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彝族的传统,无疾而终的人都要入土为安,但陈大勇遭人杀害,染了凶气,只能在村外举行葬礼。
参加葬礼的人不少,全村人都来了,送来百十只羊、鸡鸭和成篓成篓的鱼虾,加上陈默用津贴买来的两头牛、十只羊,全都放了血、开膛破肚,在十几口锅里煮着。
等葬礼结束,就到了吃坨坨肉的时候了。
葬礼上的一应祭司牲口都要杀掉,吃不完的,村里人会带回去分而食之。
烈火熊熊,哭声阵阵。
陈默跪在那火床前,看着老爸的身体被火光吞噬。
泪已流干,只有眼角的血。
悲声无语,心中也有一团漆黑的火。
“老沈,那娃子扛得住么?”
问话的人站在数百米之外的山包上,白发,瘦高,独臂。
沈万龙面无表情:“扛不住也要扛!老李的眼光,不会错的!”
接连几日,先后去了师傅、老爸,对陈默的打击太大了。
特别是陈大勇的死,让陈默感觉,整个世界都黑了,一如当日的天气。
风呜呜地刮着,将葬歌送出去老远,山里的鸟儿都蛰伏了。
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似乎那天也感知到了陈默的悲伤和仇恨。
看着跪在那里,半天纹丝不动的陈默,沈万龙又点了点头:
“他一定能扛过去的!”
独臂老人又道:“你真的要把他培养成巡风卫?那孩子狠辣是有了,但要做巡风卫,还差点狼性啊!”
沈万龙道:“逼急了,狗都能变成狼!何况,他本来就是一只猛虎!”
独臂老人道:“那,地刺呢?挺好的杀坯苗子,又要报仇,成为地刺不是更好?”
沈万龙道:“不能走太急了,过早接触那个层面,只能让他夭折!”
顿了顿,沈万龙看着独臂老人:
“老唐,这孩子,你看怎样?”
独臂老人沉吟着:“是个好苗子啊!如果只是行走天下,三个月就够了!”
沈万龙摇摇头:“老李说,他会成为天罚者!”
“天罚者?怎么可能?”
独臂老人惊道:“三个3S级任务,就算是你我,就算是李中华,也不可能完成!他……”
沈万龙淡然道:“你不觉得,那娃子像一个人么?”
独臂老人一愣,旋即,他瞠目道:“你是说……杜……天呐!老沈,你不是开玩笑?”
“是与不是还不清楚,但从他身上,我看到了那个人的影子!这事,你知我知……”
沈万龙道:
“天罚、地刺的人眼高于顶,那两个家伙也从没把你我看在眼里,这一次,我们偏偏就培养一个自己的天罚者出来!”
独臂老人脸色肃然,许久,他才缓缓道:
“好!既然是这样,我唐正奇也没什么好保留的了!半年!给我半年时间,我把所有的本事都传给他!”
沈万龙笑道:“不,不光是老唐你的暗器,还有姜大姐的易容术、老彭的刀,包括巡风卫其他技能,半年之内,全都要传!”
唐正奇惊道:“这……时间也太紧了吧?”
“要锻出重器,就要用烈火!”
沈万龙笑笑:“放心,别看他憨,脑子够用着呢!”
…………
葬礼结束了。
亲邻哭得真诚,吃得也痛快,带着大块大块的禽兽肉食,走时在陈默肩头拍拍,算是安慰他这个遗孤。
彝族人相对封闭,却也最重礼节。
参加葬礼,是对丧家的尊重。
但若礼节不周,很可能让原本的亲戚变成仇人。
陈默很大方,没有吝啬牛羊,大家都很满意。
“阿呆啊,你爸,你,都是外来的崽子,但你知道,我们没把你当外人,是把你们当亲人呐!”
老态龙钟,后脑勺的辫子能有三米长,老毕摩抽着旱烟,看着火塘里的火苗子。
“你爸走了,他的灵魂还在山外面飘荡啊!血债必须血来偿,只有用仇人的鲜血,才能让他魂归故里啊!在你报仇之前,他只能待在村子外面,这也是规矩,你懂么?”
毕摩,在彝族人中有着至高的地位。
若是早一百年,毕摩完全可以一言而断是非,判刑赏,决人生死。
在那时,如陈默这种“外来户”“下等人”,根本连毕摩的面都见不着。
解放了,农奴翻身做了主人。
改革开放,人们都过上了好生活。
那些陈规陋习渐渐淡化了许多,但毕摩说的话,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仍旧有着绝对的权威。
彝族人信奉“万物有灵”,认为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风雨、雷电等自然物都有专门的神灵管着。
而人类也是大自然的产物,死了之后,身体和魂魄会分离,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才能让逝者的灵魂得以安息。
但,非正常死亡,特别是被凶杀的,则不在此列。
“我懂,我会报仇的。”
“阿呆,你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会有好报应的……”
毕摩叹息一声,站起身,让两个后生扛起牛头,便走了。
陈默抱着骨灰罐子,连着家里仅有的几两重的银饰,一起埋在了村外那座山上的洞穴里。
叶落要归根,陈大勇死了,却不能进村安葬,这也是没奈何的事情。
好在,暂时葬在这里,离家也近,也不虞被人打扰。
死者为大,就算是再穷的彝族人,也不会去打死人的主意。
“老爸,你再等等,过不多久,你就能进村子了!我保证!”
在那洞穴里拜了九拜,陈默起身,向路边的越野车走去。
“想好了?”沈万龙问道。
陈默点点头,未语,径直上车。
车行驶了两个小时,换乘飞机,乌云和冷雨都被踩在了脚下。
飞机落地,又换车行。
下车时,便见一座巍峨大山,那山下有一雄关,上有“剑门”两个古朴大字。
巡风卫的基地,便在那八百里剑门山的大山深处。
(写了改,改了又改,真是慢如蜗牛啊!争取九点前再更一章吧!兄弟们,有票票的飞两张过来呀!多谢多谢!嘎嘎!)
(本章完)
第76章 开始入戏()
茶马古道何处寻,彩云之南万里情。
苍山洱海多少事,风霜雨雪丽人行。
云中的瑞金,与MD接壤的一个沿边开放小城。
这里没有六脉神剑,但作为“动植物王国”,它那旖旎风光、迷人风景,以及独特的掸傣族文化,浓郁的缅邦异国风情,仍旧吸引了国内外广大游客的目光。
但真正使人趋之若鹜的,还是这里的珠宝。
近在咫尺的MD矿山,天壤之别的经济落差,相对安定的良好环境,给瑞金珠宝市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
M玉在国际上都享有盛名,一块原石或许只需数百到数万块钱,但若开出了玉,稍稍加工,就能卖出少则二三十万,多则三五千万,乃至上亿、十数亿的高价。
大到令人发指的利润空间,其中的争斗自然也不会少,有时甚至是血腥的。
整个瑞金的玉器行,能够运营五十年以上的,总共不超过二十家。
玉林珠宝就是其中一家。
林有福是跟着爷爷辈移居瑞金的,到他接手玉林珠宝,那块鎏金招牌已经在那儿显摆了72年。
林有福逢人就说,他只是一个小生意人,最多只占了瑞金一成的珠宝市场。
但绝没有人敢低估他的能量。
因为,他不仅是财富上的“林半城”,而且是瑞金的政协委员。
不仅对林有福本人如此,就连林家的下一辈,在瑞金也是能横着走的存在。
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之后,从玉林珠宝行顺了一只晶莹剔透的手镯,在两条街外的一家店里贱卖,得到了十三万块钱的现金之后,林杰呼朋唤友,开始了新一天的浪荡生活。
午饭时,七八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将两个服务员揍成了猪头。
下午,喝茶,打牌,兜里的钱就输得差不多了。
到了晚上,又是酗酒,尔后进入一家迪厅,照例地与人抢妞儿,将人家处得好好的凯子狂殴一顿赶走,便带着那位刚才还惊魂欲绝、转眼就欣喜莫名的小太妹唱了一会儿歌,然后开了一间房。
就在那家迪厅旁边的小巷子里,停着一辆不起眼的黑色本田轿车。
从近百个摄像头传来的监控画面,将林杰一日生活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了下来,投在车厢里那十一寸的液晶显示屏上。
“都记住了吧?”开口问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
肉呼呼油光光的大光头,身上一身白的衣服上满是油腻,旁边座上还扔了个高帽。
他是一个厨师,而且等级不低。
陈默和旁边一个青年同时点点头。
“好,重复一遍!他的经历,习惯,嗜好,亲友关系,资料上的,以及这十五天观察到的,不要漏!”光头厨师眯着眼道。
陈默旁边那青年几乎不用想,张口答道:
“林杰,外号‘小霸王’,林半城……也就是林有福的三儿子,从小叛逆,没上过幼儿园,小学上了七年,六年级是复读的,他的小学老师有……”
“初中时被开除过三次,分别是因为殴打学校老师、酗酒之后调戏女同学,还有初三那次,在学校聚众赌博,输了之后实施抢劫……之后就没上学了。”
“有十几个狐朋狗友,关系最近的是‘插座’和‘阿宽’。插座叫李振,小脸,脸上有麻子,鼻孔很大;阿宽嘴巴大,所以叫阿宽……”
“林杰有两个叔叔,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妹妹,还有五个堂兄、三个堂姐,四个堂弟堂妹……”
“比较崇拜美洲牛仔,平常穿着倒是简单,牛仔服,尖头皮鞋,身上有两块胎记,一个在臀部,一个在左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