱不够了,他想出院。听说还得五千块,彩彩姐不让给你说,她说你刚寄过钱。彩彩姐说,她想办法。彩彩姐卖血了。    
    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想要一个随身听,人家说在那边大商场买便宜得多。俺班贺宝珠有,不让我听。    
    ……


第一部分 小雪的情调第16节 比都市人更都市(4)

    看了信,晓雄睡意全无。    
    父亲凝固的脸像旧年画一样贴在他的眼前,脸上最醒目的部分是那副白边近视眼镜,因其大因其圆而使父亲的脸显得更小更窄了。    
    眼镜是父亲残留的全部斯文,除此之外,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山民。    
    “读出来”,“读出来”,“读出来”……父亲沙哑的嗓门在他的耳边周而复始地响着。那情形就像送葬的和尚在敲着木鱼,念着超生的经文。    
    从小父亲就是这样在他的耳边念叨,希冀他能够脱离苦海,去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天地。    
    父亲当年没有“读出来”。    
    “川儿,你瞧这个人,这个人考到北京了。他在北京,他老婆孩子都在北京呀……”    
    父亲老是拿着那张毕业合影照给他看,父亲指的那个人看上去鼻子和眉眼儿都很平常。那个人就站在父亲的身旁,肩膀头一点儿也不比父亲高。    
    父亲当年在县里读完高中,高考时因为差几分落了榜,结果就留在乡下做了代课教师。虽然只是几分之差,他的生活与那个“读出来”的人就天差地别了。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的所有旧课本,父亲都小心翼翼地攒着,那情形就像一个集邮迷集攒着旧邮票,等待着有一天它们会升值。    
    是父亲用那些旧课本教他学完了小学的功课,他一天也没有进过小学的课堂。那几年是他们家最困难的时期,家里为了给母亲治病欠了许多债,不但无力为他拿学费,有时还得指望用他小小年纪挣来的那点儿钱救救急。读初中是父亲咬着牙做出的决断,再难再苦也不能断了儿子读书的路。    
    “读出来!”父亲给他鼓着劲儿。    
    他拼了!    
    他不信就读不出来,他不信!    
    只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只是在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他才回过头看清楚了当年。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失败了。    
    那是命,命定的失败。    
    那些成功的登顶者是从半山腰坐着缆车出发的,可是他却必须从山脚的谷底开始往上爬。没有可以指望的外援,他靠的是双腿和双脚,然而别人却有充分的外力助他们向上提升。那些人起步时就是最好的小学,然后是最好的初中,然后是最好的高中,因此他们拥有最好的学习环境,最好的教师,最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最高质量的课外辅导班……    
    正因为有了这些“最好”做着铺垫做着烘托,他们才有可能考上最好的大学,拥有了最好的前景并进而得以在最理想的社会位置上立足。    
    可是他呢?他没有上过小学,小学的功课是由父亲教他的。他在魏庙上的初中,他没能考上县一高,他以魏庙初中第一名考上了镇高中。三年后,他以镇高中的第一名考上了省城的汀州师范学校。    
    他尽了全力。    
    然而那仅仅是个不足为道的大专学历罢了。    
    他终于毕业了,可是汀州这个几百万人口的都市却没有他的位置,他只能重回家乡箕山,做一个乡镇学校的教师。不能,不能回乡重复父亲的人生!他已经知道什么是都市了,他发誓要成为这个都市的一部分。    
    是都市繁闹的商业大街告诉他什么是阔气有钱,是都市灯光变幻的歌舞厅告诉他什么是轻松快乐,是都市觥筹交错的酒楼饭店告诉他什么是奢华享受,是都市豪华的别墅群告诉他,什么是另一种生活……    
    留在都市里有钱,有钱才能留在都市里,几乎是从迈进校门的当月,他就开始找机会四处打工,以求养活自己了。他做过家教,干过商品推销员,替矿泉水公司送过水,甚至偷偷去货运站做过按件计酬的装卸工……那一切都是为了钱,钱。他要抹去自己身上那些箕山人的痕迹,他要脱胎换骨地成为都市人。都市人拥有的气味他也要拥有,都市人会玩儿的一切他也要会玩儿。    
    当他第一次在美发厅做了发型,换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发现他比许多都市人更都市。宽肩蜂腰,一米八二的身个儿,笔挺地往落地镜前一站,真是帅呆了也酷毙了。他学会了打保龄,学会了打沙狐,学会了唱卡拉OK,学会了跳舞。    
    偶然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家舞厅的门前站着。那家舞厅的门票贵了一点儿,五十块钱一张,让他有些犹豫。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喂,你愿意陪我进去吗?我可以给你买票。”    
    那嗓音清亮而尖细,听上去像个女孩。他回过头,看到了一个混浊而粗重的胖太太。裙子只有二十岁上下,皮肤的年岁却加了倍,还有加了倍的香水味儿。他只是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胖太太点了桌台,要了果盘和红酒。舞厅里灯光幽暗,偏于一隅的那个桌台也就暗得几乎只能看到轮廓。那幽暗让他庆幸,女人带给他的不良的视觉减弱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感觉。伸出胳膊钩住女人的腰,手感是丰腴的,颤颤晃晃,仿佛那是一块硕大的果冻。踩着舞曲的拍点,他带着她走,感觉里是一种滞重和沉笨,就像小拖轮拽着一艘歪歪斜斜的大货船。    
    他恪尽着“陪”的本分,一曲又一曲地随那胖女人走下舞池。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闪过了悔意,一张五十块钱的门票就买断了他在舞厅里的自由——那种如鸟儿一般四下翩飞,如风儿一般随意游走的自由啊!    
    可是,很快他就释然了。五十块钱,那对于他不是个小数目,那是十个盒饭,那是一百个包子!    
    一次五十,就算是打工吧,他自嘲地想,就算是在扛麻袋。    
    他坦然地扛着,他那份坦然让麻袋觉得很满意。果盘里的水果吃完了,桌上的红酒喝完了,终场的灯光亮起来之前,那女人说,“你愿意去吃夜宵吗?”    
    当然,当然,累了一晚上,他的肚子也饿了。    
    她带他去“粤海酒家”吃晚茶。那里的灯光是明亮的,两人相对而坐,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那瓶红酒的颜色。面前的筷子动也没动,她就那么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她忽然开口说,“你愿不愿意陪我开个房?付你这个数行吗?”    
    那句话像个耳光一样打在他的脸上,他心里先是愤慨地想,哼,把我看成了什么人。片刻之后,他又释然了,走到这一步,往下再走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就算是多了个打工项目吧,就算是加了个夜班。    
    于是,那女人就在“粤海酒家”的客房部开了房间。那是他的处男作,在完成的过程中他始终处于被动,拙于应对,甚至有那么一点被强暴的感觉。    
    当然,其中也不无肉体的快意。    
    还有一下子就到手的三百块钱。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做法有些不堪。他也下过决心,下次决不,决不……可是,即使他找到了诸如小家电产品送货员,广告公司业务员这类打工的杂活儿,到了晚上他也会情不自禁地走向歌舞厅、咖啡馆、茶社,去寻找那些脸上写着孤寂的太太们。    
    从那所师范学校毕业,揣着含金量不高的大专文凭,在这座都市里辗转找了几份招聘的工作,那点儿钱那份忙那种累,让他懒洋洋地打不起精神提不起兴趣来。他已经习惯了从太太们那儿轻松快乐地挣钱,稍一懈神,他索性让自己滑入了泥泞的习惯里。    
    他的手机几乎是为女人们服务的专用品,此时手机铃声响了,他知道那是又来了生意。    
    “喂,晓雄,是我呀,阮珊。”    
    他听出来了,那个软软耷耷浮浮泡泡的声音。    
    “给我打电话,什么事儿?”    
    “跟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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