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唯一问题是钱的问题。我给不了钱,因为我给不起钱,我没有钱。暂且不说那全都是我挣的钱。而陈国军认为我是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他一定要分到一半,拿他的话来说就是决不能让属于他的那一半“跟随我落到别的男人手中”。
我需要钱。打官司需要钱,养家糊口需要钱,吃饭穿衣需要钱,离婚更需要钱。我怎么总是需要钱,我是不是无底洞?好像是一个无底洞。我为什么是无底洞?我闹不明白。原来“走穴”觉得自己挣了不得了的钱,居然曾经发愁这辈子怎么才能把它用完,算来算去一共才挣了十万来块钱,税法公布前七万多块钱,税法公布后五万来块钱,上税上了三万多块钱。还剩两万多块钱,加上以前挣的七万多块钱才九万多块钱。买房子办手续、打官司及保镖费租车费,夯不朗当全给砸进去了。还别提我的那些天文数字的债。
为了钱还得去找钱。没地方找钱只有“走穴”。“走穴”走不了只有——只有拍戏。
还得拍香港出钱制作的戏。
在上青岛去税务局申诉
我们第六次为同一税案前往青岛。我是去的第二次,律师们则是去的第六次。
两位律师先走两天去打前站,姜文陪我随后出发。
摄制组只有停拍,等着我们的归来。
我的心里已再存不下歉疚。本来应该对摄制组有歉疚,可是我没有力气也没有余地去歉疚。我只奇怪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对我有歉疚?
又坐在飞机上了。我坐了多少次飞机?数也数不清。
我只明白没有钱是不可能这样来回飞的。我又一次想到没有钱绝不可能打这样的官司,绝不可能用这种方法去那千万里之遥的税务局去上税。没有钱就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冤沉海底,眼睁睁一步步走向抗税,眼睁睁走向灭亡。
税法是一九八七年一月开始实施的。幸好是那年才开始实施。假如在税法实施之前我没有挣到一些钱,假如这次拍《李莲英》没有一些补贴费,那后果又将如何?
停止。不往下想。
这段时间,说实话把这些事都忘了。本来是掩耳盗铃,后来时间一长不知不觉把假象当成了现实。虽然仍顶着耻辱柱,可是只要不去想也能苟且偷生赖活着。这一懈怠我连出国的手续都忘了催办了。
拍《大太监李莲英》之前又托朋友去过公安局,所有的材料均已齐全,只剩下发护照了。朋友交涉过好几次,公安局答复说在报纸上看到我离婚案、税案两案缠身(与四川记者的名誉权案公安局可能还没有看到报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官司未了的公民不得离境。
朋友把中院对我的离婚判决书交给了公安局,当然她没有说陈国军已提出上诉此案又到了高级人民法院,那张判决书其实无效。朋友照我事先面授的机宜,只把判决书在主办人面前大概地晃了一晃,公安局接着说,那我们要看到税务局方面的文件。
出国的事又搅和进了那艰苦卓绝的持久战中。这一来,出国一事已成了僵局。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已沉浸在老慈禧晚年的悲凉之中,现实暂时离我遥远,情况并不那么紧迫,何况在我预料之中,我并没有感到特别的沮丧。
在律师出发之前我们召开了“战前会议”。会上没有谈国际形势,也没有议论国内形势,不管它形势是大好还是小好还是越来越好,我们单刀直人谈我的税。
大家一致肯定了这段时间来艰苦斗争取得的成果。毕竟青岛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又将材料退回了青岛税务局,还是比过去前进了一步。律师们说,此次青岛之行一定要有理、有利、有节,陈述那铁证如山不能辩驳的事实,务必要争取一纸纠正那“偷税十八万、罚款三十六万”的错误裁定。
我似睡非睡地听着大家的发言。我对这些事已经烦透了、腻味透了。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向我控诉它们的疲惫,世界怎么这么没劲啊?
律师们谆谆嘱咐我要好好报告,万万不能出差错。青岛税务局等着挑刺,绝不能疏忽上当。我迷迷糊糊地说这点你们就放心吧。这些数字我早已千锤百炼背得滚瓜烂熟。不信要不要我倒过来给你们背一遍?
于是我开始摇头晃脑仿佛在念八股文:“二月二十四日到二十五日,在四川自贡演出,每场一百元,演出五场,其中三场由体育馆按六场付劳务费,实际收人八百元,缴税二百六十元。二月十九日到二十三日,在四川成都演出,每场一百元,演八场,共收人八百元,缴税二百元。二月八日到十四日。在云南昆明演出……”
好了好了。大家一起说。他们相信我的能力。我的记忆力一向惊人。虽然受了多次惊吓有些损伤,但这些生命攸关的数字应该没有问题。何况已有那么多次在重大关键时刻的重复背诵,别说我,恐怕连律师们都会背了。我甚至还背得出完税后税单的号码呢。我的税单都交给了税务局,我要不把号码记好,万一税务局丢了或是硬说没有还无处可查,怎么办呢?
我发现自己变了。过去为人做事总往好处想,现在遇人遇事先往坏处想。
而经验告诉我现在是对的。在哪儿摔倒在哪儿爬起来,几次躲避陈国军的成功以及告那四川说我偷税上百万元的记者,都是先把情况往坏处想的结果。
过去发现的事都比我想象的要恶劣,现在我至少能保护自己不让事态向更环的方向大踏步发展。
其实还能怎么大踏步?别说大踏步,再跨一小步就进监狱了。我只不过是在监狱的门外徘徊,我是危若累卵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形势也许就会急转直下,到那个时候没准儿押赴刑场连“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都不许你喊。
律师们说没有那么严重。关键在于你临场的发挥和表现。我说我哭不了,眼泪早就流干了。再说背那一串数字也不知道该在那儿哭。
大家说不用哭不用哭,只要真挚就可以了。
我说我也放不了电了。现在没眉毛没睫毛老鼻子老脸的电力也没有。再说那税务局是我的头号敌人,就像白毛女见了黄世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谁听说过火眼金睛还带电的?
大家笑了几声又戛然住嘴。这不是笑的时候,离笑的时候还早着哩。
他们说随你吧随你吧。设计好了也没有用。
设计好了是没有用。过去每一次重要场合我都设计周密,可回回都让我的设计落空。
去他妈的设计个狗屁。
一股火冲上心头。别,千万,千万不能发火。这一次短兵相接,近半年时间交战双方才面对面,我深怕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闹出那得不偿失的事来。
我只要还我的清白,只要尊重事实。我不想整谁。也不要报仇。我已被诬蔑、陷害整够了。己所不欲,岂施于人?我只要一张纠正的文件。只要那薄薄的一张纸。唉!那生死攸关,我前途、事业以及一切所维系的纸啊!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吧。凝视着远方我在心里说。
我不恨你们,真的不恨你们。我不会报复的。我也没有能力报复。你们不会怕我的,是吧?
你们是为国家效力,我知道我知道。国家有你们这样的工作人员会很欣慰、很欣慰的。为查我的案子你们也吃了不少苦吧?
其实我们之间本来无怨无仇。不是你们专门要和我过不去对不对?一定是告我的匿名信太多了你们就相信了。再说像我这样的“大腕”在税法还没有普及认识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税的问题呢?
你们不知道我已有过一次税的教训了是吧?你们没有想到像我这样的众矢之的早就有人捷足先登,我的狐狸尾巴已经被逮住过一次了。
你们大概以为我这个人狂放不羁、目空一切、不拘小节,殊不知吃一堑长一智正是我所具有的特长呢。之所以留在中国就没有打算成为百万富翁,我才不会为了那区区几个臭钱而失去我一生光明磊落的品格和坦荡的胸怀,你们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啊。
其实你们也是有道理的是吧?我知道有一位“穴头”曾交给你们一份手写的白条,上面写明:“三月五日、五月二十九日、八月十日,×××交刘晓庆二十八万五千元”。
当然这不是空穴来风。是有二十八万五千元因为我不翼而飞了。你们不会无风不起浪的对吧?只不过那确实不是我之所得,你们事先也该问问我啊?
我相信你们肯定来找过我。也许我为了躲陈国军把你们也躲掉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办法,你们也不了解具体情况,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我该挨这一回劫难吧?
可是你们在下裁定之前还是该再找我问一下啊。也许是你们已经觉得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了,没想到半路杀出来我这个程咬金,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吧?可是你们的罚款太多太多了,三十六万谁能付得起啊,还要在一个星期之内全部付清?你们以为我是印钞票的机器吧?
千万不要听信那些谣传。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假如不是罚款太多我也许就不闹这一场风波了。不行也不行。十八万我也付不起。你们为什么一定要认定那二十八万五千是我的钱呢?
不过我也确实是像那个“偷斧子的人”。站在你们的角度一想,我要是税务局也会觉得刘晓庆是偷税犯。不偷税不可能嘛。在税法远远没有普及的今天?
我其实是有没交的税。只不过恰巧不是你们查的那笔巨款。只有零星的几个钱。在一风吹草动的时候我就想办法全部补交了。现在的我绝对堂堂正正,是依法上税的模范,我的任何帐目都经得起调查。不夸张地说,每一分钱都是税后所得。
查税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教育我们吗?这个目的早达到了。谁还会再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这个教训还不够深刻的?
现在的状况是我没有偷那十八万的税。这一点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然全国上下都不明白,可是你们心里其实比我更明白。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正确的裁定呢?
是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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