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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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王朝- 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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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阿雅姆叔叔,就是以前占据莫顿河流域草原的乌滇部周围小部落,后来乌滇部被我灭了,不少躲在山岭、森林的部落走了出来,族内缺少粮食、食盐,又是冰天雪地的,迁徙途中死了不少族人,后来到了我的部落领地,就归附我了!”

    赫离这一番话,真中带假,假中混真,倘若阿雅姆继续追问下去,他就抛出樾瓦氏族来,随后转移话题。

    缺少粮食、盐巴,不少族人死在冰天雪地中?阿雅姆被赫离所说的话语一惊,原本淡淡的酒意瞬间褪去,可是却不能装出来清醒模样。

    阿雅姆将自己和赫离对比,将岚木氏族和柔黎部对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阿雅姆心中一根弦仿佛被无形之手拨动,岚木氏为何落到这个地步?自己适不适合当头狼,一个真正的头狼?

    须知岚木氏族百年来都是乞迪王庭的附属部落,早已习惯听命行事,历代氏族首领带有人质意味地侍奉大汗,若不是乞迪王庭突变,阿雅姆则会继续侍奉大王子,岚木氏族继续听命行事。

    可惜,就在阿雅姆率领军队抵抗乞迪达雅和狐焉碌联军之时,岚木氏就已经站在乞迪达雅和狐焉碌的对立面,按照当时的混乱局势,不得不做出选择,迫不得已远遁东部草原以延续部落血脉。

    阿雅姆从一个听命行事的王庭将领角色真正回落到部落头狼的角色,尽管他还保持着壮士断腕、果断杀伐的魄力,从举族东迁和斩杀内贼就可看出,可是他独自一人时也会想自己到底适不适合做一匹头狼?

    有时,阿雅姆也会“臭骂”自己的阿爸,上一任岚木氏族老首领,只教导他成为一名王庭将领,却没有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好首领。

    若是岚木氏族在阿雅姆手中走向衰落,甚至灭亡,他死后怎么有脸面去见岚木氏历代先祖?

    “赫离,云娜说很喜欢落雁山脉的景色,还一直跟我说要我也一起去游玩游玩呢!落雁山脉的名气,我在乞迪王庭的时候也听说过,布兰卡西亚的屏障。。。。。。”阿雅姆无缘无故的说起来落雁山脉。

    赫离心道:“屏障?都快成了柔黎部的走私渠道,派人带着昂贵的金银钱币过翻越去山那一边,暗地里为柔黎部购买粮食、食盐、工具。。。。。。”心里这么想,却不能说出口,开口道:“哈哈,阿雅姆叔叔随时都可以过去,柔黎部的帐门永远对岚木氏的朋友打开。”

    “哈哈,那我岚木氏全族都过去,几千族人人吃马嚼的,怕是你受不住吧?”

    赫离眼皮一抬,什么意思?阿雅姆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几千族人都过去?

    “若是岚木氏兄弟到我草场,我自当像对待族人一样,决不让让任何一个族人忍饥挨饿、受冷遭寒!”

    决不让任何一个族人忍饥挨饿、受冷遭寒!一语双关,既可以说对待岚木氏族人像对待柔黎部属民一样慷慨大方,又似乎意有所指,带有探问之意,看看阿雅姆肚子究竟打什么注意。

第三百二十七章:乌河马(上)() 
第二天清晨,云娜伸伸懒腰,鼻子猛地一吸,就能够感受到凌冽的寒意,不过看着营地内的一切渐渐回归正常,族人们不像前几天那般担心受怕,随时都要持刀拿矛冲上去厮杀一番,心情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身旁还有一个人在陪伴时,一切寒冷都不是问题。

    刚才云娜刚走出毡帐没几步,就碰见了起床不久的赫离,感觉接下来的一天都会非常美好的。

    “云娜,你穿的有些单薄,要不要回去毡帐再披多一件?”赫离凑过来关心道,可惜今早身上没有披风,否则肯定会将自己的披风披在云娜身上。

    “不用了,我身体哪有那么金贵!”云娜心中有些窃喜,偷瞄了旁边的男子一眼,心脏不争气地加速跳动几下。

    “若是我妹妹,敏敏,现在这天气,肯定就会穿的像个大棕熊。。。。。。”赫离哈哈笑道。

    “哪有你这种哥哥,说自己妹妹是个大棕熊!”云娜忍不住笑道,同时也想到在落雁山脉看到的敏敏宠物——小棕熊,圆嘟嘟、粉扑扑的,看上去的确非常可爱。

    曾经,赫离还说过将来要送一只给云娜做礼物,可惜事务繁忙,四处跑来跑去,根本没有时间去落雁山脉中逛一逛,只能不了了之。

    一想起礼物许诺,赫离尴尬得摸摸头,急忙打个哈哈:“之前听胖子说过南里江一带的草原景色,如今看来甚是不错。。。。。。”

    轻呼而过的凌冽晨风,覆上一层如雪白霜的枯草,断断续续的半结冰河流。。。。。。这样的景色好在哪儿?或许赫离初见草原景色时还会觉得几分惊讶,可是如今经历过那么多事情,走过那么多草场、山岭,这种寻常景色如何入得了他的法眼?

    氏族度过危机,身旁又有着赫离的陪伴,心中欢喜的云娜倒没察觉到赫离语气中的哈哈之意,看眼前的一切景物都觉得那么美好。

    “咦,下雪了!”赫离下巴一抬,缓缓摊开手掌,天空中如盐粒般的碎雪飘下,预示着东部草原长达数月的冬季正式开始。

    瑞雪兆丰年,这话若是用在农耕麦地上或许是对的,可是草原上却是错的不能再错。漫天的鹅毛大雪,乍看上去银装素裹,人没有保暖的皮袍,牲畜没有防寒的过冬之地,时间一长,人畜饿死冻死无数。

    望着如同碎碎柳絮的飘雪,赫离不经意想起了和妹妹敏敏打雪仗、堆雪人的场景,嘴角露出浅笑,心中也不由升起思家之情,是时候该回去土讫水城看看,不知道敏敏长高了没有,不知道阿妈身体是否健康。微微转头,目光落在云娜纤细的背影上,正忆起土讫水城的赫离不免也想到那个时不时害羞、黯然的侍女。。。。。。。

    天空中的盐粒碎雪并没有驱散两人散步的兴致,赫离、云娜两人一边欣赏初雪之景,一边慢悠悠随意逛着。虽说想家了,可是也不急在一时,最起码得有一、两天的时间来处理分配从科贝尔部大军得来的大批缴获物资,这项工作可不简单,哪怕是匆匆简算,光是两、三万匹马中,要大致分出来良马、走马、劣马也是不小的工程。

    “首领,首领。。。。。。”不知不觉,赫离已经走出半里多地,发现吉姆从围栏拐角处小跑过来,脸色颇为激动,似乎发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首领,乌河马。。。。。。我们从科贝尔部中军营地发现数十匹乌河马。。。。。。”吉姆过于激动,连话都不能流畅说出。

    “什么?”赫离惊呼一声,乌河马是什么?那可是乞迪宫帐军强悍战力的王牌,可以说,若是没有乌河战马,乞迪宫帐军的战力至少减弱两成。

    上等战马,这也是制约柔黎重骑扩军的一大因素。柔黎重骑身上的盔甲、战马所披马铠需要优秀工匠,需要良铁皮革,拥有大量工匠的锻造帐、占据着土讫水铁矿的柔黎部咬咬牙还可以挺过去。

    可是战马,还是一等一、适用于重骑冲锋厮杀的战马,牧马帐的伯米鹿牧马官、铁恩牧马官费尽心思、呕心沥血从数万匹战马中挑选,合格战马却不到千匹。马鞍、马镫,就连重不了几斤的马蹄铁暂且搁在一边,光是重骑身披的鱼鳞甲、战马所挂马铠、精良弯刀、柔黎强弓,总重量就达到六、七十斤,别忘了马背上还有最重要的骑兵,壮实的草原大汉最起码一百五十斤的体重。

    所以,柔黎重骑兵战马第一等级的是冲锋用马,第二等级的战马和其他常备军骑兵差不多,甚至比不上部分侍卫军的战马,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人所共知,东漠草原最好的战马就是乞迪王庭的乌河战马,随着百多年来乞迪骑兵在东漠草原四处征战的,同时乞迪汗部炫耀自己部落实力,乌河战马的名气不仅腾格里草原上的牧人知道,就连卡洛斯大陆诸国也知道。

    在吉姆的带领下,赫离快步走去,云娜亦步亦趋跟着。对于乌河战马,身为岚木氏族公主的云娜并不陌生,历代岚木氏族首领都会获得乞迪大汗的赏赐,其中就有乌河战马。

    “啧啧啧,宝贝。。。。。。宝贝。。。。。。”赫离眯着双眼,满脸的微笑都快把嘴角顶到眼角处了,大手不断抚摸着眼前这匹不耐烦的战马,就好像看待自己的美人一样温柔。

    之前,赫离曾听锡达大叔说过,康麽部二十多年前负责秘密培育钦达烈人的战马,一种足已和乌河战马对抗,甚至超越乌河战马的新马种。

    二十多年过去了,赫离也不清楚康麽部究竟培育出来没有,毕竟康麽部的处境不怎么好,内有纳哈良部咄咄逼人,外有乞迪大军狰狞利爪,十有八九是黄了吧!

    乌河种马,不是煽马,而是种马!怀疑自己听错,赫离还“不顾廉耻”地特意用手去摸了摸,确定眼前六匹马都是正宗的种马。

    四十多匹乌河马,竟然有六匹马是种马,比例虽然低了一点,可是一个大惊喜。至于乌河马和种马为什么出现在科贝尔部中军驻扎地,管他呢!

    落到老子手中,那就是老子的!

第三百二十八章:乌河马(下)() 
陪在赫离身旁的泰罗格、骨啜纳两位千骑长同样高兴,柔黎部落获得了如此骏马良种,以牧马帐的培育能力,说不定过个十年,就能培育出一批柔黎部自己的良马。届时,不但柔黎重骑可以大规模扩充,自己麾下的骑兵也能装备上等战马。

    十年,或许吧,研究培育马种耗时颇久,数年不见效果也是常事,十年八年能迈出一步那就不错了。而且,没有哪个草原部落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培育马种,更多是靠捕获健硕野马来进行改良育种,不仅所费人力少,而且时间更短,效果更快显现。

    就以钦达烈人康麽部当年秘密培育战马为例,就是无意间捕抓到一群纯血野马,才会花费大力气去培育,若是让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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