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好心,只是,故意误导他人的恶劣行为,依然不可饶恕!
明日便罚他不许吃自家河蚌做的鱼虾了!
第二天,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间饭点了,这也是王鲲风为何要在临江城修整两日的另一个原因,他家河蚌每次敷药之后,最起码也要昏睡六个时辰以上,在颠簸的马车里睡着,总不如在客栈睡着安心舒适些。
敷完药之后,河蚌精觉得整个人就像是喝了十几罐王老吉一样,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清凉快意,体内原先那种烦躁不安的情绪彻底不见了,没想到毛大夫看着不太靠谱,医术倒是很不错。
在临江城又歇了半日,采买了许多耐得住存放的河鲜干货之后,一行人便又启程往皇城而去。
路上依然是慢吞吞的,距离陛下赐封,已经差不多过去一个月了。
这谢恩谢的,也忒敷衍了些吧?
因为“偶遇故友”脱离谢恩大部队好几日的鱼鳞皇叔,也在他们离开临江城之前出现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一身黑衣的沉默妖族。
猫大爷瞬间眯起了眼睛。
眼前这个沉默的妖族,力量强大到连他都快忍不住炸毛了。
鱼鳞皇叔何时认识了这般厉害的妖族?还是血统纯正的妖族?
“咳这位是我多年的好友,原形是只黑豹。赫连疾,这两位便是我两个侄儿,这位白掌柜,是我大侄子的未婚夫郎。”
白春笙等人礼貌问好,没办法,在外人面前,他们还是要给鱼鳞皇叔这位长辈一个面子的,谁让他们是晚辈呢?
不过,晚辈也有晚辈的好处,给长辈见礼通常都有见面礼可以收。
黑豹妖赫连疾话不多,却也懂得凡人的人情世故,许是早有准备,知道这里有三个晚辈,从袖袋中摸出三个一模一样绣着忍冬纹的荷包,递给他们作为长辈的见面礼。
就是动作有些生疏,一看就知道不常与人接触。
赫连叔叔话不多,但出手绝对大方!看到荷包里倒出来的足有鸡蛋那么大的一块碧绿色成色极好的宝石,白掌柜都惊呆了。
他以为荷包里摸着应该是一块银子,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大一块宝石!
“赫连叔叔是土豪世家的土豪妖吗?”白春笙用眼神询问他家猫爷。
“我哪知道,我从前与皇叔并不相熟。”猫爷不高兴地从他手里夺过那块绿宝石,这种贴身的物件儿,别说是皇叔的旧友所赠,就算是皇叔亲手所赠,也不能让自家河蚌戴在身上!
他还没送过这样的贴身物件儿呢。
白春笙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种贵重物品,还是放在自家猫爷身上放心些,放在他身上,万一被人打劫或者偷走了,那就亏大了。
不过——
“鲲哥,你有没有发现,赫连叔叔和鱼鳞皇叔,好像有些不对劲啊”正所谓腐眼看人基,咳咳!深受某绿站荼毒的白掌柜,怎么看怎么觉得皇叔与赫连叔叔两个妖之间定有基情!
“皇叔成年后一直不肯成亲,当年先先皇在世的时候曾经赐他两个侧妃,结果被他赏赐了些财物,又送回娘家去了。”王鲲风想了想自家皇叔做出的那些险些气死先皇的荒唐事,不由得也有些狐疑起来。
这份狐疑,在当晚夜宿驿站,鱼鳞皇叔竟然与赫连疾进了同一个房间的时候,瞬间得到了证实。
“我就说吧!”白掌柜对自己敏锐的眼光非常得意。
猫大爷十分嫉妒地冷哼一声,不过心里也不由得有些羡慕,鱼鳞皇叔在他们皇族,向来是出了名的无法无天,想做什么便去做了,从来不顾忌外界的流言蜚语。
不想要陛下亲赐的侧妃,送回去便送回去了。
在外面有了喜欢的妖,睡一起便睡一起了。
这种“爱谁谁”的嚣张,也难怪“暴毙”的先皇总是看他不顺眼了。
这个世界上,不是谁都能无惧流言,活得这般恣意洒脱的。
不像他,没有敷药的时候,晚间连与他家河蚌同一个房间,都要顾忌许多,不敢越雷池一步!
赫连叔叔大约是山里的妖,不但给他们带了名贵的宝石作为见面礼,还带了一袋子白果,白春笙在这个生活了这么久,还没见到过白果(银杏果)呢,正好水晶虾还有一些,便命人剥了一碟子虾仁,做了一碟虾仁炒白果。
没想到猫大爷和三郎都不太喜欢吃白果的味道,反倒是赫连叔叔吃得津津有味。
“赫连叔叔,这白果是您自己种的吗?”白春笙也很喜欢吃白果,当下便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是种的,山里的。”许是觉得自己口气太生硬了,赫连疾顿了顿,又开口道,“你若爱吃,回来路过我那,尽管去摘便是,山里数百棵这样的果子树,想摘多少都有。”
白春笙转过头看了看王鲲风,猫大爷点了点头,答应等回程的时候去一趟赫连疾住的地方,去摘些白果回去。
这玩意儿虽然闻着味道不太好闻,但是,貌似他们家河蚌还是挺喜欢吃的。
第65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一帮人喝嗨了;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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