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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有啥不利索?”那魁梧汉子有腔调里始终透着不屑,“这院子里,总共两个半大小孩、一个老头、一个秀才,一拳一个,俺这醋坛大的拳头,砸下去,也就他娘的四下,立马就倒了!”
“真的?”
魁梧汉子冷哼了一声:“操!这有什么好吹的?俺江湖上铁臂金钢仇岳的名号,又不是自个封的!”说话间突觉不对,只因方才那声音,跟他那同伴不一样,仇岳伸手去扯自己同伴,却觉扯了空。
这时却觉后脑一痛,仇岳踉跄了几步,撞翻了房里的桌子才站稳了,他也是江湖上有名的好手,顾不得捂住后脑伤处,赶紧拔出刀横在胸前,谁知道眼睛传来剧痛,然后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点灯火燃起,丁一看着自己红肿的拳头,对这身躯的羸弱,真的有些无语。
不过,幸好丁一的前世是特种兵,而不是拳王,要不然说不好就真栽了。没有力量、速度的搏击运动员,要对上这种有绝对力量优势的敌人,还是以一敌二,除非武侠小说里,否则,一力降十会,十有**是没什么戏了。
但特种兵便不同了。
要知道若是上了擂台,正常来讲,除非原来是搏击运动员出身,要不然特种兵一个班轮着上,那大约会是轮流被ko的结局,毕竟散打王也好、拳击冠军也好,一辈子专业搞这个的;可是下了擂台,找十二个散打王、拳击冠军,进入特种作战的环境之中,例如丛林、雨林、沙漠等等,那就不是十二个拳王都被ko,没有这概念,有的只是十二具死尸。
夜战,恰也是特种作战的一项。
丁一用拳头击打这位铁臂金刚的后脑,力量太小,根本没法把这横练十三太保的仇岳击昏,那么,随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听声音辨位,除非仇岳有本事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的玻璃体上,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击致命,这就是特种兵。
丁一走到那个被他砸昏的矮壮汉子身边,拔出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犹豫,闪电般一刀斫下,已将对方手筋斩断,那人痛醒张口,一只木屐已塞进嘴里,将他要吼出的惨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后是绝无迟疑的第二刀,全然无视对方眼中剧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来的乞求神色,依旧斫了下去,斩断对方另一只手的手筋。
一个曾和毒枭周旋十年的特种战士,对于还有战斗力的敌人,想把自己阉割的敌人,丁一完全没有什么怜悯可言。
“秀才公!”那矮壮汉子看着丁一退开,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说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还真他娘的有种!是,这鸟事,是老子们对不起你。但他娘的这桩事,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你也别问是谁指使,操他娘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老子不悔!”说罢吐出一截东西,眼看呛咳起来,脸色渐变。
注:《双槐岁钞》卷第七:“南海贼黄萧养者,冲鹤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饭桶中,破肘镣,越狱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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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威胁(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问道,声音仍旧不大,但已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丁一并不慌乱,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忠叔并没有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丁秀才。
因为忠叔查看了现场,现场里干掉那两个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决断、凶狠,但也可以看出一个普通人的取巧。
“我姓丁。”这就是丁一给忠叔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是丁一在这片刻之间给忠叔所做的心理侧写,然后推断出最符合对方性情的回答。
果然,忠叔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雷九天很小心,他从不对没有必杀把握的对手出手。”
“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可以用一个指头捏死我。”
忠叔脸上赞许之色便愈浓了:“他有百炼秋水雁翎刀。”
“我有两根铁钉,在街市的打铁铺子随手顺的。”丁一并不打算扯出天然呆来,忠叔也许对于丁秀才来说,是一个可以信重的依靠,对于此时的丁一来讲,却不过是一个认识了一天不到的陌生人,丁一没有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向刚刚认识的人全盘托出的习惯。
“他从不独行。”
“的确有四个强悍的伴当。”丁一点了点头,看来忠叔至少对于容城里江湖人物,是心里有数的。
忠叔站了起来:“老夫去料理了那四个伴当,你稍等片刻。”
“你杀不了他们。”
忠叔白眉一扬,却不等他开口,便听丁一说道:“你的刀再利,终归没办法把死人再杀死一次。”
“你怎么做了雷九天的?”重新坐下来的忠叔,望着丁一,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便如听闻晚辈高中的长辈一般。
“跑。”
忠叔不解地问道:“跑?”
“跑了五千步,他们坐下,我就结果了他们。”
然后忠叔便不再问问题,他也没有告诉丁一其他的事情,而只是垂下了眼皮,站了起来佝偻着腰背,几根白发在烛光里摇曳着,看着象是老坟边上的荒草随风飘荡:“少爷,这等事,以后您还是跟老奴说便是。”
“好。”丁一点了点头。
忠叔稍有些惊讶:“少爷您没有什么要问?”
“若你想告诉我,不用问;若不方便,何必问?”
忠叔点了点头,半晌没有说话,过了良久才开口:“少爷,你读书,可惜了。”
然后佝偻着背的忠叔,扯着两具尸体的腰带,便轻若无物一样,把他们拎出了丁一的卧室。
丁一摇了摇头,他一点也不认同忠叔的可惜。
他完全能理解忠叔的意思,不外就是江湖少了一位豪侠。
忠叔杀气再重,手底下工夫再强,局限于他的视角,他看到的东西和丁一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丁一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行江湖路。
什么叫豪侠?此时已是大明,不是春秋也不是汉唐,豪侠就是黑社会,就是通缉犯,就是
“淮南盗宋江等……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这有意思么?丁一觉得除非大明皇帝要抢自己女人,那大约只能这么干了,要不然得多蛋疼啊,穿越来干这等事?
这时却见门外如玉轻声叫道:“少爷。”便又是门一推开,硕大的铜盆端着那白瓷般的小手里,进了门却见肩膀上还搭着块抹布,这回却不是来侍候丁一洗脚,却是来清理血迹的。丁一还没开口,就听老管家在门外说,“少爷,不碍事,如玉跟老奴出去办过几次事的。”
办事,丁一能懂,想必就是如玉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