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连规劝也没有尝试过。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文明出现腐败的行为,张居正自然是被蒙在鼓里的。不过,尽管如此,张居正对父亲的言行还是有所耳闻。因此,他在一些书信中表达了对父亲的态度:“老父高年,素怀坦率,家人仆辈,颇闻有凭势凌铄乡里、混扰有司者,皆不能制。”(《张文忠公全集·与楚抚赵汝泉言严家范禁情托》)“敝族家人,虽颇知奉法,然小小扰混,未必尽无,衔勒钤制,不敢一日释也。”(《张文忠公全集·答总宪廖春泉》)这样说来,张居正是知道自己家人的不良行为的,只不过一方面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习惯允许腐败的行为存在,另一方面张居正也确实难以管住自己的家人,因此刘台所称张居正“辅政未几,即富甲全楚”,还是有那么一些根据的。然而,这也是再所难免的!对于这一点,张居正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曾经对两广总督刘尧诲说:“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不谷当事以来,私宅不见一客,非公事不通私书,门巷阒然,殆同僧舍,虽亲戚故旧,交际常礼,一切屏绝,此四方之人所共见闻,非矫伪也。屡拟严旨,奖廉饬贪,欲庶几以身帅众,共成羔羊素丝之风,而终不可易。乃苞苴之使,未尝绝也;钻刺之门,未尝墐也,虽飨荼茹堇,徒自苦耳,何裨于治理耶?虽然,不谷固不敢以人之难化,而遂懈其率之之心也,早夜检点,惟以正己格物之道,有所未尽是惧,亦望公俯同此心,坚持雅『操』,积诚以动之,有冥顽弗率,重惩勿贷,至于中伤毁排,则朝廷自有公论,可勿恤矣。”(《张文忠公全集·答两广刘凝斋论严取与》)如此看来,张居正虽然自己对于那些“苞苴之使”和“钻刺之门”没有办法完全杜绝,但他还是在努力改善自身,希望自己能够洁身自好,这样才不负自己的位高权重。
张居正十讲 第八讲 官员的孝顺与孝顺的官员
为什么要区分“官员的孝顺”和“孝顺的官员”?这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区别是:前者强调了作为一个官员、政治家,他是怎样孝顺的;后者则在强调孝顺。
尽孝与治国的冲突俗话说得好,自古忠孝难两全。张居正的父亲张文明死后,他就面临着这个难题。不知道是应该回家守孝,还是应该留下来继续辅佐幼主、治理国家。明神宗的屡次慰留,让张居正更加觉得为难。
从嘉靖三十七年到张文明生病的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整整十九个年头过去了。张居正从一个刚刚步入政坛的翰林院编修,变成了大明朝的首辅,执掌内阁多年,取得了一系列的改革成就。
与此同时,张文明这个放『荡』不羁的府学生也沾了儿子的光,摇身一变成了首辅的父亲。生活自然是不用愁了,有时甚至会有很多好处,比如辽王府的金银到手了、沙洲到手了……只不过,这一切都是看在张居正的面子上。可是,不管张居正的面子有多大,他也不能让时间止步。张文明转眼之间,就是七十岁的老人了,而且由于喝酒太多、生活没规律,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终于在万历五年生了重病。
张文明生病是在万历五年的夏天,他病得很重,有时甚至连走路都非常困难。消息传到了北京,张居正自然忧心如焚。按理说,这时的张居正应该请假回家探亲的。可是,一个让他觉得为难的事情摆在了张居正面前——明神宗要结婚了。虽然只有十来岁,但是古代人,又是皇帝,自然要早早地把这事办了,以继承香火。
关于明神宗的婚期,经过反复的商讨,最终定在了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的三月。有人或许要说,张居正的父亲是万历五年夏天病的,明神宗在万历六年三月才结婚,这中间的几个月张居正完全可以回家省亲啊?有什么好为难的呢?这样说的人没有考虑到一个事实:这可是皇帝讨老婆,非寻常人家可比。里里外外要准备的事情太多了,就是那些繁杂的婚礼礼仪就够费周折的了。在这样的时候,作为首辅的张居正自然要起重要的调度和组织作用。因此,时间看起来有好几个月,其实并不宽松。如此紧张的时间里,父亲却又病了,怎么不让张居正觉得为难呢?他既想回家探望父亲,也要留下来主持婚礼,当然两头为难!
这样的情绪流『露』在了张居正写给朋友的信中:“老父顷患甚剧,今虽暂愈,然闻动履尚属艰难,桑榆暮景,风烛可虞。颛拟主上大婚后,乃敢乞身。今定婚期于来岁三月,则陈情之举,当在夏初矣。遥望此期,以日为岁,奈何?”(《张文忠公全集·答司寇王西石》)张居正是在说,父亲的病虽然暂时有所好转,但是行动仍然不方便,风烛残年的景象让人不忍。本来是准备皇上结完婚走,可是婚期却在来年的三月,距离现在还有很久,因此只好度日如年了。
无可奈何之下,张居正还是选择了留下来。或许他的心中在想:“没事,只要父亲还在世,我就有孝敬的机会。况且他只是生病了,家里不会缺医少『药』。可是皇上的大婚一辈子只有一次,还是这个要紧!”然而,就是由于张居正的这个选择,使他再也没有机会跟在世的父亲见面了!
就在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的九月十三日,张文明这个七十四岁的老人去世了。大家也知道,当时的通讯极为不发达。据说,在张文明死后十二天,也就是那年的九月二十五日,报丧的人才从江陵到达北京。张居正得知噩耗,自然悲痛万分,几日茶饭不思,为自己没有送终感到遗憾和内疚。
这个消息很快传开了,同道们纷纷前来探望和吊唁。明神宗是从吕调阳和张四维那里得知消息的,他对张居正说:“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何如里!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张文忠公全集·闻忧谢降谕宣慰疏》)神宗的意思是,一方面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了,他感到无比的心痛,另一方面,他劝张居正不要太过悲伤,因为张居正非比寻常人,肩负有先帝的托孤重任,还要扶保社稷,真是从古到今都没有过的。看到这样的情景,张居正的父亲的在天之灵肯定会感到欣慰,因而劝张居正要看在神宗份上,各自节哀。
神宗不仅降圣旨慰劝,而且赐予了财物若干,要求对张文明的身后恤典,一切从厚。这里的意思很明显,一方面神宗要表达对有功之臣的体恤,另一方面也要乘机安稳住张居正,使他不要因为父亲的去世耽误政务。在明神宗眼里,对皇上的效忠才是“大孝”,因此就算是张居正的父亲死了,张居正也应该“以朕为念,勉抑哀情”!然而,张居正的丧父之痛岂是他的这些话语和行动就能安抚的?此时的张居正已经下决心要按照明朝的丁忧制度回家守孝了!
夺情:自愿还是被动按照明朝的制度,张居正应该回家守孝以尽人子之情。然而上有明神宗的挽留,下有自己放不下的政权,而这二者对于张居正来说,都是难以置之不理的。因此,张居正最终还是无奈的留了下来。
在讲到张居正和明神宗为他是否遵守丁忧制度而争执不休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个制度。
首先,这个制度是适用在内外官吏身上的;其次,当这些人在遇到祖父母或者父母的丧事时,从知道丧事之日起,不计闰月的守孝二十七个月,这叫做“丁忧”;最后,这个守孝时期一满,守孝的官员就要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这叫做“起复”。
以上是这个制度的主要规定,围绕着这些规定,出现了一些补充规定。第一个规定是“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第二个规定是“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
这两个规定都是明英宗在位时作出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灵活的规定,那就是所谓的“夺情”——在守孝的二十七个月中,如果皇上作出特别的指示,官员就不许解职,称为“夺情”。之所以这是个灵活的规定,是因为“夺情”一直以来就很少出现。当然,以上的所有制度规定并不适用于带军打仗的官员,这主要是基于战事的考虑,古人将这种规定称为“金革之事不避”。
在有如此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加之自己内心的哀痛,张居正按照惯例,向吏部提请将自己放回原籍江陵,准备守孝二十七个月。由于是张居正要执行“丁忧”制度,所以吏部接到他的提请,就向神宗作了汇报。神宗很快就下旨回复:“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
明神宗的意思自然是不允许张居正回家守制了。“岂可一日离朕”,这句话说出了神宗的心思。但是,考虑到守制乃是维系宗法制度的重要环节,不可废止,因此他还是允许张居正守所谓的“七七”之孝,也就是四十九天的孝,可以不用上朝。
看来,明神宗动用了“夺情”的制度规定。本来,按照一般的制度规定,张居正回家守制是毫无疑义的。可是,也正是由于他是张居正,所以才出现了接下来他和明神宗之间往复多次、关于是否允许张居正回家守制的争执。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两人之间的上疏和下谕吧!
明神宗不允许张居正守制的上谕一下来,张居正就立马上疏请求:“臣闻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夫非常者固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余年,受先皇顾托之重,荷圣主倚毗之专,无论平日所承,隆恩异数,超轶古今,即顷者闻忧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