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翘煜轮椋环俣苑僖印7欠僖玻瞬桓炊粒敕傥抟煲病7偈檎撸煜轮蓿俗洳挥蓿值枚衩淮瞬环俣俗圆幌径粒站袈灰训茫渖杂猩媪灾撸灾镜靡饴薷此埃徊蝗唬洳挥稣咭嘁淹侨痪屠弦樱杏挝眨
故书不可焚,亦下必焚,彼汉高楚项所读何书,而行兵举事,俱可为万世法,诗书岂教人智者哉?亦人之智可为诗书耳。使人无所耗其聪明,虽无一字可读,而人心之诗书,原自不泯;且人之情,图史满前,则目饱而心足,而无书可读,则日事其智巧,故其为计更深而心中之诗书更简捷而易用也,秦之事可鉴也。故曰:明巧而秦拙也……这一段议论,真是既新颖而又精到。在我们今日读之,尤其可以得到现成的印证。
现在世界上恰有两个国家,正在分头摹仿秦始皇与明太祖。一个是采取焚书政策的,虽然其民愚了没有不可知,但“恶名”却已传布了全世界;另外一个是用一种变相的制义来取士的,写文章的人只要能中了程式,就不惜用种种美名来荣宠他,或甚至用爵禄来羁縻他;虽然将来的成功如何不可知,但那些不在制义之列的文章,却实实在在早已被唾弃了。“秦拙而明巧”这个评断,我们是可以承认了。
不过说到这里,我觉得廖柴舟也有一点未能见到的地方。明太祖虽然以制义牢笼了文士,但亡明者却是不识字的农民;廖柴舟明白了汉高楚项未尝读书,亦足以亡秦,而忘记了明太祖在对付不识字人这一方面,也还是失败的。所以,我以为,焚书也好,制义取士也好,只要是文士,总是容易对付的,无论用的是软功或硬功,威胁或利诱,总有法子使他们造不起反。生问题的倒还在于那些虽不识字而“心中之诗书更简捷而易用”的人们。这些人是无从“愚”起的。因为他们本来也不曾“智”过。秦始皇即使不焚书,他们也不会读书,明太祖即使提倡普及教育,他们也不见得有工夫来上钩。他们所需要的只是生活。能使他们生活的,皇帝也;不能使他们生活的,干脆就揭竿而起了。此事与八股文实在并无多大关系。
一九三五年
本书由免费制作
本书来自www。www。87book。com 霸气书库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www。www。87book。com 霸气书库本书来自www。www。87book。com 霸气书库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www。www。87book。com 霸气书库
读《檀园集》
自来读中国诗者,辄好读唐宋,即研究诗学者,也总是首先注意于唐宋,其实明朝一代,短短二百七十余年中,诗风之丕变,较之唐宋,实更为繁复。我常常觉得明朝诗人的纷争,其留给我们的最好的成绩,乃是他们的诗论。除了整部的诗话或其他论诗的书不算,试看自唐以来文人的别集中,论诗之处,有多于明人者乎?我们倘若能从明人的文集中,逐一摘出其论诗的文字,加以整理,一定能够对于,不但明代的诗,甚至自古乐府以迄于唐宋的诗,得到许多研究材料的。
明代最后一个诗派是由被称为“嘉定四先生”的唐时升,程嘉燧,娄坚,及李流芳所建立的。这四个人生当公安竟陵炽盛之时,虽然又都与三袁钟谭相熟识,但是他们对于诗的主张却另有独立的意见。娄坚曾说:“近世之论,非拘求于面目之相肖,即苟为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如是焉已。凡为诗若文,贵在能识真耳,苟真也,则无古无今,有正有奇,道一而已矣。”他所谓“拘拘求面目之相肖”,显然是指的王李之摹古,而“苟为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这句话就不客气地道出了公安竟陵诸人评选之风的弱点了。在下一句中,他又提出了一个“真”字,我们倘若要寻找一个字来代表嘉定四先生的全部的诗论,也许这个“真”字是最适当的了。
我未尝见唐时升的《三易稿》,但曾见他的《与曾长石书》,其中有这样一节:“作诗之道,非难非易。易,故三百篇多出于野夫游女,难,故成一家言者,代不数人。……臂锦组织,一经一纬,一玄一素;虽由女工之手,而必成于杼轴;疏密轻重,各有其度,不可违也。能取古人之言而吟讽之,嗟叹之,久之知其言之所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然,由是而得之杳冥之中,出之恍惚之际;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如是知不为作者笑矣。”即此一节,已可想见他对于古人诗的全部态度。他虽然要“取古人之言而吟讽之,嗟叹之”,但并不是要如王李辈的剽窃古人的风格与形式,而是要“知其言之所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然”,这就是要参悟一种自然的,同时又是必然的表现法。所以,“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这所“合”者,也并不是“面目之相肖”,而是自己的诗与古人所作的诗有一个共同点,这共同点自然就是“真”。
我曾见七卷本的初刻《松园浪淘集》,全是诗,没有文,所以程嘉燧的诗论无从参证,但是最近却买到了那非常推崇他的李流芳的《檀园集》,使我得以引录几节李流芳的诗论来作唐娄两家的意见的参证。
李流芳的诗的见解,最足以与唐时升的话相表里而为娄坚所提出的“真”字作注脚者,乃是《蔬斋诗序》里的一节:“杜子美云:‘语不惊人死不休’,而白乐天诗成,欲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一也。然余尝有疑焉,以为诗之为道,本于性情,不得已而咏歌嗟叹以出之,非以求喻于人也。激而亢之而使人惊,抑而平之而使人通,岂复有性情乎?曰:非然也,夫人之性情与人人之性情,非有二也,人人之所欲达而达之则必通,人人之所欲达而不能达者而达之,则必惊;亦非有二也。
然则求工于诗者,固求达其性情而已矣。诗之传也,久而且多,凡为诗者,不求之性情,而求诸纸上之诗,掇拾饾饤而为之,而诗之亡也久矣。”
对于一般人所认为绝对不同的两种诗的艺术观,给予了一个共同的理论的根据,这实在是很足以提供给我们现代的文艺批评家作参考的。我们倘若以杜子美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主义作为现代的注重文学的艺术价值的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白乐天的“欲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作为现代的主张大众语文学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李流芳的方法解释之,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从这一向被误认为是相互的仇敌的两者之间,获得一个本质上的共同点。文艺作品,不仅是诗,但尤其是诗,所表现的对象,无论怎样的繁复错综,总之是作者的一种感触(sensibility)亦即是李流芳之所谓“性情”者也。无论这个作者要怎样地注意于艺术价值之崇高,要怎样的辞藻华丽,风格新颖,甚而至于要求着语必惊人,他的目的还是在于要表现他的感触,正如那些竭力使自己的作品大众化,而希望“老婢皆能通其意”的作家一样。以忠实地表现其感触,即所谓“求达其性情”,为一切作家对于一切文艺作品之最终目的,则前者固然是“求工”,后者亦何尝不是“求工”呢?表现人人所欲表现的感触,自然而然地会写出老婢皆能通的文章来,表现人人所欲表现而不能表现的感触,则也自然而然会创造出惊人的句法来——这并不是句法本身能惊人,人因为自己不能如此表现而惊耳。也并不是作者必须要作惊人之句,乃在此时此地,非此惊人之句不可耳。故李流芳断然曰:“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一也。”
李氏既然以杜子美白乐天两人的好像是绝不相同的作诗法,解释作同样是“求工”的结果。而他对于“求工”的见解,除了上文说明了是“求达其性情”以外,我们还可以从《沈巨仲诗草序》中看到一句较具体的话:“诗非能为工之为工也,能为工而不必工之为工也。”此语大是精微!但与“求达其性情”一语参详起来,似乎一则偏重精于内容方面,一则偏重于形式方面了。然而这两者是分拆不开的。夫性情既达,则内客工矣,内容工则形式自然亦工。若读诗者有形式未工之感,必然是没有了解到作者的性情。
何以不能了解作者性情?曰:非性情不真,即作者仍未能达之也。真能“达其性情”的诗人,他对于诗的形式上一定是“能为工”者;可是逆言之,在形式上“能为工”者,却未必一定是“能达其性情”者。所以李流芳以为“能为工”并不算得工,必须要“能为工而不必工”的诗才是真的“工”诗了。
既然“能为工”何以又“不必工”呢?“不必工”岂不就是不必“求达其性情”呢?
初读此语,似有矛盾,尤其是在与“求工于诗者,固求达其性情而已矣”这一句对看的时候。实则“不必工”非不工也,自然而为工也。诗人满肚皮的性情,正如平常人一样,总要表达出来的。于是把“人人所欲达者”用老婢都能通晓的形式表达出来;把“人人所欲达而不能达者”用惊人之句表达出来。这些“老婢都能通晓的”或“惊人的”作品,何尝是作者刻意结撰出来的?作者咏歌嗟叹之顷,任其性情之自择一种方便的形式而表现之,不表现则已,既表现则作者虽未尝措意于工,而自然会工也。所以:“能为工而不必工之为工也”这句话,从诗的内容方面解释起来,就是说:有表现的能力而并不刻意去想表现,听其性情之自然的流露,这才是“工”的诗;从形式方面解释起来,便是:不必苦心推敲,而随口吟咏出足以表现其性情的音节章句来,这就是“工”的诗。
但是,我们在这里,也许会得更发生一个问题了。李流芳既然说“求工于诗者”,只是“求达其性情而已矣”,而同时又明明说诗人的性情与平常人的性情完全是一样的;那么,又何以惟诗人能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