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种,并没有让叶楷文失去与沙漠相亲相近的胆识,有的反倒是倾倒、迷恋。
风暴说起就起来了,没有一丝征兆,方才还是艳阳高照,转眼就天昏地暗,真可谓凭空风起。
哪里是风卷黄沙,分明是天地造就而成的这口大锅里的黄沙开了锅。
所到之处,一笔带过,天地万物,无不收入它的舆下,真该套上《红楼梦》里的那句话,落了个黄漫漫的大地真干净。
分不出是风暴的呼啸,还是沙漠的沸腾,或者不如说是上帝与沙漠惺惺惜惺惺的狂欢,总之那动静是惊天地、泣鬼神。
没人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同伴们迅速撤离,叶楷文却趁乱留了下来。他仰首观天,曲身跪地,独享这番天与地的狂欢,人生难得遭此际遇,幸哉、幸哉。
忽有一座宫殿在沙漠中显现,影影绰绰、若隐若现、似曾相识,叶楷文亦步亦趋,追随着它的踪影,转眼之间它又隐匿在风暴之中,正所谓的“绝尘而去”。叶楷文感到了莫名的、揪心的痛惜,好像错过了几生几世,难得相见的旧时相识。
这宫殿到底与他何干,他动的又是哪门儿情思?
风暴不过轻轻一扫,叶楷文便像一根羽毛那样,被轻轻托起,在空中无定地飘来飘去。
该不是飞往仙境?叶楷文正在异想天开,风暴的翅膀又猛然下沉,将他重重地撂倒在沙漠上。
他感到了沙漠在身体下的涌动,摆度极大,似一个挣扎的巨口,准备喊出无尽的、淹没已久、人所不知的秘密。
继而风暴又俯冲下来,将叶楷文的身躯紧裹,除了年轻时与女人做爱,再也找不到可以与之相比的力度了。那时他像钳子般地将女人紧扣,以至彼此的骨头都在这把钳子下咔咔作响。
于是叶楷文就像被风暴挟裹的沙粒,不能自已地翻飞、狂舞,不知飞旋了多久,最后又被抛在不知所以的地方。
接着就是天摇地动。伴着天崩地裂的巨响,似有一只巨大的火车头向他驶来,像是早有预谋,并不急迫,稳扎稳打,步步逼近。
车顶还有一只至少若干千瓦以上的探照灯,直刺叶楷文的双目,顿时他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了……
车头终于驶近他的身子,并将他吞没。
“完了。”叶楷文想。
他死了。
他的三魂六魄,飘飘摇摇,飞出三界、飘出五行。
俯视人寰,竟看到自己卑琐的躯壳,在风暴中徒劳地挣扎……接着,他又看到一个男人。
那男人是谁,父亲还是祖父,很像他的某位先人,不过也许就是他自己?否则他何以揪心如此?即便他的三魂六魄,早已飞出三界、飘出五行,这揪心的疼痛,仍旧让他疼痛难当;又如无声的符咒或呼唤,方才“绝尘而去”的宫殿即刻显现,与宫殿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女人。
这女人他是如此熟悉,熟悉到不论天涯何处,不论时光消逝得多么久远,叶楷文都能分辨出她的体味。那是一种奇异的花香,那种花朵,必得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鲜血的混合浇灌下,才能盛开,而且像昙花样地转瞬败落。
世人也许无缘见到这种花朵,但叶楷文肯定,那花朵的存在绝对不是自己的臆想。比如……比如什么?
男人,不过也许是叶楷文自己,与女人远远地相对而立,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似有怨不得解、剪不断理还乱;又似诀别在即,语已多,情未了……该不是哪出戏剧、电影里的情景,淡漠而又真切,如临其境而又荒诞不经。
有人说,人在将死的瞬间,会历历在目地回忆起自己的一生。难道这就是他对自己一生的回顾,他何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不,这显然不是他的经历。
还有一种关于生命的说法:即便一个人的大脑已经死亡,某些细胞还活着,而那些活着的细胞,还能接受外界的信息。
这些场景既然不是自己一生的回顾,就应该是他仍然活着的细胞,所接受的外界信息。
不过,这又是何时、何地、何人的信息?
正当叶楷文绞尽脑汁,想对眼前的情景探个究竟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像是变成一台二十五万倍的电子内视镜。只见自己体内一组双螺旋状的基因链条慢慢涌动起来,链条中的几个分子,很不安分、探头探脑地从序列中溜了出来,就像有些人平日里排队加塞儿那样,想要越过其它分子,挤向另一处去。但是它们没有得逞,只好讪讪地回到原先的序列中去。
作为这一组双螺旋状链条的主人,叶楷文却尝到了这几个分子加塞儿未遂的后果,最直接的收获是肉体的强震。
在这强震之后,裹挟着他在空中翻飞、狂舞的风暴突然撤离,叶楷文再次被甩在了沙堆上。
睁眼一看,龟兹不知何处去,他已飞出十万八千里。
本是确凿无疑的死亡,就这样擦着他的鼻子转身而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幸运。
低头看了看手表,整个过程大约一个小时,叶楷文的感觉却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六
据说基因是生命的本质,是决定生命体的一切。
此后叶楷文像变了一个人,曾经那么明朗的生命重点消失了,他变得模糊不定,像是雨雾天气中的一道远景。似乎不在于此,又在于此,不但让人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判断,也让自己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判断。
如果说龟兹的经历是一场幻觉,又确确实实留下了痕迹。
初始,叶楷文只是厌恶女人的乳房。
偶尔乘公交、地铁,就会买张报纸,不是为了阅读,而是为了挡住自己的脸。不是因为自己的脸,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而是为了与他人的脸隔绝,那些陌生的脸,总是让他劳心。
记得一次乘地铁,到站了,车身晃动一下,有人撞了他的胳膊,报纸从他的脸前移开了,在他重新把报纸挡在脸上之前,刚上车的一个女人和一个随之而来的男人进入了他的视线。女人已然不嫩,却着一件没有吊带的低胸衫,相当袒露,双肘却又似挡非挡地抱在胸前,最后落座在两个男人之间。
女人左边那位毫无反应,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
右边那位,礼义廉耻、目不斜视、稳坐如钟,而一只手的“魂魄”,却偷偷摸摸从他的裤袋爬出,爬向女人,游蛇一般爬上女人的胸脯,钻入女人双乳中间的凹处,在那里肆意游走……
叶楷文不免笑出声来,手的“魂魄”一惊,忙游了回来,迅速回到男人的裤袋,正经人那样安分起来。
后来演变到厌恶女人的肚脐眼。
其实有些肚脐眼非常可疑,一看就是吃红烧肉长大的。而一只两张的肚脐眼儿和直奔五张的肚脐眼儿,绝对不可同日而语,可如今这种不知今夕为何夕、直奔五张的女人却也遍地开花。怪不得中国有个消费者协会,有些肚脐眼儿,消费者协会怕是也得进行一番整治。
慢慢地知道,他对女人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却还不甘,直到与女人同床共枕,屡战屡败,才明白自己成了“太监”。
七
以叶楷文的技术来说,揭开这幅画作上的“掩体”并不很难,为避免任何水质中可能含有的酸碱腐蚀,他先用蒸馏水润湿纸面,然后手工揭下,不很容易,但也不是很难。
揭开之后,他发现“掩体”下面不过是半幅横卷。
是的,当然是长卷,他断定。
如果为了藏匿;如果真怀有什么动机,那些无价可循的画卷,通常会分为两个部分,绝对不会整卷地出现在同一人的手中,或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内。
从这半幅画的长度估算,整幅画卷长约六七米。
从纸张的质地看,应为晋代所有。它不折不扣地具备了晋纸的特征:麻料,横纹,质松且厚,想来该是北纸。张幅较小,每张高约三十多厘米,长七十五厘米左右。因是长卷,所用纸张颇多。
展开卷轴,大段空白后,有朱印若干。
几枚朱印,也零落在画卷的各个角落,可以肯定画卷不曾被很多人收藏,不过仅从几枚印章来看,还是流传有序。
比如宋代贾似道的葫芦印,盖了二三,甚至还有一方盖在画面中央,可见占有欲之大,事隔几百年,那方印章却还冒着一股挥之不去的“俗”味儿。
继而又见太平公主、著名才女上官婉儿,还有吴三桂的印章……却没见到这些收藏者的题跋。
除了贾似道、吴三桂,其他收藏者与这幅画卷的关系似有难言之隐,明明入骨人肉地喜爱,却又躲躲藏藏,不便直截了当地确定与这幅画卷的从属关系。
后来的后来,直到最后那个夜晚,回头看过来,才想起这些收藏者,大多传奇一生、坎坷一生,没一个有好下场,至于他自己,还不是该着!
随后才是画卷真迹。
真迹后亦无名家鉴定、题款,更无作者的题跋、印章,这些得以鉴定书画的依据,可以说是一概全无。
继而想起,唐、五代、至宋,题款并不普遍,更不要说之前各代,即便有所题款也是小款,寥
寥数字而已,自南宋中期至元,题款才普遍起来。照此推算,这幅画卷的年代该是更为久远,无有题款该是顺理成章。
既然从纸张质地来看,应为晋代所有,而晋代还没有印章一说,作者大部分使用落款名,并常常落在不大容易看到之处。
于是便在边边角角、那些看来像是树根、山石缝的线条中反复寻找,竟是一无所获。叶楷文之所以苦苦寻找题跋、落款名,是因为多少能从题跋看出作者的年龄、籍贯,创作的时间、地点,以及为何人所作……
更未寻到作者的闲章,所称“押脚”是也,那“押脚”虽是方寸之地,却常常浓缩着作者的意念或心绪。
从这半幅画卷上,对这位画作者,叶楷文是无从了解一二了,当然,也许,落款名、题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