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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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演义- 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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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1844年,萨比乌姆继承了苏穆拉埃勒的巴比伦王位。

    阿皮勒辛apil-sn,统治时间:19年,bc1831--1812年。

    bc1830年,阿皮勒辛继承了萨比乌姆的巴比伦王位。

    辛穆帕利特sin-ballit,统治时间:20年,bc1812--1792年。

    bc1812年,阿皮勒辛的儿子辛穆帕利特继承了巴比伦王位。

第十七章 汉穆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hauabi,统治时间:42年,bc1792--1750年。

    bc1792年,汉穆拉比继承了辛穆帕利特的巴比伦王位。初期向亚述王沙姆什阿塔德一世表示臣服。

    沙姆什阿塔德一世统治时期,亚述势力如日中天,但其死后,庞大的帝国迅速衰落。

    bc1789年,亚述王子、总督雅苏玛阿塔德被马瑞新国王斯姆瑞利姆推翻,被驱逐回亚述。

    其得到雅姆哈德国的全力支持,代表了叙利亚的西闪米特势力雅姆哈德国意图复制当初埃卜拉第二王朝的辉煌,占据马瑞,将手伸进了美索不达米亚。

    亚述对其的无能为力加速了亚述帝国的瓦解。

    巴比伦王汉穆拉比一直作为亚述的属国,初始不便与马瑞接触,但在沙姆什阿塔德一世死后,马瑞**即成事实,才与马瑞结盟。这是巴比伦开始称霸美索不达米亚的第一步。

    之后巴比伦在没有外患的情况下休养生息,积极治理内政。

    汉穆拉比时期王室占有的土地分为三类:

    一、“供养维持宫廷之田”以供职为条件所授份地,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所授份地。以供职为条件领有份地者包括士兵、官吏、塔木卡商业代理人、高利贷者等。士兵列都、巴依鲁以服军役而领有王室份地。其份地可由其成年儿子继承,但仍以服军役为条件;拒绝或雇人代其服军役者处死刑。

    二、“纳贡人”指领有大部分王室土地是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的份地的人,他们受王室的剥削和控制,其份地亦不得买卖、抵押或传于女继承人。

    三、除王室土地外,古巴比伦社会还存在神庙土地、城市土地及私人土地。汉谟拉比法典和考古发现的契约文书及其他文献材料证明:私有土地占相当数量,土地租佃和雇佣关系已普遍流行。地租一般是收成的12或13。果园、菜园的地租为收成的23。

    土地价值随灌溉用水的供应情况而异,有的供应灌溉用水的园圃地租高达收成的34。高利贷业甚为活跃,神庙和酒店同时经营高利贷业。高利贷业的活跃促进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债奴被称为基萨图。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还保存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制残余。父家长可将其妻或子女卖为奴隶或使之变为债奴,子女须为其家长杀害的他人子女抵命。

    古巴比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

    一、“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

    二、“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古巴比伦时代还存在其他类似穆什钦努的依附阶层;

    三、“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则是奴隶阶级。

    汉穆拉比十分勤政,他兴修水利,奖励商业。

    bc1787年,为了强化统治,汉穆拉比制订了世界上现存的第二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是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大概在bc1791年或bc1790年始拟。

    这部法典于1901年在埃兰古城苏萨原阿万第二王朝首都,今属伊朗发现,被刻在一根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圆柱现存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上,共3500行,是汉穆拉比为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编纂的,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情况,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资料。经过长年的风化,已模糊不清,只能依稀辨认出几条。

    圆柱顶端有两个人物,坐在椅子上的是正义之神太阳神沙玛什,另一个则是汉穆拉比。汉穆拉比从正义之神沙玛什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意在说明“我即汉穆拉比是受神的旨意来统治这片土地的”。下面用铭刻法典全文,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283条。

    序言宣扬汉穆拉比受命于神,结语颂扬汉穆拉比的功绩。法典内容可能为陆续发布,功绩部分随着汉穆拉比的战绩而逐渐增添,直到汉穆拉比战胜亚述后死去,法典的内容才完整。

    汉穆拉比法典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让买方小心提防”。还规定保护孤寡等。法典宣扬“君权神授”,法典还规定:奴隶可以买卖,可用来抵债;如果奴隶胆敢对主人说“你不是我的主人”;他的耳朵就要被割掉。

    这部法典详细规范了国王、奴隶主与自由民、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还规定保护孤寡,将债奴期缩短为三年等等。这不仅具有进步性的历史意义,而且堪称人类社会法典领域的开先河之作。

    汉穆拉比利用宗教来巩固自己的政治,自称是“月神的后裔”。

    巴比伦人在西闪米特游牧时期信奉的主神是玛尔图tu,又称阿穆路au,在巴比伦统一两河流域后,该神遂成为主神玛尔图克duk。玛尔图克之子纳布nabu,原名图图tutu为学术之神,后继承了父亲的王位。据说,玛尔图克与涅伽尔negal有时都呈龙形,并且一同出现类似于古希腊宗教中,宙斯与哈得斯的关系,都具有死而复生的能力。

    著名史诗埃努玛埃立什又称咏世界创造主要汇集了苏美尔民族的创世思想,着重歌颂主神马尔图克的事迹。这首诗约一千行,成书于约公元前十五、十四纪世,后经学者从七块泥板中考据整理出来,故又称“七块创世泥板”,它是历史上最早关于创世神话的题材之一。

第十八章 巴比伦宗教与神话() 
相传太古之初,世界一片混沌,没有天,没有地,只有汪洋一片海。海中有一股咸水,叫提亚玛特,还有一股甜水,叫阿普苏,它们分别代表阴阳两性,在汪洋中不断交汇,生出几个神祗,到安沙尔和基沙尔时,他们又生出天神安努和地神埃阿,于是宇宙出现了最初的几代神灵。

    随着神灵逐渐增多,众神发生争端,提亚玛特和阿普苏日益感到自己的势力在缩小,于是他们决定惩治众神。可是阿普苏并不满意提亚玛特的计划,决心将众神赶尽杀绝。

    当众神得知这一秘密消息,便在埃阿神带领下,杀了阿普苏,埃阿神因此成了众神之首。

    不久,埃阿神喜得贵子玛尔图克,他生来便与众不同,浓眉大眼,身强力壮,埃阿神又赋予他一切智慧和力量。

    后来阿普苏的儿子为报父仇,开始向天地神挑战,提亚玛特也前去助阵。天神与之交锋初战告负,决定让玛尔都克一展威风。玛尔图克欣然应允,做了众神的统领,他不负众望,英勇作战,一举歼灭来犯者,并亲手切断提亚玛特的腰身,用她的上身筑成苍穹,用她的下半身造出大地。而后他又杀死了提亚玛特的一个辅助神,用他的血造出了人类,并规定人的天职便是侍奉众神。这样玛尔图克终于建立起巴比伦王国,他则成为天国之主,众神之王。

    这个神话故事是巴比伦文学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它不仅表现了巴比伦人对创世、人类起源问题的关心,对自然的崇拜,也反映了两河流域国家政治的统一,宗教由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转变,还表明巴比伦社会从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转变的历史进程。在诗中,提亚玛特代表了阴性世界,她不满众神的强大,欲惩治诸神,代表阳性世界的埃阿神不畏先辈的威力,先斩后奏,夺取王位。埃阿之子玛尔图克继承父业,成为阳性世界的首领,他勇猛顽强,不屈不挠,经过殊死搏斗,终于战胜神母提亚玛特,体现了阳性的刚强和伟大。

    这个故事与古希腊神话中地母盖亚和众神之主宙斯的故事有些相似,它表现了历史在不断向前迈进的过程,反映了巴比伦王国在两河流域不断统一强大的现实,以及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王权神授的宗教观念。

    由于巴比伦军事、政治实力大为增强而成为整个两河流域和附近地区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他们信奉的民族性、地方性的神也相应扩大了自己的神圣地位和神圣权力。

    在此以前实行军事民主制的天国政府逐渐演变为由主神控制的君主机构。神灵对世界和社会人事的干预大大加强了。宗教要求人类虔诚地放弃人的一切主动性,绝对地相信和依赖种的安排和干预。

    与此相应,强调人的罪恶感。祈求神赦罪、向神赎罪的个人性宗教信仰也因此而得到更多的表现。

    古代巴比伦宗教的整个演变过程,生动而突出地体现了宗教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从原始时代的氏族宗教或部落宗教演变为奴隶制时代的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的历史过程。

    祭司是神庙的侍奉人员,负责主持祭祀活动、节庆典礼,念咒祈祷,占卜等。他们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国家一个最特殊的阶层。

    美索不达米亚人注重现世的祈福和享乐,建造神庙是为了祭祀诸神,保持和神的良好关系,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一国之中,庙宇往往是仅次于王宫的最好建筑。对修建神庙,各民族都舍得花大本钱。希罗多德在他著作中描述的巴比伦通天塔,就是最有代表性的神庙。既然神庙多得数不清,祭司作为神庙的侍奉人员,数量自然惊人。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权势显赫。

    在美索不达米亚,国家的王权受到三种限制:法律、贵族和祭司。其中以祭司最有势力。国王是神的代言人,其权力由神授予,而神的代表是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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