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废的原因不是我的字写得不好,是我老是忘记下一句是什么,手里一顿墨一凝,就只好重新再写一张。
伍韶川捡起地上离他最近的一张纸,大概是想念出来,可里头有几个字他不大认识,所以只是看了眼,就放下了。
我在落笔的空隙瞟了他一眼,手里的笔一点,一滴浓厚的墨水直接染了半张纸。
。。。。。。。。。。。。。。
我接着将第十八张纸揉成一团,随手一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
看着像什么就是什么吧。
伍韶川背着手,脊背立着,很是挺拔。这姿势在外头,是一呼百应的威风,只是在我面前,这股威风就变成了春风。
他的脸上始终带着小心,小心地偷看我,小心地哄我高兴。
就像现在他小心地开口,生怕我有一丁点的不耐烦:“蓉秀的棺。。。。。出事了。”
我“哦”了一声,没说话,没抬头,手里继续写。
伍韶川不敢打断我,就只好一旁等着。
直到我写废了整整二十张纸,才终于是写腻味了。随手把笔往笔架上一搁,我抬首先是把伍韶川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见他衣服换了,鞋子换了,连头发都洗了,没梳成一丝不苟的背头,而是软踏踏地罩在额头上,看着格外的绵软,像个只属于我软柿子一样,一捏就破。
凑近了,还是那股硫磺皂的味道。
他知道我很爱干净的。
书房里很长时间都是鸦雀无声,只听见我轻飘飘地问道:“埋在哪里了?”
伍韶川手里攥着我写废的纸,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后山上,死人岗。我昨天刚得到的消息,说是死了山脚下整整一个村子的人口,还赔了一大帮前去运送牲口的弟兄。。。。。。。。”
我点点头,径直走到花盆前,伸手扯了片小叶子,让小男孩替我去瞧瞧是怎么回事。
小叶子一沾地就去无踪影,盆里的蔷薇花接着抖了一抖,抖下一片花瓣,也跟着去了。
两个小跟班来去不过一个时辰,只是姐姐回来时受了点轻伤,衣服破了不说,手掌也被刮出了几道风口。
的确是出事了。
说起来伍韶川也算仁至义尽,他是按照我的嘱咐葬了蓉秀,还用枣木镇了邪气,也钉足了十四颗钉子。只可惜当时在场压棺的十个男人里有一个不小心睁开了眼,一眼就被怨气不灭的蓉秀所制造出的幻像所蛊惑。那男人私底下留了一手,钉棺时钉松了最要紧的那半颗钉子,还想着晚上盗走尸体,以后对着这具漂亮的艳尸做对露水鸳鸯。
当然晚上迎接他的,也不是什么娇艳的美人,蓉秀甚是连鬼都不算了。
所以这男人理所当然地成了一滩血,和那一村子的人一样,成了血蛊的养料,根本连骨灰都没有,要不是那个勤务兵摒着一口气拼死跑了回来,只怕伍韶川还不能发现的这么早。
小男孩说,他到了死人岗,周围早已不见活物了,他原想伸手去扒开棺材,可他的姐姐觉得有危险,连忙飞身上前去拦,只是堪堪碰到了边,就差点被里头已经初现人形的血泊打去一半的修为,这才赶忙跑回来。
我见他们俩吓得连花和叶子都蔫了,从回来后就开始哆嗦,看样子不浇上半个月的人血肯定养不回来。
而伍韶川在一边听我讲完,脸色着实是有些发黑,恨不得立马去把那块地给踩平了,完事一把火再烧的干干净净,不管是不是他从前的二太太,起码现在就是个实打实的祸害。
我戳戳花瓣,又戳戳叶子,面上宁静,却也在思量着。
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让蓉秀躲了一个多月,足够她养精蓄锐的了。
她什么时候来找我呢?
第54章 深林()
我等啊等,不见大忙人伍韶川,也不见真正变成不人不鬼的蓉秀,看来她倒是比我有耐心的多,就算心里再恨再想报仇,也不怕多等上一阵,以便做好万全准备。
蓉秀之前是死在我手上,后又被伍韶川翻脸无情地钉在了棺材里,好容易才靠着血蛊制造出的幻象忽悠了一个男人,挣扎着逃了出来,躲在离杭县距离一百里地的后山上,残害了一个村子的人不说,还把伍韶川东征西抢的物资给毁了一半。
难怪伍韶川这几天饭都不吃了,会倒是天天都要开。
杭县的冬天已经快要过去,再过不久,就该是倒春寒的时候,开春化雪通常是最冷的;我一连等了七天,等的哈欠乱打,喷嚏乱飞,可伍韶川的宅子里愣是没有一点动静。
不过不用猜也知道,蓉秀早就靠着血蛊‘活’了过来,并且已经她找上门来了。
原先还有几个孤魂野鬼被蓉秀的怨气吸引过来,但无一例外,都被我都拿来炼丹养颜,顺便养养头发了。
亏得梅小姐有一头好秀发,从背后看也是又黑又亮。只是我一旦没了精神,身上的人皮也就容易出状况,尤其是这头发,很容易就泛黄泛枯,很是有些难打理。谁让这头发太长,易分叉,光是每天用生姜和参片水泡头发还不够,还得靠我的丹药补。
活了几百年,或许也差不多到了一千年,我的人皮一直停留在二八年华,不多不少,正是初露的昭阳,一朵花开的最美的时候。
我什么都要最好的,自然也要做最美的。
昨天练字的时候,我认为我已经想得很明白了,那就是——伍韶川对我好,供着我,我认为理所应当,他不对我好,不供着我,我也不会太过生气。仅此而已。
这样想的原因很简单,或许只是因为我既没有心,也不懂什么才算是感情。
一眨眼,这都第八天了,我们的二太太蓉秀还是没来。我等的着实无聊,又不耐烦的很,这几天除了写字就是睡觉,这不,还连着七天睡的都是懒觉,我有种预感,感觉自己再这么睡下去,梅小姐的皮子都得给我睡皱了。
一大早的,我似睡未醒,还没主动呼喊几声,迷糊间就见一大堆小丫鬟蜂拥而入,个个都是既勤快又伶俐地在伺候;而等到我彻底睡醒,眼睛睁开的时候,她们早就给我褪下了睡衣,换了身新做的绒里的夹袍,只不过上头是绿的,下头是米白色的荷叶裙,在我眼里实在是和一根行走的水葱没什么区别。
既然有人服侍了,那我也就懒得动弹了,由着她们几下给我梳了民国娇小姐们通用的发式,用芙蓉油把碎刘海分了边儿,露出了光滑饱满的额头,两旁的小头发则是全都绑在了耳朵后头,其余的散发就用两支小簪子绞成一只小巧的花苞,剩下一缕长发则乖乖地贴着后被,随着裙摆一走一荡,说不出的娇俏婀娜,
好看是挺好看的,可我觉得小丫鬟们下手委实是有些不知轻重,根本没有伍韶川平时对我那样,不管是言语还是行为上,总有种说不出的精细。哪怕他是装的。
她们梳头是有两把刷子,可也把我的头皮崩的又紧又难受。
难受到后头,我索性伸手把她们梳了半天的成果全给拆了,只用一根象牙簪松挽了个小圆髻。
刚一束好头发,伍韶川就适时地在外头敲起了门。
他起得肯定比我还早,也早就在外头候着了,跟从前的贵妇人出行一样,奴才总是要在主子传唤时随叫随到,并且永远都要早到一步,但也不能早到太多,所以一步就好。
难得的大太阳天,伍韶川一甩之前憔悴的神态,全身上下都收拾的齐头整脸,我注意到他还换了身新做的军服,领口和袖口的颜色白的不能再白,再加上他脚上蹬的是中筒的马靴,两条腿看着简直是长而又长,我不过是拿眼角扫了那么一眼,也觉得今天的伍韶川看上去除了威风,就只有神气。
不得不说,他这个样子。
还挺好看的。
伍韶川见我开门走了出来,脸上怔了一怔,眼中的惊艳早就让我习惯的不能再习惯。
他语气中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致,然而兴致再高也得经过我这位祖宗的批准,伍韶川说,今儿个难得不下雪不下雨,大好的太阳不能辜负,他想带着我去打猎。就算不打,单单骑着马跑一圈也好。
打猎我没意见,骑马我也没意见,只是我怕热,也更怕冷,此刻我身子轻脑袋轻,懒洋洋地压根不想动弹,懒得连走路都得靠三个人扶,何况是骑马?
我没说愿意去打猎,却也不见得有多不乐意,伍韶川见状,便亲自进来翻箱倒柜,给我翻出了件颜色素净的大衣,又仔细地替我给裹上了。他也不用翁玉阳蹲在地上让我踩,干脆地就把我抱上马,而后自己又翻身上来,一手圈着我,一手拉着缰绳。
因为怕颠着我,伍韶川甚至都不敢让马跑个痛快,一路走一路勒,白马被勒的很不舒服,马蹄子踩得是越来越重。
说实话,就这么个速度,我真怀疑他连只野兔子都打不到。
身上的大衣是缎面的料子,嵌着绒,和里头葛青色的夹袄很是相称,用的是浅绿色的底子,衣上绣着笙笙翠竹,一淡绿一浓墨,像是春天里第一根窜出的鲜芽,透着纤巧,透着水灵。
伍韶川现在队伍壮大了,规格也逐渐升高,原本普普通通的丘八衣裳也大改特改,从色泽到服制统统都变了个样,藏蓝的呢子军衣更显挺括,披风斗篷的扣子从铁扣变成镀了金的金扣,领子做了时新的‘掐丝领’,底下的兵人人都发了军靴和棉衣,他们吃饱穿暖了,伍韶川的声望也顿时高了不少。
他挑的是最好的良驹,纯白的母马,性子温顺跑的又快,可惜白马知道背上骑了一人一妖,蹄子怎么都迈不大开,还不时地从鼻孔里喷气。
我身上的妖气太重,人闻不出来也看不出来,动物可不行,所以马儿不安了。
伍韶川显然有点心不在焉,见到鸟儿不开枪,见到兔子也不打,一路路走走停停,只有圈着我的手越圈越紧,力道十分地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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