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后,大叹苏秦张仪复生也不过如此;另外,王睿手下的幕官李珪,因见其无所为,于是跳槽来此,虽然其行为不为蒯氏兄弟和黄忠所喜,但风煜还是很尊敬的将其接纳。在风煜的心里,李珪这样的做法确属正常。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留。风煜认为良禽择佳木而栖本就无可厚非,如果真有一天,李珪同样离开自己选择其他人的话,那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这个世界上,人都是喜欢完美的,都希望别人能对自己忠诚,可是你自己的魅力不够,或者给属下的待遇不高,那也由不得属下心生异心。君子?这世界上有几个真正的君子!君子还不立危墙之下呢!
最令风煜高兴的是,在这期间得到了几个良将,如江夏平春的李通李文达,零陵的小将刑道荣,江夏游侠苏飞,这三人的武艺虽然远不及黄忠,却和自己在伯仲之间,加上先前的廖化王威二人,组成了自己手下的“江夏小五义”。
一时间风煜兵精粮足,声势大振。随后,风煜听从蒯良的建议,收留流民,开仓放粮,救济老幼,于是广得民心。
在良好的广告效应之下,引来中郎蔡邕之徒,顾雍顾元叹,其为人少言语,不饮酒,严厉正大。风煜听说后,高兴得是倒履相迎,直接任命他掌管刑事。
时光在不经意间悄悄流走,天下再是千疮百孔,可是作为东都的洛阳,仍然是一片繁华。
徐心怡步入厅堂时,张让跪坐在中央的几案之后,正把玩着一块古玩似的东西,看样子有点爱不释手。见到徐心怡,珍而重之的把古玩纳入怀里,欣然笑道:“久仰百花仙子的大名,请坐!”
厅内不见卫士,段珪亲自领徐心怡到一个几案之后,伺候她坐好,然后站在她身后。
面对这个操控天下生杀大权的可怕人物,徐心怡现在最希望的是嘴里有颗见血封喉的毒药,咬破后毒药流入喉咙,可以立即毒发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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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心怡不想去思考张让话中的含义,只知这人绝对不会安什么好心,勉强压下心中的愤怒,淡淡地道:“托公公的洪福。”
张让摇头叹道:“不是托我的洪福,而是托鬼师的洪福,仙子勿要不安,于前辈可我最敬佩的人。我更清楚仙子对风煜的感情,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如我为仙子撮合如何?”
徐心怡听心里一惊,张让的笑里藏刀在京城是无人不知,他表现得愈高兴,愈是危险。只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地。现在只求来个痛快,张让问什么,自己只当一概不知,仍然是淡淡的语气:“公公千里迢迢将妾身从广陵‘请’来,小女子还没谢过公公呢。”
张让哈哈一笑,他自然知道自己的手段不甚光彩,不过过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徐心怡来了就行了。于是轻松的笑道:“仙子不用害怕,我请仙子前来,是真的没有恶意的!只是久闻仙子萧艺乃是天下无双,又精通占卜之术,于是特地邀请仙子,陪我一起远游。唉,我人老了,怕旅途寂寞,如今有仙子作伴,旅途当更愉快,不愁寂寞。”
徐心怡听说只是让自己陪他出游,不禁有点惊讶,在她想来,定是要用自己威胁一个亲近之人,否则一个青楼女子哪有机会见到这个权倾天下的十常侍之首。
“不知公公对哪个胜地有兴趣?”
张让张开双目,朝徐心怡望去,眼中射出炽热的神光,心驰神往的道:“洞庭湖烟波浩淼、碧波万顷,北通巫峡,南极潇湘……巴陵一望洞庭秋,日见孤峰水上浮。闻道神仙不可接,心随湖水共悠悠。”
徐心怡心中一颤,明白过来,张让是要把自己押到云梦泽去,当然不是作个伴般简单,而是要用自己来令风煜屈服。不禁心中暗思,究竟是什么事情竟能令张让移驾南下。
张让的声音传人她耳中:“仙子愿伴我一起去领会洞庭湖的真趣吗?”
徐心怡听到自己的声音回答道:“一切依公公的意思去办。”
第六章 罗裘不耐五更寒
“小煜,我墨门自春秋建派以来,不觉间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其间名人能士多如浩瀚繁星。只可惜秦汉交替之际,独尊儒术思想兴盛,我墨门声势一日不如一日,最终转入地下,早已不复昔日辉煌了。”
黄承彦提起墨门的历史唏嘘不已,“小煜你非常聪明,他日前途不可限量!做大哥的也没什么好交代你的,只希望你能明白,任何一种思想都有他存在的道理,但任何一种思想也有它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大哥希望你以后在接受各种观点时,能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此,方能创不世之基业。”
风煜点点头,黄承彦没有因为自己是大哥,而强迫风煜去接受自己的思想,其心胸果然非一般人所能企及。自从住到黄家后,风煜就没停止过向黄承彦求教,虽然黄承彦暂时不想出仕,但这并不妨碍他向未来的乘龙快婿传授知识。
黄承彦的教学方法相当独当,传授知识时常常引申到其他方面,以求让风煜能举一反三,而且很多东西都是让风煜自己去思考。对与错,在黄承彦的眼里从来就没有绝对的界限。
这天,黄承彦带着风煜来到一片竹林里,摇曳的竹叶中,黄承彦抽出随身配剑。“铮”的一声龙吟,风煜心中一喜,听声音此剑便不同凡响,可是等剑身脱鞘而出后,却令风煜无比失望。原来那剑身黯淡无光,丝毫看不出什么出奇之处,如此凡物,就是独尊武林的试剑山庄庄主的配剑?风煜突然发现,剑的背面用钟鼎文刻着“鱼肠”二字。鱼肠?鱼肠……
“大哥,这可是欧冶子大师所铸的千古名剑‘鱼肠’?”相传,纯钧、湛卢、豪曹、鱼肠、巨阙,五大名剑皆一代铸剑宗师欧冶子所作。
黄承彦笑着点点头:“不错,此剑正是欧冶子大师赠送给本门的,一直以来都是墨门钜子的身份标志。我墨家虽然信仰非攻,可是在必要的时候,却不得不参与战争,由于我们不想太多的人流血,刺杀敌酋自然成为最有效的方法。”
“大哥,此剑外表毫不起眼,可是正合暗杀之道?”
黄承彦点点头:“化身万相乃是刺客的最高境界,人欲如此,剑亦可如此。”说完轻弹了一下剑身,原本清秀平和的脸色顿时变得郑重冷漠,双眼中厉芒闪烁,一剑在手,原本平易近人的黄承彦顿时变成了一名冷酷无情的剑客!
“兵者,凶也。江湖人士用剑,不是杂耍卖艺,最根本的目的,是至对手于死地。而我的剑法更是追求极至,唯一的目的,只是杀人。不出手则矣,出手必杀,胜负只在一剑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风煜沉重地点了点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从没见过黄承彦出手,只因为他的剑,乃是绝剑。不给别人留退路,也不给自己留退路。
“小煜你看,鱼肠和一般宝剑有何不同?”
风煜看了看:“大哥,一般的剑都在两尺六寸(约合六十厘米)以上,为何鱼肠却不到一尺五寸?”
“这就是我要说的重点,俗话说‘一寸长一份强’,在近身格斗中,剑长的自然比剑短的占便宜!可是这个距离只是相对而言,如果是真正的贴身肉搏,那就是‘一寸短一寸险’了,鱼肠乃是勇绝之剑,追求的是一击必杀的效果,自然不会太长。”
风煜的心中首次对刺客这个职业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也许正是在这种完全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出那一往无前的精神吧。那种明知必死,却毫不犹豫地舍身向前的决心,深深感动了风煜,那种“虽千万人,吾独往矣”的豪情,激起了风煜心灵深处的一腔热血。
可是敬佩归敬佩,风煜却知道自己不适合必杀剑法,因为自己做不到那份绝情,也没有那个决心,于是一时间踌躇了起来。
黄承彦看风煜在发呆,忽地笑道:“小煜不必为难,大哥自然知道你不适合这种剑法,其实所有的武功都是殊途同归,练到极至都一样……所以,大哥决定把我墨门的‘破剑残诀’教给你。”
“破剑?还是残的?”风煜睁大了眼睛,呆呆地看着黄承彦。
黄承彦知道他想岔了,狠狠的在他头上敲了一下:“破剑的意思是专破天下武功的剑法,此剑法只有九式,分总诀式、破剑式、破刀式……天下武功没有哪一个是没有破绽的,所以该剑法才应运而生。至于残诀的意思,那是因为该剑法其实非我墨门所创,乃是先辈钜子无意中得来的,后来见其暗符我墨门重守不重攻和后发制人的精神,才收入本门的武学宝典之中。由于对其来历并不清楚,也不知道这九式是不是全本,这才称为残诀。”
风煜挠了挠头,越想越觉得好象在哪里听过这种剑法,九式,九剑?专破他人的武功,重守不重攻……
经过一段时间的苦练,风煜终于在剑道上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以前他和吕岱学习的都是戟法,对于用剑并没有太深的造诣,虽然腰间也配备了刀剑等兵器,但那只是无奈时拼命用的。这日黄承彦找到一处空旷的地方,让风煜和徐庶比试,考究一下他最近的成绩。
“师兄,还请不要留手。”
徐庶点了点头,解下腰间的配剑,只见其通体黑色,丝毫不显眼,不过风煜可不敢轻视,早就听说庞德公将鬼谷派的一柄宝剑传给了徐庶。黑色的宝剑可不多,风煜想了想问道:“师兄,此剑可是太阿?”
相传太阿便是黑色,而黑色的宝剑本就不多,因此风煜才有此一问。徐庶摇了摇头,笑道:“太阿存于天地之间,浑然无迹,只有天下大乱时才会出现,师兄可没有解万民于倒悬的能力!不过师兄这把剑到也不差,名曰湛沪!”
“啊,仁道之剑湛沪!”风煜惊呼。
湛泸相传为一代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造,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宽厚和慈祥。据说是以五金之英,太阳之精为材料,出之有神,服之有威。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不禁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