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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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圣-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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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小姐正拿着锋利的刀子切割牛排,闻言一抬眼,锋利如刀,霸气侧漏。

    苏沫不自觉缩了缩脑袋,说道:“只是两个小小的要求”

    “说吧,今儿我高兴”

    “这第一嘛,我1米76,你1米72,我只比你高四厘米,以后我们出去你能不能不要穿太高的高跟鞋?”

    看着苏沫弱弱的样子,林煜一阵好笑:“是不是怕我看起来比你高?唉,男人的面子啊,好了,我答应你了”

    苏沫双手合十谢天谢地,继续说道:“还有,额,这个,以后在人前你给我留面子,要衬托我男人的威风”

    话音未落,林煜勾了勾手指,苏沫老实将脑袋伸过去,忽然,大小姐出手如电,一把捏住他的耳朵,扭道:“你是不是想造反?”

    苏沫乃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当即义正言辞的喝道:“女王饶命!我是个男人,你好歹给我留点面子吧!要是被人看见像现在我的狼狈样子,以后我还怎么混?所以,你老人家多担待,大不了回家后我跪搓衣板行不?”

    “搓衣板?想得美,榴莲差不多!好了好了,见你这么可怜就先答应你吧!”林煜哼了一声,放开了自己的魔爪。

    随后,两人会心一笑,因为苏沫的软弱是装的,林煜也知道他是装的。

    这就是苏沫对爱情的理解,既然有一个人比较强势,那么他就弱势一些吧,阴阳协调嘛,反正是小两口的私事,还能增加情趣呢不是?想到这,苏沫忽然觉得自己伟大起来,脑海中不断回荡着那首写给曾老师的著名的诗句:

    “当渴望被唤醒,当激情被点燃女强男弱,女强男弱,多么美好!女强男弱,女强男弱,多美奇妙!”

    林煜很喜欢这种被人宠溺的感觉,顿了一下,她问道:“对了,今天你像个侦探一样,难道平时你也看推理小说?”

    这句话如闪电划过心头,这段日子他不是正不知道写什么题材好吗?苏沫嘿嘿一笑,说道:“对啊,我的本领都是跟老福学来的”

    “老福?老福是谁?”

    福尔摩斯呗!苏沫当然不会说实话,打个哈哈道:“老福是我隔壁邻居家的二大爷养的那条狗的女朋友的主人的邻居的小表舅的同学!”

    林煜被他绕晕了,正要收拾他时,苏沫忽然搓着双手腼腆道:“今晚我们去你家还是我家?”

    大小姐一愣,继而大怒:“想都别想!你怎么那么色,我真是看错你了!为了弥补你对我的伤害,今晚你要陪我去看电影!然后送我回家!”

    走在都市的夜色下,看着身边挽着他手的大小姐,苏沫一阵志得意满,废话,谁收服一个大美女做老婆能不骄傲么,所以他显得特别张狂,走路抬头挺胸,一副老子有女朋友,你们这些单身狗赶紧膜拜吧的可恶模样。

    ()

第七十章:我的野蛮女友(一)() 
两人最终还是没能看得电影,因为林煜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呆子,我有事要先走了,明天我再上你家找你”林煜对苏沫说道。

    “什么事,要我帮忙么?”既然做了人家男朋友,苏沫便充分发挥了主人翁精神。

    “不用,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先就走了”林煜笑道。

    苏沫顿了一下,说道:“好,走之前,我先给你唱一句歌吧”

    林煜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苏沫展颜一笑,轻轻哼起一首歌:“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大小姐眼睛一亮,给了他一粉拳:“我发现你越来越坏了,总是想占我便宜嗯哼!”

    话音未落,苏沫的大嘴已经覆盖在她的樱桃小口上,一切尽在不言中。

    单身的人永远也不知道两个人相互牵挂时的那种美妙情感,以前苏沫看见这句话的时候,不屑一笑,但现在,他得承认,谈恋爱的感觉真好,那种对未来生活的朦胧期待感真是让人痴迷。

    以至于回到家后,苏沫反复了很久才能睡着,并且期待明天的到来,坠入爱河的男女理智急速降低,这是任何人都逃不脱的真理。

    第二天,苏沫早早醒来,林大小姐也早早的赶来了。

    一开门,林煜一身皮衣皮裤的走进来,绰约的风姿是十足的女王范儿啊,百变风格每一次都能让苏沫眼睛一亮。

    “喂呆子,你起得挺早的啊!”

    苏沫一头黑线,说道:“商量件事,以后能不能别叫我呆子?”

    林煜回眸一笑:“那你说我叫你什么?”

    苏沫腆着大脸说道:“咱俩都这关系了,你可以叫我,老公,哈尼,亲爱的,心肝,宝贝等等都可以”

    林煜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咦,你好肉麻,给我闪一边去,说到这,我才想起一件事,我们之间好像是我主动的吧,书上都说,主动的人往往在爱情中被动,所以我想好了,你要重新向我表白,然后是我接受你才行”

    苏沫愕然:“要不要这么麻烦?那你说我要怎么办?”

    “嗯,你要在微博上给我写一首情诗,要很感人那种”大小姐歪着螓首笑道。

    昨晚智商欠费的苏沫今早已经交费了,沉吟一下他说道:“这个写诗倒不怎么难,可是我们俩都是公众人物”

    “哼哼,你不想写?”大小姐咧嘴一笑,“是不是怕恋情公布后你的女粉丝离你而去?”

    林煜似笑非笑的表情让苏沫心中亮起高能警报,赶紧赔笑道:“开玩笑,我是那种用美色留住粉丝的人么?!我的意思是,你不怕将恋情公布后,走到哪里都有人偷拍?还有,公布以后,要是我们将来出了什么变故,岂不是打自己脸?”

    林煜眼色一变,修长的手指冲着苏沫勾一勾,苏沫无奈,老老实实将脑袋伸过去,果然大小姐扭住了他耳朵微笑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以后没好?”

    “没有没有,我只是提供一个意见而已,全凭您老人家做主!”

    “这还差不多,那我扭你耳朵高兴么?”

    “简直是我的荣幸啊!”苏沫完全没有一点骨气,笑道:“那我这样你生气么?”说着,他猛地一扑,搂住了大小姐的细腰,热气吐在她的脸上:“最新研究成果表明,每天早上两个人的唾液淀粉酶融合在一起有助健康!”

    “哼,色狼!想亲就直接说吧,看我的!”

    两人来了一个法式湿吻,忽然林煜想起什么,推开苏沫道:“都怪你,我都忘了正事了,走,我带你去我家认识一个朋友!”

    “好,你等我一下!”苏沫说了一声,然后回到自己房间,正巧了,他电话响了。

    “喂,陆总啊,有什么事要您亲自打电话过来?”

    “苏沫早啊,是这样的,你的新书不是又要发售了吗,我们想着你要不要继续召开个签售会,可是夏晴说你没空,所以我就打电话过来问问,呵呵,就是联系一下”

    还是夏姐懂我啊!老子现在正恋情奸热呢,这种小事也要找我,不知道我重色轻友吗?

    “额,陆总你也知道,不是我不配合,而是我现在正构思下一本书呢,灵感一来挡也挡不住啊,唉算了,看在您的面子上,我马上过去吧!”

    “别!你写书要紧,我就不打扰你了!”

    搞定!苏沫挂了电话,然后穿好衣服跟林煜出了门。

    到了停车场,只见那里放着一辆炫酷拉风的宝马s1000rr摩托车,大体为白色,造型流畅科幻。

    林煜直接拿起一个头盔给苏沫,然后自己跨上摩托车,戴好头盔示意苏沫坐上来。

    “坐稳了没有,抱紧我!”

    “哦”苏沫应了一声,双手抓在大小姐胸前的两只大白兔上,说道:“很稳很紧,手感很好,开车吧!”

    林煜灭了他的心都有了:“要死啊你!抱我的腰!”

    苏沫尴尬一笑:“不好意思,乡下孩子,没坐过摩托车后面”

    林煜这才发现苏沫还有这么无耻的一面,笑骂道:“信你才怪!给我老实点!”

    苏沫这才将手往下滑,抱住她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肢,趁机先摸了两把。

    摩托车轰鸣声一响,化为一根飞箭驶了出去。

    似乎是为了报复苏沫刚才的无礼或者是为了炫技,林煜将摩托车开得很快,并且故意左右超车,想吓一吓他,可是良久没听见想象中的叫喊声,回头一看,这呆子整个身体靠在她背后,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大小姐顿时无语。

    近一个小时后,林煜将车开进一个很高档的小区,紫苑天地。

    “嗯?你住在这?我还以为你住豪华大别墅呢!”苏沫好奇道。

    “切,我家老头常年不在家,一个人住别墅有什么意思,我跟闺蜜合住在这里,好歹有个伴”林煜笑道。

    苏沫却看见了她笑容背后的寂寞,不觉深情的看了她一眼。

    这温和的眼神让大小姐心中一颤,然后踢了他一脚:“看什么看,叫你来是让你做苦力的,跟我上去吧!”

    两人坐电梯一直到了十五楼,然后林煜带着苏沫进了家门。

第七十一章:我的野蛮女友(二)() 
“艾奇,我回来了,你东西收拾好没有?”

    一进门,林煜就喊道。

    跟在后面进来的苏沫左右打量这个屋子,比他家大一些,装饰上却没有想象中的奢华,而是典雅之中带着活波。

    “来了!”

    只闻得一间屋子里传出个女声,然后门一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出现了。

    这个女孩个子中等,偏弱,黑色短发,戴着一副无框眼镜,倒也眉清目秀,不过也不能说多么出众,可是她的气质很好,看起来恬静中带着知性,笑容有两个小酒窝,很让人舒服。

    林煜一把牵住她的手,一指苏沫介绍道:“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呆子,等会让他帮你将行李搬下去”

    这个名叫艾奇的女生眼睛一亮,主动走过来,落落大方的伸手道:“原来是大作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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