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还是在唐人街上打黑工的情况,若是去其他地方打黑工,收入和待遇还会更低。
不过,英国终究比中国发达许多,这些人拿的薪水若是换算成人民币,放到国内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了,起码远比他们在国内打工高,虽然英国的消费也高一些,但省吃俭用之下也能攒不少钱。
老家有人的,就寄回家。老家没人的,也可以存着,等回国后拿来做点生意。
许多华人背井离乡,来英国打黑工,便是为此。
秦叶也是黑户,但他既不是偷渡客,也不是因签证过期而成为了黑户。
他出生在英国。
……
“嗯?”
吃完早饭,出门。
关好门,秦叶习惯性地推了下,忽然有些错愕,又用力一推——
啪!
门开了。
“……”秦叶。
在脑中回忆了下,才知道原来这门有点问题,应该是门锁有点偏差,对得不是很齐。
好吧,他总算明白为啥苏壤出门时关门的声音会那么大了。
秦叶伸出手,抓紧门把手猛地用力一拉,“哐当”一声巨响,门关上了。
再推一推,嗯,推不开,关严实了。
确定这门真的关好了后,他才放心下楼。
如果刚穿越就害得家里遭窃,那他真是没脸见人了啊!
……
“代工?送外卖?”
下楼途中,秦叶嘀咕了一声。
脑海里多出的记忆告诉他,他今天上午要去帮人代半天工——送外卖。
“才刚穿越,居然就要去工作……”秦叶泪流满面,“我真是一只勤奋的穿越者。”
这事儿吧,毕竟是这世界的他之前就答应好的,换言之,是这个身体答应的,作为这身体现在及将来的主人,他总不好毁约。
于是,秦叶为自己的勤奋点了10086个赞。
下了楼时,清晨的白雾已经散了许多,只剩下薄薄的一层,但远远望去却更添了几分飘渺。
伦敦的雾,是很有意思的。
因为,没有哪个地方的雾,像它一样深深地渗透进了一个国家的文化中。
曾经,它是黄色的硫磺雾霾,令世人谈之色变。
马克·吐温到伦敦演讲“艰苦岁月”,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观众摸索着到来,几乎看不见台上的他;1952年骇人听闻的“伦敦雾霾事件”发生,造成了约一万两千人死亡,剧院内歌剧被迫取消上演,因为雾霾的渗入导致没人能看清舞台。
而如今,这样的雾霾消失了吗?
消失了,却也没消失。
1956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之后又不断出台了一系列法案。到了今天,伦敦的雾已不再是那可怕的黄色浓雾,而是沿海岛国淡淡的水雾,清幽,旷远。
只是当你翻开书本,打开电视时,你会发现:“啊,原来它还在!”
原来,它成了英国文化氛围的核心。
狄更斯描述它是一种恶毒而滑动着的存在与力量,象征法律无尽的残酷和复杂所带来的神秘性;亨利·詹姆斯将它比作一种缠绕着工人阶级的阴冷氛围;有关“开膛手杰克”的电影,如果没有硫磺雾霾的背景,就无法完整,尽管所有凶杀案都发生在干净晴朗的夜晚;就连荧幕上的福尔摩斯,如果少了雾霾,总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因为雾霾让福尔摩斯想象一名谋杀犯如何悄悄走过浓雾,“如同猛虎走在丛林,只有突袭时才现出身形”,尽管柯南·道尔在作品中很少提到雾霾……
伦敦的雾,就是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潜入了英国人的思维里,渗透进了英国的文化当中。
地球上如此,这个世界也是如此。
所不同的,只是一些地球上耳熟能详的名字消失了而已。
……
因为就住在附近,秦叶下了楼后很快就走到了唐人街,但看了一阵后却失望了。
虽然刚才入口处立着一座牌楼,上书“国泰民安”四个金漆大字,显得很有中国传统文化氛围,但里面的建筑风格却几乎都是西式的,也很有现代气息,只有少数几家挂着红灯笼,摆着石狮子的饭店还有点古典韵味。
当然,拿来忽悠忽悠那些西方人还是可以的,毕竟这儿有很多中文店铺,有很多中菜馆,也有很多中国人。
“这不是小秦吗,出门去哪呢?”
忽然间,一个粗犷的声音传入耳中。
秦叶循声看去,只见一个精壮的中年汉子正扛着箱水产,憨笑着跟他打招呼。
略一思索,他认出了来人——张建国,一个忠厚老实的粤省汉子,卖的是体力活,在这儿打黑工有些年份了。
“是张叔啊,李哥家里有点事,我去帮他代半天工。”秦叶回道。
“哦哦,小吴餐馆那片吧?”
“是啊!”
“那你得赶紧了,这个时候那几家的早餐生意都挺好的。”
“嗯,张叔您忙。”
秦叶结束了对话,心里悄悄松了口气。
说实话,别看他一穿越就出来工作了,但那是没办法的事。
若是有的选择,他绝对要把思绪好好整理下再出来。
最起码,也得把脑中多出的那份记忆好好消化下。要知道,一个人的一生大大小小发生了那么多事,哪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回忆完的?
而那些记忆有深有浅,有重要的,也有不重要的。
有关苏壤的记忆无疑是深刻而重要的,但还有些记忆就不怎么重要了。
例如,若是换了这身体的原主人,在出门时自然而然就会意识到那扇门有点小问题。又例如,就在刚才,秦叶思索了一下才认出了张叔。
也因此,能快点结束对话让他松了口气,毕竟在没把记忆仔仔细细地捋一遍前,心里总是有点虚的。
被这茬一搅和,秦叶想看看唐人街的心思更淡了,便加快了脚步。
因为突然穿越让他起床时耽搁了不少时间,等到了小吴餐馆那儿时,他还是迟到了几分钟。不过,除了其中一家店的老板不满地嘀咕了几句外,其他人只是交代了一声后便自顾自忙活去了,并没有说什么。
秦叶只是来帮人代工的,半天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他们说了有什么用?
况且,谁不知道那家伙懒散的性子啊?
——
第3章 我就看个热闹!()
“Oh!It’s…unbelievable…delicious!(噢!这东西好吃得难以置信!)”一栋朴素小楼门口,一名金发碧眼的英国少女接过她点的回锅肉盖浇饭,对送餐的秦叶竖了竖大拇指,满脸赞叹。
“Thank…you!”秦叶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
不得不说,送外卖这活比他想象的累多了。
先送早餐,等东奔西走终于送完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要开始送午餐了。
由此可见,现代人这吃饭时间真是紊乱得够可以了。
他虽说骑电瓶车,但并不是说就不用走路了,因为他很多时候还要送上楼,特别是碰到那种住在没装电梯的老建筑里,偏偏还住高层的顾客,那可就惨了。
马不停蹄地忙碌了半天,又爬了不知多少阶楼梯,第一次干这活的秦叶真是精疲力尽,饥肠辘辘,肝肠寸断……咦,好像混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总之,就是又累又饿了。
而在又累又饿的情况下,还到处送吃的东西,能看不能吃,能闻不能吃,那滋味就两个字——酸爽!
你说,中国菜为啥就这么香呢?像汉堡那样没啥香味多好啊!
送完这最后一单,秦叶骑上电瓶车,穿过一条绿荫大道,朝外边驶去。
虽然他现在饥肠辘辘,恨不得早点回去吃饭,但却只能按捺着性子不紧不慢地行驶着,因为这里是大学校园。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不是前世朗朗获荣誉博士的那所(Royal…College…Of…Music),而是Royal…Academy…Of…Music,虽然翻译成中文都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但实际是两所不同的大学。至于水准么,两所学校差不多,都是享誉世界的音乐名校。
这所大学离伦敦唐人街不算近,但也不算远,大约几公里路吧,在现在这个订餐软件盛行的时代,自然处于送餐范围内。
秦叶负责的最后一单外卖,便是这儿的一名女学生点的。
说来或许是穿越到这个身体上附带的福利吧,秦叶发现自己现在的英语口语简直流利得难以置信!
没错,从“ungeilivable”(不给力的,网友自创英文单词)进化为了unbelievable(难以置信的,这个是真的英文单词)!
虽然刚开始开口交流时还有一点磕磕碰碰,但适应了之后很快就流利得跟英国本地人似的,很地道,听力也完全不成问题!
“啧啧,真不愧是从小在英国长大的。”
秦叶骑着电瓶车,往校门口方向开去,心里琢磨着,自己若是回国,凭这口语是不是还能谋个辅导班老师的工作?
要知道,近几年来,国内英语教学——特别是口语这一块——可是越来越受重视了啊!
当然,他也只是想想的,世上事哪有那么简单?
何况他暂时也没有回国的打算。
“诶?人越来越多了啊!”
路过一块大草坪时,秦叶下意识地捏了下刹车,停了下来。
只见草坪中央,大约十几个人围成了一个圈,一副“我是看热闹的”模样,而圈子中间,隐约可见两伙人正对峙着,不过因为被围观人群遮挡的缘故倒是看不太清。
“刚才还没这么多人啊!”秦叶有些疑惑,也有些好奇。
之前是什么情况,他进来路过这里时是看到过的——
三名学生在那儿玩音乐,一个弹吉他,一个弹贝斯,还有一个打鼓。哦,对了,还有三四个围观学生,具体几个就记不清了,毕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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