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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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留学全攻略-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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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000多名。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一、资助计划资助

    各类留学人员数额比例为:高级访问学者20%,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7%,研究生及其他13%。资助留学学科比例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和农、林、牧科学70%;人文、社会科学15%;经济、管理科学10%;非通用语种等特殊 专业5%。派出国别比例为:欧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请者拟留学、研修的学科、专业应是拟去国的强项。申请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享受与外国『政府』互换或项目奖学金人员,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的要求。

    二、资助内容高级访问学者:(1)资助期限根据需要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2) 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

    访问学者/进修人员:(1)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2)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3)享受协议交换奖学金者的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该项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研究生: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有关合作项目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三、申请者类别条件

    高级访问学者:应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部门、地方重点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很强的研究项目和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的国外合作对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在国内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应是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硕士以上学位者,优先选拔。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主要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或双边协议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毕业后已工作2年以上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部分奖学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

    研究生:根据双边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项目或其他合作项目选派,具体条件与选派办法另行通知项目单位,目前除了德国daad项目以外,不受理个人申请。

    3。清楚公派人员的类别

    我国公派人员的类别有以下几种:

    (1)普通高级访问学者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博士后研究生

    (4)教员进修研究生

    (5)三类奖学金生

    第三步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资助各类留学人员数额比例为:高级访问学者20%,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7%,研究生及其它13%。

    ★鼓励从事我国薄弱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

    ★申请者向受理机构缴验各种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留学基金委对初审合格者的材料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能力的经济担保人。★这是多年来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调整国家最多、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年。

    ★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非通用语种培训者,亦可申报(须附培训证书复印件)。

    ★未参加过外语考试,但派出单位重点推荐者也可以申报。

    争取了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要么现在我们先看一下2001年的情况,以做参考。

    1。200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 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

    按照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决定于2000年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300名。凡符合《200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资助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包括我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与外国『政府』和组织互换奖学金资助、各种项目奖学金或资助金等多种资助方式。

    2资助各类留学人员数额比例为:高级访问学者20%,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7%,研究生及其它13%。

    3资助留学学科比例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和农、林、牧科学70%;人文、社会科学15%;经济、管理科学10%;非通用语种等特殊专业5%。资助的学科、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优先资助学科领域见附件三):

    ……鼓励申请者根据国家〃九五〃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及国家产业政策和部门、地方重点基础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科技、重点科技攻关题目进行申报;

    ……鼓励从事我国薄弱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

    ……如申请者系推荐单位教学、科研或管理骨干,其申请学科、专业确系单位急需的,选拔时将予以兼顾。

    留学基金委通过其网页公布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者亦可到各申请受理机构查询。

    4派出国别比例为:欧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请者拟留学、研修的学科、专业应是拟去国的强项。

    5申请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享受与外国『政府』互换或项目奖学金人员,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的要求(参见附件一)。

    资助计划中,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专项资助名额,以保证这些地区人才培养的需要。

    (2)资助内容

    1高级访问学者

    a。资助期限根据需要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

    b。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

    2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a。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

    b。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c。享受协议交换奖学金者的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该项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3研究生:

    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有关合作项目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3)申请者条

    1基本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 ,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b。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三年。

    c。语合格:达到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的出国标准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见附件二),或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d。身心健康。

    2类别条件:

    a。高级访问学者

    应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部门、地方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很强的研究项目和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的国外合作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在国内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如近期获得省、

    部级以上科研、技术攻关成果奖;有突出的科研技术成果和高水平的专着;

    或在国内外一级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造、或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等)者; 优先选拔。

    b。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应是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硕士以上学位者,优先选拔。

    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主要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或双边协议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毕业后已工作二年以上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部分奖学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

    c。研究生

    根据双边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项目或其它合作项目选派,具体条件与选派办法另行通知项目单位,目前除了德国daad项目以外,不受理个人申请。

    (4)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为方便申请人员,申请者的材料由留学基金委委托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省、市、自治区申请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见附件四)受理。受理机构接受咨询、办理领购申请表、进行初审等事宜。各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注意当地有关报刊等新闻媒介资讯,亦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高教、教育厅)和人事厅,或有关中央部委的外事主管部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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