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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别看表面软糯,心可黑着呢,闷声不响的就把整个清河县他们的人都掌握在了手里,现如今连他们到这边办事,也不得不顾忌一些,实在可恶!若不是王妃倚重哼!
“人都布置下去了吗?那我也该去准备贺礼了,大公子替三公子办生辰宴,您不去喝杯酒吗?”商秋芦终于收回目光,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他。
“该去的时候自然会去!”
商秋芦不再搭理他,将丢在一边的草帽拾起来扣在头上,双肩塌下去,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懦弱无害的码头小工。
“呸!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没人要的猫崽子!”那人狠狠啐了一口。却终究不敢去探那两只妖的底细,大公子杀起人来,可不管他们是不是王府的人,想杀也就杀了,反正到时候王妃在王爷面前哭几声就完了,说不定王爷愧疚之下,反倒责怪他们逼迫太过。
白春笙和谢篁买了两条大青鱼,又买了两条大红鲤鱼,半篓子巴掌大的一种小鱼,这种小鱼浑身如纺锤一般,本地谓之纺锤鱼,浑身上下只有一根刺,肉质细嫩,价格也贵,一斤就要十个铜板,这是白春笙自己出钱买了准备单独给小寿星的食材,最后又挑了两斤河虾,一篓子深褐色的河草。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致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复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精致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就这间吧!不过老板我这手头确实不太宽裕,能不能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白春笙为难地看着那管事的。
“行吧!就当我日行一善了,你给我三百个铜板,两百算租金,剩下一百押在我这里,若是下个月不租了,这一百依旧可以退给你,不过你若是损毁了这屋子里的门窗,还是要从这一百里扣的。”
没想到古代租房子也要押金?白春笙终于体会到了当租客的苦逼,肉痛地将所有的铜板数给管事的,发现还差五十多文,不得不肉痛地从袋子里摸出了在水底找到的一块碎银子,那管事的拿在手里颠了颠,将那些散碎铜板又还给了他——
“出来得急,没带钱袋子,还差你一百多个铜板,等下跟我回去一趟,我把剩下的给你。”
没想到这么小一块碎银子竟然这么值钱!白春笙眼前一亮,决定回头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码头那边的水里寻摸寻摸,万一运气好能捞上来几块大点儿的银子,那一次就等于普通老百姓干一年的收成了啊!
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那管事的也是占了他便宜的,一般兑换银子的地方都会拿小秤称量一下再按照比率兑换,管事的这么随手掂量一下,很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意思,不过欺负白春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外地妖罢了。
好在那管事的中人做的是长久买卖,也没坑他坑的太惨,不过占他几十个铜板的小便宜罢了。
让白春笙觉得不爽的是,从管事的家里拿了铜板回来的时候,竟然在门口遇到了那个在码头收保护费的大汉,那人一打眼看到他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收起诧异,瞪大眼睛看着他“看什么?没看过半妖?再看挖了你眼睛!”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