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哪持岵奖醯纳降�14小时攻击前进七十二公里相比,但是已经超过了后世的拿破仑皇帝的陆军的速度了,比这个时代的军队的普遍行军速度快了将近一倍。所以郑森根本就不担心追不上李自成。
当然,李自成肯定会让军队急行军的。不过,李自成的军队急行军也不可能走太快。军队要走得快,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是军队的组织度。模范军是一支受到了民族主义,郑森思想洗脑的军队,它的连排级军官都有受教育的经历。即使是普通士兵,在进入军队后,也接受了基本的扫盲教育,这使得这支军队的组织度远远超过这个时代其他的军队。这种组织度不仅使得这支军队能完成在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眼里复杂得难以想象的战术,也能大幅度提高军队对于暂时的困难的忍耐能力,大幅度提高士气,从而提高行军速度。
其次,模范军的体能训练也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的。完全脱产得到了充足的蛋白质补给的模范军,可以每天都进行训练,但是李自成的军队,平时就连吃饱饭都难。自然无法进行这样的,“三从一大”的训练。带来的结果就是,他们的耐力水平也是要远远低于模范军的。
最后就是后勤补给方面的优势。模范军的骑兵人数有限,但是他们的步兵却有不少的挽马,为了保证步兵的长途行军速度,郑森甚至愿意在一定程度上牺牲骑兵的数量。这使得他们运输辎重的能力相当的好。能外模范军的食物和其他军队还有一个巨大的区别,那就是其中有着大量的脂肪和蛋白质之类的高热度的东西。这使得每个模范军士兵每天需要的食物的净重是要明显的低于其他以单纯的谷物为主要食物的军队。(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和自己的父亲或是祖父交流一下,在缺乏油脂和蛋白质的时代里,人的饭量都比现在大得多)这也使得需要运输的食物的重量大幅度下降了。这又进一步提高的军队的机动能力。甚至因为高热量食物的存在,模范军士兵能够依靠随身携带的干粮支持行军和作战的时间也要远远的超过这个时代的军队。
正因为有着这些优势,所以郑森对于自己的军队能追上顺军几乎毫不怀疑。他甚至还希望顺军在撤退的时候能走得更快一些,因为这意味着顺军会在撤退的过程中损耗更多的体力,这样,当模范军追上他们之后,才能够更轻松的打败他们。
“让轻骑兵先追过去,做出一副要拖住他们的样子。”郑森想,“李自成肯定不敢和我军决战,他多半会牺牲一部分部队,多半是他残存的一点骑兵,好让主力强行军逃走。尤其是在他们对我们的行军能力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如果真的这样做,那我几乎就可以确定,我们能在一场追击战中轻而易举的打垮他!”
郑森将自己得这个想法和手下的将领们沟通了一下,大家也纷纷表示支持,余新更是提出:“少将军,我觉得其实我们可以让重骑兵部队先追过去。嗯,少将军,我知道重骑兵部队的行军能力不算太好……”
的确,模范军的重骑兵的行军能力的确不算好。安达卢西亚马本来就不以耐力闻名,至少在这方面根本就没法和阿拉伯马相比。而且高大的安达卢西亚马对后勤造成的压力也很是不小。再加上铠甲的重量,所以,论起行军能力,尤其是长途行军能力,模范军的重骑兵部队的长途行军能力要比步兵差很多,基本上,如果连续行军时间超过六天,步兵就必须停下来等待重骑兵。
“……我们不带铠甲,把重骑兵当轻骑兵用。这样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我们在两三天之内的行军能力就不会比轻骑兵差太多,这已经足以赶上闯贼了。就算不用全身甲,我们对上闯贼的骑兵的优势还是比一般的轻骑兵更大一点,毕竟我们的马可要高大不少。就算穿上轻骑兵的那一套,也足以打垮贼军的骑兵了。而且闯军的骑兵其实也没什么精锐了,单靠重骑兵,也足以打垮他们了。”余新道。“我们的侦察骑兵在通往涿州方向的道路上发现了大队人马行军的痕迹。李自成看来是绕过京城之后,打算从涿州方向撤退。考虑到李自成已经走了一天了,如果他走得够快,我们估计他明天能赶到房山。以我们骑兵的速度,急行军赶过去,最多明天也能追上他。他大概就只有将骑兵留下来,拖住我们,同时向涿州逃窜。以求能在涿州修整。在李自成看来,我们的骑兵在击败了他们的骑兵之后,短时间只怕也不能打了。他们在涿州略作修整,就可以摆脱我军的追击了。但以我军的行军能力,如果强行军,在贼军主力抵达涿州之前,我军主力应该就能赶上敌军,而此时,敌军应该已经疲惫至极,我军应该可以轻松打垮敌军,而此时,我们的轻骑兵的战斗力和马力都保全着。我们可以用轻骑兵追击驱散他们,这样一来,李自成最多能带着几个人逃走,我们肯定能把他的主力全都俘虏过来。呵呵,吕宋那边就又有一批能种田干活的人了。少将军,不知道您觉得这样如何?”
“你带着重骑兵追过去,能保证在房山赶上他们,并把他们剩下的骑兵都留下来不?”郑森盯着余新问道。
“末将愿立军令状!”余新抱拳道。
“少来。”郑森笑道,“我们军中可不兴这评书里面的玩意儿。你要是有信心,我们就这样干。反正,这一战,我们必胜无疑!我们不但要在这一战中尽可能把李自成的那些贼兵都抓到吕宋去种田,最好还要干掉李自成。一举扑灭国内的叛乱。”
第四百七十六章,追击(4)()
李自成骑在马上,回头看着后面的烟尘,忍不住摇了摇头,为了保证撤退时候的军心,他自己亲自带队压阵。他原先觉得,明军和建胬大战一场,虽然胜利了,怎么着也要修整一二,而且自己也为撤退做了不少准备,这一路上,他早就在关键的地方安排下了一些兵站,事先做了一些准备,这也使得他的军队的行军速度比起平时要更快一些。李自成觉得,这样一来,对手应该是追不上自己的。然而没想到的是,仅仅一天之后,敌军的前锋就追到了自己的身后。
“皇上,明军的骑兵追上来了。都是骑兵,有三四百的样子。”从后面赶过来的郝摇旗对李自成道。
“只有骑兵吗?”李自成问道。
“只有骑兵,不过他们都是双马骑兵。”郝摇旗在马上抱拳道,“他们的步兵哪里能那么快赶过来?不过,他们来的还真是快呀。嗯,他们的骑兵带着的是那种大马!”
所谓“大马”,当然是指安达卢西亚马了。在上一次的作战中,模范军重骑兵的高大健壮的安达卢西亚马给了顺军非常大的震撼。如今一说到“大马”,大家立刻就想到了那支可怕的重骑兵。
“他们的步兵肯定不会远了。”李自成摇摇头道,“要不然他们不会这样急着追过来。摇旗,你想,他们的这种大马,那该是多珍贵的马?着每一匹,放在故事里,都得是有个响亮的名字的宝马吧?这样的队伍,放在谁家那里都得是心肝宝贝呀。如果他们的步兵还离得远,他们让这样的宝贝拼死拼活的赶过来,又能有什么用呢?而且如果真的远离大军,追上来又有什么用呢?弄得不好,死伤一点,岂不心疼?所以他们的步兵肯定不远了。敌人舍得把他们派过来,就是觉着只要稍微拖住我们一下,他们就能赶上来。”
“皇上,要是这样,他们应该让他们的那支骑兵上呀,干这个,那支骑兵肯定更好呀。”郝摇旗又问道。
“他们刚打完了仗,天知道那一仗出了什么事情。”李自成道,“说不定他们的那只骑兵追鞑子追得太厉害了,如今动不了了呢?嗯,摇旗,我们一起去看看。”
郝摇旗带着李自成连同五百多个骑兵一起到了后面,在那里,郝摇旗所部的一千多人已经摆开了一个阵势在距离他们两三百步的地方,一群明军骑兵正牵着马和他们对峙着。
李自成皱起了眉头,他认得,这的确就是上一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的明军重骑兵。只不过这一次他们似乎没有穿上那身密不透风的铠甲,身上穿的,似乎是那支用于斥候和追击的骑兵的半截铠甲。而且,这些明军也的确带着双马,期中的一匹,就是那种“大马”,另一匹呢,却是和李自成的骑兵差不多的马匹,只是这些马大多很没精神的样子,李自成估计,这些骑兵应该是一路上骑着这些马追上来的。如今快赶上了,他们便下了马,牵着马慢慢的跟着。
李自成明白,这些骑兵可不仅仅是跟着,他们是在等待时机。如果前面的顺军转身继续行军,他们就会立刻扑上来,袭击处在行军状态的顺军。顺军的组织和训练水平可做不到立刻从行军状态转变成防御状态,要是在行军状态下,被他们攻击,处在撤退状态,而且处在压后的位置上的顺军很可能就会完全崩溃。
可是就这样和人家对峙着,那也是万万不可的。敌人的大部队就在后面,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追上来了。敌人不拍拖延时间,可是顺军却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
如今郝摇旗的一千多人摆开阵势暂时挡住了那些骑兵,但是李自成也知道,这个挡住只是暂时的。如果这些步兵继续挡着,等其他部队行军和他们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之后,那些骑兵就会迅速的绕过他们,插到他们和前面的顺军之间,而这些人一旦解散阵势追赶,就会被这些骑兵掉过头来轻易的碾压掉,然后这些骑兵一转头,照样又咬上了顺军的大部队。而这些人要是继续留在原地呢,不但起不到拖住对手的骑兵的作用,而且等敌人的大队伍来了,也是死路一条。而顺军主力呢?如果后面跟着这些骑兵,那也是肯定走不快的。
面对这样的局面,李自成都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不从宣大那条线撤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