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九岁的爱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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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九岁的爱与痛-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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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也知道那样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我永远也回不到过去了。生活总是要往前的,日子总是有明天的。

    是啊,我以前的日子是多么的舒心和风光呀。在父母眼里我是好孩子,老师眼里我是好学生,在同学眼里我永远是那么优秀,值得信任和尊重唉,我那一去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我本来是一个单纯、自信的女孩,可这么“多姿多彩”的高中怎么能不让我变得小心翼翼、敏感多疑呢?

    唉,诗集,一个理科生,就算语文学得比较好,写的诗又哪里是能看的呢?那只是我倾吐苦闷的地方,也是偶然记录着我青春年少悸动的地方,是像个垂暮的老人回忆过去的地方。金一诺算个什么呢?我为什么要给他看?

    孤独地找了个较为偏僻的角落,不时心不在焉地看一眼我的学校,看一眼来来往往的同学。

    尽管对这所学校没有多少好感,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们学校也有一点是城里的学校没法比的。学校占地很大,有多少平方米我不知道,不过步行丈量一遍却要花费不少时间。

    正对着的南北两个大门占据了学校的中间位置,南北门之间是一条比省级公路还要宽阔的沙道。

    我现在正站着的地方在校园的北部,这就是我们的操场。从学校的北大门一进学校,就可以看见。操场位于沙道的西侧靠道。操场的南边靠道的一侧是一排一排的教室,教室的西侧靠近操场的位置是学生宿舍,宿舍南边是老师的办公室。

    校长室、教务处以及医务室等在教室和老师办公室南边的一排房子里。校长室在这排房子的最东边几间。在这排房子的东南,越过学校中心道,再往东的东南角有一排厕所。靠校园西院墙的地方是学校的附房,这个地方也有一排厕所。

    沙道的东边,对着操场的位置是一个大沟,里面是历年积聚的雨水,混浊、浓厚,在秋日下泛着绿色的光,能见度相当地低,就算是探照灯恐怕根本也探不到底,一眼看下去,只能看到一大片混合着杂质的叫人恶心的绿。沟沿上还有一口井,我们洗衣服的水有时候就出自这里。

    沟南是一排一排的老师的家属院,院墙上对着教室和办公室的地方有一个小门。院子里又是一个个单独的小院。大沟和家属院的东边离着学校院墙好像还有一段距离,我从来没有去过,不知道有什么。

    整个学校南边还有一大片空地,也许是因为正对着老师的办公室,所以很少有人涉足。在这片地的最西南角上有三棵很大的芙蓉树,麦收季节,不要说到树底下拾一束芙蓉花放在鼻下,就是坐在教室里闻着那熟透了的甜杏的味道,都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这可是一样与西王母的风格大不相同的东西。

    秋天的风凉飕飕地撩拨着我,又牵长了我那根胡思乱想的“心丝”——有时候,林妹妹会代替了我的名字,我喜欢林黛玉,却不喜欢别人叫我林黛玉。毕竟,她是一个被世俗所不理解的形象。对未来虽没有多想,可潜意识里还是希望自己有个幸福美好、一帆风顺的未来的。我相信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一生磕磕绊绊。

    其实,我也明白:人,毕竟应该学会适应社会,而不是叫社会适应自己。林黛玉要超众脱俗,就只好一个人终日以泪洗面。她虽然也有一个知己,但最终还是细胳膊拧不过粗大腿,留下一出令后人感叹的悲剧。

    可是说归说,我知道我自己恰恰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林妹妹。160㎝的个头,体重却只有四十二公斤,再加上脚穿5码的鞋,风大一点,常有种底盘不稳,要被风吹倒的感觉;我也是笑不露齿,语不高声;我也是多愁善感,喜欢对花落泪,对月伤情;我虽没有林黛玉的才情,却也喜欢写写画画;再加上我也常常被人误解

    其实,林妹妹这个外号还是挺适合我的。

    由于对语文的偏爱,我的练笔已经积累了厚厚的几大本,不敢叫自己写的那些东西叫诗,也许只能像我们班的程君鹏说的那样叫“整齐的长短句”。毕竟我是理科生,写作不是理科生的特长。不过却也由此得了个外号叫“诗人”,虽然里面也许包含着揶揄的成分。

    不过,我这个理科生也就是选了学理而已,理科生该擅长的我也是不擅长。数学学得不怎么样,物理一般,化学还算好点。说起来,我的语文成绩在我的各门学科里还算是好的。

    其实,当初选择学理时,我也就是因为舍不得离开化学老师才错误地选择了学理。现在看起来我当初的选择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实在是给理科生丢脸啊。

    高中的生活不只是功课增加了难度,环境也变得复杂起来,这对于从小一帆风顺走来,又毫无心计的我来说,是很难适应的。

    不堪回首的两年高中生活,磨掉了我的许多快乐和许多纯真,我变得更像林黛玉了。作文本上、校报上我还不大敢放肆。在日记里,随笔里,甚至手抄报里随处可见我无病呻吟的文字。

    本来我们班里的同学,大多数都像木雕泥塑,一个个生来就好像是被雕成手捧书本的姿势,我自己也是这样在塑造自己的呀,可是唉

    不管别人怎样说我,也不管于光亮是不是还会派人跟踪我,我还是随时都很注意自己不要被别人猜忌。金一诺,他以为自己是谁呀?不过又是一个附庸风雅之辈罢了。算了,不管他,课外活动就要过去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章 真不是故意的() 
第二天课间操时,金一诺又来了。

    “牵萦,把你订的语文报给我看看,这总行吧?”这次,他走到我跟前才笑嘻嘻地对我说。

    “行,中午我拿给你。”说完这句话,我才发觉他叫我的时候竟然省略掉了我的姓。

    借阅课外阅读资料是很正常的事。高二、高三两年班里只有我顶着压力订阅了语文报,可是我从来没有把那上面的内容据为己有,一向是谁愿意看谁看,甚至因为东西是自己的,什么时间看都可以,有时候还让别的同学先睹为快。

    当然,也有时候是老师“先睹为快”,然后,我就只能“不见不快”了。老师说了,老师们布置的作业已经够我们做的了,哪里还有那么多精力看课外书。

    可我没想到,我随手拿给金一诺的几期语文报里却夹了一封信。

    吃完晚饭,教室里人不是很多,我正捧着一本书埋头苦读,金一诺手里捏着一封信笑嘻嘻地走过来。“还给你。我看过了。”

    我一看他递过来的东西,脸“唰”地一下子红了。那是一封我前天刚收到的信,是我的初中同学于安明写给我的。

    初中毕业后,我读了高中,他考取了县师范。信的第一个内容是说他上周回母校,我们的班主任和几位任课老师提到了我。有老师说,凭我一向的成绩,说我没有考上重点高中真是可惜;班主任任老师骂我没良心,走了两年多也不知道回去看看他们。第二个内容是他较为煽情地大谈同学的友谊,还有他写给我的一首诗,诗里面很明显地表达了对我的爱慕,暗示了想与我交朋友。

    当时读了他的这封信,我才忽然明白去年寒假里,他那么文质彬彬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跑到我家,而且还疯疯癫癫地讲那些话和故事。

    因为从来没有考虑过那个问题,所以假装没看出他信里的意思。更何况我这儿无风浪还三尺高呢,我现在又正处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关键时刻。

    信,我还拖着没给他回。怎么就不小心叫金一诺看见了呢?这要是他别有用心复制一份,岂不又成了我早恋的一个铁证?天地良心,说句羞于启齿的话,我脑子里的“爱情细胞”在我的身体里还没发芽呢。

    “别人的信,你为什么要看?”大约是因为做贼心虚,我又羞又急。

    可是,这次我好像并没有以前被人偷看日记时那么生气,那么惴惴不安。这件事情发生地那么突然,让我也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更多的是让我感到脸红心跳。我怎么那么不小心呢?他肯定会看出我同学的意思。

    “你特意送给我看,我不看岂不是太不识抬举?”他竟然还一副委屈万分的样子。

    “你?!我怎么会特意送给你看?你明明知道是我不小心夹在报纸里面的。是正人君子就不该看!”

    虽然还是压低了声音,可我的口气已不再是惯常的轻声细语,明显地带着气急败坏的语气。不过,好像从他跟我要我写的东西时,我对他还真没怎么太友好。

    “有时候我可不愿意做什么正人君子,那岂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他忽然收起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牵萦,对不起,我本不该看你的信,可我实在忍不住好奇心。”

    这家伙,可真大方,让他暖和暖和竟然上炕了。

    他一边笑嘻嘻地说着,一边竟在我同桌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然后放低了声音说:“我很遗憾没有早点跟你一个班,我现在非常想了解你。了解你的现在,了解你的过去,了解你的内心,了解你的一切。”

    天,我简直要吓死了: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我迅速地往四周瞄了一眼,还好,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的声音也很低,相信隔得稍远的同学不可能听到。

    可是我还是觉得他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在了我的心里,敲得我的心蹦上蹦下。不敢再追究他看信的事,我吸了口气,又瞅了眼远处那几位在题海里遨游的书呆子们一眼,偷偷地将心放回胸腔。

    又稳定了一下心神,我速度极快地瞅了他一眼:不错,他的脸上揉合了阳刚和俊美,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人,比起我的其余的有些同学,却也算是对得起观众了。

    立刻我又为自己这一瞬间的评论感到羞耻,难道我真像史太君批评那绝代佳人说的“只一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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