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须知》中所写的要求,是根据各驻华使馆的规定而提出的,材料不足和邀请信不符合要求,使馆是不会受理的。邀请人的说法是不足为凭的,道理很简单,签证的下签与否,决定权在使馆和有关国家国内签证审发机构,有的邀请人对此并不清楚。
五 、 问:我的行期较紧,如何能尽快得到签证?可否托人或自己到使馆催问?
答:签证体现着一个国家的主权,各国对此都有严格具体的办理程序。就目前而言,我留学人员流向集中的主要大国中,申办美国和德国签证,只要材料合格、齐备,便可较快拿到签证(具体时间和安排《须知》中都有介绍),其他多数国家驻外使馆无权直接签发,需征得国内签证审批部门(一般为司法部门移民或入国管理部门)的批准。因此,签证的快慢和下签与否,关键不在驻华使馆。托人或自己频频催问是徒劳的,如引起使馆人员的反感,效果适得其反。较为可行的办法是,当材料送入使馆一段时间后(一般说在我处提出申请两周后为宜),与邀请人联系,让其与国内签证审核部门联系确认,敦促该部门答复驻华使馆。
当然,签证的下发,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使馆有关人员的调动、交接,申请的时间(暑假期间使馆接受签证申请最多,所以也最慢)、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甚至国家关系等。同时各使馆对签证材料的要求也经常发生变化,有时还会对具体个人提出特殊的要求,碰上这种情况,下签的时间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须知》中介绍各国签证所用下签时间,只是一般而言,具体到每个个人,或长或短都是有的。如申请者签证超常不下,我们会主动与使馆联系,采取适当对策。因此,在签证申请的正常期限内,我们也不希望大家频频打电话来我处催问,敬请理解。
六、 问:我自己到使馆申请签证被拒签,想再通过你们到使馆申请,不知可否?
答:非常抱歉,尽管我们对你的遭遇感到同情,为你不能按时成行感到遗憾,但我们还是难以受理你的申请。因为各使馆在拒发签证时,不但在护照上做有记号,而且在使馆保有电脑记录,我们如将被拒签者的材料送入使馆,一旦被查出,将大大影响我中心的信誉,为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对广大留学人员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对于由我处送入使馆的个别被拒签者,我们将采取措施,尽量替大家排忧解难。
七、 问:我是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对方邀请人同时邀请家属同行,是否可在此一并申请他们的签证?
答:我处服务的对象是各类公派留学人员,你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将由我处办理出国手续,但不能受理你家属的申请;而且据我们所知,对于出国时间在一年以下的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教委是不提倡或者说是不允许带家属同行的,因为大家在外的时间和经费都是有限的。
八、 问:你处是否为单位公派和地方公派的留学人员预定和购买机票?听说机票盖上留学服务中心公章可以多带行李,是否属实?在别处定购的机票,是否可在此盖章?
答:如上所说,中心对公派留学人员实行一条龙服务,当然也包括有关机票服务,欢迎大家在此办理机票手续。在我处定票买票,至少有以下几条好处:
1。 手续顺,在办理签证的同时,预定机票,来取签证时,同时可拿到机票,免去了许多劳顿之苦;
2 。不论何时,机座均有保证;
3。 最便宜的价格;
4 。可订世界任何国家航班最经济的联票;
5。 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你所提到的,我中心和中国民航达有协议,凡由我中心办理出国手续并此定票乘坐中国国航飞机者,在机票上加盖我留学服务中心公章,可免费托运随机行李30公斤(一般为20公斤);乘坐中美中加航线可托带64公斤。
因此,我们认为,单位公派和地方公派的出国人员,在我处办理机票手续,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对于不是在我处办理手续者,则不能提供这项服务,因为如上所述,我们与民航的协议最基本的条件是由我处派出的留学人员,我们必须遵守协议。
九、 问:想了解一下办理手续的收费情况?
答:目前我处收取的费用有:
1。 护照费,仅限在此办理护照者;
2 。签证申请费,是各国使馆收取的,除国家公派人员由本中心统一支付外,其他人员均需交付;各国签证费多少不一,并随汇率浮动而变化,基于财务技术上的原因,我处每季度调整一次;
3 。手续费,我中心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有偿服务机构,因此在我处办理手续要收取相应的费用,我处收取的费用,是经物价局核准并经教委财务司批准的最低价格。
十、 问:在此办理手续的大致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持申办签证的各类材料,向我处分管所去国家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美大、欧洲在321室,亚非在325室),本人按照此处提供的规范样表(样表在318室)填好交办案人员,办案人员检查登录后,由外勤人员送达驻华使馆。
签证下签,办案人员检查签证为有效签证后,履行登记手续,然后转主管派出手续办案人员(在323室),后者依照申请人填写的《出国留学人员行期表》定购机票,通知申请人来此办理手续。所以公派留学人员只要在我处提出申请,一般即可在家中坐等签证。
十一、 问:一般从驻华使馆领取的第一次签证有效期多少?
答:因国家而异。多数获取的是一次入境签证,有效期多为三个月,有的半年,此类签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出国即可。有的是按邀请信提供的时间,在此时间内入境即可;有的个别国家颁发的是居留签证,在外居留时间从生效日期算起。
十二 、 问:领取护照、签证时需提交哪些证件?
答:因派出渠道而有所差别,具体如下:
1。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出示保证金交存单原件;经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本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的公函;
2 。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凭本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的公函;
3 。部委、地方委托代办人员凭我处出具的〃受理签证凭证〃;
4 。委托代取护照签证,凭本人的亲笔委托书、本单位介绍信要注明代取人的姓名,代取人要带本人身份证。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由许多手续要办,一般需亲自办理。
对外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00
星期五:上午8:00……11:30
星期五下午、星期六、星期天均不对外办公
联系地址:(100083)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事务处
电话号码:签证62310882(美大、欧洲)62342133(亚、非及赴香港特区通行证)派出62311396(带传真)62312280(传真)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办理出国手续的几点说明
一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在接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录取通知书》后,须与留学基金委(甲方)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由甲方通过原接受申请材料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办〃)交留学人员(乙方)。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留学人员可在该申请办指导下,进行签约和办理公证事宜。
1。凡按规定免于外语培训或外语口试者,应在一个月内办完甲方与乙方、丙方的签约和《协议书》公证事宜。
2。凡按规定须参加外语培训或外语口试者,应在合格后的十日内办完甲方与乙方、丙方的签约和《协议书》公证事宜。
二 、留学人员联系落实外接受单位的方式有两种,即:
(1)自行联系;
(2)留学基金委协助联系。
对《录取通知书》上注明是:〃自行联系〃者留学基金委将提供统一的资助证明;对属于后一种对外联系方式者,留学基金委秘书外或国家教委外事司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 留学人员按申按渠道向有关申请办领取《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jw108表),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 、根据留学人员所赴国家(地区)在华领事辖区的规定和有关派出项目的要求,留学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向国家教委设置的有关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申办出国签证手续。全国共三处办理,北京、上海、广州。中南六省区办理有关手续由国家教委广州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附1:关于简化办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手续的通知
教留司办[1992]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人事厅(局),科技干部局,解放军总政干部部,委直属高等学校:为简化办理公派(含公费)出国留学人员派出手续,特作如下通知:
(1)公派留学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所在单位签署《出国留学协议书》;由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不再查验此协议书;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应按有关规定注销户口和粮油关系。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不再查验注销户口、粮油关系的回执。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发出的《出国通知书》中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4)以上各项同样适用于单位公派留学人员。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
附2: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有关规定
(1)公派出国留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